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年月日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形小结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形小结(2010-01-10 20:51:25)一、现行文件中关于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主要规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仍然有效,即:1、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3、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4、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5、在上市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第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鼓励其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股东大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或根据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进行网络投票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上市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2006)第二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健全股东大会表决制度。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安排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二十的;(二)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三)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或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五)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上市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0.06.12•【文号】深证上〔2020〕499号•【施行日期】2020.06.1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0〕499号各市场参与人:为完善创业板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15〕65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十五件制度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修订说明3.深圳证券交易所废止创业板部分规则目录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6月12日附件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本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修订基于以下背景:一是《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继修订完善,需要对上位规则变化予以衔接落实;二是做好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制度建设,结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修订,全面整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应条款内容,构建简明高效的规则体系;三是近年来上市公司发展环境和市场情况出现较大变化,结合创业板公司特点、监管实践及形势变化优化有关条款。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9年1月修订)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15年4月20日制定 2016年12月30日第一次修订 2018年2月13日第二次修订 2019年1月16日第三次修订)为促进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其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行为,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将该三项规则统称为“定期报告准则”)、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备忘录。
第一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盈利预测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对公司定期报告(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预计。
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以下统称“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四)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注:本备忘录所称“元”,如无特指,均指人民币元。
二、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业绩预告最迟不得晚于:(一)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二)第一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三)半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四)第三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
三、上市公司如预计其定期报告业绩出现本节所述“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应披露业绩预警情形,但属于下列较小比较基数情形的,经本所同意后可以豁免披露业绩预告:(一)上一年度每股收益低于或等于0.05元;(二)上一年度前三季度每股收益低于或等于0.04元;(三)上一年度半年度每股收益低于或等于0.03元;(四)上一年度第一季度每股收益低于或等于0.02元。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企业可以在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会计政策,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B.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改用新的会计政策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C. 在通常情况下,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重要的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
D.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都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披露,包括变更的性质、内容、原因及相关金额
答案:
ACD。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是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一项重要会计准则,主要涉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内容。
这一准则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提供了指导,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质量和透明度。
下面我们将对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会计政策会计政策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具体原则、规定和方法。
企业应当在编制财务报表之初选择并应用一致的会计政策。
如果在后续期间发生了原会计政策不再适用或者新的会计政策更为适宜的情况,企业应当及时调整并披露相应信息。
在确定会计政策时,企业应当考虑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尽可能确保会计政策反映了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在财务报表披露中应当明确会计政策,并且对于重大会计政策的应用应当进行适当的说明。
二、会计估计变更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可能需要对一些无法精确测定的项目进行估计。
这些估计以合理和可靠的基础为前提,但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企业在确定需要变更会计估计时,应当充分评估变更的影响,及时调整财务报表,并披露相应信息。
会计估计变更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因此在财务报表披露中,企业应当说明对关键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变更的原因、具体影响、调整金额等信息。
对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可能较大或者涉及重大会计政策的情况,企业应当对外部利益相关方进行适当说明。
三、差错更正财务报表中可能存在一些错误,这些错误可能是由于计算错误、认识错误等原因导致的。
一旦发现错误,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更正。
对于已经发布的财务报表发现的差错,企业应当在下一个期间的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调整,并披露差错更正。
第二篇示例: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是中国财政部于2009年颁布的财务会计准则,为规范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处理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和集团成员公司,集团其他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中的“集团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总部,“集团成员公司”包括集团公司所属的全资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实质性控股公司、独立核算单位以及非法人的集团事业部。
第三条本制度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为:(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二)定期报告,是指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日后尚未披露的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比例,是指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后,定期报告现有披露数据与假定不变更会计政策定期报告原有披露数据的差额的绝对值除以假定不变更会计政策定期报告原有披露数据的绝对值;(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比例,是指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后,定期报告现有披露数据与假定不变更会计估计定期报告原有披露数据的差额的绝对值除以假定不变更会计估计定期报告原有披露数据的绝对值;(五)所有者权益,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六)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七)会计政策变更日,是指变更以后的会计政策开始起用的日期;(八)会计估计变更日,是指变更以后的会计估计方法开始起用的日期;(九)重要会计估计,是指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重要的会计估计,包括: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3、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4、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5、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其折现率的确定;6、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7、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8、债务人债务重组中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债权人债务重组中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权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9、预计负债初始计量的最佳估计数的确定;10、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11、承租人对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出租人对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1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的公允价值的确定;13、其他重要会计估计。
