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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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科协关于印发淄博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布谷

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科协关于印发淄博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布谷

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科协关于印发淄博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淄教基字[2012]10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发布日期】2012.04.06【实施日期】2012.04.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科协关于印发淄博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基字〔2012〕10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科协,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为进一步调动全市中小学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为广大科技教师、学生参与科技教育活动提供普及平台,充分发挥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的辐射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淄博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

现将《淄博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和中小学学校要充分认识科技教育对提高中小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科技活动,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重视科技骨干队伍建设与培养,努力为普及中小学科技活动提供条件保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区县和中小学校要加大对科技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校报、宣传栏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活动内容、成果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各区县和中小学校要结合科技节活动的开展,积极创新科技教育的形式和内容,通过加强科技型学生社团活动、校本课程开发和研究性学习等渠道,建立完善科技教育体系,形成学校科技教育的特色,不断提升科技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指导,抓好落实。

各区县和中小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学校按照校校有方案、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活动要求,丰富科技活动内容和形式,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县、局属学校分别于4月10日前、10月21日前,将各自科技节活动方案、科技节活动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教发[2012]2号_1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教发[2012]2号_1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教发[2012]2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现将《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扎实做好全市教育工作,意义重大。

一、总体要求201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为主线,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始终把握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大力加强教育队伍建设,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全面开创教育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一)实施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启动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测评。

制定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标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指导各区县制定教育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情况信息采集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启动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测评。

2.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完善区域幼儿园布局规划,开展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大力发展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年内新建幼儿园16处、改扩建幼儿园46处,加快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确保2012年全市镇中心幼儿园省认定达标率100%。

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学前教育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

淄博市文化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

淄博市文化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

淄博市文化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文史工作【发文字号】淄文发[2009]118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文化局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9.11.25【实施日期】2009.11.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文化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文发〔2009〕118号)各区县文化(旅游)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现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好此项活动。

附件:《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淄博市文化局淄博市教育局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附件: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弘扬民族文化,延续中华文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题,本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娃娃抓起”的理念,传承和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使我市中小学在继承优良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培养师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兴趣,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为广大师生创设优良的人文环境与和谐的发展氛围。

经研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激发全市广大师生学习优秀地域文化的热情和积极性,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和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标用3-5年的时间,在全市中小学校营造人人知晓“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人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人学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建设一批文化底蕴深厚、具有淄博市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学校。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9.26•【字号】淄教体卫字[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体卫字〔2011〕18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重要体现,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人才的具体措施,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基本途径。

为切实保证我市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规定》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淄博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淄博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市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

二、实施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三、活动内容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由体育与健康课、体育活动课、大课间活动等时间组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活动内容。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05.28•【字号】淄教基字[2010]24号•【施行日期】2010.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淄教基字〔2010〕24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教”结合的基础教育平台,我们拟定了《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教育的三大支柱,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

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提高家长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教育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飞速发展的网络信息技术和大量涌入的外来文化,使未成年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发生着深刻变化,一些落后的非健康的文化糟粕和有害信息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二是许多家长不了解新的社会背景下孩子的特点和变化,存在对家庭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教育观念偏颇、教育方式不当、教育能力缺乏等问题,成为孩子全面发展的障碍;三是随着留守儿童、单亲儿童、流动儿童和问题家庭数量的增加,家庭教育缺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严重影响了儿童身心健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基于对家庭教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我们制定出台本指导意见。

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鲁教基字〔2009〕17号)为依据,以优化家庭教育、促进少年儿童健康发展为目的,以提高家长素质为重点,以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为主线,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全方位构建“三教”结合的基础教育平台,以此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努力提高家长科学教子的能力和水平,教会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创新,使广大学生都能够得到健康、和谐、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现代化建设人才。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结果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12]12号)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淄教教服字[2012]12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7.17
【实施日期】2012.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结果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12〕12号)
各区县、高新区教育(教体)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12〕5号)要求,在逐级申报、层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专家组评审,共评出一等奖51节,二等奖40节,三等奖36节,现予以公布。

附件: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获奖名单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获奖名单
一等奖(51节)
姓名课题姓名课题
王晓凤探究加速度与力、质量的关系王伟伟地球的自转
于敏新能源开发-探究水果电池胡静交通与通信发展带来的变化
孟晓亮利用对比试验验证动能定理陈立坤地形图的判读冯辉杠杆及其平衡条件齐共云伟大的祖国
葛海燕探究滑动摩擦力的大小与什么因素有关李鲁宁让更多的灯泡亮起来
张振文浮力王秀艳摆的秘密
张晓辉杠杆及其平衡条件冯立民风的形成
王华探究浮力的大小吴琳琳杯子变热了
刘芸摩擦力邓云峰苹果为什么落地张宁工艺董雪芹生物的启示
安。

