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舆论监督的权利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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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舆论监督的权利来源
吴鹤年
(福建日报总编室福建福州350000)
摘要:近期,记者被打事件频频发生,如何维护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
本文试图通过对舆论监督权的理论基础和舆论监督的法律和政策依据进行归纳分析,为舆论监督的权利来源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
关键词: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权权利规范
2013年1月9日晚,央视记者赵喜在跟随中华环保联合会工作人员调查湖南平江县汨罗江边一处造纸厂排污情况时,遭到一些人围堵,并被抢夺摄像机。
记者赵喜在保护摄像机时额头被打伤出血;2013年5月29日《陕西科技报》记者冯某在陕西靖边县采访的时候,当着当地宣传部副部长的面被砍七刀;5月30日陕西渭南扶贫技校校长打伤陕西电视台<今日点击)两位记者:同一天,渭南市潼关县国土局赵局长被指组织殴打<新西部>杂志记者,赵局长并且扬言:“不相信,让你娃今天死在我这里”……可以说,这些殴打记者的人嚣张、无法无天到了极致!近几年来,记者被打事件频频发生,娱乐圈明星打记者、医院职工打记者、政府官员打记者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且不限行业和领域。
笔者不禁感叹:记者竞也成为高危职业了。
而在感慨的同时,笔者也在思索,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依据何在?谁来保护记者合法的新闻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而要探究这个问题,就必须对舆论监督权及其权利来源进行探讨。
一、舆论监督权的理论基础
舆论监督权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
透过这一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舆论监督权的行使主体是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的对象是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
那么,公众和新闻媒体为什么具有监督政府部门的权利呢?这种权利是否具有理论依据呢?笔者认为,舆论监督权的主要理论基础包括三个方面:人民主权理论、权力制约理论和言论自由理论。
(一)人民主权理论
人民主权理论来源于西方。
人民主权即掌握在人民手中的国家主权,也可以理解为人民掌握主权的政治制度,与中国古代“民贵君轻”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处。
人民主权意味着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国家权力尊重和保障公
东南传播2013年第10期(总第110期)民的权利与自由,人民能自主、平等地参与国家权力的运转和公共政策的形成,人民能够共享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人民能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控制,人民是一切国家权力的最终拥有者,国家权力为人民服务,依照人民意思行使,接受人民的监督。
人民主权思想在具体宪政实践中有多种表现形式,舆论监督权就是人民主权思想的实践表现形式之一。
人民群众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形成舆论,监督政府行为,是人民主权思想的必然的逻辑延伸。
(二)权力制约理论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是西方分权理论的完成者,他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11为此,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所谓三权,就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方面的权力构成了整个国家的权力,三权彼此之间是独立的,同时又相互制衡。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成为西方宪法的理论基础。
目前,美国是对三权分立体系贯彻得最彻底的国家。
法国社会学家托克维尔则发展了社会制约国家权力的思想。
在他看来,美国三权分立体系还是有局限性的,但并不足以能够使一个国家既充分享受自由,又充分拥有民主。
托克维尔认为,一个由多种独立的、自由的社团组成的多元社会,可以对权力构成一种社会制衡。
[21他还特别提到了独立的报纸对制约国家权力的作用。
无论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还是托克维尔的社会制约国家权力思想,都是在强调权力是要受到制约的,只是前者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实际上是权力结构内部的互相制约:后者是以社会制约权力,这实际上是一种权力的外部制约机制。
权力制约理论为舆论监督的权力来源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因为舆论监督的核心内容就是公众和媒体对权力的监督,而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就是一种权力的外部制约机制。
(三)言论自由理论
言论自由(Fr eedom ofSpeech)是指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提出了言论自由的口号。
英国诗人、思想家弥尔顿、法国大革命后雅各宾派领袖罗伯斯庇尔和英国思想家密尔等思想家都对言论自由做出过重要论述。
弥尔顿认为:“让我有自由来认识、抒发己见、并根良心作自由的讨论,这才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
”
紧目丁前沿理论透析传播实践
这种自由“是一切伟大智慧的乳母”。
埘弥尔顿高举言论自由的大旗,反对出版许可制度,对言论自由理论起了奠基作用。
1789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把言论自由作为人权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加以规定。
179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也把言论自由列为首要的公民权。
其后各国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都用宪法的形式赋予公民以言论自由。
众所周知,在封建社会言论是不自由的,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到清朝的文字狱,都是在剥夺民众的言论自由。
不过,即便是这样的年代,也不是说完全不让民众说话,民众的一般交流是没有人去禁止的,这些封建社会的统治者是害怕民众提不同的意见和批评性言论。
因此,言论自由的核心实际上就是批评的自由,正如罗伯斯庇尔所说:“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只能是发表一切对立意见的自由。
”14t可见,从本质上说,言论自由内在地包含着舆论监督的内容,言论自由理论是舆论监督的直接理论依据。
=、国内舆论监督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专门的<新闻法>或者(舆论监督法>,有关舆论监督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散见于宪法、普通法律、相关部门出台政策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几个方面。
本部分仅对其中一些比较重要的规定进行介绍。
(一)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些法律直接、间接地规定了舆论监督的内容。
主要的规定列举如下:
1.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
2.法律
目前有三部法律直接使用了“舆论监督”这个法律术语。
它们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6条:“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f J'r格法>第37条:“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
”<安全生产法)第67条:“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
3.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1993年)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对新闻单位因从事舆论监督而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情形做了一些具体规定,确立了新闻侵权的过错责任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1999年)第11条规定:“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经人民法院许可,新闻记者可以记录、录音、录像、摄影转播庭审实况。
”
4.行政规章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年)第5条:“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O N G N A NC H U A N B O理论前沿
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
(二)党的政策和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中共中央关于新闻工作的政策以及新闻界行业组织制定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但是却对我国的新闻诉讼审理起到指导和示范作用。
因此,它们也成为我国舆论监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有关舆论监督的政策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33条:“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
”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四个监督”,即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强调“让人民监督权力”。
2.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2009年11月修订的(dp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1条:“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呼声,批评侵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第2条:“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着眼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持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
”这说明我国新闻界已经把实行舆论监督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的、神圣的职责。
三、结语
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公众和新闻媒介行使舆论监督权不仅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而且还有现实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因此,从事舆论监督工作的记者大可理直气壮地对一切危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和行为进行批评和曝光。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国内关于保护新闻自由、确保公众和新闻媒介行使舆论监督权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不成系统。
从长远的角度看,要想真正破解当前国内舆论监督面临的困境,避免和减少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频频被打的现状,最重要和最根本的还是在于加强舆论监督立法,通过法律来保障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
只有明确权利的法律地位,才能实现对该权利的保护。
为此,笔者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尽快制定专门的<新闻法>,在法律中确认舆论监督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公民,并由媒体来代表公民或公众意志,或者说是作为不特定多数公民或公众诉求的代理人,同时规定舆论监督本身就是媒体的基本功能,因此媒体也是舆论监督权行使的主体。
墨_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1.张雁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21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3】约翰弥尔顿.论出版自由【M】.昊之椿,译.北京:商务印
书馆,1958.
【4l罗伯斯庇尔.革命法制和审判【M】.赵涵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2。
13年第1。
期(总第11。
期)I 东南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