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共空间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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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图文

解读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图文

城市更新的实质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传统的空 间规划层面,其实质是保障城市空间资源高效、公平配
置的公共政策,需要进行完善的制度设计。
公共设施和环境的改善 居民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
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就业率的增加
教育和发展机会的增多 卫生状况的改善 …….
1.城市更新规划的背景 2.城市更新规划概念 3.城市更新规划的规范体系 4.城市更新规划流程架构与成果内容 5.城市更新规划特点与难点
深圳城市发展
三版总规
86版经济特区总规奠定了原特区的空间总体格局。
特区成立之前的村落
80年代中后期,杂乱的自发改建
改造后的东门老街
深圳城市发展
三版总规
96版总规应对了全市域高速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需求。
得到保护的旧围屋,很多已经消失
90年代初的深圳
深圳高速发展
深圳城市发展
三版总规
10版总规指引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深圳市城市规划城市标准与准则》第四章 4.2地块容积率
1 要点解析 :开发强度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
工业用地地块容积率上限宜按深标规定执行, 下限应满足《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 标准》要求。 物流仓储用地地块容积率上限宜按深标规定 执行,下限应满足《深圳市物流项目用地规 划建设控制标准》要求。
价。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五章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
物流用地的公告基准地价按照工业和商业公告基准地价的平均值测算,研发用地的公告基准地价
按照工业和办公公告基准地价的平均值测算。认定为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以鼓励发展产业地价修正
系数予以修正。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五章 第四节 地价计收

深圳总体规划

深圳总体规划

1979年 1980年 1981年 1982年 1983年 1984年 1985年 1986年 1987年 1988年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1)民意调查阶段(2006.10-12):开通民意倾听热线电话、 电子邮件和移动短信的接受平台,在多个网站上开设“公众 参与总规修编”的专栏,进行网上专题调查的合作。
全过程广泛深入的公众参与
(2)咨询讨论阶段(2006.11-2007.4):通过现场、广 播、电视、报纸等途径开展公共论坛,邀请相关领域的专 家、部门代表、公众代表参加,就社会各界关心的重点问 题进行开放式的沟通和交流。
2.2 发展形势分析
(3)深港合作的拓展与深化
2007年初,香港特首曾荫权在连任竞选纲 领中明确提出“与深圳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共 建世界级都会”的战略目标。 2007年10月10日,曾荫权发表本任期的首 份施政报告《香港新方向》,再次确立港深都 会的发展目标,并宣布,在任期内会致力推动 10项重大建设工程上马。包括:广深港高速 铁路、港珠澳大桥、港深空港合作、港深共同 开发河套等4项跨界基建,将深港城市合作推 进到实质操作层次。
城 市 价 值 链
附加值
研发模块 品牌模块 标准模块
中试模块 装配模块 试 高 制 品 研 制 或 低 上游 开 发 零 部 件 生 产 模 块 零 部 件 生 产
行业n
产 业 价 值 链
企业1 售 后 服 务 下游 行业1 企业2 … 企业n
加 工 组 装
销 售
2、城市发展条件与规划思路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标,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建设由区域绿地、 生态廊道体系、城市绿地组成的市域绿地 系统。(此部分内容比较多,规定比较细, 说明深圳对于建设绿色生态城市的定位十 分明确,有兴趣的
海洋岸线保护与利用目标
• 1.严格控制自然岸线的占用,保全岸线生
态与景观资源的完整性和特殊性;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
李佳林 王琦
• 本规划是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
2010)》即将完成期限的条件下,为适应 新的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要求,由深圳市
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是指导城市转型和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城市总体规划内容
1
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2
城市规模
3
城市空间结构
地效益达到45亿元/平方公里以上。工业 用地规模控制在220平方公里左右。
• 实施“促进主导产业,改进传统产业,扶
持创新产业”的工业发展策略,积极培育 战略产业、大型企业集团和国际名牌产品, 提高重点产业链的完整性和产业根植性。
• 工业布局:依托西、中、东三条城市发展
轴,逐步形成“一核心、九片区、五十二 园”的工业布局结构。
地约2.3平方公里,文化娱乐设施总用地 规模达到5.5平方公里,独立占地的公共 文化设施用地人均约0.5平方米。
• 体育设施:规划期末新增体育用地约4.2
平方公里,体育设施总用地规模达到7平方 公里,独立占地的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达到 0.6平方米/人的配置标准。
7 城市生态建设与绿地系统规划
生态建设目标
学位供给规模达到100万个,高中阶段学位 供给规模达到20万个,高等教育学位供给 规模达到10万个以上。
•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期末新增医疗卫生用

