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
洗煤厂员工奖惩规定
洗煤厂员工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员工责任心、事业心,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我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及安全管理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根据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所属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文化知识、业务技术、三大规程、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工友、团结协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实行员工奖惩规定,目的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坚持以奖为主、以罚为辅,奖惩分明的原则。
对员工要依章奖惩,对干部要突出奖惩,做到奖惩适当、奖主惩辅、注重实践。
四、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五、奖励按形式分为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等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标准如下:表扬:对员工职责履行或日常行为规范等,在一定范围内表现足为他人榜样者,上级应随时随地公开给予表扬。
荣获嘉奖一次,属于系统内部嘉奖,给予奖金100元,属于公司通报嘉奖,给予奖金200元;荣获记功一次,给予奖金500元;荣获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1000元;六、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系统内部嘉奖: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足为他人楷模者;2、拾金不昧者;3、在苦、脏、累、险场所工作足为他人楷模者;4、所做好人好事等,为洗煤厂带来良好的社会声誉者;5、积极主动检查、制止、揭发违规违纪人员;6、举报、揭发安全员及班组长以上人员违规违纪;7、举报、揭发安全员及班长以上人员利用手中职权吃请、受贿现象;8、在工作中发生争执,能够头脑冷静,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者;9、有其它事迹,足为推广于其它班组、员工学习者;10、其它符合内部嘉奖条件者。
七、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公司嘉奖:1、热爱本职、不断钻研、努力创新,在本职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和经济效益者;2、在预防事故或抢险救灾方面使生产、工作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3、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不良行为作斗争者;4、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者;5、岗位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科及调度室汇报,经安全科评估,避免重大事故可能造成损坏设备或人身伤害;6、其它符合公司嘉奖条件者。
洗煤工奖罚制度规定最新
洗煤工奖罚制度规定最新一、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奖励: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洗煤工,给予一次性奖金500元。
2. 效率提升奖励:个人或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生产任务,且效率提升5%以上,奖励团队1000元。
3. 创新贡献奖励: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显著提升洗煤效率或降低成本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4. 优秀员工奖励:每季度评选优秀员工,根据工作表现、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给予500元奖金。
二、惩罚措施1. 安全违规处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轻微事故的员工,扣除当月奖金,并进行安全教育。
2. 工作失误处罚:因个人失误导致生产效率下降或产品质量问题,根据损失程度,扣除相应工资。
3. 迟到早退处罚: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当日工资的10%。
4. 工作态度处罚:工作态度消极,影响团队合作和生产效率的员工,给予警告,并扣除当月奖金。
三、考核标准1. 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2. 生产效率:根据生产计划和任务,合理分配工作,确保生产效率达标。
3. 产品质量: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洗煤,确保产品合格率。
4. 团队协作:积极参与团队活动,与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四、奖罚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奖罚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更新。
2. 生产部门负责日常的奖罚执行和监督。
3. 奖罚结果每月公布一次,确保公开透明。
4. 员工对奖罚结果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五、其他规定1. 奖罚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奖罚规定同时废止。
3. 奖罚制度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员工反馈,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洗煤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洗煤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洗煤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洗煤厂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奖惩措施,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三条洗煤厂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将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奖惩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五条奖励对象(一)在洗煤厂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二)对洗煤厂安全生产提出有效建议,并被采纳实施的员工;(三)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四)其他对企业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
第六条奖励方式(一)精神奖励: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晋升职务等方式;(二)物质奖励:给予奖金、奖品等物质奖励;(三)其他奖励:根据员工贡献大小,给予其他相应的奖励。
第七条奖励条件(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对企业安全生产做出实际贡献;(三)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创新,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四)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中表现勇敢、果断,有效避免或减轻事故损失;(五)其他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奖励意见;(三)企业领导审批奖励事项,颁发奖励证书或奖金;(四)对获奖员工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其在本企业的知名度。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九条处罚对象(一)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事故的员工;(三)故意隐瞒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四)其他对企业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员工。
