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优化培养过程,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是通过对博士研究生进行阶段性考核,督促博士研究生认真总结研究工作,保证顺利完成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培养环节。通过中期考核,着重考查博士研究生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的全面素质和知识创新能力,要求博士研究生对即将进行的博士学位论文课题已进行了认真的预备性考察和实验,有明确的立论依据、研究思路和创新意识。具体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入中期考核环节:

1. 在思想道德方面表现良好。

2. 已修完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课程成绩已送研究生院登记并存档。

3. 掌握本学科宽广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为完成高质量的博士学位论文打下基础。

4. 通过文献查阅和计算机网络,了解和探索本学科方向国内外学术研究最新前沿动态。

5. 掌握从事本学科方向高层次科学研究所须具备的基本实验技能、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水平等。

6. 从第二学期开始从事科研活动,通过科研考勤。

7. 就研究课题进行文献资料调研,与国内外同行进行学术交流,形成研究思路。

8. 就本学科方向进行选题、立论分析,提出创新性的研究思路,确认研究中拟解决的关键性学术难点和技术难点等。

9. 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查研究,结合所研究的科研课题,发挥导师和博士研究生的专长,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直博生在第五学期)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学习研究进度较慢而不能及时提交中期考核所需材料的博士研究生,需申请推迟进行中期考核。符合条件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 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2. 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审核表;

3. 文献综述(调研本学科方向的国内外最新研究动向,文献阅读量不少于50篇,完成1篇不少于3万字的文献综述);

4. 《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表》(开题报告应已完成公开报告并答辩)。所提交的材料应由本人独立完成,并经导师审阅,由导师给出评语和评价。

(三)中期考核的组织与程序

1. 学院按一级学科组织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人选由学院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委员会一般由3或5名同行专家组成,应当是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学校鼓励聘

请校外单位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加入考核委员会。中期考核委员会秘书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本校在职教师,协助处理中期考核的各项事务,包括中期考核材料整理、答辩过程记录、会议会务等。一般应于考核前2个星期公布具体考核日期和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秘书。

2. 博士研究生将中期考核材料在考核前1个星期复印交考核委员会成员审阅。考核会议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申请中期考核的全体博士研究生均须参加,视为一次必须参加的学术报告活动。申请考核的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可列席考核会议。

3. 每位申请考核的博士研究生的考核时间为30~40分钟,以考核委员提问、博士研究生答辩的方式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考核结果。

4. 考核结果分为5种:优秀、通过、延期重审、转为硕士生培养(未获硕士学位者)、劝退。

对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可按综合素质和创造性能力给予评价。每一位博士研究生应给出具体评语,指出其成绩和不足之处,以利改进。在评分时应从严要求,拉开档次,其中优秀成绩获得者控制在20%左右,以备推荐作为各类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奖励评选的候选人。对具有较好素质,能提出有创新点的研究课题,但在某些方面有明显不足,材料准备仓促,不得通过本次考核,可延期重审。对科学研究和学术素质较差,且不能提出有创新点的研究课题,不适宜从事创造性科学技术研究的学生,不得通过考核,应劝其退学。

5. 研究生院聘请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对中期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抽查,对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把关不严的审核过程,须由考核委员会重新审核。

(四)中期考核处理

1. 通过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阶段。

2. 推迟、延期或重审的博士生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三月份或六月份进行。凡推迟、延期或重审通过考核的博士研究生,须推迟申请论文答辩。自审核通过之日起,至申请论文答辩日期之间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8个月(直博生、本博创新班研究生不少于30个月)。

3. 对转为硕士生培养(未获硕士学位者)、劝退等不宜继续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按下述情况处理:

(1)对已获硕士学位者,按当年硕士毕业研究生就业;

(2)对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以及本博创新班研究生等尚未取得硕士学位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转为相应年级硕士生学习。申请博转硕的研究生在学校批准同意前,应当向学校交还已获得的博士生奖助学金。学校批准同意博转硕的研究生,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硕士生待遇,并需要重新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硕士论文工作不少于一年。通过论文答辩后,按硕士毕业研究生就业;

(3)对劝退学,按肄业处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推迟或延期重审的考核安排在三月份或六月份进行,推迟或延期重审的费用,由博士研究生本人负担。

研究生院

2017年8月1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