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专题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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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讲义第二讲PPT(修订)

作用
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制裁侵权行为,促进 社会和谐稳定。
侵权责任法体系结构
总则
规定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责任构成 等一般性规定。
分则
根据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分别规定相应的责任形 式、归责原则、免责事由等。
附则
规定与侵权责任法相关的其他事项,如法律适用、 生效日期等。
侵权责任法基本原则
名誉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侮辱、诽 谤等,需结合具体言论和事实进行认 定。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 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 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
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情形
产品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 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环境污染责任
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 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 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免责事由种类及适用条件
受害人故意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不可抗力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失的,侵权 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和方法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 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 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 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PPT课件全

➢ 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 公平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 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 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 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 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 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联系与医疗损害有关的情形有哪些?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 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 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 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 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 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 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 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没有提到医疗鉴定问Fra bibliotek ➢ 恰恰是最重要的问题 ➢ 如何看待《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
任这一章?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 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 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 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 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 提供。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 公平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 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 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 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 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 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联系与医疗损害有关的情形有哪些?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 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 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 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 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 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 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 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没有提到医疗鉴定问Fra bibliotek ➢ 恰恰是最重要的问题 ➢ 如何看待《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
任这一章?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 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 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 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 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 提供。
侵权责任法PPT课件

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适用
一、侵权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民事赔偿案件时, 通常按侵权责任案件处理。适用《侵权责任法》
二、违约责任 ——如果患者一方坚持选择违约责任请求赔偿, 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适用《合同法》
正确理解医疗损害侵权责任
一、构成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 二、通常,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实行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 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 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公民的民事权益
第二条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 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 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 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 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 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案例二 案情简介:2003 年 4 月 25 日下午,原告田某和张某8岁的儿子张兵在玩耍时不
慎吞下笔帽,当时呼吸急促、脸色苍白。田某夫妇见情况不妙,立即将孩子送往山西 省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在耳鼻喉科,一位实习医生开了透视单,透视结果显示为 气道异物。实习医生立刻去找值班大夫任某。但任某已离开自己的岗位,在不远处的 家中看电视。实习医生将情况说明之后,任某很不高兴地说:“没有床,不能救,叫 他们走”。后来患儿的大舅也赶到任某的家中哀求,约20分钟后,任某穿上白大褂, 不急不忙地赶到医院。此时,患儿的病情更加危重,他不停地蹦跳、脸色青紫,呈现 出缺氧状态。但任某没有对患儿立即进行检查和治疗,连科室的门都未进,靠在门框 上,只对患儿的父母说:“我说过了,没有床,你们走吧”。患儿的父母苦苦哀求, 甚至不惜下跪,任某仍是无动于衷,不予救治。田某夫妇无奈之下只好抱着患儿前往 山西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患儿经救治无效,目前处于植物人状态。
《侵权责任法》》课件

弘扬法治精神
呼吁大家关注和学习法律知 识,积极宣传侵权责任法。
强化权益意识
建议大家增强自身的权益意 识,及时采取维权措施。
寻求法律支持
提醒大家在维权过程中,可 以寻求法律支持和帮助。
总结
总结侵权责任法的要点和实际应用。
法律平衡
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司法公正 和依法维权。
权益保障
建立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权益保障体系,维 护公民合法权益。
详细讲解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性
了解侵权责任法在生活和工作中的适用范围和情况。
1
特殊情况下的适用性
2
介绍侵权责任法在不同特殊情况下的
适用性。
3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
解释侵权责任法在不同领域中的适用 情况。
实践案例
通过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侵权责任法 的适用情况和影响。
维权建议
提供关于侵权维权的实用建议。
赔偿公正
确保侵权损害赔偿的公正和合 理。
侵权责任
了解侵权责任和其基本要素。
侵权责任的基本要素
解释构成侵权责任的要素和其“过错责任制”和“无过错责任制”两种形式。
侵权责任的免除和减轻情形
详细讲解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和减轻侵权责任。
侵权损害赔偿
了解侵权损害赔偿和其计算方法。
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介绍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和种类。
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侵权责任法》PPT课件
了解侵权责任法及其适用情形,帮助您在生活和工作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 益。
导言
了解侵权责任法前的基本事项。
引言
解释侵权责任法在新时代的重要性。
侵权责任法概述
《侵权责任法概述》课件

