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七校联合2011年双学位报考具体规定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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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校联合办学-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

七校联合办学-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

2016—2017学年“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通知各学校教务部(处):为确保“七校联合办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组织2015级本科学生参加“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根据《关于公布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通知》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如确有需求可跨一级学科(即辅修双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2、请各学校于2016年11月组织2015级在校本科学生参加“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学习的报名工作,学生报名条件以学生所在学校的规定为准,并核对《七校联合办学2016—2017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将专业教学计划导入“七校联合办学教务管理系统”,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其他学校。

3、各校报名手续可在“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上进行(网址为:/)。

2015级学生根据《七校联合办学2016—2017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和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报名专业,并于2016年11月18日—24日在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上登录个人报名信息。

4、参加跨校辅修双学位学习的学生按学年度分两次交纳学费。

2015级学生报名后交纳辅修阶段学费2500元(25学分),缴费时间为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见各校通知),以便开课学校确定开班和人数。

各校教务部(处)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本校学生报名情况汇总报我校教务部,由我校教务部汇总后反馈给相关学校教务部(处)。

5、七校联合办学学生听课证在确认缴费后由主修学校直接打印,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部(处)公章生效。

6、请开课学校于本学期末将下学期“七校联合办学”各专业课表以及使用教材信息一并发给其它学校并在七校联合办学网站上予以发布。

7、2014级参加双学位阶段学习的同学,第二阶段缴费具体事项以各校通知为准。

附件:七校联合办学2016—2017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代章)2016年11月15日附件:七校联合办学2016-2017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备注: 1.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及满足各校获得辅修学位的其他条件。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根据《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办学协议书》和《联合办学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近两年来联合办学的管理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1.辅修专业指学生根据个人的志趣和发展的需要,择定其他学校的某一专业,作为自己的辅修专业。

2.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学习所获得的学位。

3.双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学习所获得的学位。

第三条组织与管理1.“七校联合办学”执行机构为“七校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由各学校的教务处(部)长组成,各学校的教务处(部)长按序轮流担任联合办学协调小组秘书长,任期一年。

2.七校联合办学秘书长单位职责:①定期召开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工作会议;②进一步修改、完善辅修管理规定。

③公布每年开设专业及各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安排、学习要求等信息;④汇总并通报辅修数据和信息,发布各类通知;⑤负责“七校联合办学”的宣传与报道;⑥协调解决相关事件。

第四条课程、学分、学制1.各高校依据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指定50学分为该专业的双学位课程学分供其他高校学生辅修学习。

2.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教学从大学二年级下学期开始至四年级下学期结束。

在此期间共5个学期的双修日与2个暑假均可用于教学。

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高[2000]028号文件规定,跨校攻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可适当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申请参加跨校辅修学习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为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且无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2.学生选择的辅修专业原则上应和主修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与主修专业相近的专业不能作为辅修专业;3.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辅修一个专业;4.各学校可在此基础上对报名条件作进一步的要求,具体以各学校的报名通知为准。

20112012(2)武汉大学经管院双学位考试安排

20112012(2)武汉大学经管院双学位考试安排

1区4-201,1区4-203
429
2009
七校1(华科、华师、 中南大)
2012年05月19日
08:30-10:30
3区1-301,3区1-302
463
2009
七校2(理工、地大、 华农、东湖、珞珈)
2012年05月19日
08:30-10:30
3区1-327,3区1-328
463
2009
校内
2012年05月19日 08:30-10:30
2012年05月19日
14:00-16:00 14:00-16:00
2009
校内
2012年05月19日 14:00-16:00
2009 2009
七校1(华科、华师、 中南大)
2012年05月19日
七校2(理工、地大、 华农、东湖、珞珈)
2012年05月19日
18:30-20:03 18:30-20:03
发展经济学
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经济学
劳动经济学
经济学
劳动经济学
中国经济改革与发 展
中国经济改革与发 展
产业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经济学
统计学
市场营销
销售管理
市场营销
产品管理
市场营销
广告管理
市场营销
2009 2009
七校1(华科、华师、 中南大)
2012年05月19日
七校2(理工、地大、 华农、东湖、珞珈)
328
国经贸
2009
七校+校内
2012年05月19日 14:00-16:00 1区5-407,1区5-408
232

武汉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班简介

武汉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班简介

武汉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衔接试点班简介一、开班宗旨为了尽快地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以适应我国科学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时为了让少量高考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圆一个名校梦”能顺利进入211工程高校深造,有机会享受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生待遇,接受统招教育,取得统招生文凭。