深圳市第13届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评选专家组评审意见

深圳市第13届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评选专家组评审意见
13
深圳鹏茜国家矿山公园及周边地区详细蓝图
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深圳市清华苑建筑设计
何昉、叶永辉、杨春梅、锁秀、金锦大、周璇、张曙、吴卫华、刘科、魏佳
14
漳州开发区南炮台公园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
深圳市清华苑建筑设计
徐金荣、巴勇、林汉生、王静、陈雯、杨昕、罗欢、方刘伟、石静、王小海
15
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体育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等奖29项〔排名不分先后〕



1
观澜开展循环经济之用地整合与空间开展规划研究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张毅、徐红、郭素君、姚奇峰、吴丽娟、林子仪、莫湖燕
2
深圳市物流工程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研究
深圳市城市规划开展研究中心、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向文阔、刘宣、牛慧恩、蒋竣涛、张源、Michael Gallagher、王芬芳、王卫城、彭震、骆伟明
18
合肥市滨湖新区C-01、C-02地块城市设计
中建国际〔深圳〕设计参谋
张永刚、杨蓓、李春浩、王兴华、倪玮西、朱剑、过江文、周一
19
深圳市宝安区给水系统专项规划
深圳市宝安规划设计院
张智光、马燕、党红、陈立新、谢友竹、吴昌广、胡灿、聂姣婕美、王立力、王新科
20
深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
附件一:
深圳市第十三届优秀规划设计获奖工程名单
奖项
序号
工程பைடு நூலகம்称
编制单位
工程组成员
金牛奖1项
金牛奖
1
深圳光明新城中心区城市设计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朱荣远、黄伟文、陈晓晶、张文、Rainer Pirker、朱枫、崔宝义、石爱华、陈琳

深圳市公共空间规划指引

深圳市公共空间规划指引

6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空间系统规划
7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空间系统规划
2.如何建立公共空间指标体系?
8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空间系统规划
地域划分 现状地区特征
分区规划地区特征 最终规划成果
街道单元
标准分区单元
9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空间系统规划 前期研究
基准指标
空间面积: 现状平均规模6.6Ha 服务半径:市级(800米)、区级(500米)和街道级(300米)
现有规划体系缺少公共空间专题。
策略 1:…………………….. 策略 2:…………………….. 策略 3:…………………….. 策略 4:…………………….. 策略 5:…………………….. 策略 6:…………………….. 策略 7: …………………….. 策略 8:…………………….
策略 9: ……………………. 策略10: ……………………. 策略11: …………………….
15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空间系统规划
空间关总注量居不民“个足的公,多体平配元特置需与结征求活构;分存力析在”不合理;
在均衡布局的前提下,考虑地区差异,因地 地域分布不均衡,各地区间空间特征及指标
制宜的发展;
相充联系差足方挖较合便掘大理、现;—高有—质整公等量共级体的均空,特衡间满、征足潜容多力分量样,充化析合足公理、共、结活构有动合序需理地求、的、增
充整满加体活;力使的用、效以率小一尺般度,空各间为类主型体的的使公用共效空率间差体别系;
为所有人提供公平地参与户外公共活动的空间和机
较会。大根重; 据视基实准施指居管标理民的过要问程求卷,,近实调期现实查动现态各可片操区作的性双达。
标,远期实现大多数片区的双优良。
公共空间周边往往缺乏步行支撑,影响使用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规划介绍到此结束 谢谢
能源设施规划
• 加强区域合作,共建区域油气库和区域能 源供应通道;相对集中建设重大能源设施 ,集约用地并减少对城市的负面影响;重 点建设南头半岛(包括大小铲岛)和大鹏 半岛东西两大能源综合供应基地和网络; 适时对现有能源设施进行大容量升级改造 ;结合生态绿地安排高压走廊和油气管廊 ,在高密度城区,结合地下空间的开发适 度考虑建设地下能源设施。
10
市政基础设施
水资源发展目标
• 多渠道开源节流,市外引水与市内挖潜并 举,积极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强化节 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保障充足的 水资源储备和供应能力,满足城市未来发 展需求。 • 构建依托区域、立足本地、非常规水为补 充的多渠道水资源供应格局,力争实现水 资源的供需平衡。
3
城市空间结构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西、中、东三条发展轴和南、北两条 发展带为基本骨架,形成“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
城市主中心
• 规划确定2个城市主中心,即福田-罗湖中 心和前海中心。在强化福田-罗湖中心对 全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推进前海中 心的建设,构筑区域性高端服务业集聚区 。逐步形成发展有序、功能互补、区域辐 射功能强大的双中心结构。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
李佳林 王琦
• 本规划是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即将完成期限的条件下,为适应 新的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要求,由深圳市 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是指导城市转型和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城市总体规划内容
1
2 3 4 5
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城市规模
绿地系统规划目标
• 适应建设生态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发展目 标,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建设由区域绿地 、生态廊道体系、城市绿地组成的市域绿 地系统。(此部分内容比较多,规定比较 细,说明深圳对于建设绿色生态城市的定 位十分明确,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回去 看)