《侵权责任法概述》PPT课件
侵权责任法是指规定何种行为的当事人,对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姓名, 财产和其他权利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
什么是侵权责任法?
• 定义:侵权责任法是指规定何种行为的当事人,对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姓名,财产和其 他权利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
其他相关问题
• 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过失责任和无过失责任是区别侵权主体过错程度的概念。 • 赔偿限额:法律对不同类型侵权赔偿的金额进行了限制。 • 救济方式: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和解、调解等方式获得救济。
结论
• 侵权责任法在实际中的应用:侵权责任法是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 的重要法律制度。
• 法律适用范围:侵权责任法适用于民事、行政和刑事领域,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侵权行为的种类
• 损害人身权益的侵权行为:包括人身损害、侵犯人格权等。 • 损害财产权益的侵权行为:包括损害财产、侵犯财产权等。 • 损害其他权益的侵权行为:包括侵犯名誉权、商业信誉权等。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原则
• 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关系:要求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 因果关系。
• 意义和作用: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
• 违法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违法行为人的过错程度。 • 受害人的过错程度: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受害人的过错程度。
侵权责任的形式
• 民事责任:涉及侵权行为的赔偿和补偿。 •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 • 刑事责任:依法对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人处以刑罚。
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
• 原则:依法赔偿实际损失,补偿精神损害。 • 计算公式:通常采用实际损失加倍计算。
侵权责任法是指规定何种行为的当事人,对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姓名, 财产和其他权利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
什么是侵权责任法?
• 定义:侵权责任法是指规定何种行为的当事人,对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姓名,财产和其 他权利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
其他相关问题
• 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过失责任和无过失责任是区别侵权主体过错程度的概念。 • 赔偿限额:法律对不同类型侵权赔偿的金额进行了限制。 • 救济方式: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和解、调解等方式获得救济。
结论
• 侵权责任法在实际中的应用:侵权责任法是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 的重要法律制度。
• 法律适用范围:侵权责任法适用于民事、行政和刑事领域,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侵权行为的种类
• 损害人身权益的侵权行为:包括人身损害、侵犯人格权等。 • 损害财产权益的侵权行为:包括损害财产、侵犯财产权等。 • 损害其他权益的侵权行为:包括侵犯名誉权、商业信誉权等。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原则
• 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关系:要求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 因果关系。
• 意义和作用: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
• 违法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违法行为人的过错程度。 • 受害人的过错程度: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受害人的过错程度。
侵权责任的形式
• 民事责任:涉及侵权行为的赔偿和补偿。 •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 • 刑事责任:依法对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人处以刑罚。
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
• 原则:依法赔偿实际损失,补偿精神损害。 • 计算公式:通常采用实际损失加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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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过错责任 4.情形: (1)监护人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 (2)用工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35条) (3)生产者的产品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章) (4)环境污染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章) (5)高度危险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九章) (6)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章)
(四)公平分担损失——非归责原则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适用顺序: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特殊侵权)——过错责任(一般侵权)——公平分担
三、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
(一)概念与特征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过错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主体的复数性 过错的共同性 结果的同一性 责任的连带性
(二)共同侵权责任类型 1.主观有共同过错:共同故意、共同过失、故意与过失——主观联系型的共同侵权(侵权责任法第8条) 2.教唆、帮助的共同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9条)——教唆帮助型的共同侵权 (1)教唆、帮助者与行为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负连带责任 (2)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全部责任 (3)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按份责任
(五)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1.主观无共同过错,客观行为直接结合(侵权责任法第11条) (1)分别实施——无主观上的关联 (2)同一损害——客观关联 (3)每一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 (4)数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主观无共同过错,客观行为间接结合——非共同侵权,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侵权责任法第12条) 后果:过失、原因力大小——平均分担
(三)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 所谓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实施可能造成他人损害的危险行为并实际致人损害,而无法确定加害人的侵权行为。 由于无法确定加害人,法律推定各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都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各行为人都是加害人,并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培训》课件