二、开班政策依据二学位班是根据教育部1987年6月6日颁布的《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而开办的。

年度招生计划由国家教育部统一下达,并严格按计划招生。

任何高等学校均不得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和授予学位。

招生考试及命题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组织,报教育部批准。

三、开班学校武汉大学简介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

1946年,学校已形成文、法、理、工、农、医6大学院并驾齐驱的办学格局。

新中国成立后,武汉大学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958年,毛泽东主席亲临武大视察。

1993年,武汉大学百年校庆之际,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题词祝贺。

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大学在国内高校中率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整体实力明显上升。

1999年,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 》杂志将武汉大学列为“ 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 。

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

武汉大学是首批经过教育部批准具有法律及软件工程第二学士直属普通高等学校。

四、培养模式第二学士学位衔接试点班采取3+2的学习模式进行培养,学生入学后,注册武汉大学网络教育专科学籍和武汉大学主考自考本科学籍,学校平时严格管理和科学合理安排教学,确保学生通过三年的学习取得武汉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在三年的第一学位学习期间,学校将针对第二学位及研究生考试科目要求进行系统的教学培训,使学生在获取第一学历学位的同时,熟练掌握第二学位考试知识,以便顺利通过第二学位考试。

2011年武汉大学招生简章

2011年武汉大学招生简章

2011年武汉大学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国防生、艺术类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保送生;单独招生考试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学校通过招生就业信息网()或校园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从“七校联合办学”暂停招生谈“双学位”

从“七校联合办学”暂停招生谈“双学位”

从“七校联合办学”暂停招生谈“双学位”作者:吕迎春来源:《求学·文科版》2020年第01期2019年12月,位于武汉的七所名校陆续发布通告:“七校联合办学”暂停招生,联盟内2018级学生不能再跨校辅修双学位。

这七所名校是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

它们都是教育部直属的“双一流”大学。

“一张录取通知书,可上七所名校”“七校联合办学”也叫“武汉七校联盟”。

联盟规定:七校各自拿出本校特色优势专业联合办学,七所高校的本科生可以任修其中一所学校的公共选修课或专业课,修满学分后,即可拿到该校的学位,相当于“一张录取通知书,可上七所名校”。

这种办学模式始于1999年,自实施以来,“七校联合办学”为大批学生提供了拓展学科学习的机会。

据统计,每年“武汉七校联盟”都有数万名学生选择“跨校辅修”,曾是中国内地持续时间最长、实质性参与高校最多、合作范围最广、受益学生最多的一种联合办学模式。

根据各校陆续发布的公告显示,“七校联合办学”秘书处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9】20号)和教育部(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并经过召开“七校联合办学”2019年专题工作会议,七所高校一致决定暂停“七校联合办学”2018级学生辅修招生。

各校均表示,2016级、2017级已报名学生可继续完成剩余课程的修读,并拿到双学位证书。

本校学生校内继续进行辅修双学位也不受影响。

关于“双学位”,你了解多少?“双学位”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1985年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之后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该决定明确提到了“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

但是,当时对于什么是双学位、如何进行培养等问题,并没有具体的政策规定。

1999年以来,一些学校根据自己的理解,在大学自主办学权的旗帜下试行了双学位。

由于没有国家统一的标准,各个学校的要求差别非常大,导致了培养质量各不相同。

武汉大学普通本科二学位

武汉大学普通本科二学位

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第二学位招生低分上重点大学的安全合法途径(一)我国的教育现状:在我国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必须通过竞争激烈的高考。

如果你的分数不够,几乎不可能取得普通本科待遇。

选择普通本科双学位衔接班,是落榜生能够顺利取得普通本科文凭及待遇的最安全合法途径。

有教育部红头文件。

(二)双学位衔接班简介:为了使高考不理想的学生能圆一个名校梦,能充分体会重点大学的学习生活气氛,接受大学环境的熏陶,衔接班教学设在武汉大学主校区,由名师教学,学生在学校按照统招生的模式进行培养,给予办理校园一卡通、学生证等,享受学校一切软硬件资源。

教学采用专本套读同修的办法,利用2年的时间可以取得由名校主考的本科证书,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第一学位)。

衔接班的学生在取得第一学历学位后,均可报考本校第二学位(双学位),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第二学位由学校自己组织考试录取,证书由本校颁发,属于普通本科,享受普通本科待遇,学制两年;取得第一学位后也可以在本校报考各科研究生继续深造。

