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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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考核细则
为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创建工作积极性,使我县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结合《***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1、考核对象:各乡镇场,各创建责任单位。
2、考核内容:《***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实施方案》、《***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任务分解表》中各项责任指标落实情况;日常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单位庭院卫生绿化等自身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二、考核办法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从领导重视、宣传氛围、精神文明创建、责任路段创建和部门职能责任落实情况及所取得的创建成效六个方面进行检查,考核方式主要是:
1、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实地检查情况;
2、县创建办明查暗访情况、阶段督导情况;
3、问卷调查情况;
4、省、市、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情况。
三、评分标准
(一)对责任单位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领导重视(15分):(1)班子对部门承担的创建工作内容进行了专门研究,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了专门机构,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2分)评分标准:召开动员大会给1分,成立了机构,有分管领导何固定工
作人员给1分。(2)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任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建立台帐。(2分)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无台帐扣1分。(3)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6分)评分标准:未按时整改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4)工作中积极配合,没有推诿扯皮现象。(5分)评分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创建氛围(10分):(1)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在本单位内开设创建文明县城专栏,并每月定期更新。(3分)评分标准:有宣传专栏给1分,每更新一次给0.5分,最多2分。(2)积极组织单位干职工参与“文明新风大讨论”等创建活动,干部职工对家庭美德知晓率达到100%以上,对创建工作支持率100%。(3分)评分标准:根据县创建办明查暗访情况和问卷调查情况给分。(3)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宣传、推广,开展了相关学习先进活动。(2分)评分标准:推介了先进典型给1分,组织了相关学习活动给1分。(4)积极报送创建工作信息,要求各部门每月报送2条。(2分)评分标准:每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3、精神文明创建(15分):礼貌教育,干职工受文明知识教育率达95%;
4、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单位干部职工对文明创建知晓率、参与率达100%,支持率达95%以上;
5、文体活动丰富,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健康有益的干部职工文体活动。
评分标准:以上每条各占2分。(5)报送创建工作资料准确、完整和及时(10分)。评分标准:由县创建办酌情给分。(6)按时按质完成全局性工作和县创建办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评分标准:由县创建办酌情给分。
(二)对乡镇场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领导重视(15分):(1)班子对本乡镇场承担的创建工作内容进行了专
门研究,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了专门机构,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2分)评分标准:召开动员大会给1分,成立了机构,有分管领导何固定工作人员给1分。(2)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任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建立台帐。(2分)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无台帐扣1分。(3)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6分)评分标准:无故未按时整改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4)工作中积极配合,没有推诿扯皮现象。(5分)评分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创建氛围(10分):(1)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在乡镇、社区开设创建文明县城常识专栏,并定期更新。(2分)评分标准:有宣传专栏给0.5分,每更新一次给0.5分,最多2分。(2)积极组织干职工和社区居民参与“文明新风大讨论”等创建活动,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对家庭美德知晓率达到95%以上,对创建工作支持率95%。(2分)评分标准:根据县创建办明查暗访情况和问卷调查情况给分。(3)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宣传、推广,开展了相关学习先进活动。(2分)评分标准:推介了先进典型给1分,组织了相关学习活动给1分。(4)在重要路段、集镇所在地制作大型创建公益广告宣传牌至少2块。(2分)评分标准:少1块扣1分。(5)积极报送创建工作信息,要求各乡镇每月报送2条。(2分)评分标准:每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3、精神文明创建(15分):(1)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按照县文明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有机构、有方案、有活动、有经费保障。(2分)评分标准:成立了机构给1分,制定了方案、提供了活动资料给1分。(2)深入开展省、市、县文明单位(窗口)、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积极推出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4分)评分标准:向县文明
办提出了相关典型给1分,获得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称号给2分,获得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给3分,获得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给4分。(3)在本乡镇组织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站所、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在社区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有方案、有评比、有结果、有资料,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村镇覆盖率达到30%以上。(2分)评分标准:制定了方案给1分,提供了相关活动资料给1分。(4)积极开展市、县举办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社区有群众性文化活动场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规模的文体活动,有资料、有活动、有总结,并提供开展活动相关图片佐证。(4分)评分标准:组织了参加市文体活动给2分,参加县文体活动给2分。(5)积极参与、支持双拥共建、扶贫济困、种绿护绿、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捐助活动,有资料、有记录。(3分)评分标准:组织了公益活动给3分,否则不给分。
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