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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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13.06.17
•【字号】洪环发[2013]73号
•【施行日期】2013.06.1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
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环发〔2013〕73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做好全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南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南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17日南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全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整改行动,强化环境安全意识,督促各种环境安全隐患和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进一步夯实环境安全保障基础,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故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环境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南昌市环保局保障环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
陶志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徐水喜党组成员、副局长
鄢云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曾晓翔党组成员、副局长
章美良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宝强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财南副调研员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安排。办公室主任由熊伟同志兼任。
本次检查工作共分七个小组,分别由领导小组组长陶志及六位副组长带队(附表1),对局属单位及有关区域的重点工业企业(附表2)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
1、第一组:由陶志带队,熊清平为联络员,负责对市环保局及局属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
2、第二组:由徐水喜带队,李春莲为联络员,负责对南昌县、青云谱区、西湖区的检查工作。
3、第三组:由鄢云华带队,张晓东为联络员,负责对经开区的检查工作。
4、第四组:由曾晓翔带队,刘芳为联络员,负责对青山湖区、高新开发区的检查工作。
5、第五组:由章美良带队,罗序泉为联络员,负责对进贤县的检查工作。
6、第六组:由黄宝强带队,齐继才为联络员,负责对安义县、桑海开发区的检查工作。
7、第七组:由陈财南带队,李高亮为联络员,负责对新建县、湾里区、红谷滩新区的检查工作。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从6月15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采取局领导带队、机关及局属单位人员参加、分组、分片检查方式进行检查。
四、人员分工
检查分组表见附件1,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五、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企业检查范围
以重金属和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殊废弃物和放射性物品的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监测工作,环境污染情况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防治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等为重点,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二)单位内部检查范围
一是局系统人员管理、安全生产、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二是局办公大楼治安保卫力量,治安保卫人员的教育管理,治安保卫责任制及治安保卫巡查责任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1、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检查内容
结合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和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管理要求,对全市环境安全状况开展“五查”:一查重点污染源治污设施运行、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以及污染物排放去向情况;二查涉危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环境应急事故池的管理、环境应急演练情况、突发环境事件下防范措施及危险废物的处置情况;三查企业排污申报登记、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四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影响水质安全的企业整治情况;五查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运行及管理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检查内容详见附件3。
2、单位内部安全检查内容
消防安全。重点为局机关、局属单位用电安全、各类消防设施设备保管安全、地下车库和单位储藏物品场所等安全;检查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物品的落实情况,做到各类应急物品保管储存良好;检查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落实局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情况;加强车辆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情况,严禁违规用车、违章驾驶,严禁酒后驾驶、超时驾驶规定执行情况,车辆按规定停放情况等,严防车辆安全问题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组将检查情况于6月27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要深刻认识当前我市环境安全可能存在的严峻问题,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切实履行好环境监管职责,确保环境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不得因监管不力、工作失职、检查不到位而引发
环境污染事故,影响环境安全。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要高度重视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制定和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认真组织学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涉危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的专项工作,不留死角,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好环境应急管理
要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加强对环境应急值班的领导,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改进环境应急调度管理,做好应急物质准备,把最常用、最急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及应急装备维护好、保管好,做到随时能用、随时会用、随时有用;完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环境监测,第一时间采取防控措施。
(三)查处隐患,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要按照部署,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依靠和发动企业参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检查组要建立检查、整改意见台账,并签字。监察支队对此次环境安全检查问题后续整改情况要跟踪问效。
(四)抓好整改,防治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环境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环境隐患突出、环境安全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特别是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放射源等重点行业,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点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要做好记录备查。对可以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