侵权行为及其形式
• 确定侵权行为的标准 • 直接侵权行为及其形式 • 间接侵权行为及其形式
侵侵权 • 恢复原状 • 公开道歉 • 精神损害赔偿
防范侵权责任的方法
• 建立侵权防范管理制度 • 注意合理使用版权 • 注意网络言行 • 避免损害他人名誉
案例分析
《侵权责任法培训》PPT 课件
为了增加大家对侵权责任法的了解和运用,本课件将介绍侵权责任法的基本 概念、适用范围以及防范侵权责任的方法。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概念与适用 范围
• 侵权责任法的定义 • 适用范围 • 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侵权责任法中的主体
• 侵权行为人 • 被侵权人 • 法定义务人
• 侵犯著作权案例 • 侵犯商标案例 • 侵犯肖像权案例
结语
• 坚持依法维护版权 • 共同建立美好互联网环境
第一讲侵权责任法PPT课件

侵权责任法
第一讲 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责任法概述 二、侵权特别法 三、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 四、现代侵权责任法的危机与发展趋势
第一讲 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责任法概述 (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 侵权责任法是规定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
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二)侵权责任法的特征
1、侵权责任法的条文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Nhomakorabea 2、侵权责任法的内容极具复杂性。 3、侵权责任法的内容和体系相当完备和
823条:“(1)故意或因过失不法侵害他 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其 他权利的人,对他人负有赔偿由此而发生的 损害的义务。(2)违背以保护他人为目的 的法律的人,负有相同的义务。以法律内容, 即使无过失仍可能违背此种法律的,只有在 过失的情形,才发生赔偿的义务。”
《德国民法典》第826条:“以违背善 良风俗的方式对他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人, 对他人负有赔偿损害的义务”
(六)侵权责任法的体系
侵权责任法的体系是指将侵权责任法 中的各项规则、制度加以有机结合时所依 据的科学、合理的逻辑结构。特点:
1、基于归责原则来构建体系。
2、采用“一般条款与类型化”相结合的 方式。
3、一般责任形式与具体损害赔偿规则 的结合。
4、有效地衔接了侵权普通法和侵权特别 法的关系。
系统。
4、侵权责任法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
(三)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1、补偿(救济)功能 (1)《侵权责任法》第4条确立了民事
责任较之于行政、刑事财产责任优先的规 则,目的就是要弥补权利人因他人的民事 违法行为而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2)侵权责任法在过错责任中规定 ‘‘相应的”、‘‘补充的”责任”等, 也是要尽可能使受害人获得补救。
一名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的少年在关 押十几天后患病,保外就医没有治愈而死
第一讲 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责任法概述 二、侵权特别法 三、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 四、现代侵权责任法的危机与发展趋势
第一讲 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责任法概述 (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 侵权责任法是规定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
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二)侵权责任法的特征
1、侵权责任法的条文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Nhomakorabea 2、侵权责任法的内容极具复杂性。 3、侵权责任法的内容和体系相当完备和
823条:“(1)故意或因过失不法侵害他 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其 他权利的人,对他人负有赔偿由此而发生的 损害的义务。(2)违背以保护他人为目的 的法律的人,负有相同的义务。以法律内容, 即使无过失仍可能违背此种法律的,只有在 过失的情形,才发生赔偿的义务。”
《德国民法典》第826条:“以违背善 良风俗的方式对他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人, 对他人负有赔偿损害的义务”
(六)侵权责任法的体系
侵权责任法的体系是指将侵权责任法 中的各项规则、制度加以有机结合时所依 据的科学、合理的逻辑结构。特点:
1、基于归责原则来构建体系。
2、采用“一般条款与类型化”相结合的 方式。
3、一般责任形式与具体损害赔偿规则 的结合。
4、有效地衔接了侵权普通法和侵权特别 法的关系。
系统。
4、侵权责任法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
(三)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1、补偿(救济)功能 (1)《侵权责任法》第4条确立了民事
责任较之于行政、刑事财产责任优先的规 则,目的就是要弥补权利人因他人的民事 违法行为而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2)侵权责任法在过错责任中规定 ‘‘相应的”、‘‘补充的”责任”等, 也是要尽可能使受害人获得补救。
一名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的少年在关 押十几天后患病,保外就医没有治愈而死
侵权责任法PPT课件