(三)报名录取条件:报名者高考成绩需要达到当地的二批本科线下30分,身体健康(其它方面优秀的中学毕业生,可以放宽分数要求)。

并经审查合格方能被录取。

(四)可选专业与招生人数:学生可以选择的专业有:会计学、工商管理、水利水电工程、艺术设计。

每专业计划招生30名。

(五)毕业待遇:第二学位普通本科毕业后,国家承认学历,可享受双学位待遇(相当于研究生待遇),比本科高一个层次,并颁发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干部身份,按照政策办理户口迁移,办转人事档案关系等。

(六)相关费用:学费人民币每年6000元(前两年每年另收取技能强化费和学籍注册费4800元,后两年考取第二学位后,不再收取),住宿费、书费等按照规定缴纳。

(七)其他说明:1.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入学后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办理。

2.极少数未通过二学位考试的同学,允许补考一年,或通过出国途径,我们可以确保取得普通本科待遇。

2011年武汉七校联合双学位开办的专业

2011年武汉七校联合双学位开办的专业

附件 3:
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申请表
主修学校: 学号: 主修专业: 身份证号:
辅修学校:
辅修专业:
计划完成哪种类型学习,请选择其一: 辅修( 姓名 民族 ) 性别 政治面貌 双学位( ) 联系电话 籍贯
学 院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教 务 部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辅修指只修读辅修专业的必修课,修满 25 学分发辅修结业证书,双学位指修读辅修专业的所有课 程,成绩合格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发学位证书。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日语 英语 德语 翻译(英语语种) 建筑学 公共事业管理 工商管理 金融学
1.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 须获得主修学位且大学英 语四级 425 分 (主修英语专 业学生需要过专四) ; 2.光电信息工程专业、 金融 学专业不满 30 人不开班; 3.哲学专业不满 30 人不开 班; 4. 工商管理专业本校限招 50 人、其它学校各校限招 20 人; 5.建筑学专业本校限招 40 人,华农、地大、武汉理工 各限招 30 人,华师、财大、 武大各限招 20 人。
珠宝首饰设计 土木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园林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 获得主修学位
华中农业大学 (5 )
生物工程 地理信息系统 会计学
1、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 须获得主修学位; 2、 各专业不足 20 人不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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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1年WTO双学位实验班

武汉大学2011年WTO双学位实验班

武汉大学2011年WTO双学位实验班招生专业:商学、管理学、法学、法语学习时间:5学期,前四学期周末上课,第五学期做学位论文。

学分及学费:商学、法学、管理学—51学分,300元/分法语—57学分,300元/分WTO双学位实验班学费按学年缴纳,分2学年交清学位授予:商学—商学学士法学—法学学士管理学—管理学学士法语—文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1)、获得主修专业的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2)、辅修完成WTO双学位专业规定方案,平均学分绩点在2.7及以上。

辅修证书:学生可以以辅修为目的学习,专业课程辅修达到25学分及以上者,授予辅修证书。

培养宗旨提升攻读WTO商、法、管理学双学位本科生的法律和商务学识与思维能力以及职业素养;提升攻读法语双学位本科生的法语专业水平和法语应用技能和职业素养。

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建立面向社会的高端法、商、管理和法语应用型教育平台,培养我国WTO领域的优秀职业人才。

课程设置WTO商学实验班:商法、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国际投资、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公法、货币银行学、国际政治经济学、地区国别经济、国际贸易理论、国际金融理论、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专业英语等,涵盖WTO框架下核心实务、商学核心课程,以及调整经济和贸易活动的法学核心课程,重点培养、发展学生的国际商务专业技能。

WTO管理学实验班置:商法、微观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公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组织行为学、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创业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电子商务、税法与税务会计、专业英语等,涵盖WTO 框架下核心实务、管理学核心课程,重点培养、发展学生的国际管理从业技能。

WTO法学实验班:民法、经济学原理,管理学、会计学,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公司法、合同法、法理学、知识产权法、国际贸易法、贸易救济法、中国外贸法、诉讼法、专业英语等,涵盖WTO框架下核心实务、国内民商法、国际民商法课程和法律实务以及相关经济与管理课程,重点培养、发展学生的国际从业技能。

七校联办双学位重多少

七校联办双学位重多少

“七校联办”双学位重多少经过高考百般纠结的志愿选择,如今又一个抉择摆在了大部分华中七校学子的面前,七校联合双学位是修还是不修。

“七校联办”双学位的开始1999年,武汉地区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这七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校长们在一起签订协议,成立了为期7年的“七校联合办学”联盟。

