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研发费用资本化研究公开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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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研发费用资本化研究
一、研发费用资本化研究样本情况
本次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研究选取的样本为2018年至今A股上市的所有医药板块公司共21家企业,精选层医药板块公司共5家企业,其中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如下:
二、研发费用资本化主要问题
1、研发费用资本化进度和时间点
2、研发费用资本化归集对象和确认依据
3、转结无形资产时点是否时间间隔过长
三、研发费用资本化主要回答思路
1、一般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时点都是拿到三期临床批件开始至转结无形资产
2、研发费用主要的核算范围主要包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核算范围主要
3、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测试与临床试验费、折旧摊销及其他相关费用
4、转结无形资产时点一般为拿到批准上市的相关证明起。
四、研发费用资本化建议
目前在2017年至今的52家A股上市公司的医药板块企业中,有13家在完成上市之后进行了研发费用资本化。因此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完成精选层发行后适当进行研发费用的资本化。可以参考的案例如下:
五、近三年医药行业研发费用资本化研究案例
(一)案例简介
1、南新制药:三年报告期中,仅第一年报告期产生较少的研发费用资本
化情况,18、19年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17年资本化情况较为规范。
2、微芯生物:微芯生物部分项目资本化时间点为拿到II/III期联合批
件,被认为不够审慎,最终调整为以拿到三期临床批件为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调整。
3、特宝生物:特保生物除了以上问题外,转结无形资产的时间点也被关
注。研发费用资本化区间点应为拿到三期临床批件至批准生产之间。如果故意推迟转结无形资产时间加长研发费用资本化时间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4、同成医药:精选层企业中出现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医药公司,对过往的
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进行了调整。
(二)经典案例
1、南新制药
问:费用化研发投入和资本化研发投入分别对应的项目情况。
答:公司对研发费用的确认依据、核算方法、归集对象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之“六、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之“(七)无形资产”中补充披露如下:
“4、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确认与计量
(1)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确认依据与归集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核算范围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测试与临床试验费、折旧摊销及其他相关费用。其中测试与临床试验费指研发过程中,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费用,主要包括试验检测费、临床试验费、仿制药一次性评价。试验检测费发生在临床研究之前,主要为委托研发机构对药物效果进行初步试验、检测及评价,为申报临床试验提供资料;临床试验费发生于临床研究开始之后,主要为委托各机构对研发的药品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以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由研发部门及财务部门逐级对各项研发支出进行审核,由财务部门设立和更新研发项目台账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公司在研发项目立项后按照项目分别设置辅助明细,分别记录各个项目的研发支出。对于可以明确归集到具体研发项目的支出,由领用人或报销人在填写领料单或报销申请
单时注明项目名称,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归集入账。对于无法直接归属于某一研发项目的支出由财务部按照工时或均摊的方法分摊至具体研发项目。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核算方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制订了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核算政策。
1)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费用化,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判断标准:对于1类新药,取得三期临床批件前作为研究阶段,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取得三期临床后并开始进行临床试验至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前作为开发阶段,费用资本化(国家药监局要求对1类新药需进行四期临床研究,对四期临床研究费用也资本化);对除上述1类新药外,其他类别在取得临床批文后并开始进行临床研究至取得生产批件前发生费用予以资本化。如无法区分所属阶段的,则在发生时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资本化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研发支出”科目中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归集核算。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期末,将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用结转入当期损益,借记
“研发费用”、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将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转入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均能对应到具体项目上,公司对费用化研发投入和资本化研发投入分别对应的项目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五)期间费用分析” 之“3、研发费用” 之“(4)研发投入与研发项目的对应情况”中补充披露,具体补充披露内容详见本问题发行人补充披露“(六)费用化研发投入和资本化研发投入分别对应的项目情况”处具体内容。
“(4)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以及研发支出科目归集核算内容具体对比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