投行法律法规规章大全

特别提示:部分法规已经被废止或者部分内容被取代,为了各方面的使用需要,本法规列表仍然收录,但在目录中予以说明,请谨慎使用。
为了方便使用,特提请您使用网页浏览器所附带的“搜索”、“查找”等功能对本法规列表进行检索。
欢迎补充提供本站没有收录的投行相关文件,并对错漏之处提出指正(请致电邮:shenchunhui@)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2008年7月10日发行监管函[2008]142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6月30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6月27日)、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6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6月28日上证上字〔2008〕59号)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2008年6月24日环办函〔2008〕373号)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6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中国证监会2008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9号)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中国证监会2008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8号)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8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2008年6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基本情况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8年5月29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2008年5月22日财会[2008]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工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2008年5月20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流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8年5月20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8年5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中国证监会2008年5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5月16日国税发〔2008〕5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08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6号 2008年5月12日公布自2008年5月19日起施行)关于证券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监管意见书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国证监会2008年5月12日公告[2008]19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08年3月5日高检会[2008]2号 2008年5月12日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5月14日)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8年5月9日)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2008年4月29日财企[2008]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08年4月28日)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4月22日)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4月21日)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年4月20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2008年4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3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证监会2008年4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4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2008年4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3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14日国科发火〔2008〕172号)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08年4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08年)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08年)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08年)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4月3日)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2008年3月17日)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2008年3月17日)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3月5日国税发[2008]2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中国证监会2007年11月25日证监法律字[2007]15号 2008年3月5日公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8年2月22日环发〔2008〕2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2月22日财税[2008]1号)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保荐工作评价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2月18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2月13日财税[2008]21号)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7月制定,2008年2月第二次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2月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2008年2月4日银监办发〔2008〕23号)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四号对年报准则有关条文的剖析(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8年1月30日)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修订)对年报准则有关条文的剖析(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8年1月30日)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修订)商业银行200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特别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8年1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1月30日)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8年1月28日国资发改革[2008]28号)财政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政部2008年1月21日财会函〔2008〕5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第3期,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2008年1月21日)关于银行业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时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如何计算有关问题的函(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2008年1月18日发行监管函[2008]11号)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对年报准则有关条文的剖析(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8年1月15日)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中国证监会2008年1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号)关于近期报送及补正再融资申请文件相关要求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2008年1月11日发行监管函[2008]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1月11日会协2008[3]号)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2008年1月9日发行监管函[2008]6号)关于报送发行上市保荐总结报告、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自查表及保荐机构审阅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8年1月9日)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1月7日会协[2008]1号)境内外市场同时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8年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1月2日发改财金[2008]7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7年12月28日证监公司字[2007]235号)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12月27日)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中国证监会2007年12月26日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务院2007年12月26日国发〔2007〕39号)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核算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7年12月18日证监会计字[2007]34号)关于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7年12月18日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中国证监会2007年12月17日证监公司字[2007]2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2007年11月28日中评协[2007]189号)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2号(中国证监会法律部2007年11月20日证监法律字[2007]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政部2007年11月16日)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7年11月15日)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管理暂行规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7年11月15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六届全国律协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7年11月9日中评协[2007]169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施重大事项停牌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