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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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居民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
随着××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殡葬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当前国家、省、市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及节约用地的法规。据统计,我县年平均死亡人数在1800人左右,死亡率千分之六左右。2009年8月实行殡葬改革前,我县还没有真正意义的公墓,丧属将只是骨灰寄存在长松园、跑马山等殡仪馆, 我县唯一的经营性公墓法界寺公墓每年安葬骨灰的6至10具,绝大多数城市居民身故以后,亡者的亲人都是选择在农村寻找或者购买一块土地作为他们的安身之处,这对于本来耕地面积就很少的××来说,更加突出了死人和活人抢土地的问题,死亡其实本是一种自然现象,但受绵延已久的灵魂不灭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人认为人死后多变成鬼,所以田野、林间山地出现的墓地,都给人以压抑感和恐惧感。殡葬是一个民族、一个地方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制约规范着人的行为,人们在祭、扫墓时,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夹杂着一些潜意识的、迷信落后的东西;严重地侵蚀了人的心灵,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公墓的出现较好地解决了乱埋乱葬这种有碍观瞻、大煞风景的行为。另外,公墓环境幽雅、庄严祥和,使祭扫者得到熏陶,心灵得以净化,行为受到约束,自觉告别不文明、不健康的消费、悼念方式,如送鲜花代替烧纸钱就是
很好的例证,可以说,公墓对丧葬消费起着导向的作用。
一、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必要性
(一)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是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农村公益性墓地是为当地农村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根据我县的农村实际,它既能适应农村的丧葬观念和消费水平,较好地解决农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安葬的问题,又能促进农村的殡葬改革,净化社会风气,易于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是推进农村殡葬改革的重要载体。自2009年8月份以来,我县率先在全市实行了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2009年,市下达我县死亡人员的火化率要达到60%。2010年我县的城乡火化率要达85%。我县已提前实现三个100%,所以,火化后骨灰安葬就成了当务之急,许多丧属将骨灰寄存在殡仪馆。因此,县委、县政府决心把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作为推行火葬的一项配套措施来抓。把解决农村乱埋乱葬和骨灰二次入棺土葬的问题当作大事来抓,进一步促进农村殡葬改革。
(三)农村公益性墓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我县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作为促进乡风文明、改变农村面貌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积极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丧葬观念,提倡健康、文明的丧葬方式;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解决农村居民
死后集中安葬问题。
(四)公墓是社会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建设的组成部分。如果把医院的产房比作生命的起点,把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视为,生命之旅的各个驿站,那么陵园和墓地则是人生的终点站和归宿。其存在本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公墓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搞好公墓建设正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我县的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县现有人口3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万人,农业人口27万人,辖60个村委会和27个社区居委会。根据××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我县要建1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基本达到城乡人口的全覆盖,根据我县实际,规划兴建1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具体公墓规划见附表),其中重点是五个镇(街道办)级公墓(每个镇、街道办各1个,××2个),还有9个村(居)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现已全部完成1期建设。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办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重要性
首先,县委、县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办好农村公益性公墓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系。殡葬改革是时代赋予的任务,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有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殡葬环境。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倡导和推行健康文明的丧葬和
祭祀方式以及实行平坟还田还林等配套措施,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是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办好公益性公墓必将对殡葬改革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其次,办好农村公益性公墓是解决农村安葬难的现实需要。祭奠缅怀先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祭奠缅怀先人首先就要解决场所问题。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土地流转的加快,集约化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村安葬难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广大农民对死有所葬的要求会更加强烈。再次,办好农村公益性公墓也是新农村建设题中应有之义。公益性公墓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民生工程,保障农民群众“死有所葬”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农村村级经济普遍还比较薄弱,农民群众的生活也不够富裕,自身承担公墓建设和管理费用困难很大。县委、县政府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民生工程,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死有所葬”。但因缺口资金过大,困难重重。
(三)制定并出台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
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既要顺应时代要求,又要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
愿望。我县根据《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制定《××县农村居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规定》,现已报县政府审批通过。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特点:
1、坚持科学规划,解决好土地使用周期的问题。公益性公墓以镇办为主,对边远山区根据实际情况也可经镇政府同意后报民政局审批。行政村一般每村人口在3000—4000人左右。按每千人1.2亩标准规划用地,总地亩控制在5亩左右。单人墓穴或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平均可以使用50年。50年可以满足两代人的丧葬需求。按照目前中国传统的祭祀风俗,50年基本上可以维持公墓的循环利用。建墓用地可以从五保老人去世后的土地中调剂出来使用。
2、统一标准,规范建墓,解决好群众不愿进的问题。公益性公墓建设既要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理念,更要注重满足群众文明祭祀的基本需求,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处理安葬时,乐意来、愿意进。按要求,公墓的建设绿化面积达到公墓的硬基面积的40%。完善基本设施,做到“四有一通”,即有标志(建有管理房和公墓标识)、有区域界线(墓地周边建有防护拦或围墙)、有统一规格的墓穴标准(材质统一,样式统一,安葬方式统一)、有树木花卉(墓区内搞好绿化)、道路畅通,满足群众文明祭祀的基本需求。
3、加强管理,解决好健康发展的问题。镇(街道办)及民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和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