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
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一、违反排污标准1. 洗煤厂在生产过程中,若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废渣等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要求的排放标准,将依法予以处罚。
2. 对于首次违反排污标准的洗煤厂,应当进行口头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达标后进行复查。
3. 对于多次违反排污标准的洗煤厂,将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罚款数额根据超标排放污染物种类及超过标准程度进行评估,最高不超过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4. 对于严重违反排污标准的洗煤厂,将采取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强制关闭等措施,并处以罚款。
罚款数额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进行评估,最高不超过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违规操纵污染治理设施1. 洗煤厂在运行过程中,对于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违规操作、调整或关闭等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2. 对于首次违规操作污染治理设施的洗煤厂,应当进行口头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达标后进行复查。
3. 对于多次违规操作污染治理设施的洗煤厂,将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罚款数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最高不超过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4. 对于严重违规操作污染治理设施的洗煤厂,将采取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强制关闭等措施,并处以罚款。
罚款数额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进行评估,最高不超过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三、违法排污行为举报1. 对于发现洗煤厂违法排污行为的,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书面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对于属实的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对洗煤厂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罚。
3. 对于恶意虚假举报的行为,将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其他违法行为1. 洗煤厂在建设、运营过程中,若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2. 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范围经营、不按照规定排放污染物、超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等,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3. 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具体措施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并依法予以执行。
洗煤厂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洗煤厂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为加强洗煤厂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洗煤厂全体员工。
二、奖励措施
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或团队,给予表彰和物
质奖励。
2. 对于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对于提出有效安全生产改进建议,并被采纳实施的员工,给予奖励。
4. 对于在安全生产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员工或团队,给予奖励。
三、处罚措施
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警告并责
令改正。
2. 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员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
应的经济处罚或岗位调整。
3. 对于隐瞒不报或谎报事故的员工,给予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4. 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除经济处罚外,可考虑解除劳
动合同。
四、安全生产责任
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应定期组织安全
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2.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自身
安全意识。
五、奖罚程序
1. 奖励和处罚的提议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交厂领导审批。
2. 奖罚结果应在厂内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023年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
2023年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洗煤厂的管理,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法规范洗煤厂的生产经营活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洗煤厂。
第三条洗煤厂应当依法申请工业生产许可,取得《洗煤厂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洗煤业务。
第四条洗煤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
第五条洗煤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积极采取节能、减排等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六条洗煤厂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
第七条洗煤厂应当设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及时有效的应急反应和处置措施。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的洗煤厂,指从事洗煤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包括煤矿自建洗煤厂、第三方洗煤厂等。
第二章监管措施第九条洗煤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洗煤厂应当配备专业的环境监测设备,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第十一条洗煤厂应当保证废气、废水等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洗煤厂当生产活动造成环境污染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污染。
第十三条洗煤厂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开展自查,对可能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发现、纠正。
第十四条洗煤厂应当配备环境保护专职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洗煤厂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环境保护费用,并用于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维护。