7年11月7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2007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7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中国银监会2007年10月12日银监发〔2007〕7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10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9号(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9月27日)关于加强上市公司长期停牌期间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9月18日)关于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9月17日)关于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中设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2007年9月17日证监发[2007]9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中国证监会2007年9月17日证监发[2007]94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2007年9月17日证监发行字[2007]3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国证监会2007年9月17日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7年9月12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关于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7年9月12日证监会计字[2007]30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修订)(内部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9月5日)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7号):股改承诺履行应注意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9月5日)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六号:对外投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9月5日)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七号:重大合同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购审查)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8月29日修订稿)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28日证监公司字[2007]139号)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8月24日)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21日证监机构字[2007]201号)已于2008年被废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大比例送股及转增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7年8月15日) 上市公司配股业务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8月15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15日证监发行字[2007]22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15日证监发行字[2007]224号)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9号)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14日证监发[2007]1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2007年8月13日环办〔2007〕105号)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修订说明(2007.07.30修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关于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7月11日)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7月7日财税[2007]80号)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注意事项的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7月4日发行监管函[2007]194号)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6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号)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6月30日国资发产权[2007]108号)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6月28日国资发产权[2007]109号)关于按要求报送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书的函(中国证监会2007年7月2日发行监管函[2007]18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6月29日证监公司字[2007]100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公司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6月28日证监公司字[2007]98号)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6月20日) 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号:澄清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6月20日)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四号: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6月20日)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五号: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6月20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7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7〕12号)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7年5月29日工商个字[2007]108号)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实行公开致歉并试行弹性保荐制度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5月17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5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07年5月8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5号——传闻及澄清(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4月30日)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7年4月30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4月26日)已于2008年2月被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4月9日财会〔2007〕6 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国证监会2007年4月5日证监公司字[2007]56号)关于战略配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7年3月29日发行监管函[2007]9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中国证监会2007年3月26日证监公司字[2007]46号)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22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3月21日)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21号——解除限售(二)(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3月19日发改财金[2007]60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司法部2007年3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编担保物权)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7年3月8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不再实施特定上市公司特殊审计要求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7年3月8日证监会计字[2007]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7年2月28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若干问题(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 2007年2月15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2月15日)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2月7日财税[2007] 3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7年2月6日会协函[2007]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2月5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0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2月2日证监会计字[2007]9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2007年2月1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 2006年1月30日)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5号):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的编制和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1月10日)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编制和审阅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1月10日)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2006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12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12月28日)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12月28日)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十三号)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有关事宜(上海证券交易所2006年12月18日修订)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2006年12月12日修订稿)(上海证券交易所2006年12月12日)(已于2007年8月29日被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保险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6年修订)(中国证监会2006年12月8日证监发行字[2006]151号)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06年12月5日国办发〔2006〕97号)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2006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11月30日)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6年11月27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政部2006年10月30日财会[2006]1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06年10月25日财建﹝2006﹞694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2006年9月30日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附件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信息披露行为,有效维护本行股东、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
