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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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试验室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化验人员的操作行为,避免各种化学危害,保证各种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职责:理化实验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充分认识化学品的基本特性,做到熟练、准确地操作。
3、理化实验室守则
3.1非理化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理化实验室。
3.2化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化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3.3化验人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急救等基本安全知识。
3.4对化学品应分类妥善保管,并做好标识,危险品需单独保管。
3.5进行危险性操作时,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的处理、加热易燃易爆物、焚烧废液、使用极毒物质等均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能清楚地看到操作地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3.6打开久置未用的浓硝酸、浓盐酸、浓氨水的瓶塞时,应着防护用品,瓶口不要对着人,宜在通风柜中进行。热天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
3.7稀释浓硫酸时,稀释容器应置于塑料盆中,将浓硫酸慢慢分次加入水中,并不时搅拌,待冷却至温室时再转入细口贮液瓶,绝不可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3.8蒸馏或加热易燃液体时,绝不可使用明火,一般也不要蒸干,操作过程中不要离开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临时中断引发事故。
3.9化验室内每瓶试剂、试剂溶液必须贴有名、实一致的标签。绝不允许在瓶内盛装与标签内容不相符的试剂。
3.10绝不可在实验室内烘干箱中(防爆烘干箱除外)存放易挥发、易燃试剂,也不可盛放食物。
3.11工作中进行危险性操作时要加戴防护用具。
3.12每日实验完毕时,应检查水、电、气、门窗等,离开化验室前应认真洗手。
3.13仪器设备在使用中要注意安全,当仪器设备出现故障隐患苗头或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检查。
3.14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如防潮、防尘、通电等)、维修处理。
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等级
5、常见化学毒物的急性致毒作用与救治方法
6、常见临时伤害及处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