深圳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的前世今生

深圳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的前世今生

8[ UED ] 108 | 08 | 2017深圳,是世界城市发展的一个独特标本。

在短短37年的时间里,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时空压缩方式,完成了从边陲小镇到现代化超大城市的巨大跨越,创造了人类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

深圳又被称为“基本按照规划建设的城市”,建市以来始终坚持的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得到广泛赞誉,已成为深圳的城市名片。

深入研究深圳多中心组团式结构的规划过程与演进机理,对于认识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而比较分析“小特区”和“大特区”空间结构的规划成效差异及其背后的作用机制,也能为其他城市提供更具价值的经验参考和借鉴。

这里所说的“小特区”,是指327.5km 2范围内的原深圳经济特区,是1980年8月特区成立后划定的地域范围;而“大特区”则是指深圳现有1 997km 2的行政辖区, 由2010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将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域范围后确定。

规划过程深圳的带状组团结构是在1982年编制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发展大纲》中提出的,并由1986年完成的《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1986-2000)》(以下简称《86总规》)进行细化和完善并最终确定的。

《86总规》是对于深圳城市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规划,它前瞻性地预判到城市超常规发展的可能性,首次将深圳按照特大城市规模进行规划;确定2000年特区总人口规模达到1100 000人,其中常住人口800 000人,暂住人口300 000人;规划建设用地123km 2,给城市未来发展留有足够的余地,奠定了“小特区”的基本空间框架。

《86总规》将城市空间规划为罗湖-上步、南头、福田、沙河、东部5个功能组团,均衡安排了15个集中布局的工业区和179片居住小区;明确福田作为未来新的市中心的选址,并将前海-妈湾填海区作为2000年以后开发的第6组团。

各组团之间以自然河川、绿化隔离带为地域界限,组团内部功能相对完整。

作为带状组团结构的支撑骨架,构筑了以深南大道、北环大道、滨河大道3条东西向主干道串联各功能组团的“三横十二纵”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对外交通系统则布局了机场、港口、高速公路和一、二线口岸等大型基础设施,建立了特区与周边区域的广泛联系;还预留了轻轨客运线,为后来深圳地铁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0.10•【文号】发改地区[2010]2415号•【施行日期】2010.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0]24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86号)精神,现将《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前海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区域优势独特,发展潜力巨大。

广东省、深圳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对《规划》的批复精神,抓住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年的契机,把规划实施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共同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逐步把前海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和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最终实现把前海打造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的战略目标。

二、请广东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发展定位和产业重点,协调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

要落实好前海管理机构享有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管理权限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建立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深圳市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的主体,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一是要创新前海开发建设管理模式,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财税管理、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用人机制等方面探索建立集中管理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发挥行政管理与市场化运作的结合优势,又好又快地推进前海开发建设。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系统规划方法初探——以深圳为例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系统规划方法初探——以深圳为例

