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理利用小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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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理利用小时数

8月31日,国网公布了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至此,国网区域共有3811万千瓦项目经过电网初审、能源主管部门复审、信息管理中心复核、项目公示等多轮闯关,正式纳入补贴清单。同时,部分省份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已经接到对账通知,第八批项目首次取得补贴指日可待。但是,与补贴发放密切相关的各区域“合理利用小时数”和执行细则至今尚未公布。

在没有公布合理小时数的情况下,应付补贴额度应如何计算?未来的补贴覆盖率又该如何预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执行方式很可能与此前行业普遍预期存在差异。行业急需监管部门尽快给出清晰的释义,方可相时而动。

图1 国网区域2020年补贴清单申报情况/万千瓦何为“合理利用小时数”

“合理利用小时数”概念的提出,是在今年年初财政部发布的财建4号文《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财建5号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当中。

这两份文件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是针对新增项目,明确了以收定支、新老划断、新增不新欠的产生方式;二是针对存量项目,为2016

年以后并网项目打开了补贴确权路径;三是针对所有含补贴项目,明确了仅有合理利用小时部分存在补贴,超额电量部分没有补贴的原则。

一种额度的两种可能

合理利用小时数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首先明确几件事:是多少、怎么执行、如何处理历史欠账。

目前,行业普遍预期监管部门会按照资源区或省份来公布各地合理利用小时数。I至IV类风资源区的可能水平在2400-2000之间。

在如何执行的问题上,财建4号文的官方解读中表示,“单个项目补贴资金额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电价时采用的年利用小时数和补贴年限确定。达到补贴资金额度的项目不再享受国家补贴,但仍可按照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与电网企业进行结算,获得更多收益。”

虽然明确了部分电量有补贴、部分电量没补贴的意图,但细思之下“达到补贴资金额度的项目不再享受国家补贴”这句话存在两种理解:一是按照累计额度控制,二是按照年度额度控制补贴规模,而在两种模式下,项目投资回报会存在显著差异。

以一个IV类地区典型项目为例,假设不存在限电和电力交易,标杆电价0.6元/kWh,月结电价0.39元/kWh,实际发电小时数2500,合理利用小时数为2000。

如果按照经营期累计额度(20年*2000小时=40000小时)控制,则经营期前16年,发电量均可获得补贴(40000小时/2500小时=16年),后4年发电量仅可获得月结电价。

而如果按照年度补贴进行控制,那么无论经营期是哪一年,实际发电的2500小时中,2000小时的部分可以取得补贴电价,剩余500小时仅可取得月结电价,则年均电价为:0.558元/kWh((2000*0.6+500*0.39)/2500)。

此外,由于大多数第八批项目为16年以后已并网项目,截止进入补贴清单时间已经最长运营5年时间,历史已经确认为收入的补贴部分如何适用合理利用小时数新规,也是个问题。

如果按照年度额度控制,历史上多确认的补贴收入应当核减,对企业未分配利润和信用产生负面影响;而如果按照累计额度控制,则历史应收实收补贴均无需调整,相比之下更加便利。

从目前各地补贴对账情况来看,历史补贴部分应采取了累计额度控制模式,省却了发电主体的账务处理难题,但对于未来的补贴会采取怎样的确认方式,目前尚无官方确定口径。

图22016年并网/2020年进入补贴清单典型风电项目经营期各年电价的三种

可能/元/kWh

以补定产的应对策略

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水平和控制方式,对项目日常经营和长期决策均可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存量项目股权转让中,无论按照经营期累计还是年度目标控制,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部分电量将不存在补贴,不值得为高电量支付高溢价。相比之下,发电小时数接近合理利用小时数而造价或者对价更低的项目更具投资吸引力和收益确定性。

从全国补贴资金的供求关系来看,则会增加前期应付补贴总需求,降低后期补贴总需求,在可动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使得补贴覆盖率变得更为陡峭。

相比,在经营期补贴总额一致的前提下,采用累计额度控制方式,项目前期收入更优,由于现金流越靠前越值钱,投资回报更高,是对发电侧更为有利的补贴制度。经营期末由于只存在月结交易电价,在部分地区甚至可能出现收入低于折旧和运维费支出的情况而出现亏损。在这种预期之下,交易电价较低的地区项

目可以考虑减寿和加速折旧,在存在补贴的年限内取得基本回报,之后提前退役、重置。

而在任一项目的日常经营中,在不同的补贴控制模式下,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之后的电量发还是不发,也将成为一个问题。

如果合理利用小时数采取年度控制模式,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之后的电量没有补贴,尤其在交易电价偏低的新疆、蒙西等地,边际效益递减趋势十分明显,可能不仅不能增收,反而会分摊更高的度电辅助服务费用,确实多发无益,满足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适度降低运行成本成为提升投资回报的方向。而如果采用累计额度控制,即使月结电价较低,补贴部分仍然值得期待,虽然现金流仍然会延迟支付,但为增发而付出的努力则更为价值,加强运营管理、实现减限增发仍然是第一要务。

合理利用小时数制度的出台已成必然,顺势而为是发电侧的本分。尽快明确合理利用小时数水平和执行方式,则是发电侧对政策制定者的殷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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