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专享】分论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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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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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 ▪ 一、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 ▪ 1、财产脱离所有人或保管人的控制而为盗窃犯所
实际控制,犯罪即告既遂。
▪ 2、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二、盗窃罪的处罚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盗者窃公多私次财物盗50窃0 、入户 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元处至230年00元以以下上 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或徒者刑有,其 并他 处严 罚盗重 金元窃情;至公2私节数万财元的额物以5,特上000处别3巨年大以或上者1有0年其以盗元他窃至下特公10有私万别财元期严物以3上万 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武器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 岁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 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抢劫罪的认定
1.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年1月11日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 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 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 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 不认为是犯罪。 (2)由于借贷或其他财产纠纷,而使用抢劫方 法夺取对方的财物,以抵债款或者作为抵押本人之 财物的,行为人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只是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方法不当,故一般不宜 定罪。
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 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持枪抢劫
▪ “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 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 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第一节 概述一、类罪概念与特征(一)类...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第一节 概述一、类罪概念与特征(一)类...

(三)类罪主体要件 抢劫罪——14 其他罪——16 (四)类罪主观要件 1、毁坏财物——故意 2、取得财物——故意 + 非法占有目的 理解:非法占有目的 ①非法支配——非法暂时持有并使用 如:挪用资金罪 ②不法所有: A.排除权利人控制将财物作为自己所有物 B. 遵从财物的用法进行利用处分 :
区别:盗窃与盗用 区别:盗窃与毁坏
(二)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2、罪与彼罪的界限 ⑴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① 为图财先谋命的——抢劫罪 ② 先劫财后灭口的——抢劫与杀人并罚 ③杀人后见财起意的——杀人与盗窃并罚 ④劫财中杀人的——抢劫罪 讨论:抢劫罪中的致人死亡是否包括故意 (2)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①侵犯的主要客体不同:财产所有权; 人身权利 ②客体行为不同: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施加于被害人当场强行劫财; 将人掳走限制人身自由后,威胁其亲属或其他人在限期交财 ③行为方式不同:直接遭使被害人支付财物; 向被害人家属或其他人勒索 ④犯罪主体年龄不同:前者为14; 后者为16 3 ⑴罪数形态: 伤害强奸 + 未失去知觉+ 起意劫取= 前罪与抢劫罪并罚 伤害强奸 + 失去知觉 + 起意劫取= 前罪与盗窃罪并罚 ⑵停止形态(既遂) 学说:抢到财物说 / 侵犯人身说 / 形态区分说 司法解释:已劫取财物 或 致他人轻伤以上,均属既遂
(二)认定 1、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取得被害人基于恐惧交付的财产 讨论:被害人基于怜悯给付财物? 被害人为配合侦查而给付财物? 2、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的界限(为实现债权而采用威胁手段) 国外:无罪说、胁迫罪说、敲诈勒索罪说 我国:无罪说(权利的正当性,手段的限制性) 3、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界限 ①行为的方式不同:以声称暴力胁迫或利害要挟当场或事后取财 以当场暴力侵害或暴力胁迫当场劫财 ②手段的程度不同:有一定的意志自由即可进行利弊权衡 须达到不能抗拒失去自由意志的程度 讨论1:轻微暴力侵害当场劫取财物的? 2:轻微暴力侵害限期交付财物的? 3:严重暴力侵害当场劫取财物的? 4:严重暴力侵害限期交付财物的? 4、敲诈勒索与绑架罪的界限 案例:孙某以为陈某的理发店在从事不正当生意,便产生挟持陈某的儿子曹杰向 陈某勒索钱财的歹念。孙考虑难以将曹杰挟持走,便决定先杀死曹杰。孙杀死曹 杰后,将尸体隐匿,次日凌晨7次打电话陈某,要求陈某使2万元赎人。 区分关键:是否实际上绑架了他人