第三条本行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确保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误导和重大遗漏等。
第四条本行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两种文本的内容应当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五条本行信息披露事项由董事会负责,本行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披露的编制、档案的保管,统一办理所有披露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等工作。
第七条总行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内的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各部门应当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董事会办公室及时报告信息。
第八条总行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真实地提供本办法要求的各类信息及信息披露所需的各类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直接责任。
如不能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披露中做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二章信息披露内容第九条本行按照本办法规定在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中披露公司基本信息、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信息、公司治理信息、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十条本行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第十一条本行披露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有关附表。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一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第二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第三号上市公司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第四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第五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六号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第七号上市公司关于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第八号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第九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第十号上市公司澄清公告第十一号上市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第十二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获准公告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公告第十四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第十五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第十六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停、复牌公告第十七号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第十八号上市公司取得、转让矿业权公告第十九号上市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第一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适用说明:1、本指引适用于达到《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收购、出售资产标准,但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交易事项。
上市公司达到《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交易事项的,应按照《重组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放弃或部分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导致公司失去该子公司的控制权,且该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任意一项)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财务数据10%以上的,应视为公司出售资产并参照本格式指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本次交易构成《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的,不适用本指引,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要求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XX股份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8期)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8期)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的通知会计部函[2009]48号2009-2-17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加强对监管系统会计专业支持力度,统一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标准,提高监管质量,我部将根据日常监管工作中对重大会计及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的答复意见,针对其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处理方法和监管原则并加以总结,并以《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方式,在监管系统内发布,作为会计监管的专业判断依据。
执行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特此通知。
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问题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要求,在编制2008年年报时,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即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第一,维简费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所规定的原则进行追溯调整;第二,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不再计入成本或费用;第三,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要求计提折旧;第四,编制2008年年报时,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维简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追溯调整时,应进行追溯调整。
问题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是否需要根据具体发行日期加权后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解答: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公司应将作为对价而发行的全部新股数计入合并当年和对比年度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即权重为1);在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条件下,公司应采用同样原则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需要审议披露呢?(附一周合规问答)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需要审议披露呢?(附⼀周合规问答)春节前最后⼀期合规问答如期⽽⾄,谢谢⼤家陪伴⼩编⾛过这⼀年,明年让我们继续⼀起学习,共同进步。
先预祝⼤家新春愉快呀!⼀、定义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法。
企业采⽤的会计政策,在每⼀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致,不得随意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了变化,从⽽对资产或负债的账⾯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额进⾏调整。
⼆、审议披露要求深交所1、变更会计政策变更性质审议披露要求根据国家法定变更深主板、中⼩板●上市公司根据法律、⾏政法规或者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期最迟不得晚于会计政策变更⽣效当期的定期报告披露⽇期。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包括变更的⽇期、变更的原因、变更前采⽤的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的会计政策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变更会计政策对定期报告股东权益、净利润的影响等;(三)如果因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三)如果因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追溯调整,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公司应当进⾏说明;(四)本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创业板●上市公司根据法律、⾏政法规或者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期最迟不得晚于会计政策变更⽣效当期的定期报告披露⽇期。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包括变更的⽇期、变更的原因、变更前采⽤的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的会计政策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变更会计政策对定期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等;(三)如果因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最近⼀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追溯调整,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公司应当进⾏说明;(四)本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8.06.25•【文号】财会字[1998]28号•【施行日期】199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1月30日实施日期:2003年1月30日)废止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通知(财会字〔1998〕28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企业有关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的上市公司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企业可暂不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2.《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五日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引言1.本准则规范企业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本准则的目的是当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时,在最大限度地保证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基础上,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更恰当地理解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