第十六条洗煤厂应当认真履行环境信息公开的义务,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监测结果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信息。
第三章违法行为及处罚第十七条洗煤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取得工业生产许可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并处罚款。
第十八条洗煤厂在生产过程中,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以罚款,并可能吊销生产许可。
第十九条洗煤厂在生产过程中,未安装环保设施或者运行不正常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洗煤厂三违”处罚标准
“三违”处罚标准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做好我厂的安全工作,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经厂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选矿厂关于从严处罚违章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制度,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标准。
第二条违章操作及管理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罚款20元。
2、手工代替工具操作;使用不安全设备。
罚款20元。
3、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罚款20元。
4、攀坐不安全位置;不安全装束。
罚款20元。
5、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未按行业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罚款20元。
6、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罚款20元。
7、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包括清理矿仓操作)。
罚款30元。
8、高处作业时,工具无保险绳。
罚款30元。
9、检修、施工场所梯子不稳固或单独在梯子上站立作业。
罚款30元。
10、电工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装设地线和挂标示牌。
罚款30元。
11、单独一人从事电气检修工作,无人监护。
罚款30元。
12、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配电柜上(内)摆放杂物。
罚款30元。
13、临时用电布线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罚款30元。
14、电焊机接地线不规范,电焊机停用时不断电。
罚款30元。
15、氧气瓶、乙炔瓶未分末开存放;焊接作业时的气瓶距离不够5米或距明火不够10米及周围摆放杂物,安全标识和安全附件不全。
罚款30元。
16、进入容器内或潮湿环境作业不使用安全电压。
罚款30元。
17、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起吊大型物件不进行试吊。
罚款30元。
18、使用不符合规定、强度不够的钢丝绳、绳套起吊重物。
罚款30元。
19、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安全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
罚款30元。
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对其进行维护、检修作业。
罚款30元。
21、检修设备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罚款30元。
洗煤厂惩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洗煤厂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生产安全、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洗煤厂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洗煤厂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惩罚原则第四条惩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条惩罚应当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促进员工遵纪守法,提高生产效率。
第六条惩罚应当与员工的错误程度、性质、后果及影响相适应。
第三章惩罚种类第七条惩罚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八条警告:对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
第九条记过:对违反规定,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
第十条记大过: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
第十一条降级(职):对违反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职)。
第十二条撤职:对违反规定,给企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给予撤职。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惩罚程序第十四条对违反规定的员工,由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五条调查核实后,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罚建议,报厂部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厂部领导审批后,将处罚决定通知员工,并告知其申诉权利。
第十七条员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厂部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厂部接到申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员工。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洗煤厂厂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具体处罚措施:一、迟到、早退、旷工1.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罚100元。
2. 旷工,按天扣罚工资的50%。
二、违反操作规程1. 违反操作规程,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
2. 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职)。
三、违反劳动纪律1. 违反劳动纪律,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
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
洗煤厂管理惩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洗煤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安全环境,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提高洗煤厂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洗煤厂全部管理人员和员工。
第二章违规行为与惩罚第三条产品质量问题1.若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公司内部规定,经查实后,责任人应承当相应责任:–起始责任人:进行报警处理并责令停止生产,需承当停产期间的运营损失;–生产责任人:对生产环节负责人,一次扣除该批次产品的本钱;–检测责任人:一次扣除该批次产品的本钱,并由其个人承当检测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1.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应承当相应责任:–事故发生责任人:从轻警告至严重警告,连续两次严重警告即予以解聘;–生产责任人:一次扣除生产本钱,并进行警告;–监管责任人:进行警告;第五条违反生产操作规程1.违反生产操作规程者,依据违规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惩罚:–细小违规:口头警告;–一般违规:书面警告,并进行工作纪律教育;–严重违规:停职检查,扣除工资,进行工作纪律教育。