《刑法分论第五章》课件

《刑法分论第五章》课件
贪污贿赂罪具有主体特定性、行为隐蔽性、权钱交易性等特点,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 象和公信力,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贪污贿赂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贪污贿赂罪的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并处没收 财产或罚金。
贪污罪
01 贪污罪的概念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 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 物的行为。
02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主 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 施侵吞、窃取、骗取等行为。
03 贪污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贪污罪的处罚包括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
挪用公款罪
01 挪用公款罪的概念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为。
这类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 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具有严重
的社会危害性。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刑法中严厉 打击的犯罪之一,通常会受到相
应的惩罚。
03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 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
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侵犯财产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 实施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或
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 有为目的,虚构事实 或隐瞒真相,骗取公
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 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 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 故意,且具有非法占
有的目的。
诈骗罪的客体是他人 占有的财物,包括动
产和不动产。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

侵犯财产罪-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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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盗窃分子应当判处罚金得,应在 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得2倍以下,没有盗窃 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得,应在1000 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问:行为人把摩托车借给朋友骑,自己悄悄 地留了一把钥匙,又把它打开骑回来。以后 把它转卖掉了,如何处理?
问: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得,构成盗 窃罪还是商业秘密罪?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 得,应依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 1、客体不同 ① 前者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
体, ② 后者既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又侵犯
金融管理制度或合同行为得管理制度。
2、主体不尽相同。 ① 前者限于自然人主体;
② 后者有部分犯罪得主体包括单位, 如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使用进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盗窃机动车实施犯罪后送车回原处, 以其所实施得犯罪从重处罚,不另定盗窃 罪。
(3)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得,多次偷开 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得,以盗窃罪 定罪处罚;
(4)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 构成犯罪得,还构成其他罪得,应当以交通 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盗窃罪与盗窃机器设备及零部件而构成 得破坏生产经营罪?
(1)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得, 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因毁坏公私财物构成其 他罪得,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 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 得,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 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得,应当以盗窃 罪和构成得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例7:惯窃犯甲教唆某企业保管员乙在值
夜班时充当内线潜入仓库。甲盗得大批国
家财物,销赃后分了一小部分赃款给乙。

【VIP专享】分论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节

【VIP专享】分论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节
美女甲于服装店购物,看中一名牌昂贵裙装(4600元), 穿在身上试。
又挑选一套男西服。 见一个18岁男子和其父亲在商场,走到男孩旁边。 “小弟,可否帮忙试件衣服?我帮老公买西服” 小弟同意,试穿上身。 拉穿上西装的小弟到镜子前,“你看这两套衣服配吗?
我穿上好看吗?” “好看!” 甲伸手打了孩子一巴掌“你欺负人!” 然后捂着脸跑了商场。 营业员找该男子付账,男子晕头转向。 讨论:美女甲构成何罪? 此案如何处理?
侵犯财产罪
第二节 窃取、骗取、侵占型财产犯罪 所涉罪名
盗窃罪 诈骗罪 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一、罪名要点
(一)盗窃罪(根据264条和司法解释)
1、定罪条件(处罚条件):秘密窃取, 数额较大(500-2000为起点)
或者多次盗窃(数额累计接近较大, 且一年之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 扒窃三次以上)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7-05-11 施行)
(二)诈骗罪(266条)
1、诈骗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2、不限于特定对象,如作虚假广告,
引诱别人上当,也可以构成诈骗罪。 3、受害人“自愿”处分财产 4、数额较大起点(2000-4000,
2、基本刑罚:处3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加重刑罚之一: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4、加重刑罚之二: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特别严重பைடு நூலகம்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加重刑罚之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 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掏空方便面,再将一架摄像机隐藏于内,而 后张三大模大样地将该纸盒拿到收银台, 张三按纸盒上的标价支付了38元人民币,带 走了价值数千元的摄像机。

