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随笔《跑在人生的清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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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挡晨跑最大的敌人就是早起,在学校度过的一年,几乎大多数日子都保持着不健康的生活状态,晚睡晚起司空见惯,猛地要比平时早起,自然是磨难重重。我似乎可以觉察到,身下这张小床已然成为沙场,闹铃响的一瞬间,战场狼烟飞起,灵魂与肉体悄无声息的厮杀着,不见腥风血雨,却仍搅得我天昏地暗,所幸的是,理性的灵魂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痛代价战胜了颓唐的肉体,总算是睡眼惺忪的爬起。我也时常羡慕规律作息的人,也因此会有所思考:“生活真是不公平啊,上天给了我一个懒惰的躯壳,却偏要让我整日与生来勤奋的人相处在一起。”不过我转念一想,天性勤奋的人本就优秀,断是无法向我这样为自己战胜赖床而高兴一整天。就生活的快乐感而言,什么是公平,真的莫衷一是。
空腹跑步是跑者最大的忌讳,我深谙此道理,这几天总要去早市的小吃店把自己喂到半饱,街头的小吃店林林总总,各种招牌分外惹眼,短短几十米的小街,两边排列着十几家各色摊位。几天来,我独偏爱于一家摊位,倒不是价格或者离得近图省事,只是因为对口罢。总有像我一样的一些人喜好偏安于一隅,一心一意的将嘴或心交付给一处,任由其牢牢抓住自己,挣脱不得。可若有一天小吃店因故歇业,也许我会冒着空腹跑的忌讳而无视其他街铺,人生路上,真性情的人,大多也总是这样被伤害吧。小街的地理位置远离城市中心,自然逃得过城管的恩泽,店家也不像繁华街巷的商户,为从食客口袋里掏钱不择手段,待客大多见人下菜,衣着显贵者,笑语相迎,褴褛者,则任由其寻个坐处,若久久没有点餐,恨不得急切的撵出去。然而小街的店铺总是诚恳的,来者即是客,即是友。店家与食客一样,都是一同游弋在平凡的世界里,为了生存而顽强的挣扎着的人儿。每次我都会点一碗豆浆,两根油条,分量都很有诚意,总是让我噎着饱嗝儿出去。我同样醉心于店家调拌的开胃小菜,爽口美味,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痛快吃几小碟。而且每天去,都会换不同的样式,以至于为了品尝不同味道的小菜,都已然化身为我早起晨跑的动力,我猜想,这大抵也是店家的良苦用心吧。铺子的跑堂大娘带着小街市民特有的淳味,不仅早点做得美味,心也善良得很,我时常会看到她给奔波于一线的环卫工多一勺的豆腐脑,若有年迈的工人,她甚至会慷慨送上一颗温热的煮鸡蛋,带有她心灵温热的鸡蛋。我享受这氛围,那是一缕飘洒于钢铁森林、灯红酒绿之外的情意,这情意独立于喧嚣的尘世,沉淀着老街市民约定的朴实。或许有一天当我挣扎得倦了,疲了,没有人会理解我的时候,那一碗热豆浆,两根大麻叶,再加一碟开胃小菜,算得上我心灵最惬意的寄托。
从小街出来,再走几分钟,就到公园了。我小学的时候总是会选择路跑,在奔跑的时候可以看看这个世界的无奈与快乐,悲喜与命运,有时遇到动人的人或事,往往驻足。然而现在,路跑已经不合适了,城市的建设日新月异,街道更加宽阔,但人的心却愈发狭隘了,往往因为可笑的理由而大打出手;大厦直上云霄,而人的素质却世风日下。他们满足了欲望,却失掉了容忍。我无力面对这些,所幸,公园里自然的生灵会带走这烦恼。
在公园里跑步,最惬意的是在日出之前,这时候太阳还没有释放它的威严,植物渐渐苏醒,叶子与叶子之间挤蹭着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忙着叫醒睡意正浓的喜鹊,天牛和瓢虫,露珠一滴一滴的从叶片上滴下,晶莹得像透明的玛瑙,滴到草地上,被已经忙碌了整个清晨的
