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政策 适应新形势我区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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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政策适应新形势我区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思考

2014年9月2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以下简称43号文),中央政府全面明确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性债务管理机制,要求切实做到谁借谁还。43号文的出台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不仅关乎地方政府举债偿债问题,还影响到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

一、43号文的主要内容

围绕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43号文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明确举债主体、规范举债方式、严格举债程序等措施,解决好“怎么借”的问题。二是通过控制举债规模、限定债务用途、纳入预算管理等措施,解决好“怎么管”的问题。三是通过划清偿债责任、建立风险预警、完善应急处置等措施,解决好“怎么还”的问题。中央希望通过43号文的调整和规范,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43号文对融资平台的影响

(一)原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甄别、剥离加剧平台公司的资金压力43号文明确在存量债务处置中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基础,结合审计后债务增减变化情况,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协商确认,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进行甄别,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公益性项目理应政府买单,由政府偿还,但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但是对于公益性项目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规范的界定,这对于自身造血能力不强的融资平台来说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在国家发改委审核城投债时,公益性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类:①城市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建设、园区开发、建设等;

②土地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储备管理等;③公益性住房项目:包括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安居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④公益性事业:包括垃圾、污水处理、环境整治、水利建设等。准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虽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可产生较稳定的经营性收入的政府投资项目。准公益性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类:①公共服务项目:包括供水、供电(电力)、

供气、供热等;②公共交通建设运营项目:包括高速公路投资运营、铁路、港口、码头、机场(民航)建设运营、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城市交通建设运营等。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0号)明确提到属于公益性的项目只有:市政道路、公共交通、保障性住房。而我区融资平台公司如区城乡更新公司、马寨建开公司等主要从事的业务就是土地开发整理,“2014郑州二七债”的发行也是依托土地整理项目发行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需求量很大,回收期相对较长,倘若一刀切,平台公司自己举债、自己偿还,目前我区的平台公司都还没有这个能力。

(二)严控政府或有债务增加平台公司信用压力43号文规定: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地方政府新发生或有债务,要严格限定在依法担保的范围内,并根据担保合同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也就是说政府不能够显性地为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而目前我区融资平台仍处于起步阶段,从自身的盈利能力、资产结构等方面来看信誉不高,目前获得金融机构青睐的原因在于政府的增信措施,比如“兜底函”等。一旦政府不再为平台公司融资提供增信措施,我区平台公司的融资能

力会迅速降低。

(三)政府直接举债弱化平台公司作用

政府适度规范举债,能够弥补建设资金不足,符合代际公平原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主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从2007年4月,区政府正式成立二七区建设投资公司,明确其为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的职能至今,我区先后成立了马寨建开公司、新区建设投资公司、城乡更新公司等6个全资(控股)国有公司,为我区的建设发展融通了大量资金,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按照新《预算法》和43号文规定,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规定举债主体仅限省级政府,省级以下无举债权,市县可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43号文对政府举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这一点上来说,势必会弱化平台公司的作用。

三、我区融资平台的转型发展思路

融资平台和政府融资职能产生于地方事权财权不匹配、预算软约束和投资饥渴症,这都是制度性问题。中国地方经济竞争的本性涉及到转变政府职能等根本性问题,在根本性问题没有改变以前,政府仍然需要大量外部融资来实现事权,仍然需要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存在。但在43号文的背景下,平台公司需要转型以应对国家对地方政府融资的管控,因此我区融资平台同全国各地的融资平台一样都面临着转型发展的问题。

(一)我区平台公司发展现状

1、规范的国有企业管理约束机制尚未形成

区国资管理部门管理的重点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上,我区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各部门有制度可遵循,管理比较规范。但对作为新生事物的融资平台,我区还未形成系统规范的管理机制,各平台公司由各自的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向区政府直接报告,对涉及企业的重大事项,比如重要投资、重大人事变更、重大资产处置等,均没有明确的、系统的、具体的管理制

度。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由于缺乏国有企业管理机制,企业在经营发展中没有既有制度遵循,处于两难境地。在这种状况下,我区平台公司发展相对滞后。

2、科学的国有企业发展规划尚未出台

如果说国有企业管理规范约束机制是红绳的话,那么国有企业发展规划就是我区平台公司发展的方向。没有方向而路不明,没有规划,主业不突出,发展方向就不明朗,致使各平台之间相互依存度差,也无法借力发展。

随着43号文以及新的《预算法》的出台,我们需要规划:平台公司发展什么,发展到什么地步,对平台公司的资本性补贴如何补充才能符合《预算法》的要求;人才如何规划,战略如何规划,财务如何规划等等一系列的问题。科学的国有企业发展规划就是要将政府的意图融入到系统的规划中去,一般3-5年为一个规划期,明确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向,并且可以具体到项目。目前我们需要对我区国有企业(平台公司)进行冷静、系统地思考,如何合理应对上级政策,使我们的平台公司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真正能够实现自己借、自己用、自己还,并且能够发挥自己国有企业的优势,为政府解决好钱、落实好事,发挥政府的无形的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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