区分:
1、归责原则不同;过错。过错推定、无过错。
2、构成条件不同;四要件。四要件、三要件。
3、举证责任不同;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
4、产生原因不同;
5、适用法律不同;
6、责任形态不同。自己责任。替代责任。 17
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
●加附则共计十二章,92条 ●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施
四要件、三要件(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 一般三要件(无过错责任)
3、违反义务的性质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
法定义务;绝对义务;强制性 约定义务;相对义务;自愿性
(1)责任形式不同 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
(2)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 财产与非财产损害
(3)免责条件不同
财产损害 法定
法定、约定 13
行 ●名称之争:侵权行为法还是侵权责任法 ●体系之争:是债的发生根据还是民事责任
法的组成部分 ●结构之争: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18
侵权责任的方式——P99-103
——《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21条
19
“写作记实小说对他人进行诽谤”案
某日报发表了长篇通讯《蔷薇怨》,《人民日报》 予以转载,对某县农机公司统计员与单位领导的不 正之风斗争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室内,而后点燃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张月因烧伤致面容毁损,构成 重伤。同宿舍的另外几名同学也有不同
程度的烧伤。 •后,刘亮被抓获,张月及其他几位同学 2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概念和条件
•——一个违法行为,既产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产生违约损害
侵权责任法
1
第一部分
《侵权责任法解读》PPT课件

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区别于合同责任: 2、产品责任的主体:
围内予以赔偿。缺乏局部,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到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买车未过户,责任由谁担?】
第二局部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
重点法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
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管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
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1、过错责任原那么: 2、过错推定原那么:【案例:树木折断致人损害】 3、无过错责任原那么:
第二局部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
重点法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
第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重点法条
高度危险作业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
管理人已经采取平安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案例:这样的铁路交通事故该不该赔?】 张宝宝到邻市办事回来,为抄近路回家,翻越铁路线时,被正面驶来的火车当场撞飞
死亡。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发现附近铁路线都是密闭的铁网栅栏,而且都有“制止翻越 〞的警示标志,因此认定张宝宝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铁路部门是否可以不承担侵权责 任?
侵权责任法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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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的情形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⑦高度危险责任中,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 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⑧饲养 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 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 -80条;第82-84条)。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 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 条)⑩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 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 第59条)。11,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 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9条)。
共同侵权: ①共同加害行为(包括共同故意与共同过失); ②教唆、帮助的共同侵权(共同故意)。 ③共同危险行为(主观上共同过失,且加害人不明)。 分别侵权,指二人以上分别实施加害行为,主观上无共同
故意或共同过失,造成同一损害,应作为一个案件处理的 侵权形态。 分别侵权:①累积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11条); ②共同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12条)。
8,上例中如果能查明是小明在人球分过时由于过于自信 将球砸到老太太呢?如何认定。(累积因果关系)
【共同危险行为】VS【共同故意侵权】 共同危险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多为共同过失,也可能是有人 故意,有人过失。但共同故意绝不可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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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下列案例是何种侵权类别:
1,(相约飚车案)甲、乙相约于某日凌晨二时在北京二 环路进行飚车比赛,试看谁能打破“二环十三郎”的纪录。 甲、乙在比赛时你追我赶,争先恐后,汽车风驰电掣,时 速高达每小时300公里。前方出现一出租车时,甲驾车成 功闪避,乙因措施不力驾车撞上出租车,导致出租车车毁 人伤。①甲、乙对损害有共同过失,构成共同侵权。②甲 的行为与损害间虽无物理上的因果关系,但有法律上的因 果关系。(共同过失)
无过错责任的情形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⑦高度危险责任中,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 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⑧饲养 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 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 -80条;第82-84条)。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 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 条)⑩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 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 第59条)。11,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 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9条)。
共同侵权: ①共同加害行为(包括共同故意与共同过失); ②教唆、帮助的共同侵权(共同故意)。 ③共同危险行为(主观上共同过失,且加害人不明)。 分别侵权,指二人以上分别实施加害行为,主观上无共同
故意或共同过失,造成同一损害,应作为一个案件处理的 侵权形态。 分别侵权:①累积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11条); ②共同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12条)。
8,上例中如果能查明是小明在人球分过时由于过于自信 将球砸到老太太呢?如何认定。(累积因果关系)
【共同危险行为】VS【共同故意侵权】 共同危险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多为共同过失,也可能是有人 故意,有人过失。但共同故意绝不可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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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下列案例是何种侵权类别:
1,(相约飚车案)甲、乙相约于某日凌晨二时在北京二 环路进行飚车比赛,试看谁能打破“二环十三郎”的纪录。 甲、乙在比赛时你追我赶,争先恐后,汽车风驰电掣,时 速高达每小时300公里。前方出现一出租车时,甲驾车成 功闪避,乙因措施不力驾车撞上出租车,导致出租车车毁 人伤。①甲、乙对损害有共同过失,构成共同侵权。②甲 的行为与损害间虽无物理上的因果关系,但有法律上的因 果关系。(共同过失)
第十一章 侵权责任法《法学概论》PPT课件