民意识和社区凝聚力的地区级或社 区级的公共空间
则很少。
步将公共空间的名称明确为公共开放空间。
2 剃 秘 鞋撼 4 簿 瓣
维普资讯
2005 年

从 建 设 和 谐社 会 的 目 的 出



深 圳 市政府 大抓 社 区 建 设


强 调基 层
I  ̄n c l h n h ns e i l c n mi o e u b no e p c y t m ln ig sr s e p ns a ea u l r p r Rl l l S e z e p ca o o cz n r a p n s a e s s e p a n n te s so e p c sp b i p o e t e c y
在整个封建时期都被统治阶级 占据 ,代表着皇权、
宗族权,是封闭型的空间。今天中国的城市空间仍
论应用领域,对城市公共空间的理解都存在着一些 然延续着这样的传统——广场、公园代表着城市政 分歧。在国内,同济大学周进提 出的概念具有较高 府意志。因此,我国的公共空间体现 出市级政治性 的认同度:“ 城市公共空间是属于公共价值领域的城 集会型空间占主导,以楼盘为单位 的私密性 、半私 市空间,主要是城市人工开放空间,或者说人工因 密性空间大量存在的特征① ,真正有助于形成市 [ 素占主导地位的城市开放空间” 。因此,本文亦进 [
ae n e eta ra s jr nrl d x sT ep n i isoe et e az i e s n il e i ra d d sr n e o t e e .h l n g m fci lr le a n s d t i b k p g a p i a a ma c oi o n a n a t f v ye i f r a vat y e n y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布日期】2022.01.24•【文号】发改体改〔2022〕135号•【施行日期】2022.0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深圳经济特区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2〕1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牵引带动粤港澳大湾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放宽和优化先进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领域市场准入(一)创新市场准入方式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

支持深圳优化同类交易场所布局,组建市场化运作的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打造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企业和产品市场准入新平台,促进上下游供应链和产业链的集聚融合、集群发展。

支持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入驻交易中心,鼓励国内外用户通过交易中心采购电子元器件和各类专业化芯片,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与用户单位通过交易中心开展合作。

积极鼓励、引导全球知名基础电子元器件和芯片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含各品牌商、分销商或生产商)依托中心开展销售、采购、品牌展示、软体方案研发、应用设计、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

支持开展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检测等业务,降低供应链总成本,实现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生产要素自由流通、整体管理;优化海关监管与通关环境,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动海关、金融、税务等数据协同与利用,联合海关、税务、银行等机构开展跨境业务,交易中心为入驻企业提供进出口报关、物流仓储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交易中心合作,为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文本)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文本)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文本)<5648>字节girlwen 2004-6-1 15:24:18发表于房地产门户-搜房网>业主论坛> 蓝天绿都家园业主论坛lt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加强城市建设监督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的规划区为深圳市行政辖区,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和宝安区、龙岗区,总面积2020平方公里。

第三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03-2005年。

第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以及必要的图纸、说明组成。

第五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二章目标与规模第六条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国际化城市和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以及建设高科技城市、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区域性的金融中心城市、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高品位的文化和生态城市的功能定位,近期建设规划重点落实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城市空间发展、支柱产业发展和交通运输发展等5个方面的目标与对策,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

第七条推动区域合作,进一步提升深圳在“珠三角”城市群的中心地位。

1、促进深港两地在各个领域的全方位合作,重点加强跨境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口岸通关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

2、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城市间产业的分工与协作,增强城市间的城际快速交通联系,提高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资源共享水平,推动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特别是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资源分配的合作,促进区域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第八条强化城市集约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二八号)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二八号)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正文:----------------------------------------------------------------------------------------------------------------------------------------------------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二八号)《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2月30日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2020年12月30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第三章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第四章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第五章保障和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更新活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对城市建成区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本条例规定进行拆除重建或者综合整治的活动:(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急需完善;(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四)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根据市住房发展规划,旧住宅区拆除重建后优先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等公共住房建设,由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条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统筹、规划引领、公益优先、节约集约、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更新应当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下列目标:(一)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二)拓展市民活动空间,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三)推进环保节能改造,实现城市绿色发展;(四)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保持城市特色风貌;(五)优化城市总体布局,增强城市发展动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8•【字号】深府办[2011]49号•【施行日期】201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深府办〔2011〕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78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批复》精神,做好《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一)实施《总体规划》是新时期国家对深圳发展的战略要求。

《批复》明确“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并要求深圳继续改革开放,当好推动科学发展排头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总体规划》是全面推动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的重要部署。

《总体规划》是深圳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实施《总体规划》,将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特区一体化进程,进而实现以城市发展服务各项事业发展、以城市现代化提升产业现代化,以城市现代化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三)实施《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转型、创造“深圳质量”的重要保障。

