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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服务外包产业的税收政策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7)01-0080-04 为适应我国经济新常态发展,近期国务院发文,将服务外包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服务外包行业将成为我国参与国际贸易、产业分工的重要组成。中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快速发展与政府扶持政策密不可分,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尤为重要。
一、服务外包税收优惠政策及实施效应分析
(一)营改增后对服务外包业的增值税扶持
自2010年7月起,国家对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开始后,有关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又被平移到了增值税政策中。2016年营改增全面实施后,财税[2016]36号文件中规定了服务外包行业的零税率服务项目,包括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系统服务等,这一政策降低了服务贸易的成本,提升了国际竞争力,实现了与国际通行税制的接轨,增强了中国企业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
(二)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所得税扶持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占我国企业比重在80%以上,也是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的所得税优惠的主要形式。除了所得税政策外,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而南京市服务外包企业中,从事信息技术外包的企业占70%以上,其中多数企业具备软件企业资格。
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是15%税率优惠,而四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是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的变化,包括三个方面的调整内容:一是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由70%降到50%;二是离岸外包收入由不低于50%降至不低于35%;三是取消了企业取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的要求。
(三)现行服务外包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
从以上政策文件规定内容来看,国家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远较其他行业更为宽松,如政策享受条件不断放宽,管理层次下放市级,给予地方较大自主权等,这些对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如南京市外包企业2008年不足300户、外包执行额5.1亿美元,发展到2015年已近2000户、外包执行额130亿美元。但与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日益壮大的现象不相称的是,2009年以来,与服务外包企业对接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数据却显得极为“羞涩”,税收优惠政策惠及面很低,其引导激励作用明显不足。
截至2014年底,南京市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只有30户,仅占南京服务外包企业户数的1.64%。2014年度全市也仅有11户企业申报享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
免2195.63万元,另有8户企业申报其他优惠减免所得税1221.42万元。尤为“尴尬”的是:虽经南京市主管部门多方努力,2015年也仅有1户企业获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从近年来南京市外包产业发展及税收优惠执行情况看,造成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政策效应不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优惠政策门槛高。享受优惠的限定条件设计与我国外包企业发展的现状相去甚远,达到门槛的企业偏少。此前国家已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中技?g先进型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从70%降低到50%,离岸外包业务收入比例降至35%。但从南京及苏州、无锡实际来看,服务外包企业离岸业务比重仅占25%,即使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也多为境内转包方式,承接一手单合同占比偏低。按市商务局2014年调查,全市离岸外包业务收入比例在35%以上的企业数占比不足5%。政策覆盖率低,实际执行效果不佳也就难以避免。
2. 政策有效期短,导向功能不明显。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一次试点政策执行期2.5年,第二次在示范城市执行期5年,第三次又延期5年。虽然按惯例,这一期限仍有可能延长,但短期优惠和政策的不确定性也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印度发展软件外包初期,就对服务外包业务进行了5免5减半长达10年的税收优惠,随后通过特区政策再给予10年的税收优惠;以色列对其自由出口加工区的离岸外包活动甚至给予最长可达40年的免税待遇。印度、以色列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先全球,长期稳定的税收政策扶持功不可没。
3. 优惠政策同斥性明显。按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2015年8月份的《中国服务外包企业国际竞争力调研分析》披露,我国服务外包的离岸业务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外包(ITO)领域;其中软件研发及外包业务为56.8%,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业务为27%,二者占服务外包的离岸业务的83.8%。南京市外包企业中,ITO企业也在70%以上。此类企业多数都具备软件企业资格,可以申请享受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部分企业还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可以享受15%税率优惠。相比较而言,门槛高且不确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招牌吸引力并不大。
4. 直接优惠方式受制于企业经营成果,降低了受惠面。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税率属于直接优惠方式,是针对企业的经营结果的减免税。但部分已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尚处于创办初期,经营规模小,研发投入大,周期较长,企业亏损面较大。如南京市2010~2011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亏损面在50%以上。到2014年,亏损或因弥补亏损而未享受15%税率优惠的企业也达37%。
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国际经济的复苏缓慢,国内商务成本的不断攀升,服务外包产业的增速开始下滑,外
包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一)服务外包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由于人工工资、房屋价格持续上升等因素,中国在成本上已经没有竞争优势,产业转移已经成为中国近几年无法回避的问题。5年间,中国的人工成本平均每年上升10%到15%,很多发包商已经转向马来西亚和泰国等东南亚国家选择服务外包企业,对国内的外包产业产生巨大的冲击。
(二)专业人才供给短缺
人才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核心和关键要素,对整个产业的升级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纵观国内服务外包行业,真正具有高端研发、创新能力的人才比例并不高,特别是精通专业外包技术又精通多国语言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奇缺。反观服务外包第一大国印度,在从业人员当中,研究生以上专业人才占50%以上。未来几年,人才缺口将成为服务外包发展的挑战之一。
(三)多数服务外包企业利润率低
很多外包企业处于外包业务链的下端,缺少核心技术,话语权、议价权不够,利润低薄。据江苏省商务厅《2014江苏服务贸易发展研究报告》,江苏省大多数服务外包企业承担的业务是以分段软件开发、软硬件测试、数据录入等基础信息技术外包(ITO)为主,而从事大的系统解决方案和大型系统集成等高附加值的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业务(KPO)比重偏小。而按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2015年8月份的《中国服务外包企业国际竞争力调研分析》问卷调查结果,60%的服务外包企业利润率在10%以下。
三、优化服务外包税收政策的若干建议
从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及前期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应来看,现行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仍存在完善空间。在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发挥政策综合效应的同时,政策设计层面,应考虑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针对问题,从扩大政策惠及面降低负担、提高研发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利人才培养与引进等方面,有的放矢地提供税收政策扶持。
(一)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受惠面
1. 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纳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范围,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长期、稳定的15%低税率优惠。在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框架下,新增长期行业优惠有立法局限,可行的办法是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纳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范围。修改“高技术服务业”领域,将ITO、BPO、KPO三类外包服务范围并入高技术服务业领域。同时根据外包服务产业特点,设置相应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研发费用标准等认定条件。
如此,一方面可以化解不断降低离岸比例仍不能有效提高外包企业受惠面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