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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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条标准
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规定,并常规地传达到全体卫生人员。
2.对全体卫生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有关规定。
3.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新生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人工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医院母乳喂养规定
1、本院制定促进母乳喂养的规章制度,并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大力宣传和执行国际促进母乳喂养的有关规定。
2、本院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实施母乳喂养规定的技术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
3、医护人员必须做好孕产妇实施母乳喂养的宣传工作,如母乳喂养的好处、母乳喂养的方法等。
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并进行皮肤接触30分钟以上。
5、医护人员必须教会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离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无医学指征,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给新生儿喂代乳品或饮料。
7、无医疗上的需要一律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8、鼓励母亲要不定时、不定量的按需哺乳。
9、一律不要给新生儿用奶瓶及橡皮奶头,不要宣传、馈赠、推荐和使用母乳代用品。
10、母婴出院后,由随访小组负责母乳喂养情况的随访,设热线电话,继续为母乳喂养的母亲提供咨询服务。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1.不得向公众推销母乳代用品。
2.不得免费派发母乳代用品样本予孕妇或母亲。
3.不得在医疗保健机构内推销上述产品。
4.母乳代用品公司的营业代表不得接触孕妇或母亲。
5.不得向医护人员赠送礼物或样品。医护人员也不应把此类物品转派给孕妇或母亲。
6.不可用文字或图片(包括货品上的婴儿图像)美化人工喂哺。
7.给予医护人员的资料必须有科学根据和合乎事实。
8.有关人工喂哺婴儿的一切资料必须列明母乳喂哺的益处和优越性,以及人工喂哺的代价和不良影响。
9.不应推介不适合婴儿食用的产品。
10.所有制造商及分销商应遵守本守则的条文,即使该地区尚未实行本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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