《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发展转型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以城市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实施《总体规划》,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节约集约发展模式,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和城市发展单元等手段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破解城市空间发展困境和资源瓶颈制约,将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二、实施《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批复》精神,结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模式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把深圳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26•【文号】国函〔2024〕144号•【施行日期】2024.09.2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深圳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是经济特区,国家创新型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性经济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外开放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等功能,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深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0万亩(含易地代保0.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72.02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4.2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30.74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1%;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43.8%(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用水总量不超过30亿立方米,其中2025年不超过24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7•【字号】深府[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的通知(深府〔2011〕6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以及《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国际化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水平,推进法治社会和城市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深圳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是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时代城市竞争的战略举措。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全球化时期,核心城市间的竞争成为国家竞争的重要体现。

从全球来看,许多都会城市都在制定未来30-50年的发展战略。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正处于国际化发展的关键阶段,必须以加快国际化城市建设为契机,在更高起点上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二)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是深圳经济特区引领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必然选择。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国家为深圳确立了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战略目标,深圳要围绕科学发展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始终坚持“四个先行先试”: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头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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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市政府提出的“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也是深圳市城市规划建
设由抓重点、创品牌,切实转向关注城市整体环境、注重基层建设管理,为实现“和谐
社会”的目标而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

和谐社会的营造离不开丰富的公共活动,而公共
空间是公共活动的主要载体。

公共空间为所有市民公平的提供公共活动的场所,它体现
了移民城市的宽容性,是营造和谐深圳、注入城市活力的实体之一。

为此,深圳市规划局本着统筹在先、行动跟进的指导思想,委托深圳市规划设计研
究院编制了《深圳经济特区公共空间系统规划》。

本项目旨在城市规划的平台上,通过
剖析现状公共空间建设和管理中的问题,研究深圳市民的需求,来制定公共空间建设的
标准和导则以及规划管理上的改进,并进而实现城市公共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

2.1 因地制宜、明确概念
公共空间的概念在不同的城市会有不同的含义,本规划根据深圳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明确提出:公共空间指 城市中室外的,面向所有市民的,全天免费开放的,经过人工开发并提供活动设施的场所 。

根据用地权属,公共空间可分为 2 类:独立占地和非独立占地。

独立占地公共空间指具有独立的土地权属的公共空间。

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指设在用地单位内部,通过建筑退线等规划控制而实现的公共空间。

根据表现形式,公共空间可分为 3 类:绿化空间、广场空间和运动空间。

规划以人均公共空间面积和步行可达范围覆盖率(即 5 分钟路程步行可达范围与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两个基准指标来衡量公共空间的服务能力。

2.2 关注居民真实感受
项目组通过网络和学校回收了 1442 份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涉及不同分区和街道不同背景的居民,调查结果有很强的可信度。

结果表明: 47% 的居民对公共空间不满意,不满意的 意见中 51% 的居民希望公共空间能出现在 “ 小区周边 ”。

放弃户外活动的最主要原因是天气太热。

最需要的公共空间是运动场地和绿地公园。

综合问卷调查的结果,步行的便捷和优秀的环境设计(特别是适合炎热气候的设计)是市民最看重的。

2.3 着眼现实、客观评价
( 1 )公共空间总量不足。

现状特区内人均公共空间面积为 4.7 平方米 ,仅有 23% 的建设用地步行 5 分钟可到达公共空间。

( 2 )市区级大型公共空间容量充足、环境优秀,而街道社区级小型公共空间无法满足需求。

( 3 )运动空间明显不足。

( 4 )居住区内的半私密空间较多,工作地和城中村则十分缺少公共空间。

( 5 )交通屏障阻隔严重,步行可达性有待提高。

( 6 )空间设计对炎热气候的适应性不强。

2.4 洋为中用、确定目标
规划研究了国外著名城市如旧金山、温哥华、伦敦、新加坡等的公共空间规划和实践经验,结合深圳实际拟定了工作目标,并提出适宜的规划对策。

规划指出,未来深圳经济特区的公共空间发展目标是:
“ 公平 ” 与 “ 活力 ” 的有效实现。

“ 公平 ” 意味着充足合理、机会均等 —— 平等地为所有人提供户外公共活
动的条件与机会; “ 活力 ” 意味着联系方便、激发参与;而实现 “ 公平与活
力 ” 则需要一套务实的设计、实施和管理一体化的公共空间规划管理体制。