中国刑法分论-06-侵犯财产罪

中国刑法分论-06-侵犯财产罪
• 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 易爆设备(第117条至第119条) • 国家秘密或情报(第111条,第282条, 第431条) • 活体的血液(第333条) • 珍稀动物(第341条) • 矿产(第343条)
法律规定按照盗窃罪处理的 犯罪对象
• 珍贵文物(第264条) • 特种发票(第210条) • 通信线路、电信码号、对盗接复制的电 信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第265条) • 使用盗取的信用卡的(第196条第3款)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 一般主体
–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 –总则和分则的法条竞合问题:
•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第127条和第269 条的行为问题。
抢劫罪的主观方面
• 故意,并且具有(以侵犯他人人身的 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抢劫罪的罪与非罪 亲属关系
• 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 亲属财产的,一般不定抢劫罪,构成其 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 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 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 定抢劫罪 • 因为子女婚事、丧事而去砸毁亲家的行 为,一般不按犯罪处理或者构成故意毁 坏财产罪
抢劫罪的犯罪客体
• 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侵犯了被害人 的人身权利;
–只限于动产,不动产必须分离后抢走; –不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害性、放射性、 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第127条)。
抢劫罪的客观方面
• 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立即抢走 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
– 一般针对被害人本人,在暴力和胁迫的情况下,也 可以针对在场的被害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 – 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强制,使其处于不能或者不敢 反抗境地的各种手段; – 以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施精神强制,使其处于不 敢反抗境地的各种手段;必须使人感到现实威胁性, 即一旦不服从,暴力立即就会当场实现; – 其他使被害人处于不知抗拒或者无法抗拒境地的各 种手段,其中常见的是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 (不能反抗的状态是行为人造成并利用的,而不是 仅仅利用的)。后者是盗窃,前者才是抢劫。

刑法分则试题10

刑法分则试题10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试题第一部分重点章 (2)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2)第一节抢劫罪 (2)第二节抢夺罪 (7)第三节敲诈勒索罪 (8)第三节盗窃罪 (10)第四节诈骗罪 (17)第五节侵占罪 (19)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20)第一节贪污罪 (20)第二节挪用公款罪 (22)第三节受贿罪 (25)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32)第二部分次重点章 (41)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41)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5)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45)第二节走私罪 (47)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48)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49)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53)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56)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58)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59)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61)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61)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63)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66)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67)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68)第六节破坏环境保护罪 (69)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70)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73)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75)第三部分非重点章 (75)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76)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77)第九章渎职罪 (78)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80)第一部分重点章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一节抢劫罪【真题一970280多】下列哪些行为构成抢劫罪?(BC)A、聚众哄抢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B、携带凶器抢夺的C、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的D、强拿硬要,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真题二990227单】甲、乙二人于某日晚将私营业主丙从工厂绑架至市郊的一空房内,将丙的双手铐在窗户铁栏杆上,强迫丙答应交付3万元的要求。

约二小时后,甲、乙强行将丙带回工厂,丙从保险柜取出仅有的1.7万元交给甲、乙。

刑法分则 侵犯财产罪PPT教学课件

刑法分则 侵犯财产罪PPT教学课件
(4)行为人先“入户”,将被害人引出后杀 害,然后再次入户取财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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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认定 “公共交通工具” 及其范围 (1)公共服务性(2)从事服务为客运(3) 正在运营中 3、如何理解 “持枪抢劫 ”(持假枪是否构 成加重犯) 4、如何理解 “多次抢劫”、“数额巨大”
五、抢劫罪的形态问题 (一)抢劫罪共同犯罪的处理 1、抢劫罪共同犯罪的构成 (1)主体为两个以上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 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抢劫罪司法认定中的罪与非罪的界 限
(一)如何理解及认定 “非法占有”
1、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

(1)不法所有说:强调利用或者处分。
(2)明知是公共的或他人的财物,而 意图把它非法转归自己或第三者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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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法占有的认定——必须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 配而将财物事实上置于自己支配的状态时,才能确定 抢劫罪中的占有状态形成。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产的所有人、使用人、 保管人或者其他占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方法,当场抢走财物或者迫使其 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本法第17条规定,年
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
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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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 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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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要有共同的抢劫故意和非法占有目 的
(3)必须具备共同抢劫行为 2 、抢劫罪共同犯罪的量刑 注意对于抢劫中实行过限行为的处理,又要 同时根据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 和作用的不同,注意区分主犯与从犯、协从 犯,正确地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c5侵犯财产罪