定义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1)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2)会计估计,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2023年(CPA)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近年真题汇编及答案

2023年(CPA)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近年真题汇编及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35题)1.甲公司于2×19 年7 月1 日正式动工兴建一栋办公楼,工期预计为2 年,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建造,甲公司分别于2×19 年7 月1 日和10 月1 日支付工程进度款1 000 万元和2 000 万元。
甲公司为建造办公楼占用了两笔一般借款:(1)2×18 年8 月 1 日向某商业银行借入长期借款1 000 万元,期限为3 年,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到期还本;(2)2×18 年 1 月 1 日按面值发行公司债券10 000 万元,期限为 3 年,票面年利率为8%,每年年末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甲公司上述一般借款2×19 年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万元。
A.1000B.78.2C.781.8D.8602.2×21年4月1日,甲公司取得当地财政部门拨款800万元,用于资助甲公司2×21年4月开始进行的一项研发项目的前期研究。
该研发项目预计研发周期为两年,其中研究阶段预计1年,预计将发生研究支出1 200万元,甲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全部用于补助研究支出。
该项目自2×21年4月1日开始启动,至年末累计发生研究支出900万元(均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假定该补贴全部符合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甲公司对该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上述事项影响2×21年当期损益的金额为()。
A.-900万元B.-100万元C.800万元D.-300万元3.甲公司2×20 年12 月31 日持有的下列资产、负债中,应当在2×20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流动性项目列报的是()。
A.一项已确认预计负债的未决诉讼预计2×21 年3 月结案,如甲公司败诉,按惯例有关赔偿款需在法院作出判决之日起60 日内支付B.作为衍生工具核算的2×17 年2 月发行的到期日为2×22 年8 月的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的看涨期权C.企业购买的商业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22 年8 月且不能随时变现D.因2×20 年销售产品形成到期日为2×23 年8 月20 日的长期应收款4.下列各项交易产生的费用中,不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负债初始确认金额的是()A.外购无形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B.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C.发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公司债券时发生的交易费用D.合并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发生的中介费用5.长红公司为一家多元化经营的综合性集团公司,不考虑其他因素,其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列子公司对所持有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中,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是()。
会计政策变更

按照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 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 响进行追溯调整,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 (1)计算累计影响数,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存货项目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900-800=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00×25%=25万 ②固定资产项目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200-2000=2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200×25%=50万
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法
第四步,确定前期中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第五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需要注意的是,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 整或追溯重述的,应当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 的每股收益。
【例题】长江公司系上市公司,该公司于20*7年 12月建造完工的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 租,至2009年 1月1日,该办公楼的原价为3300 万元,已提折旧12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180万 元。20*9年1月1日,长江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 值对出租的办公楼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20*9 年 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该公司按净 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20*9年 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 为2900万元。假定20*9年1月1日前无法取得该 办公楼的公允价值。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 1998年6月25日发布; 1999年1月1日施行; 2001年修订; 1999年1月1日施行; 2006年2月15日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财会2006-3号) 2007年1月1日施行; 上市公司施行;
相关概念: 会计政策:会计原则:一般原则和特定原则 基础:主要是计量基础(计量属性) 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政策的特点: 1、层次:具体原则和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2、允许范围内的具体选择。 3、企业会计核算的直接依据。 会计政策选择的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6.12.30•【文号】•【施行日期】2016.12.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2015年4月20日制定,2016年12月30日修订)为促进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其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行为,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将该三项规则统称为“定期报告准则”)、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备忘录。
第一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盈利预测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对公司定期报告(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预计。
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以下统称“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四)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注:本备忘录所称“元”,如无特指,均指人民币元。
二、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业绩预告最迟不得晚于:(一)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二)第一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三)半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四)第三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2012年3月19日修订)(1)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2012年3月19日修订)(1)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2012年3月19日修订)为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规范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备忘录。
一、总则(一)本备忘录所称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上市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利润、所有者权益等财务指标。
二、会计政策变更(一)上市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应该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其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包括变更的日期、变更的原因、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等;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变更会计政策对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等;3、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4、本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2、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3、会计政策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在召开前述股东大会期间,必须向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渠道。
(四)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在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后,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1、董事会决议及公告;2、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3、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适用于需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5、本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股份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行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地保护全体股东及潜在投资人的根本利益,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本办法所称的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第三条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未经集团董事会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第四条公司在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作出变更时,必须依据充分、理由合理、内容真实,确保变更程序合法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下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提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拟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则及具体操作制度的专项报告;按经董事会批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组织财务处理及核算工作。