目前
最迫切的任务是实现 “ 公平 ” 。

特区人均公共空间面积应达到 8.3 ~ 16 平方米。

其中,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
人均面积不应少于 8.3 平方米 。

60% ~ 75% 的地区步行 5 分钟可到达公共空间。

其中, 80% ~ 100% 的居
住、商业、政府社团、工业和绿地等用地(约占总建设用地的 70% ) 步行 5 分钟
可到达公共空间 。

2.5 切合实际、设定标准
规划的配置标准分为独立占地和非独立占地两大类来设定。

由于公共空间不是一个独立的用地概念,因此,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配置标准
是将现有标准与规范中的相关内容整合而成。

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实现,依托现有
的规划、管理与实施体制基本可以满足要求。

而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配置标准是根据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每个开发地
块都有义务为城市提供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

● 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配置标准
绿化空间 —— 规划时落实在 G1 和住宅区绿地( Rn6 )类用地。

本规划建议:特区内的居住小区及以上级别的公共绿地均应作为公共空间免费向所有市民开放。

广场空间 —— 规划时落实在 S2 类用地。

本规划建议:特区内的广场( S2 类)用地均应成为公共空间。

运动空间 —— 规划时落实在 GIC3 和社区体育设施( Rn3 )类用地。

本规划建议:按照规范配置的所有居住小区及以上级别的体育场地,均应提供相应比例的免费运动场地,向所有市民开放。

● 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配置标准
依靠法定图则等规划落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尚不能使公共空间具有良好的步行可达性。

同时,特区内可建设用地资源非常紧缺,规划并预留大量新的独立占地公共空间难度很大。

因此,通过增加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是目前提高步行可达范围覆盖率的最佳手段,同时也能提高人均公共空间面积指标。

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规模:边长应控制在 20 ~ 100 米,面积应控制在 400 ~ 10000 平方米。

其中广场空间的边长应控制在 20 ~ 50 米,面积控制在 400 ~ 3000 平方米。

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控制办法:在现状公共空间未覆盖、法定图则也没有规划公共空间的区域,应设置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

规划建议:当建设用地面积大于 一定规模 时,将被要求为城市提供不小于地块面积 5% 的用地作为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其最小规模不应小于 400 平方米 。

在大量小型地块密集的地区,可由多个地块共同退让形成一个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面积由各地块分担。

2.6 引导设计、提高质量
为确保公共空间的环境质量,规划建议:
1 )公共空间应与城市道路相邻。

2 )必须至少提供 1 个临路开敞的边界;若多个公共空间相邻,相邻空间的边界应保持开敞。

3 )广场空间的绿地率不应低于 30% ,绿化覆盖率不应低于 45% ;绿化空间的绿地率不应低于 70% ,绿化覆盖率不应低于 85%
4 )座椅的数量:每 10m 2 的广场空间必须提供长度不少于 1m 的座椅(包括主要座椅和辅助座椅);辅助座椅的总长度不应超过总座椅长度的 50% 。

2.7 政府主导、市场参与
公共空间虽然本质上是一种公共物品,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实践,同时也离不开广大房地产开发商与业主的基于公共与个体间双赢原则的公益奉献。

未来,深圳公共空间的实施主体包括各级政府以及在适宜鼓励政策引导下的开发商或业主。

而公共空间的控制引导将通过三个途径来实现:
将定义和控制办法纳到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指导未来的规划设计
1 ) 将定义和控制办法纳入到《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指导未来的规划设计。

2 ) 作为法定图则的编制内容,保障公共空间的用地规划的法律效力和有效实施。

法定图则 应按照人均面积指标要求,落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用地,并以步行可达覆盖率的指标校核布点。

在 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配置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以图例(类似公共设施)的形式表达 。

3 )针对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将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建设责任明确加入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作为地块出让的前置条件,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本规划以实施为导向,针对当前存在的最显著问题,进一步提出了近期建设公共空间的三大行动计划:
空间增加行动 —— 针对数量不足分布不均问题;
空间改善行动 —— 针对设计不合理、不适应当地气候问题;
空间活化行动 —— 针对空间使用效率不高、缺乏地方特色问题。

同时,作为规划实施的引导,规划在完成全特区的配置标准和设计导则之外,还将为各个区政府提供一套《公共空间建设指引》,说明辖区内各街道的公共空间建设现状,提出建设重点建议,作为政府近期建设的技术指引。

现状公共开放空间分布图 (点击大小图)现状5分钟步行可达范围分布图 (点击大小图)
公共开放空间预警区分布图 (点击大小图)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建议图 (点击大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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