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过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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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过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

摘要: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是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

的基础上,建筑市场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模式的产物,它改变了过去那种自行设计、自行施工、自行管理的模式而代之以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相对独立、相对专

业的管理模式。它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一并构成我国工

程建设目前的管理体制。建设监理制的实施,使得我国建筑业市场由混乱走向规

范化的改变初见成效,也使得我国的建筑业同国际进一步接轨,并有利于在WTO 体制框架内中国建筑业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但从我国工程监理和先进国家工程监

理的水平比较,我们的建设监理体制仍然处在初级阶段,监理过程远未达到“全方位、全过程、三控两管一协调”的要求,实际建设监理中也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制约了监理作用的发挥。

关键词: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控制管理

1 目前存在的制约监理作用发挥的不利因素

1.1 业主行为不规范业主在工程建设中处于核心和领导地位,监理单位则是

受业主的委托,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因此业主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决定着工程

监理的成败或成效。目前的工程实践中,业主行为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

首先,部分业主对监理单位的认识存在误区,对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的委

托和授权认识不足。虽然在合同委托书中写上了“三控两管一协调”,但在具体操

作过程中,并不赋予监理工程师相应的控制权力和手段,多数业主只将质量的控

制权交由监理实施,主要承担工程质量施工监理工作,而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

合同管理则由业主方实施控制。其次,有的业主认为委托监理就是找了一个质量

责任承担者,权利是业主的,责任是监理单位的,名义上是“全权委托”,而实际

上形成“做决策时无监理,出了问题找监理,承担责任归监理”。第三,有的业主

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经常派甲方代表亲自做些属于监理业务的工作,并经常不

通过监理工程师而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监理工作的被动,并引起一些不

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1.2 监理市场竞争不规范由于初期监理企业成立门槛较低,造成目前监理企

业过多,良莠不齐的局面,致使监理市场由过度竞争演变成为不正当竞争,甚至

发展成为恶性竞争,严重影响了监理市场的健康发展。当前监理行业的竞争基本

上处于标价竞争的阶段,多数业主仍把价格作为衡量取舍监理单位的重点,甚至

是谁低价谁监理。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表面看来使业主省了钱,但最终很可能是以

牺牲工程质量,甚至造成更大的浪费为代价。同时也严重挫伤了技术和管理水平

较高的监理企业的积极性,破坏了监理市场的有序竞争。

2 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管理的思索与设想

随着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有些人概括性地提出了要加强

监理工作的三控制(即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投资控制)、两管理(即合同管理和信

息管理)和一协调。本人认为,在全社会普遍重视安全及生态环境的今天,工程建设也应将人身安全及现场的文明施工提到一定的高度上来认识并付诸实施,应将

其纳入监理的职责范围,将“三控制”更新为“五控制”(质量、工期、投资、安全、

文明施工控制)。监理工作的“五控制”是互相矛盾又互为补充的,按照各自的控制

原则为共同的目标开展工作,对搞好工程建设尤为重要。当然监理增加的职责也

应在监理费上反映出来。

2.1 重视旁站监理在质量和工期中的地位在工期控制方面,现实状况是监理

的控制力度不大,工期问题扯皮严重,在工期上各方责任分界不明的现象普遍存在。旁站监理如果缺乏监督检查和督促,不能做到跟班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

时协调解决问题,在进度控制方面存在等靠业主的话,容易出现工期失控的情况,且一旦出现工期滞后问题时,容易引起承包方提出工期索赔,此时监理单位因旁

站监理的失职而无足够的理由反驳承包方,从而很自然地造成监理单位为逃避自

身责任而将“这笔账算到业主头上”。在质量控制方面,监理工作仅仅依赖于试验

数据和测量信息是远远不够的。监理单位具有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试验检测手段

和测量检测手段是必要的,也有由业主单位提供具有相当资质的试验和测量单位

做好监理的协助工作。测量放样的准确性控制及试验的数据的准确性是质量控制

中很重要的环节,在做好这两项工作的同时需重视并加强质量控制的现场监理工作,要求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测等形式。按施工程序及时跟班到位

进行监督检查。旁站监理不仅要具备现场质量控制工作的相应素质,加强合同意识,避免想当然的人为因素,而且需吃透合同规定,避免出现问题措手不及,要

及时果断地处理质量和工期的矛盾。

2.2 监理工作要突破“要我做”,而更新为“我要做” 不要转嫁责任,放弃职权,

尤其对于“小业主、大监理”的管理模式更应如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管

理边缘遗漏和忽略问题或无法明确界定职责归属问题。此时业主对整个工程都往

往希望由监理承担起该部分职责。监理要管别人不去管、别人不愿管的事,这对

减少扯皮,做好控制和发展自己极为有利。

2.3 监理工作要及时、规范、准确市场经济人员流动性大,及时处理往来问题,不仅有利于工作交接,更有利于解决业主和承包方的经济问题。及时解决经

济问题可提高承包方的资金利用效果。规范地作好工作的交接,可防止因人员变

动而导致资料的丢失,提高处理遗留及后续问题,尤其是经济问题的准确性。

2.4 监理在协助业主的投资控制中要着重做好索赔处理和结算工作监理人员

需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索赔和反索赔事宜。坚持“三不结算”(即无测量资料不结算、质量不合格不结算、单价与合同不符不结算)原则。

以“既严格按合同管理,又热情帮助;既监督,又服务:既向业主负责,又维护承包方合法权益”。

2.5 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建筑工程从起步就是一项飞砂走石的“粗活”,安全问题伴随着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理应被人们所重视。我们应认识到现场的文明施工在

工程建设中有其独特的间接效应。工程的实施、机械的使用均掌握在人的主观能

动性之下,现场文明会影响到人的情绪,人的情绪控制着人在生产和社会活动中

发挥作用的力度和质量。习惯的改变基于督导,监理在工程中的督导作用势必有

相当的分量,所以,本人认为将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纳入监理的职责对工

程至关重要。

3 结束语

发挥监理在工程施工中的控制管理作用,充分调动参建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监理人员有必要做好“五控制”,并充分把握好五者之问的辨证关系,只有这样,

才能保证工程建设按合同约定顺利、安全地完成,使我们的建设工程监理更上一

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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