c5侵犯财产罪

暴力方法
案例1
某甲在旅游区森林里看到一女青年乙,遂上前抓住乙并 将其劫持到一僻静处,欲行强奸,遭乙反抗,甲猛击乙的 头部,将其击昏在地。在强奸之后,趁乙昏迷之际,见乙 的手提包扔在不远处,捡起后发现里面有手机、手表以及 1000多元现金,于是据为己有。 (1)对某甲的行为如何处理? ( 2)如果甲待乙穿好衣服,惊魂未定之际,甲又 对乙强行搜身,搜走手机、手表和1000多元现金。 对甲的行为又如何处理?
其他方法
除暴力、胁迫之外的其他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不能 反抗的状态的方法。典型的如:药物麻醉、用酒灌罪等。
具有以下特征: (1)必须是直接针对他人的身体施加的影响力,否则不构 成抢劫罪。 (2)这些方法与被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有直接的因果 关系,否则不构成抢劫罪。 (3)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行为不包括过失行为。
答案 解析
答案: BCD 。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的必须符合下述三个条件:①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
盗窃、诈骗、抢夺行为;②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 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③ 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 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 证,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从盗窃、诈骗、 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本题情形不能转化为抢劫罪, 因此应以甲的三个行为分别定罪。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 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 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 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016年法律硕士刑法考点详解:侵犯财产罪讲解

2016年法律硕士刑法考点详解:侵犯财产罪讲解

2016年法律硕士刑法考点详解:侵犯财产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重点法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相关法条】《刑法》第267条第2款、第269条、第289条;最高人民法院2 000年11月17日《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意思分解】1.本条规定的是抢劫罪。

在客观方面存在着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的统一,目的行为是指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有当场性),方法行为指为了能当场劫取财物,而实施的暴力、胁迫或其他人身强制行为。

“其他方法”应当是指由行为人采取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方法。

2.注意本条规定的抢劫罪的八种法定加重构成的情形(注意上述两个司法解释),如何谓“入户”抢劫、何谓“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何谓“抢劫银行等金融机构”、何谓“持枪”抢劫等。

尤其注意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应当作广义的全面的理解,不仅包括使用暴力过失致人重伤死亡,而且也包括为劫取他人财物而当场故意重伤他人或当场故意杀死他人,即抢劫罪的“暴力方法”包括以暴力杀人的方法。

这种情形下,杀人作为暴力的具体体现,属于抢劫罪的方法行为,不应实行数罪并罚,而应直接定一罪,即抢劫罪,作为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

对此问题,上述司法解释也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即应分清致人死亡是为了当场抢走财物还是占有、控制了财物后为了灭口而杀人,如果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在劫取财物的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实施抢劫之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则应以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进行并罚。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

“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

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

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

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

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二、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的旅客具有不特定多数人的特点。

根据《抢劫解释》第二条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主要是指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

在未运营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抢劫的,或者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的,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试论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客体

试论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客体

试论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客体作者:陈根明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10期【摘要】侵犯财产罪的客体是否仅限于所有权呢?应该从侵犯财产罪的类型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来进行分析。

占有型侵犯财产罪侵犯的客体是所有权、基于本权的占有和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恢复应有状态的占有。

挪用型侵犯财产罪的客体是资金或款物的占有、使用权。

毁损型侵财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经营权或财产所有权。

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财产权益(包括物权、债权等刑法所保护的财产权益)。

只有这样才能符合不断修正的我国刑法的现状,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关键词】侵犯财产罪;客体;财产权益刑法第五章侵财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呢?我国大多数刑法学说认为: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即所有权说)。

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最核心的权能是处分权。

一般而言,对所有权任何一种权能的侵犯,都是对所有权不同程度的侵犯,而处分权的侵犯,则是对所有权整体的最严重的侵犯。

侵犯财产罪是对公私财产权的侵犯,从法律意义上而言,一般都表现为行为人对财产的所有权的侵犯。

那么,侵犯财产罪的客体是否仅限于所有权呢?我认为,不完全准确,应该从侵犯财产罪的类型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来进行分析:一、占有型侵财罪侵犯的客体分析占有型侵财罪是指以将公私财物非法转为自己或者第三人不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他人财产权的犯罪。

按照犯罪方式又可以分为以下四种具体类型:第一,公然强取型,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