关于表彰淄博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解读

关于表彰淄博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解读

关于表彰淄博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优秀作品、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淄教基字〔2009〕61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根据《淄博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活动实施方案》(淄教基字[2009]10号)要求,自今年四月份开始,市教育局组织了第九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以“科技让生命更灿烂”为主题,以“校校有方案,班班有活动,学生人人都参与”为总体要求,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中下旬为动员启动阶段,5月至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11月为成果展评阶段。

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普知识宣传;中小学生创造活动;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机器人竞赛暨省机器人奥林匹克竞赛选拔赛;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暑期科技夏令营活动等。

全市中小学生踊跃参与,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效果。

本届科技节,注重活动的参与面和活动的实效性。

科技节在学校、区县、市三个层面上展开,各个层面的活动都经过了精心策划和认真准备。

集中展评各区县推荐的创造活动优秀作品295件,经过认真评选,有175件作品获奖;展评电脑制作作品217件,有197件作品获奖。

有7支机器人参赛队代表淄博市参加了第十一届国际机器人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区选拔赛,获3枚金牌、1枚银牌、3枚铜牌。

金牌、银牌、铜牌获得者同时获得博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布谷科技节机器人竞赛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同时,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22个、先进个人33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表率作用,取得新的成绩。

全市广大中小学生要向受表彰的同学看齐,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培养科学素质,争做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各单位和广大教师,要着眼于学生的未来,国家的振兴,组织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活动,不断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我市科技教育活动的开展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做出应有的贡献。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07.17•【字号】淄教发[2009]14号•【施行日期】2009.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淄教发[2009]14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2009年上半年工作已经结束,现将《2009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印发。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2009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今年上半年,全市教育系统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以实施素质教育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打造优质教育品牌为目标,努力建设殷实和谐、公平质优教育名市,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积极构建“大教育”格局,素质教育整体推进(一)素质教育三年规划全面启动。

出台了《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三年规划》,对今后三年我市推进素质教育的总体目标、重点工作、机制建设等进行了全面部署,确保素质教育整体推进。

(二)做好素质教育实施结合文章。

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大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加强与驻地高校沟通的同时,实现教育与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密切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融会贯通,形成教育合力,进一步拓宽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思路。

(三)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全市中小学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各区县和中小学校对照办学规范及时、全面地进行了自查,并制定了办学行为整改落实措施,建立了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和督导检查评估机制。

(四)全面提升德育工作水平。

重视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载体建设,全力推进德育“十大工程”,不断提高德育工作实效。

开展了德育品牌创建工程,组织了“淄博市德育品牌”评选。

深入开展“学习先进、立志成才”,“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建设教育名市”,“传承五四精神,践行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名市”,“书香伴成长、名家进校园”等主题教育活动。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结果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结果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
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9.09.03
•【字号】淄教教服字[2009]18号
•【施行日期】2009.09.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结果
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09]18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在逐级申报、逐级评选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组织有关专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对全市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科学优质课进行了认真评选,共评出市实验教学优质课一等奖36节、二等奖45节、三等奖25节,现予以公布。

开展实验教学,是贯彻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是中小学一项重要的教学任务,希望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实验教学的管理与指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验教学示范、观摩活动,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足开全实验课,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实验技能和创新精神,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获奖名单
二OO九年九月三日
附:。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淄教发[2011]1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1.02.28【实施日期】2011.0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淄教发〔2011〕1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有关单位:《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已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为贯彻国家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淄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我市基础教育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落实《规划纲要》精神,促进教育内涵发展(一)科学把握教育内涵发展的根本要求当前,全国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已相继颁布,我市教育已经由普及为主的“外延型”发展转变到“育人为本、内涵发展、城乡一体、体制创新”的内涵型发展新阶段。