第六条违反安全操作规定1.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者,依据违规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惩罚:–细小违规:口头警告;–一般违规:书面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严重违规:停职检查,扣除工资,进行安全教育。
第七条违反工作纪律1.违反工作纪律者,依据违纪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惩罚:–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口头警告;–连续三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书面警告,并扣除相应工资;–连续五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后果自负,取消其绩效考核,相关费用由违规人员自行承当;–严重违规行为如偷窃公司财物、严重破坏公司利益等:解聘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惩罚的程序与权利保障第八条惩罚程序1.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填写惩罚报告,并报上级审核批准;2.对于涉及解聘的惩罚,须提交人事部门审批,并做好相关程序记录;3.违规人员有权进行申诉,并享有合法的申诉程序和权利保障。
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模版
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为了加强洗煤厂管理,确保洗煤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维护洗煤厂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处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洗煤厂,包括国有洗煤厂、民营洗煤厂和其他所有形式的洗煤厂。
第三条洗煤厂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洗煤厂管理处罚采取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原则,实行罚则严格、执法公正的原则,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依法惩处。
第五条洗煤厂管理处罚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分类处罚。
第六条洗煤厂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加强洗煤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洗煤厂管理处罚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及时性和适用性。
第二章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档次第八条洗煤厂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证照手续的;(二)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三)违反生产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四)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五)违反质量监管规定,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洗煤厂的处罚档次分为主要、次要和一般三个档次。
(一)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给予主要档次的处罚;(二)对于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给予次要档次的处罚;(三)对于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给予一般档次的处罚。
第十条洗煤厂管理处罚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一)对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同时适用多种处罚措施;(二)对于中等和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处罚措施。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一条洗煤厂管理处罚程序分为以下几个环节:立案、调查、听证、处罚和申诉等。
第十二条洗煤厂管理部门应当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后及时立案,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模版
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洗煤厂管理,在洗煤生产过程中,依法保护环境和公众利益,维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洗煤厂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洗煤厂的设立、运营、污染治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
第三条洗煤厂管理处罚行为应遵循依法、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洗煤厂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行为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行政和刑事处罚措施。
第五条本规定由洗煤厂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并修改。
第二章设立第六条洗煤厂的设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并依法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洗煤厂的,将按照《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
第八条洗煤厂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三章运营第九条洗煤厂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合理规划并科学布局,制定洗煤生产计划,确保洗煤厂的正常运营。
第十条洗煤厂应建立健全洗煤厂的环境管理制度,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进行规范化管理,保障环境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洗煤厂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进行处理,达到环保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洗煤厂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健全职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和事故预防。
第十三条洗煤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和报警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报警并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十四条在洗煤生产过程中,若发现未经许可的环境污染行为,或者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及时停止生产并报告相关管理机构。
第四章污染治理第十五条洗煤厂应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治理和处理。
第十六条洗煤厂治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设备应具备环保达标的技术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七条洗煤厂治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措施,杜绝二次污染。
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范文