2001年协议正式开始实施,项目规定,7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大二学生可以跨校攻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这就意味着,考入武汉7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学生,凭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就可以上7所高校。

按照协议要求,辅修学生修满50个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可以拿到双学位;修满前25个学分而终止的,可以拿到辅修证书。

为了保证不与本专业冲突,双学位课程教学都是在周末和寒暑假进行。

2007年12月28日,在第一轮协议即将结束之时,七校校长在中南财政大签署了第二轮的协议,同样是为期七年,由2008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

2013年是“七校联合办学”的第十三个年头,双学位已经成为武汉教育地区的一个品牌,而修不修双学位也早已经成为每位七校学子在大二必须做出的抉择。

甚至有“七校联办” 一张录取通知书可上七大名校的说法。

据悉,高校联合办学并非武汉独有,但武汉的办学模式在全国范围来说最彻底。

北京、上海、杭州等地高校虽然都有跨校辅修的措施,但是只能相互选修公共课,不能拿学位;而武汉的联合办学不但可以辅修公共选修课,还可以修专业课,拿辅修证、双学位。

“七校联办”双学位现状联合办学的7所高校,拿出的都是自己的优势专业:如武汉大学的法学、新闻学;华中科技大学的计算机技术;华中师范大学的历史学等,其任课教师大多都是该专业的知名教授。

“当初倡议七校联办的目的,就是发挥各校优势、资源共享、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服务,现在看来,这个目的达到了。

”在2008年,华中师范大学的教务处的常务副处长刘建清就已经表达了学校对七校联合的大力支持。

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双学位

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双学位

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双学位以下文字,仅供参考。

引子这几天,不下十个学弟学妹向我咨询关于双学位的事情。

从一开始的细心解答,到现在的一听见就烦。

我觉得,应该写点什么了。

2010年1月28日,这是一个不寻常的日子。

同学们都回家过春节了。

可是武汉有这么十个校长,在省教育厅的带领下,第一次坐在了圆桌前,签订了一个协议:十校联合办学。

根据协议,本轮联合办学时间2010年元月至2019年元月。

十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在校际间攻读辅修双学位;相互选修课程且相互承认学分;可以有组织地利用其他高校教学实验室和教学基地;可以根据需求选派学生在校际间游学;可优先报考、录取第二学士学位;校际间可互聘教师承担普通本科生教学任务。

参加本次联合办学的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十所高校。

可以说,每个大学生,在大二都要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到底要不要修双学位。

那几天艰难决定的当中一直在考虑,双学位是什么?能学到什么?那个证书管用吗?国家承认吗?用人单位承认吗?其实最重要应该考虑的是,双学位,能给我带来什么?什么是双学位?这个问题曾在一年前,同样羁绊着我。

当时,我也是咨询了好多学长,学姐,也翻阅了好多资料。

现在贴一些资料:仅供学弟学妹们参考。

我当时翻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当中均没有提到双学位的事情。

那么为什么会有双学位呢?直到一个在武大的同学给我介绍说,他们学校的《新视点》,写了一篇关于双学位的东西,上边写到查到双学位的政策出自哪里了。

我马上翻看,终于找到了,这个政策: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7)教计字105号。

这是1987年的政策,可以说这是现在为止,我找到的最高规定双学位的东西资料了。

以下资料参考武汉大学《新视点》:“国家没有规定什么是双学位,也没有相关政策,教育部不管这事。

武汉 七校联合办学 双学位、第二学位 执行条例

武汉 七校联合办学 双学位、第二学位 执行条例

关于做好2008、2009级学生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各院(系):2010~2011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七校联合办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现将我校2008、2009级学生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学习报名的有关事项和教学安排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一)学有余力、表现良好的2009级、2008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二)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08级、2007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三)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仅限报一个专业;(四)有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2009级、2008级(五年制)学生不得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2009~2010学年度第一、二学期考试课程。

二、报名相关事项(一)符合报名条件的2009级、2008级(五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本《通知》公布后即可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15日。

(二)报名程序●下载并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交所在院(系)教务科。

●进入“七校联合报名”网(),点击“网上预报名”栏,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三)各院(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网上《2009级、2008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审核表》(EXL电子版)输入学生2009~2010学年度第一、二学期加权平均总成绩,并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于2010年12月23日前将纸质《2009级、2008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审核表》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并将EXL电子版“2009级、2008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审核表”发至到huang@邮箱。