坚持教育内涵发展,必须确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走出将“教育质量”等同于“教学质量”,甚至等同于“升学率”和“考试分数”的误区,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坚持教育内涵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充分认识课程与教学改革的重要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就必须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中小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使广大中小学生的学习、成长与进步更加符合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学生将来走进社会、就业谋生和终身生活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一切最终都要以课程为载体来进行,通过教育教学来实施。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科研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科研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科研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6.30•【字号】淄教教研字[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科研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教教研字[2014]4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科研工作和队伍建设,更好聚集人才,保证评审的信度和效度,推动教育科研工作的和谐有序发展,特制定《淄博市教育科研专家库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淄博市教育科研专家库管理办法淄博市教育局2014年6月30日淄博市教育科研专家库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科研工作和队伍建设,更好聚集人才,促进专家队伍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淄博市教育科研专家库,目的是为了增强我市教育科研服务能力与创新能力,提高我市教育科研评价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快我市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建设。

第二章申请与推荐第二条专家库入库人员范围:淄博市内各级各类教研及教育科研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各阶段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中成绩特别突出,专业经验丰富的中小学高级教师。

第三条专家库组成按照业务类别分设评审评估类和教研指导类。

第四条申请者基本条件:1.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2.具有良好的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

3.具有深厚的教育发展理论知识、扎实的科研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5.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含高级)。

6.近五年以来,至少主持并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或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含2篇)论文。

7.能够认真、公正、诚信地履行职责,高质量地完成评审评估工作或教研任务。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12.16•【字号】淄教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淄教发〔2009〕17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各有关学校:现将《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附件: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参照《淄博市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制定本指导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考评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

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特点的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评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杜绝片面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的现象,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尊重规律。

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考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三年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三年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三年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淄教发[2009]9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9.04.14【实施日期】2009.04.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三年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淄教发[2009]9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三年规划(2009-201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四月十四日附件:淄博市推进素质教育三年规划(2009-2011年)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努力办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

教育发展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要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均衡发展。

教育发展必须坚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要统筹城乡教育、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统筹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规范发展。

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规范课程、规范课时、规范学生的作业量、规范学生的作息时间、规范评价考试招生制度等,把学校的办学行为统一到《规范》上来。

--坚持自主发展。

推动学校积极自主发展,引导学校确立主动发展意识,主动寻找发展机遇,激发办学活力,提升办学品位;引导学校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学校的自主、特色发展,不断提高学校发展的竞争力和创造力。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发展规划》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发展规划》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12.15•【字号】淄教基字[2011]44号•【施行日期】2011.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发展规划》的通知(淄教基字〔2011〕44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淄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 2020年)》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 2015)》,以教育创新提升全市教育质量,实现全市教育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的科技引领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有效实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推动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发展规划》,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发展规划》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附件: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2006- 2010- 2020)》等文件精神。

围绕市委市政府《淄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我市青少年科学素质,有效实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现依托临淄区科技教育中心挂牌成立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科教中心”),并制定科技中心发展规划,以引领和全面推动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一、科教中心的发展目标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为主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统筹规划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协调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创新工作思路,引领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建成全省全国一流的中小学生科技教育活动场所。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10.21•【字号】淄教发[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发〔2011〕15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各高校,市教育局属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淄博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五大节能低碳行动的实施意见》(淄节减字[2011]6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9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淄博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淄博市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望各有关单位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创造性地做好节能低碳各项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淄博市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淄博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淄博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五大节能低碳行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积极发挥学校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教育带动作用,充分挖掘学校的节能潜力,全面推动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努力促进我市“十二五”节能目标圆满完成。

二、实施范围全市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实施内容在全市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节能低碳行动,强化师生员工的节能低碳环保意识,突出抓好100所学校节能低碳行动的示范带动。

(一)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

做到人人重环保,事事讲节能,处处践低碳,建立学校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学校节能环保制度,健全节能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水、电、油、办公用品的节能工作措施,完善学校节能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能源消费计量、统计和审计制度;建立能源管理责任和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设备,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6.11.07•【字号】淄教基字[2006]39号•【施行日期】2006.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淄教基字[2006]39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各学校:现将《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和相关学校根据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

各区县和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精神和要求,有计划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二、强化措施,落实要求,保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各区县要根据《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各自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评价程序和要求,确保评价质量。

三、及时查缺补漏,逐步完善评价方案各区县和相关学校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发现问题、及时总结反馈,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逐步完善《指导意见》和区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附:《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二OO六年十一月七日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学生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要求,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评价的指导思想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

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教育工会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教育工会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教育工会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教育工会•【公布日期】2013.04.18•【字号】淄教发[2013]8号•【施行日期】201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教育工会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淄教发[2013]8号)各区县、高新区教育(教体)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学校、单位:《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实施一年来,各区县、学校按照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具体办法,不断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发挥了良好的导向作用。