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洗煤厂的经营管理,确保洗煤厂的生产运营活动安全、稳定和环境友好,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洗煤厂的经营管理,包括洗煤厂的建设、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洗煤厂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确保洗煤厂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洗煤厂,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第五条监督和管理洗煤厂的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洗煤厂的规范运营。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第六条以下行为属于违规行为:(一)洗煤厂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书的;(二)洗煤厂生产过程中违反环境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三)洗煤厂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造成安全事故的;(四)洗煤厂擅自停产、关闭或者超过规定生产能力的;(五)洗煤厂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的;(六)洗煤厂未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的;(七)洗煤厂未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八)洗煤厂未按照要求建立环境保护档案并及时公开的;(九)洗煤厂未按照要求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行为。
第七条对于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停止生产、关闭设施;(四)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书;(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等;(六)损坏的设备、污染的土地或者其他应由违规方进行修复和赔偿的,责令违规方进行修复和赔偿,并负担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吊销营业执照;(二)责令停产整顿;(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措施。
第九条对于多次违规行为的洗煤厂,相关部门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书;(二)撤销洗煤厂的管理权;(三)责令停产整顿;(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措施。
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5篇)
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1、对违章处理分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和停班解雇三种形式。
2、洗煤厂的启停应由值班领导全面了解生产状况,根据实际情况联系好调度后,对当班班长发出启停设备指令。
当班班长应根据领导的决定对运行工发出指令(在紧急情况下,当班领导有权发出急停指令)。
3、洗煤厂一切设备的启停均以铃声为准:一声长铃停,二声短铃开。
当指挥者发出启停指令时,接到指令者应回答收到的指令铃声,当再次收到指令后方可开停机,否则均按违章处理。
罚款____元。
4、任何领导和个人均不得以打手机、打手势、喊话等方式命令岗位工开停机,否则视以违章处理。
罚款____元。
5、任何岗位工、维修工不得随意启停设备,如停运后对设备进行检修,必须经过当班班长、岗位工同意,办理工作票。
在挂出警示牌,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方可施工,完成后及时注销工作票,并清理好场地卫生;不办理工作票施工者视为违章,罚款____元。
6、任何岗位工在没有接到指令的情况下均不得随意启停设备,非本岗位人员更不许乱动、启停设备,否则按违章操作处理,罚款____元。
7、岗位工在上班期间应按规定佩戴好防护用品,如戴安全帽、穿矿用服装、绝缘胶鞋,不按规定佩戴者罚款____元。
8、职工上班期间串岗、空岗、玩手机等,一律罚款____元。
9、职工上班期间睡觉罚款____元。
10、安排后不上班,造成空班者,必须停班检查,并罚款____元。
11、值夜班人员提前离岗者,视为旷工,罚款____元。
12、上班前不准喝酒,酒后上班者,罚款____元,并停班检查。
13、工作中不服从班、队长指挥,无理顶撞领导者罚款____元。
14、岗位工虚填报表,发现一处罚款____元。
15、上班点名不到者视为迟到,下班早退者罚款____元。
16、运行中出现缺水、缺电影响生产事故的罚款____元。
17、不请假旷工一天者罚款____元,并停班检查。
18、值班员不按时巡检,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19、值班员不操心造成皮带跑偏者罚款____元。
洗煤厂违章作业处罚细则
违章作业1、忽视或无视安全、警告,冒险进入危险作业场所,罚款200 元;2、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罚款100元;3、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4、电工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装设地线和挂标示牌,罚款100 元;5、压力容器壁上,禁止撞击、焊接和开孔,违者罚款300元;6、电焊机接地线不规范,或停用时不断电,罚款100元;7、进入容器内或潮湿环境作业时,不使用安全电压,罚款100 元;8、氧气瓶、乙快瓶未分开存放,焊接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够或周围堆放杂物,或未准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违者罚款100元;9、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起吊大型物件不进行试吊,违者罚款100 元;10、操作砂轮机不戴护目镜、不位于侧面操作,罚款100元;11、禁止在浓缩设施走桥上存放工具等杂物,违者罚款100元;12、擅自启动已经查封或报废的设备,违者罚款200元;13、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罚款100元;14、擅自更改或撤除安全装置,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罚款15、不按规定搬运大型物件、配件材料,罚款100元;100 元;16、禁止在作业场所存储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罚款500元;17、落煤时,禁止人员或车辆在落煤点附近逗留和行走,违者罚款100元;18、不按规定使用电动工具,罚款100元;19、随意拆除设备设施的警示装置、仪器、仪表等,罚款100 元;20、严禁跨越或乘坐运转中设备或使用运转设备运输工具,违者罚款100元;21、检修设备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违者罚款100元;22、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汇报,罚款100元;23、不按信号程序启动设备,罚款100元;24、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违者罚款100元;25、用水冲电气设备,罚款100元;26、破碎机必须在密闭状态下工作,不准运转中打开破碎机箱盖,不准操作人员站在破碎机上,违章罚款100元;27、设备运行中,工作人员不得爬到设备上作业,违者罚款200 元;28、高空作业时,随意抛扔物件或高处往下扔东西,违者罚款30、坐在消防设施设备上休息,罚款100元;200 元;29、擅自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罚款200元;31、启动设备前,未认真检查设备,造成安全事故,罚款200元;32、故意延误或拖延采制样时间,罚款200元;33、不按规定正确采取煤样,罚款100元;34、不按规定正确启车,罚款100元;35、巡检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罚款100元;36、接反泵类或传动电机,罚款100元;37、发生生产事故,未上报当班管理人员,私自处理事故,罚款100元。
2024年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二篇)
2024年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在遵循企业规章制度及生产安全准则的基础上,对以下事项进行规范说明:一、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采取以下三种处理方式:口头批评教育、经济处罚以及停工或解雇。
二、洗煤厂的设备启动与停止,应由值班领导全面掌握生产状况,并在与调度部门充分沟通后,向当班班长下达启动或停止设备的指令。
当班班长应依据值班领导的决策,向操作工传达相应指令。
在紧急状况下,值班领导有权直接下达紧急停止指令。
三、洗煤厂所有设备的启动与停止,均以铃声信号为依据:一声长铃代表停止,两声短铃代表启动。
接到指令的操作工应回应确认铃声,并在再次收到指令后方可执行启动或停止操作。
若未遵循此规定,将被视为违反操作规程,并处以相应罚款。
四、任何领导或个人均不得通过拨打手机、手势示意或口头指示等方式命令操作工启动或停止设备,违反此规定者将按违章处理,并处以罚款。
五、岗位工及维修工不得随意启动或停止设备。