第二,秘密窃取型,包括盗窃罪。

第三,骗取型,即诈骗罪。

第四,侵占型,包括侵占罪、职务侵占罪。

先来看几个案例:案例1:甲向乙借款30万元,并将一辆汽车交给乙作为质押。

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一天深夜,甲用备用钥匙将停放在甲院子里的汽车开走。

乙发现汽车不在,怀疑是甲开走了,遂打电话询问,甲承认是自己因急用而将车开走,并承诺会还欠款。

刑法分论第五章第二讲

刑法分论第五章第二讲

七、猥亵儿童罪
• 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的行为。 • 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猥亵的对象仅限于不满 14周岁的男、女儿童。猥亵已满14周岁者,不 构成本罪。 • 客观方面表现为猥亵儿童的行为。猥亵行为既可 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强制性的。猥亵一般 情况下指除性交之外的性接触活动,但在妇女猥 亵男童的情况下,猥亵可以是性交行为。 • 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论男女,只要年满16周岁且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主体。
• “强奸妇女多人”,是指强奸3人以上,既包括作 为单独实行犯参与强奸的,也包括作为实行犯、 教唆犯或帮助犯参与共同强奸的。 •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是指在车站、码 头、公园、电影院、运动场、公路、公共交通工 具等地当着不特定多数人的面公然强奸妇女。在 公共场所挟持或诱骗妇女至他处再予强奸的,不 应视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在女浴室、 女厕所乘无人之机强奸妇女的,虽然公用的浴室、 厕所具有公共场所的性质,但被告人是利用其便 利的环境条件,所采用的方式实质上是隐蔽的, 不具有公然性,也不应视为情节严重的强奸罪。 • “轮奸”,是指二人以上在同一段较短的时间内
• 在被害人为幼女的场合,则不问行为是否违背其 意志,也不问行为人是否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 手段,只要行为人对幼女实施了奸淫行为,即构 成强奸罪。 • 3. 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 性。女性不能成为本罪的直接正犯,但可以与男 子构成共犯,成为本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女性 唆使或帮助不满14周岁或14周岁以上、但无责 任能力的男子实施强奸妇女行为的,为间接正犯, 可单独成为主体。 • 4. 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有违背妇女意志与之 发生性交的目的。在被害人为幼女的场合,还要 求行为人须明知奸淫对象必然是或可能是幼女。

侵犯财产罪及财务知识分析概述(PPT87张)

侵犯财产罪及财务知识分析概述(PPT87张)

实施盗窃、诈骗、抢
夺行为,虽未达到“数 额较大”,但情节严重 的,也适用本条规定, 以抢劫罪论处。
司法解 释
(四)刑事责任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12年11月22日晚21时许,张某、孟某预谋
抢手机后,两人窜至一网吧内。张某、孟某 先虚构了其朋友被受害人李某杀伤的事件, 提出要用李某的手机打给朋友过来指认,并 以帮朋友报仇作为威胁,不让李某离开网吧。 随后二人以朋友快到了为由,将李某带到附 近公交站,张某假装用李某手机打电话称, “凶手已经抓到了”。李某受到惊吓,扔下 手机打车赶紧离开了现场。
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 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 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 罪并罚。
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 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 罚,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 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 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故 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5、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 窃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 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 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秘密窃取,
行为人自以 为被害人不 知晓。
“多次盗窃”一般是