(四)2009级、2008级(五年制)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1年1月3~5日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2016—2017学年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通知

2016—2017学年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通知

2016—2017学年“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通知各学校教务部(处):为确保“七校联合办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组织2015级本科学生参加“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根据《关于公布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通知》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如确有需求可跨一级学科(即辅修双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2、请各学校于2016年11月组织2015级在校本科学生参加“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学习的报名工作,学生报名条件以学生所在学校的规定为准,并核对《七校联合办学2016—2017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将专业教学计划导入“七校联合办学教务管理系统”,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其他学校。

3、各校报名手续可在“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上进行(网址为:/)。

2015级学生根据《七校联合办学2016—2017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和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报名专业,并于2016年11月18日—24日在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上登录个人报名信息。

4、参加跨校辅修双学位学习的学生按学年度分两次交纳学费。

2015级学生报名后交纳辅修阶段学费2500元(25学分),缴费时间为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见各校通知),以便开课学校确定开班和人数。

各校教务部(处)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本校学生报名情况汇总报我校教务部,由我校教务部汇总后反馈给相关学校教务部(处)。

5、七校联合办学学生听课证在确认缴费后由主修学校直接打印,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部(处)公章生效。

6、请开课学校于本学期末将下学期“七校联合办学”各专业课表以及使用教材信息一并发给其它学校并在七校联合办学网站上予以发布。

7、2014级参加双学位阶段学习的同学,第二阶段缴费具体事项以各校通知为准。

附件:七校联合办学2016—2017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代章)2016年11月15日附件:七校联合办学2016-2017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备注: 1.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及满足各校获得辅修学位的其他条件。

从“七校联合办学”暂停招生谈“双学位”

从“七校联合办学”暂停招生谈“双学位”

你常常头痛,也是令我不能放心的一件事。

你生来体气不如弟妹们强壮,自己便当自己格外撙节补救,若用力过猛,把将来一身健康的幸福削减去,这是何等不上算的事呀!前在费校功课太重,也是无法,今年转校之后,务须稍变态度。

我国古来先哲教人做学问方法,最重优游涵饮,使自得之。

这句话以我几十年之经验结果,越看越觉得这话亲切有味。

凡做学问总要“猛火熬”和“慢火炖”两种工作循环交互着用去。

在慢火炖的时候,才能令所熬的起消化作用,融洽而实有诸己。

思成,你已经熬过三年了,这一年正该用炖的工夫。

不独于你身子有益,即为你的学业计,亦非如此不能得益。

你务要听爹爹苦口良言。

庄庄在极难升级的大学中居然升级了,从年龄上你们姐妹弟兄们比较,你算是最早一个大学二年级生,你想爹爹听着多么欢喜。

你今年还是普通科大学生,明年便要选定专门了,你现在打算选择没有?我想你们弟兄姊妹,到今还没有一个学自然科学,很是我们家里的憾事,不知道你性情到底近这方面不?我很想你以生物学为主科,因为它是现代最进步的自然科学,而且为哲学、社会学之主要基础,极有趣而不须粗重的工作,于女孩子极为合宜,学回来后本国的生物随在可以采集试验,容易有新发明。

截到今日止,中国女子还没有人学这门(男子也很少),你来做一个“先登者”不好吗?还有一样,因为这门学问与一切人文科学有密切关系,你学成回来可以做爹爹一个大帮手,我将来许多著作,还要请你做顾问哩!不好吗?你自己若觉得性情还近,那么就选他,还选一两样和他有密切联络的学科以为辅。

你们学校若有这门的好教授,便留校,否则在美国选一个最好的学校转去,姊姊哥哥们当然会替你调查妥善,你自己想想定主意罢。

专门科学之外,还要选一两样关于自己娱乐的学问,如音乐、文学、美术等。

据你三哥说,你近来看文学书不少,甚好,甚好。

你本来有些音乐天才,能够用点功,叫他发荣滋长最好。

姊姊来信说你因用功太过,不时有些病。

你身子还好,我倒不十分担心。

但做学问原不必太求猛进,像装罐头样子,塞得太多太急,不见得便会受益。

武汉大学第二学位项目介绍

武汉大学第二学位项目介绍

武汉大学第二学位衔接班招生简章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

1946年,学校已形成文、法、理、工、农、医6大学院并驾齐驱的办学格局。

新中国成立后,武汉大学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958年,毛泽东主席亲临武大视察。