第七条集团审计委员会:负责会计政策审核,有权要求财务中心就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依据是否充分,理由是否合理,内容是否真实提供更为详尽的信息资料。
第八条集团董事会:负责审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并审查批准相关信息对外披露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披露工作。
第九条股东大会:负责具有重要影响的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审议。
第十条集团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集团独立董事:负责就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议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二条集团财务中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在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作出变更过程中应当恪尽职守,严格把关,严禁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发生。
2023(CPA)注册会计师《会计》典型题题库

2023(CPA)注册会计师《会计》典型题题库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35题)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披露,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应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B.应披露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C.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应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D.应披露在以前期间的附注中已经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信息2.下列交易或事项中,相关会计处理将影响发生当年净利润的是()。
A.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产生的保险精算收益B.改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持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C.其他投资方单方增资导致应享有联营企业净资产份额的变动D.利润分享计划,基于当年实现利润计算确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利润分享款3.2×19年1月1日,M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大型设备,合同约定价款为900万元,合同协议约定,自2×19年起每年年末支付300万元,期限为3年。
至2×19年年末该设备安装完成,M公司另支付安装费用29.62万元。
假定M公司适用的折现率为10%,不考虑其他因素,已知(P/A,10%,3)=2.486。
M公司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2×19年1月1日,应计入在建工程金额为900万元B.2×19年1月1日,应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的金额为445.8万元C.2×19年12月31日,应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的金额为74.58万元D.2×19年12月31日,应确认固定资产入账成本775.42万元4.下列关于固定资产减值的表述中,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是()。
A.预计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考虑与所得税收付相关的现金流量B.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高于其账面价值,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C.在确定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应当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与改良有关的预计现金流量的影响D.单项固定资产本身的可收回金额难以有效估计的,应当以其所在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5.甲公司2×12年10月为乙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2012年3月19日修订)
为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规范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备忘录。
一、总则
(一)本备忘录所称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上市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利润、所有者权益等财务指标。
二、会计政策变更
(一)上市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应该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其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包括变更的日期、变更的原因、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等;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变更会计政策对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等;
3、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4、本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
2、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
3、会计政策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上市公司在召开前述股东大会期间,必须向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渠道。
(四)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在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后,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1、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2、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3、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适用于需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
5、本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包括变更的日期、变更的原因、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等;
2、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变更会计政策对定期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等;
4、如果因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公司应该进行说明;
5、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适用于需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
7、关于股东大会审议的安排;
8、本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未按本备忘录要求履行披露义务的,视为滥用会计政策,按照前期差错更正的方法处理。
三、会计估计变更
上市公司变更重要会计估计的,应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比照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履行披露义务;一般情况下,会计估计变更应自该估计变更被董事会等相关机构正式批准后生效,会计估计变更日不得早于董事会审议日,或股东大会审议日(如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50%
的;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上市公司在召开前述股东大会期间,必须向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渠道。
四、释义
本备忘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定期报告,是指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日后尚未披露的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比例,是指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后,定期报告现有披露数据与假定不变更会计政策定期报告原有披露数据的差额的绝对值除以假定不变更会计政策定期报告原有披露数据的绝对值;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比例,是指上市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后,定期报告现有披露数据与假定不变更会计估计定期报告原有披露数据的差额的绝对值除以假定不变更会计估计定期报告原有披露数据的绝对值;
(四)所有者权益,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五)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六)会计政策变更日,是指变更以后的会计政策开始起用的日期;
(七)会计估计变更日,是指变更以后的会计估计方法开始起用的日期;
(八)重要会计估计,是指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重要的会计估计,包括: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3、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4、生物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
5、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
6、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及其折现率的确定;
7、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
8、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9、债务人债务重组中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债权人债务重组中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权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10、预计负债初始计量的最佳估计数的确定;
11、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12、承租人对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出租人对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13、探明矿区权益、井及相关设施的折耗方法。
与油气开采活动相关的辅助设备及设施的折旧方法;
14、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15、其他重要会计估计。
这第一段似乎是着重描摹春的美丽,可起首有“多事的东风”一句,暗示着有人恼春,于是有个人物忽悠地闪了一下,桃红“醉依在封姨的臂弯里”,一下子就不见了。
但“多事”里隐蕴着的愠意,因封姨的出现有了着落。
春天写足了,那位对春天怀着恨意的人物便在作者的笔下十分不情愿地亮相了。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杆上,”这就是封姨了,她“才从青春之梦醒过来”,茫然不解这眼前发生的一切。
作者笔下的她原来是一个芳华已失的女人!眼前的春天只是她过去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