若需对停运设备进行检修,必须得到当班班长和岗位工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工作票。
在挂出警示标志、设有监护人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注销工作票,并清理作业场地。
未经工作票程序进行施工者,将被视为违章,并处以罚款。
六、岗位工未接到指令不得随意启动或停止设备,非本岗位人员更不得擅自操作设备,否则将被视为违章操作,并处以罚款。
七、岗位工在上班期间应严格按照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矿用服装、绝缘胶鞋。
未按规定佩戴者,将受到罚款处罚。
八、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得串岗、空岗或使用手机等个人电子设备,违反者将一律受到罚款。
九、职工上班期间不得睡觉,违反者将受到罚款处罚。
十、对于安排后未按时上班,造成岗位空缺的行为,必须接受停班检查,并处以罚款。
十一、值夜班人员如提前离岗,将被视为旷工,并受到罚款处罚。
十二、职工上班前不得饮酒,酒后上班者将受到罚款,并需接受停班检查。
十三、工作中不服从班组长或队长指挥,无理顶撞领导者,将受到罚款处罚。
洗煤厂违章指挥处罚规定
违章指挥处罚规定
1、未制定《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安排大修、改造、安装等项目开工,处以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2、未采取可靠措施安排职工从事危险作业,处以相关责任人300元罚款;
3、对职工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安排处理,处以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4、未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培训,或培训弄虚作假就安排上岗, 处以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5、不按规定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或借故拖延、拒不执行,处以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6、在存在安全隐患、缺少安全保护装置或装置失灵的区域, 强行安排职工作业,处以相关责任人300元罚款;
7、未给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则令其上岗,处以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洗煤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洗煤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生产秩序,促进全厂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时应穿戴整齐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上岗。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五分钟罚款二十元,那天停止工作超过五分钟,并罚款五十元;严禁早退,早退一次罚款五十元,造成事故本人负责。
三、严禁在工作和上课时饮酒,发现酒后上岗,立即停止工作,当日按旷工处理,班中饮酒,每次罚款100元,按旷工处理,并对该车间主任处以100元罚款。
四、旷工罚款100元。
五、工作期间你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干私活,不得脱岗,串岗,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后果自负。
六、请假必须办理手续,写出请假条,三天内由车间主任批,超过三天,必须经厂长批准。
七、你在工作期间必须爱护公共财产,及安全设施,发现丢失、损坏,由岗位司机按价赔偿。
八、不请假、那些长时间不工作的人被视为自动辞职,并停发所欠工资。
九、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公司处理::
(1)盗用公物;
(2)违反国家法律的人构成刑事犯罪;
(3)工作酗酒捣乱者;
(4)不服从命令,无故捣乱,不听劝告;
(5)打架斗殴、那些聚众赌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人。
洗煤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洗煤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生产秩序促进全厂的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上班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否则不准上岗。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五分钟罚款二十元,超过五分钟停止当日工作,并罚款五十元;严禁早退,早退一次罚款五十元,造成事故本人负责。
三、严禁酒后上班及班中饮酒,发现酒后上岗,立即停止工作,当日按旷工处理,班中饮酒,每次罚款100元,按旷工处理,并对该车间主任处以100元罚款。
四、旷工一次罚款100元。
五、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干私活,不得脱岗,串岗,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后果自负。
六、请假必须办理手续,写出请假条,三天内由车间主任批,超过三天者必须经厂长审批。
七、上班期间必须爱护公共财物,及安全设施,发现丢失、损坏,由岗位司机按价赔偿。
八、不请假、长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离职,并停发所欠工资。
九、符合下列条件者交由公司处理:
(1)偷窃公共财产者;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上班喝酒闹事者;
(4)不服从指挥无理取闹不听劝告者;
(5)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造成不良影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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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洗煤厂管理处罚规定
1、对违章处理分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和停班解雇三种形式。
2、洗煤厂的启停应由值班领导全面了解生产状况,根据实际情况联系好调度后,对当班班长发出启停设备指令。
当班班长应根据领导的决定对运行工发出指令(在紧急情况下,当班领导有权发出急停指令)。
3、洗煤厂一切设备的启停均以铃声为准:一声长铃停,二声短铃开。
当指挥者发出启停指令时,接到指令者应回答收到的指令铃声,当再次收到指令后方可开停机,否则均按违章处理。
罚款50元。
4、任何领导和个人均不得以打手机、打手势、喊话等方式命令岗位工开停机,否则视以违章处理。
罚款50元。
5、任何岗位工、维修工不得随意启停设备,如停运后对设备进行检修,必须经过当班班长、岗位工同意,办理工作票。
在挂出警示牌,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方可施工,完成后及时注销工作票,并清理好场地卫生;不办理工作票施工者视为违章,罚款50元。
6、任何岗位工在没有接到指令的情况下均不得随意启停设备,非本岗位人员更不许乱动、启停设备,否则按违章操作处理,罚款50-100元。
7、岗位工在上班期间应按规定佩戴好防护用品,如戴安全帽、穿矿用服装、绝缘胶鞋,不按规定佩戴者罚款50元。
8、职工上班期间串岗、空岗、玩手机等,一律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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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职工上班期间睡觉罚款100元。
10、安排后不上班,造成空班者,必须停班检查,并罚款100元。
11、值夜班人员提前离岗者,视为旷工,罚款100元。
12、上班前不准喝酒,酒后上班者,罚款100元,并停班检查。
13、工作中不服从班、队长指挥,无理顶撞领导者罚款50元。
14、岗位工虚填报表,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5、上班点名不到者视为迟到,下班早退者罚款50元。
16、运行中出现缺水、缺电影响生产事故的罚款50-200元。
17、不请假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停班检查。
18、值班员不按时巡检,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9、值班员不操心造成皮带跑偏者罚款50-100元。
20、岗位工不尽心,造成溜槽堵塞影响生产者罚款50元。
21、上班期间不许吸烟,否则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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