第二十二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十二章  侵犯财产罪

十二、破坏生产经营罪 (一)构成特征 1、客体是复杂客体。本罪的对象为与生产经营活 动有直接联系的财物,即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各 种设备、设施、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毁坏机器设备、 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行为人具有泄愤报复或 者其他个人目的。 (二)司法实务问题 1、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2、破坏生产经营罪情节一般与情节严重的界限。
二、侵犯财产罪的种类 根据《刑法》分则第5章(第263~276条)规定 根据《刑法》分则第5章(第263~276条)规定 及有关司法解释,侵犯财产罪包括12个具体罪名。 及有关司法解释,侵犯财产罪包括12个具体罪名。 可以分为5 可以分为5种类型: ①夺取型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 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 ②窃取、骗取型侵犯财产罪,包括盗窃罪和诈骗 罪。 ③侵占型侵犯财产罪,包括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 ④挪用型侵犯财产罪,包括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 定款物罪。 ⑤毁坏、破坏型侵犯财产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 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
八、挪用资金罪 (一)概念与构成特征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 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 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 未还的,或者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 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表现为: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财经 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 额较大、超过3 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数额较大、进 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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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盗窃罪 (一)概念与构成特征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 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构 成特征表现为: 1.客体是公私财产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行为人必须具有非 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司法实务问题 1.盗窃罪与一般盗窃行为的界限。 2.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3.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4.盗窃罪各种处罚情节的含义及法定刑的适用。

