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十三五”农村公路项目“建养一体化”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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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十三五”农村公路项目“建养一体化”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和“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精神,为顺利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发展,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77号)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投融资、技术、管理等优势,加强合作,落实市、区(市、县)政府主体职责,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发展,力争提前实现“十三五”贵阳市农村公路规划目标,充分发挥贵阳市“发动机”、“火车头”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交通基础保障。合理确定“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模,投资标准,积极争取部、省计划和投资,通过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在建设养护过程中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科学调度、强化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实现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目标。全面推动农村公路公开制度,实行社会监督,降低农村公路建设廉政风险。
二、主要内容
(一)建设类别及规模。
按照省公路局对我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类别和规模切块方案,纳入建养一体化服务采购的类别为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和县乡道改造。纳入采购计划的必须是进入《贵州省“十三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的项目。初步切块方案贵阳市撤并建村通硬化路98公里、县乡道改造250公里。
(二)采购模式。
由省级部门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服务采购相关工作,并编制社会资本中标单位与市级交通部门签订的总体服务协议和社会资本中标单位与区(市、县)交通部门签订的项目实施合同范本,市和区(市、县)在遵循范本条款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做适当调整。
(三)实施模式。
政府公开向社会采购供应商,由供应商承担项目的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5年的养护服务工作(含2年质量缺陷责任期养护和后3年养护工作),项目建设和养护按照现行公路工程有关规范执行。政府依据项目建设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供应商养护期满后,项目的养护工作交由地方政府承担。
(四)服务采购工程项目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主要由中央资金、省级财政补助、市及区(市、县)投入的建设资金和养护资金构成。
1.县乡道改造:按照三、四级(双车道)公路标准建设,总投资约200-400万元/公里,其中申请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120万元/公里,不足部分由社会供应商融资和地方自筹。
2.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按照四级公路(路基宽度不得低于4.5米)标准建设,总投资约60万元/公里,其中申请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30万元/公里,不足部分由社会供应商融资和地方自筹。
3.养护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53号)等标准执行。
(五)服务费支付
中央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地方投入建设资金及5年项目养护资金在项目养护期内分年度按比例支付,市、县两级建设和养护资金比例按规定承担。
(六)体系构成
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的采购人负责服务采购工作,区(市、县)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合同的具体实施及监督工作。项目合同由总体服务协议和具体项目实施合同构成。其中,总体服务协议由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完成服务采购后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具体项目实施合同由区(市、县)交通主管部门与供应商签订。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建养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
为推进实施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采购及建设,加强对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成立建养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高卫东(副市长、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谭承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振(市交委主任)
成员:林昌顺(市交委副主任、市公路处处长)
冯峻辉(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华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春生(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委副主任)
王雄伟(市审计局副局长)
徐鹏(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杜凌云(云岩区副区长)
胡向群(南明区副区长)
秦永康(花溪区副区长)
李朝阳(乌当区副区长)
安宁(白云区副区长)
孙靖(观山湖区副区长)
张明权(清镇市副市长)
王天镜(修文县副县长)
徐艳(息烽县副县长)
张勇(开阳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丁振兼任办公室主任,林昌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相关单位明确具体联络人。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合理使用
要结合党中央四中、五中全会和贵州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积极争取国家、省对贵阳市的资金支持,努力建立起国家补助、地方筹资、社会配资、银行贷款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融资体制,开辟多元化筹集资金的渠道。市级和各区(市、县)公路管理部门要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省、市现有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职责,逐步增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比重。市级部门要协调好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落实到位,县级部门按照地方投入建设资金及5年项目养护资金在项目养护期内分年度按比例支付的方式,做好资金计划和储备。公路建设资金作为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工程建设,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任何部门不得挪用、截流、挤占工程
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部门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县乡道改造项目工可批复工作。
市审计局主要负责项目招标资金审定和工程审计工作。
市财政局会同市交委负责项目的市级资金筹集。
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审查报批公路建设项目中确需转为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报件。
市生态文明委主要负责协调项目环保相关等工作。
市交委负责对区(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编报的年度建设计划审核、汇总、上报,审查撤并建村通硬化路施工图设计,初审县乡道改造施工图设计并报省级部门审批。严格按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相关技术标准对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和监督等进行督查,对项目质量状况及养护技术状况进行评定。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为项目的具体实施责任人,负责征地拆迁、落实工程建设中的工作协调,负责编报年度计划,开展设计等前期工作,对社会资本承建项目的管理、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对农村公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