1993年,武汉大学百年校庆之际,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题词祝贺。

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大学在国内高校中率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整体实力明显上升。

1999年,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 》杂志将武汉大学列为“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

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

武汉大学环绕东湖水,坐拥珞珈山,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5167亩,建筑面积252万平方米。

中西合璧的宫殿式建筑群古朴典雅,巍峨壮观,26栋早期建筑被列为“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

近年来,法学大楼、经管大楼、外语大楼、计算机大楼等拔地而起,成为学校迈入新世纪的标志性建筑。

武汉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经、法、教育、文、史、理、工、农、医、管理等11个学科门类。

学校设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和医学六大学部36个学院(系)。

有111个本科专业。

5个一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共覆盖了29个二级学科,另有17个二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

6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28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208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96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有32个博士后流动站。

设有三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

武汉大学名师荟萃,英才云集。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6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2300余人,有4位中国科学院院士、8位中国工程院院士、2位欧亚科学院院士、8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8位“973 项目”首席科学家(含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4位“863 项目”计划领域专家、3个国家基金委创新群体、24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2位国家级教学名师。

七校联合辅修课程

七校联合辅修课程

附件一:七校联合办学2011—2012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七校联合办学2011—2012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四:关于公布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通知鄂学位〔2011〕4号有关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士学位的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2011年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鄂学位办〔2011〕6号)精神,有关高校对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组织了专家评审,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

其中,有13个单位上报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45个,有7个单位上报新增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23个。

经审议,同意华中师范大学等院校申报的45个专业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见附件1),同意武汉工业学院等学校申报的18个专业新增为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见附件2),同意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启动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未经授权的专业,不得行使学士学位(双学位)授予权。

学位授予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2011]11号)学科门类授予。

学生攻读双学士学位,必须选择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不允许选择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

授予双学位的专业必须是教学资源充足、管理规范、获学士学位授权4年以上的优势或主干专业。

双学士学位的授予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

请各单位切实加强学科建设,规范学位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把关,确保学士学位授予质量。

附件:1、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2、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授双学士学位专业名单请点击下载附件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武大双学位

武大双学位

武大双学位关于2009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通知武大教函〔2010〕075号各学院:为充分共享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教育部在汉七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将在2011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一、报名对象主修专业课程成绩第一学年GPA达到2.7及以上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09级本科生,均可申报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二、学分及学位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以上,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要求见各校开设专业“备注”)三、教学安排1.教学从在校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结束,共5个学期修完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

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及暑假进行。

四、学籍管理1.符合条件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2.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门次限制)必须重新学习,学生必须到开课学校教务部购买重新学习选课卡,考试可随下一年级七校联办同专业的课程考试进行。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第二及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五、学费按七校联合办学的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

学费分两次缴清,第三学期末交缴2500元完成辅修专业阶段的学习,第六学期初再交缴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的学习。

六、报名程序1.预报名阶段:根据《七校联合办学2010-2011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一)和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报名专业,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二),登陆“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点击“网上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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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七校联合2011年双学位报考具体规定和条例
关于2010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共享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教育部在汉七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将在2012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
一、报名对象
主修专业课程成绩第一学年GPA达到2.7及以上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10级本科生,均可申报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的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按照湖北省学位办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要求,七校联合办学学生攻读双学士学位,必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

二、学分及学位
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以上,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双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要求见各校开设专业“备注”)
三、教学安排
1.教学从在校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结束,共5个学期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

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及暑假进行。

四、学籍管理
1.符合条件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2.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门次限制)必须重新学习,学生
必须到开课学校教务部购买重新学习选课卡,考试可随下一年级七校联办同专业的课程考试进行。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五、学费
按七校联合办学的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

学费分两次缴清,第三学期末交缴2500元完成辅修专业阶段的学习,第六学期初再交缴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的学习。

六、报名程序
1.预报名阶段:根据《七校联合办学2011-2012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一)和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报名专业,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申请表(修外校)》(见附件二),登陆“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点击“网上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17:00。

2.报名阶段: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申请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学习的学生,持《七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申请表(修外校)》于2011年12月21日~23日到武汉大学教务部缴费,领取《七校联合办学学生听课证》。

选课登记卡手续一经办妥不得退卡。

3.学生可根据课表到开课学校教材科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听课证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附件一:七校联合办学2011—2012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七校联合办学2011—2012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件二:
七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申请表(修外校)
附件三:
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申请表(修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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