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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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港西路(季华路~紫洞路)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广东虎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禅港西路(季华路~紫洞路)工程总监办

二〇一五年五月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编制:

审批:

一、一般规定

1.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监理单位应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加强巡视检查。

3. 监理单位应建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登记台账。

4. 监理单位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根据佛山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特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进行现场监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参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参见其附件2。

三、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

1. 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2.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 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施工方案,

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 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 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 对施工单位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五、记录

附表1 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查登记台账

附表2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记录

附表3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检查记录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石方开挖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

(二)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七、水上、水下作业

(一)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施工船、边通航边施工、水中栈桥作业等。

(二)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三)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八、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三)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九、其他

(一)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

(二)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三)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四)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五)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六)预应力工程。

(七)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八)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四)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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