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综合各区县、学校的实践经验,市教育局对试行办法作了修订,现正式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教育工会2013年4月18日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第255号令)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为依据,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战略主题,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善于创新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达标展示活动方案》的通知-淄教基字〔2015〕35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达标展示活动方案》的通知-淄教基字〔2015〕35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达标展示活动方案》的通知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达标展示活动方案》的通知淄教基字〔2015〕35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扎实落实推进素质教育各项举措,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普通中小学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达标展示活动,并拟定活动方案予以印发,请严格贯彻执行。

淄博市教育局2015年11月16日全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达标展示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全面制止和纠正一切违规办学行为,建立健全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引导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总体目标以课程开设、作息时间、假期安排、课业负担、考试管理、教辅管理、学生管理等七个方面的违规行为为整改重点(见附件),进一步推进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等文件要求,力争到2016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基本实现规范办学行为达标,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普遍建立,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明显减轻,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秩序基本建立,教育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实施步骤按照统一要求、主动整改、网上展示、社会监督的推进策略,县域统筹、逐校落实,即时规范、即时展示。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读书富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读书富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读书富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7.17•【字号】淄教师字[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读书富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师字〔2012〕11号)各区县、高新区教育(教体)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为推动我市中小学教师读书活动,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淄教发〔2012〕1号),制定中小学教师“读书富脑”工程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区县、本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读书富脑”工程实施方案二O一二年七月十七日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读书富脑”工程实施方案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制定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读书富脑”工程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读书富脑”工程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以全员化、组织化通读教育名著、专著为引领,以全面提高教师教育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宗旨,激发教师教育智慧,推动全市教师专业发展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总体目标自2012年起,利用5年时间,在全市教师中实施“读书富脑”工程,发动引导教师广泛阅读古今中外教育教学理论、经典名著、专著。

通过开展教师“读书富脑”工程,实现以下目标:--创设教师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打造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教师团队;--形成书香浓郁、育人特色鲜明的学校文化;--推出一批在全省有影响、有特色、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读书人物和读书实践成果。

三、主要措施(一)以活动为载体,推动“读书富脑”工程实施。

1.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读书活动。

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3D立体科普电影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3D立体科普电影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3D立体科普电影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1.08.31•【字号】淄教基字[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3D立体科普电影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淄教基字〔2011〕27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根据《淄博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活动实施方案》统一安排,9月份将与淄博剧院联合在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组织开展“3D立体科普电影进校园”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与年级全市义务教育段小学各年级、初一至初三年级开展。

二、合理确定放映场所按照相邻学校就近观看的原则和各学校实际条件,每个区县合理确定3-5处放映学校和场所,于9月4日前将科普影片放映联系人和放映地点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本次活动是淄博剧院免费进行的科普宣传活动,严禁个人或单位以组织活动为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影片内容的确定方式由淄博剧院推荐25部3D立体影片(推荐影片名单附后),由各区县在参与年级学生中组织点播,按点播人数确定放映影片,于9月4日报淄博剧院。

特别是结合当前科普教育形势,重点推荐学生收看地震安全教育片《灾难启示录》和科普片《深海探秘》、《煤的形成》、《神秘白垩纪》、《海龟之旅》。

四、提高观影效果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立体电影进校园是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科普教育活动的重要形式,是丰富全市广大中小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观影活动的组织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观看影片后各区县和学校组织好后续相关活动安排,一是组织好科普电影观后感的写作,按照《淄博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做好科普影片观后感的上报评选;二是组织好主题班会活动,进一步促进观影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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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布谷”科
技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淄教基字[2009]10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9.04.01
【实施日期】2009.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教基字[2009]10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科协、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淄博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根据据方案要求,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本届科技节活动圆满成功。

附:淄博市第九届中小学生“布谷”科技节活动实施方案
二OO九年四月一日附:
淄博市第九届中小学生
“布谷”科技节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我市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二、活动主题
科技让生命更灿烂
三、活动内容
1、科普知识宣传和“小哥白尼”杯科普知识竞赛
2、中小学生创造活动
3、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
4、机器人竞赛暨省机器人奥林匹克竞赛选拔赛
5、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6、暑期科技夏令营活动
7、“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各自科技节活动方案,并下发至所辖每一所中小学校。

各中小学要以本届科技节为契机,加强科技创新教育,按照“校校有方案,班班有活动,
学生人人参与”的总体要求,并充分利用5月14-20日科技活动周时间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扎实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各区县、局属各学校请于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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