蛐蛐大口吸吮着。我跑步前总与它们问声好,它们也以微笑回应我,笑着笑着不忘提醒我,不要踩到昨夜醉饮雨水的蚯蚓。
与校园里千篇一律的绕圈跑不同的是,树荫边的跑步带给人崭新的体验。
跑到静谧无人处,我会仔细端详每一片叶子,它们是那样的相似,又那样的不同,生命的张力与魅力即是如此。我顿时觉得跑步不也是如此吗?我迈着千篇一律的步子,这些步子
之间,从步伐到步调,是那样的相似,“嚓嚓”“唰唰”,可转念一想,每一步我都用心去跑,然而每一步都是心的意志,自由的心又怎么会产生相同的步子呢?我想我便因此爱上了跑步,在身体的起伏与节奏之间,我揣摩着我每一个步子的心思,这一步稍重,看来是个狂野的男子,那一步略轻,约莫像个轻盈的少女,一步一步下去,是睿智的老者,是调皮的顽童,是隐居的贤士,是我真诚的却不被理解的心。有时候,我宁愿就这样跑下去,不再揪心于生活与生存,不再解释与掩饰,我与大地为友,同森林欢歌,和我的步子交谈,偕我的呼吸共舞。不过,终究是一厢情愿罢了。
跑到人多处,我也会打量着形形色色的像我一样的跑者,穿白色运动服的也许是个事业有成的成功男子,我看到了他腰上系带着的一圈赘肉;蓝色跑步鞋的年轻帅哥大抵会是个运动健儿;蓝色短裤的女孩儿像我一样,应该是个学生吧。还有伛偻踱步的老大娘和追逐打闹的孩童,时不时大叫一声,一下子就拉回了我纷乱的思绪。我们怀着不同的目的,却同样热爱这片绿荫与奔跑,我想冥冥之中的前世,我们都是为信仰而穷其一生的勇士吧。然而倏地超越我的一个黄衫中年人倒是引起了我的注意。
说他是中年人,一点都不为过,我在他的身后跑着,能清楚的看到他头上的白发。汗水已经浸湿了他的黄色运动衫,想来他已经跑了很久了。他带着一个红色的耳机,煞是吸引人,我心中暂且称他为“老顽童”。我不断调整自己呼吸和步调,试图去超过这样一个比我父亲年龄还大的中年人,年轻人的好胜心使我不甘落后,可无论我的心里怎么样的嘀咕着,身体却是不听使唤,我拼命的摆动着自己的手臂和双腿,用尽浑身解数,使我的步子能够迈得更快些,我想旁边如果有一台摄录机的话,一定能拍到我狰狞浮夸的跑姿,若是配上音乐,剪辑成影片,说不定可以上年度喜剧片的排行榜。然而“老顽童”却兀自悠闲的跑着,丝毫没有觉察到他身后这个狂躁不安的小子,而我却一直没有办法超越他。频繁的加速和变速使我消耗尽了自己的力气,我慢慢的减速下来,虽然还在跑着,但速度却近似于挪动,看着“老顽童”扬长而去的背影,我心焦如火,不时有超越我的老大爷大妈,口中冲我大喊着:“加油!坚持!”
“怎么办?怎么办”离结束还有一段距离,我该如何坚持,我猛然想起村上春树先生的《人生马拉松》,“我不是人,我是一架机器,我没有感觉,我只会前进。”这是让村上先生坚持的咒语,现在也成了让我追到“老顽童”的咒语。我不再关注近旁嬉戏的孩子,不再关注冲我微笑的叶子,我的眼中只有“老顽童”。大地和树,天空和风,叶子和虫,游人,喧嚣,宇宙,银河,梦想,现实——所有这一切都被我抛在脑后。
太阳慢慢升起,阳光下的我终于拖着疯狂的躯体冲到了目的地,我估计了一下里程,不知不觉我已经跑了接近20公里,我不禁佩服自己的勇气,但我同样也意识到,所谓路程长短,并无所谓,这只是一把尺子而已,其实并无意义,关键是这把尺子一路上所丈量的人或事。跑步是这样,生活何尝不是?
我休憩片刻,终于在花坛一角,找到了已休息多时黄衫“老顽童”,我走过向他打招呼,他看到了我冲他竖起大拇指,也洒脱的露出纯真的笑容,我笑着问他“贵庚”,我看到他摘下那副红色的耳机,从布袋里拿出纸笔,在纸上写下“63”,并且“咿咿呀呀”的冲我比划着这时我才注意到,老顽童是一个聋哑人,我愕然。呆立片刻,良久拿起笔在纸上问他“那您为什么还戴耳机呢?”
只见他冲我再次露出纯真的笑容,又在纸上写下:
“我不把自己当一个残疾人,哪怕我听不到,讲不出。”
写罢,他又冲我笑笑,起身走了。远处,只留下了一个略微驼背,却铿锵有力的背影。
那时的我五味杂陈,我慢慢意识到。终有一天,我会比他跑的更快,更远,但对于人生而言,我输给了他。
我空有一副健全的躯壳,却茫然残废了二十年。然而,这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