• (5)受害人故意。
• (2)正当防卫。
• (6)第三人过错。
• (3)紧急避险。
• (4)过失相抵。
第二节 特殊侵权责任
• 一、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 在侵权责任承担中,主体的差异会导致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责任程度等存在
差异。《侵权责任法》针对责任主体的特殊问主要规定了监护人责任、暂时丧 失心智损害责任、用人者责任、网络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以及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第二节 特殊侵权责任
• 一、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 (一)监护人责任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
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
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 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节 特殊侵权责任
• 一、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 (六)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
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二)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背医疗良知和医疗伦理的要求,
违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告知或者保密义务,具有医疗伦理过失,造成患者 人身损害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损害的医疗损害责任。
第二节 特殊侵权责任
• 四、医疗损害责任 • (三)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
侵权责任法课件

机动车事故损害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受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致残:(加上受伤的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 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 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 续治疗费; ◆死亡:(加上受伤的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 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 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 2、财产损害赔偿项目 3、精神损害赔偿项目
• 机动车事故责任承担
案例:
2015年12月2日,张三因家中有事需要用车,于是便 前往好友李四处借李四的家用轿车救急使用,于是李四将 车辆借给张三使用。然而,当张三驾驶车辆行驶到郊外的 一个十字路口时,撞到到了醉酒后骑着电动车回家,并闯 红灯的赵文举,由于车速过快,造成赵文举当场死亡;事 故发生后,张三由于害怕承担责任,再加上当时路口没人, 于是张三驾车逃逸,离开事故现场。后经交警全力追捕, 将张三缉拿归案。 经交警认定张三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文举负事故的 次要责任;李四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由交强险和第三者 责任险50万元。 后,赵文举的家属将张三、李四及保险公司起诉到法 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问本次事故的责任如何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 它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大公害。据统计, 20纪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来,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达到 2235万人,这个数字比第一次世界大 战中死亡的人数还多,交通事故已成为全 世界非正常死亡的重要因素。许多名人也 葬身于车祸之中,如美国的巴顿将军,英 国的王妃戴安娜等等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案例:
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老虎袭人事件,导致一 死一伤。赵珩在东北虎园下车时,被老虎拖走受伤,她的母亲周 女士下车想要救女儿时遭老虎撕咬,最终身亡。 事件发生之后,一段短视频很快便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当时 赵珩从车上下来,在绕到主驾驶一侧时突然被跑出来的老虎扑倒 后叼走,赵珩的母亲见到后下车想要救女儿,但也遭到老虎攻击。 后延庆区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并作出调查报告,对事发原因 作出如下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是赵珩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 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 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周某见女儿 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 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调查组认定 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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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平安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 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 (能证明过错与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赔偿责 任)
❖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 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 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 疗费用 等 病历资料。
❖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 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 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 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 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 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条文主旨
❖ 本条是关于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 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责任的 规定。
❖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 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 上述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条文主旨
❖
本条是关于医疗机构免责情形的规定。
❖ 条文解读
❖ 现就本条规定的三种免责情形解读如下: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 规范的诊疗
题把握: ❖ 一、隐私权的内容和现行法律的规定
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侵 害的表现形式
隐私权涵义
❖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 “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 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 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隐私权的范畴
❖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