分论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优质课件

分论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优质课件
——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4、偷回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 产如何处理?
设乙盗窃了甲的摩托车,甲知 情后,潜入乙家,将该摩托车 偷回,可否成立盗窃罪?
——无罪,可否认定为自救行 为?
三、侵犯财产犯罪中财产的类型
1、财产是否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通说认为抢劫、抢夺、盗窃的对象不包括不 动产,存在争议。
如窃占房屋、林木是否构成盗窃罪?日本: 窃占不动产罪。
5、转化型抢劫——事后抢劫
是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 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 力相威胁的行为,以抢劫罪论处。
适用条件:
(1)前提条件——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 夺行为。
前行为是否要求盗窃、抢夺、诈骗的财物达到 数额较大?
前行为是否要求达到犯罪的程度?
——不应要求。
二、抢夺罪
通过与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学习抢夺罪基本内容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 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行为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 实施暴力 。
被害人是来不及抗拒。这是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关键 区别。
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 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 罪处罚。
抢劫借条撕碎——有罪无罪?何罪? 侵犯的对象之二——财物的所有人、保 管人或者占有人
3、犯罪手段——暴力、胁迫、其他
(1)暴力行为——不能反抗
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阻止被害 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指向的对象:必须针对人实施(不包括对物暴力), 并要求足以抑制对方的反抗,但不要求事实上抑制 了对方的反抗,更不要求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质。 例一瘦小的14岁男孩对着一个高大的成年男子打了 一拳:钱拿出来!可否认定为抢劫? 思考:我国对暴力方式的理解是否包括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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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馆里,张某称胃痛,递给陈某200元, 要其帮忙买一张去广州的火车票。陈某接过 钱后将旅行箱交给张某就去买火车票。陈某 走后约5分钟,张某提着陈某的旅行箱走出 餐馆,拦住一辆出租车,要司机将其送往长 沙市。在出租车上,张某借司机的起子撬开 旅行箱,将其中的4万元装入了自己的背包 中。途中,张某被公安干警抓获,赃款被收 缴并返还给陈某。12月27日,公诉机关对张 某提起公诉。
美女甲于服装店购物,看中一名牌昂贵裙装(4600元), 穿在身上试。
又挑选一套男西服。 见一个18岁男子和其父亲在商场,走到男孩旁边。 “小弟,可否帮忙试件衣服?我帮老公买西服” 小弟同意,试穿上身。 拉穿上西装的小弟到镜子前,“你看这两套衣服配吗?
我穿上好看吗?” “好看!” 甲伸手打了孩子一巴掌“你欺负人!” 然后捂着脸跑了商场。 营业员找该男子付账,男子晕头转向。 讨论:美女甲构成何罪? 此案如何处理?
与贪污罪存在主体和对象的差别, 定罪起点也有所不同,贪污罪未达 5000元,情节恶劣的也可以定罪。
二、案例研讨
1、电影票案
一对新婚夫妇收到一封来信,信中写到: “祝贺新婚,送上两张电影票。要知道谁是 送票人,看完电影便知道。”
新婚夫妇兴致冲冲去看电影,却一直未找到 送票人。
看完电影回家,发现家中被洗劫一空。
在桌上)装着打电话的模样,接着声称信号 不好而走出门外。 趁机逃走。
甲的行为是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6、试穿名贵服装案(1)
甲到某商场高档服装柜台挑衣服, 看中了一件名牌大衣,价值5000元, 营业员将大衣拿给她试穿, 甲趁营业员忙碌之际穿着大衣逃离现场 讨论:甲的行为是盗窃还是诈骗?
7、试穿名贵服装案(2)
的!” 小偷看快到了公安局,丢下电视机,撒腿就跑。 甲没有追小偷,将电视机扛回了自己家,而后
卖3000元占为己有。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10、张某占有他人旅行箱中的钱,构成何 罪
2002年9月30日下午,张某(女)乘长 途汽车前往湖南岳阳,准备换乘火车去广 州。在汽车上,张某认识了一男子陈某。 当晚抵达岳阳后,两人一同住入某酒店 615房。次日上午9时许,两人同到酒店 总台办理退房手续,陈某取回了寄存的4 万元并放入携带的旅行箱中。随后,两人 又一同到了火车站附近的一家餐馆。
8、试穿名贵服装案(3)
甲女,进商场试穿了一套名牌昂 贵衣服,
告诉营业员:“我老公在门口, 我穿过去让他看看”营业员应允。
甲女出门,招手的士停车迅速逃 离。
讨论:甲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9、占有盗窃的电视机案
甲夜半两点难眠,上街溜达。 见一人扛着一台电视机在前面走, “谁!半夜扛电视机做什么?! “我……去修……电视机” “胡说!跟我走,前面是公安局,我是公安局
2、基本刑罚:处3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加重刑罚之一: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4、加重刑罚之二: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加重刑罚之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 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侵犯财产罪
第二节 窃取、骗取、侵占型财产犯罪 所涉罪名
盗窃罪 诈骗罪 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一、罪名要点
(一)盗窃罪(根据264条和司法解释)
1、定罪条件(处罚条件):秘密窃取, 数额较大(500-2000为起点)
或者多次盗窃(数额累计接近较大, 且一年之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 扒窃三次以上)
1996司法解释)
(三)侵占罪(270条)
1、特定对象:代为保管物,遗 忘物,埋藏物 对于代为保管物的范围存在争议 2、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 3、数额较大(2万元) 4、告诉才处理
(四)职务侵占罪
1、特殊主体:非国家单位的依法从 事公务的人员;
2、特定对象:本单位财产
3、数额较大(5000-10000元为起点)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7-05-11 施行)
(二)诈骗罪(266条)
1、诈骗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2、不限于特定对象,如作虚假广告,
引诱别人上当,也可以构成诈骗罪。 3、受害人“自愿”处分财产 4、数额较大起点(2000-4000,
掏空方便面,再将一架摄像机隐藏于内,而 后张三大模大样地将该纸盒拿到收银台, 张三按纸盒上的标价支付了38元人民币,带 走了价值数千元的摄像机。
讨论:张三的行为构成何罪?
5、借打手机案
甲与乙通过网上聊天后,约在某咖啡厅见面。 见面聊了几句后,甲的手机响了一声断掉了,
甲声称手机没电了,于是借乙的手机打电话。 甲接过手机后(有时被害人的手机可能就放
3、保姆被骗案
C是B家的家庭保姆。B不在家时,行为 人A前往B家欺骗C说:“B让我来把他 的西服拿到我们公司干洗,我是来取西 服的。”
C信以为真, A从C手中得到西服后逃走。
讨论:A的行为构成何罪?
C是否有责任?是否应当赔A?
4、摄像机案
张三在超市内佯装购物, 乘无人之机,将一袋有方便面的纸盒打开,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6、与盗窃罪相关的司法解释(不完 全统计)
查阅刑法学教学网页/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最高 人民法院刑事司法解释 系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 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 利问题的批复(1998-01-13施行)
(4)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01-16施行)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01-19 施行)
桌上留了一张字条:“你们该知道送票人是 谁了吧?”
讨论:“送票人”构成何罪?
2、西服案
洗衣店经理甲发现乙家的走廊上晒 着西服,
便欺骗本店临时工丙说:“乙要洗 衣服,但没有时间送来;你到乙家 去将走廊上晒的西服取来。”
丙信以为真,取来西服交给甲,甲 将西服据为己有。
讨论: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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