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制度2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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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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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科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其真正得以落实。
2、定期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如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3、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甄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5、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6、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科内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科室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要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地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正报告。
9、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配合,开展有关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医院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尽量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2、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责任报告人发现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市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5、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6、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7、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8、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染病应急值班制度
1、发现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病例及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例,遇有危重病例或连续接诊5名以上具有同一进餐史和相同症状的可疑食物中毒病例,在及时做好抢救病人工作的同时,接诊医生及实验室人员应立即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医院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组织尽早采取疫点处理措施,预防保健科负责将传染病报告卡于2小时内上报国家疫情网。其他法定传染病于24小时内上报国家疫情网。
医院预防保健科应于规定时限内上报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时间全部以诊断时间为依据,超过规定时限报卡者属迟报。
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时,应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疫情处理,如隔离、消毒、接触人群的防护等,若需住院治疗应转传染病院。特别是发现不明原因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等传染病,请上级专家会诊,需要转诊的与病人家属签转院同意书后,派专门的医生和护士护送转院,进行交接记录,并做好个人防护。
2、接诊医生发现短时间某局部地区或单位发生多例传染病的爆发疫情或怀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必须及时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医院预防保健科必须及时到科室了解疫情,并在24小时内报告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传染病主动监测制度
(一)麻疹疑似病例的主动监测:
1、麻疹监测目的:
1.1、及时发现麻疹病例,了解麻疹发病的流行病学特点;
1.2、分析人群麻疹免疫状况,确定易感人群,预测并采取措施控制麻疹暴发;
1.3、为制订控制麻疹暴发、调整加速麻疹控制有关策略与措施提供依据;
1.4、为将来制订消除麻疹有关策略与措施积累经验。
2、病例报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要求,各临床科室医生发现麻疹疑似病例后,于12小时内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中的项目和内容特别是姓名、年龄、地址、免疫史等要完整填写,预防保健科收集时认真核实传染病报告卡内容,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同时电话通知市疾控中心。
3、常规报告(包括“零病例”报告):预防保健科执行疑似麻疹病例旬报制度(包括“零病例”报告),按时填写旬监测报表及每日零报告上报市疾病控制中心,并做好登记及相关资料的保存。
(二)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监测:
1、新生儿破伤风监测系统的目的是:
1.1、掌握新生儿破伤风发病与死亡情况;
1.2、确认高危地区和高危人群;
1.3、评估消除活动的进展情况,为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策略与措施的调整提供依据。
2、病例报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要求,加强对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疫情报告管理。各临床医生发现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后,于12小时内按要求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按报告卡要求完整填写卡内项目和内容。预防保健科认真核实报告卡是否按要求填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电话通知市疾病控制中心。
3、主动监测:预防保健科执行新生儿破伤风病例旬报制度,按时填写旬监测报表上报是疾病控制中心,并做好登记及相关资料的保存。
(三)脊髓灰质炎(AFP)监测:
1、AFP监测的目地是:早期发现脊灰输入病例、防止疫情蔓延。
2、病例报告:根据国家卫生部指示,加强医务人员对AFP疫情的重视。各临床医生在正常诊疗活动中发现疑似AFP病例后,应尽快向预防保健科工作人员电话报告,于2小时内按要求填写传染病卡,并附带患者病历。预防保健科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医务部及市疾控中心,医务部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防止病例漏报。
3、主动监测:预防保健科工作人员每日16点前收集相关科室(如:儿科、神经内科、传染科的门诊和病房)前一天16点至报告时的有关AFP 病例情况并认真填写零病例报告,按时向市疾病控制中心上报。预防保健科按时填报旬报表。
(四)腹泻病人监测
1、医院设立肠道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