❖条文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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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由过错推定原则(即所谓“举证 倒置”)改为以过错原则为主,过错推 定为辅的举证方式,一定程度上减轻了 医院的举证责任。
发展趋势:1、医院不再被要求主动举 证,申请鉴定;2、患方申请法医司法医 疗过错鉴定将大幅增多;3、病历的真实 性问题重要性空前提高,病历是否真实 将成为法庭争议焦点,为此进行笔迹鉴 定的大幅增多。
• 应对策略:1、完善医院与生产厂家药品、 器械等购货合同,明确责任承担,如有 可能20,20/5备/21 存适当风险金;2、药品、器械 13
八、医疗机构免责新规
• 《侵权责任法》第60条:“患者有损害,因下 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 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 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 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 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出现。 2020/5/21
2
二、 《侵权责任法》 与《医疗 事故处理条例》的关系
《侵权责任法》是上位法,《医 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专门规定,是 特别法,二者不一致时如何适用?
三、举证责任变化。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 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 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为过错责任原 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第58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 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 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 纷有202关0/5/的21 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 4
应2对020/策5/21略:1、使用电子病历;2、病历 5
四、知情告知变化
• 《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
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 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 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 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 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 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 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 款义20务20/5/,21 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6
害的事故。”;第33条:“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三)在
2020/5/21
10
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
新规变化:医疗过失判定的外延扩大,除 诊疗规范、常规有规定的必须遵守外,对 于诊疗规范、常规不能涵盖的部分以“当 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为判断标 准,这实质上是法律上“注意义务”的标 准。
引入
《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 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 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 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本
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
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
发展趋势:1、由谁来判定是否尽到“当 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成为新的 问题,医学会?法医?亦或是法官?2、 具备一定权威性的临床医生作为专家辅助 人出庭现象将增多。 应对20策20/5略/21 :1、除应严格遵守诊疗规范、 11
七、缺陷药品、器械、血液的产品责
任。
•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 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 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 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 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 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 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 机构追偿。”
• 对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
“有2020下/5/2列1 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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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变化:1、明确将药品、消毒药剂、 医疗器械和血液定为“产品”,适用 《产品质量法》的严格责任;2、明确了 医院的赔偿责任(中山三院“亮菌甲素” 案)。
• 发展趋势:1、由于生产厂家多在外地, 多数案例都会将医院作为索赔对象;2、 类似医院无过错输血造成患者感染丙肝、 艾兹病等的案件将增多。
➢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 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 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 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20取20/5得/21 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8,
➢变化:1、明确了紧急抢救时如不能取得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医院的抢救处 置权;2、取消了患者“关系人”的签字 同意权。
所推荐使用的《医疗知情同意书》);
2、对于手术等可能造成较大创伤或花费 较大2020医/5/2疗1 费用的治疗方案应向患方交待 7
五、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 的特殊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 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 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 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 措施。”
《侵权责任法》
医疗损害责任 新规解读
20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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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新规 出台背景
医疗纠纷案件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存在法律适
用二元化现象。
1、责任范围:不构成医疗事故也要承担赔 偿责任且适用〈民法通则〉
2、赔偿标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比构成医 疗事故的赔偿还要高。
3、鉴定机构:法医司法医疗过错鉴定大量
➢发展趋势:1、患者欠费现象将有所增多; 2、一些工伤、交通事故造成无生命危险 损伤的外来人员可能存在诊治延迟现象。
➢医院应对策略:1、患者有生命危险时如 不能取得的亲属意见应尽快组织抢救, 不得延误诊治时机;2、患者的同事、领 导或202警0/5/2察1 的签名是无效的,应避免让这 9
六、法律上“注意义务”的
• 变化:1、明确了违反告知义务须承
担赔偿责任;2、明确规定了须告知“替 代医疗方案”。
务成为法庭审查重点;2、以医院
“告知不足”为由判决医院承担一定赔
偿责任的案件大幅增多(原医疗事故技
术鉴定大量存在所谓“告知欠缺”)
•
医院应对措施:1、尽量采用规范化
知情告知文本(建议采用卫生部医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