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家庭农场,推进农村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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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些农民在封建迷信上花费了大量时间,耗费不少钱财,多数农民没有文化消费概念。

第二,农村文化队伍力量薄弱。农村专业文化干部人员少、待遇低、水平不高。尽管乡有文化站,但专职干部不专用,经常被抽调去做其他应急的工作。在机构改革中,有些文化站面临被取消编制的危机,致使专职干部人心慌慌。而村里的文化室多是为创建而设,一室多功能,随上级部门的检查而改变。这严重制约了农村文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形式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和利用。

第三,领导重视不够,财政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农村文化活动设施匮乏。农村文化土壤荒漠化,关键是因为缺乏能够提供健康休闲的场所和配套设施。人力、财力、物力供应不足是目前许多农村文化建设中难以逾越的障碍。农村文化的贫瘠我们政府要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目前的乡镇文化活动缺乏吸引力。纵观全国各地的新农村精神文化建设,我们发现很多地方把新农村的精神文化建设简单的看成给农村多送几场慰问演出,给农民多放几次电影,等等,却没有考虑送出去的文艺给农民到底能带来多大的效应,能多大程度促进当地的精神文化建设? 这样的送

文艺能解决农民一时的胃口,却不能解决农民一世的胃口。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的顺利发展。

第五,近年来,青壮年大都外出务工,农村只留下老少两头,发展动力不足。农村的老年人虽对当地人文历史熟悉但难以有精力将其发扬,不可能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儿童更不可能,而能够承上启下的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不仅不能使当地优秀文化发扬光大反而会导致农村优秀文化难以传承从而消亡,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家庭农场建设有益于提升乡村旅游

“家庭农场”,是一种土地集中、集约经营和农业经济多元、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也是国际上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的新方向,特别是进入工业化阶段之后,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农业都市化”趋势正引领着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转型,即由传统的单一农作物生产模式向为城市生活服务的定制化“生产——服务一体化”模式转变。德国于1983年对其1919年制定的《市民农园法》进行修订,着力促进传统农业由生产型向以农耕体验与休闲度假为特征的农业旅游转变;日本也在1990年实施了《市民农园整备促进法》,通过立法的形式,推动50至100公顷的大面积体验型休闲农园的旅游化发展。

中国自1982年开始实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三十多年来,一直在不断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特别是关于土地承包制度的稳定、改革与科学化,一直是各级政府关注的核心问题。

2008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7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提出了“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些政策使长期制约我国农业产业发展对土地集中、集约化经营与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分散的矛盾得到了根本性解决。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提出和确认,也正体现了中央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思路上的长期一贯性和连续性。

“家庭农场”是以土地种植大户为基础、在不改变农地性质的前提下实现集中、集约化经营的土地经营模式,从我国乡村和农业旅游发展的需求上看,也从根本上解决了乡村和农业旅游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对土地集中需求与土地使用权分散的矛盾,为乡村和农业旅游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奠定了资源基础。

在此基础上的乡村和农业旅游,可以土地流转为手段,以相对集中的规模性土地资源为基础,向三个方向来进行提升和转型发展。

一是观光农场。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通过对特色农业、景观农业、设施农业资源的旅游开发形成的以观光旅游为主导功能、辅以乡村餐饮、家庭或乡村酒店住宿、农特产购物等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农业旅游产品。这种农业旅游借助农作物自身的花期、专门设计的农业种植景观以及从乡村中提炼的景观元素(如传统民居、溪水、麦垛、粮囤、稻草人)等为资源,把传统农业与现代旅游和服务业有机结合,融合发展,能够大大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效益。

二是休闲度假农场。是以传统或现代农业资源为基础,开发以体验农耕文化为主导功能的休闲、度假农业旅游产品,多以具有农耕文化体验和科普意义的林果采摘园、农耕体验园、租赁农场(私家采地)、度假农庄等为产品特征,通过旅游服务的综合配套,构建农业观光、休闲娱乐、农耕文化体验、科普教育、餐饮、住宿等一体化的旅游服务体系,是农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的一种模式。

三是创意农场。是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理念的影响和引导下,通过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第三产业(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

其他服务业)的高度融合,以农业资源为基础,以农产品为原料,通过第二产业的深加工,将农产品转化为食品、饮料、创意工艺品等加工产品,再通过创意策划和文化包装,并与农场的乡村环境、旅游服务设施相结合,打造成一个具有时尚感、服务功能齐全的现代农业旅游园区,最终出售的是经过两次产业升级的高附加值农业旅游产品。

从我国乡村和农业旅游的发展过程中来看,我们经历的是一个从农民小业户经营的城郊“农家乐”起步、逐步过渡到以土地承包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规模化发展模式。乡村和农业旅游要克服初期阶段的规模小、经营分散、产业化程度低等问题,进入具有集约效益的产业化发展阶段,“家庭农场”这种新的土地集中经营模式,无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具有广阔创新空间的发展机会,对于我国刚刚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的乡村和农业旅游的提升、转型发展来说,意义十分重大。

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已经涵盖了谷物种植业,蔬菜种植业,水果种植业,园艺作物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家畜家禽饲养业等农业生产行业。从总体上看,以谷物种植业和蔬菜种植业为主。各地区特色明显,如宁波慈溪市逍林镇,重点发展“设施农业”型家庭农场;嘉兴海盐县沈荡镇重点发展以蔬菜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金华金东区主要是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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