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电力行业能源管理体系(EnMS)认证企业试点必备条件

合集下载

能源管理体系 各行业认证要求及标准

能源管理体系 各行业认证要求及标准

能源管理体系是指一个组织依据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如ISO 50001)建立、实施、维护和持续改进的框架,以提高能源绩效、降低能源成本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各行业对于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要求和标准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将以此为主题展开深入探讨。

一、能源管理体系概述能源管理体系是指一个组织在其内部构建的,基于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目标、计划和过程,以提高能源效率、减少浪费和节约资源的管理体系。

借助能源管理体系,组织可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其能源使用,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在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中,各行业对于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要求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以ISO 50001为例,它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能源管理体系标准,为组织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提供了指导。

然而,各行业往往会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对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认证提出更为具体和严格的要求。

二、各行业认证要求及标准1. 制造业在制造业中,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要求和标准通常更加注重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节约。

制造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生产工艺和设备特点,制定能源管理体系,并进行认证。

除了ISO 50001标准外,制造业还可能需要符合行业特定的能源管理标准,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能源使用达到最佳状态。

2. 服务业服务业对于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要求和标准着重于提高建筑、设施和运营的能源效率。

酒店行业可能需要侧重于客房能源管理和照明系统的节能措施,而医疗服务行业可能需要关注医疗设备的能源消耗和管理。

服务业中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往往会结合建筑能效、设施管理和运营管理的要求,以实现全面的能源管理。

3. 交通运输业在交通运输业,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通常会涉及车辆燃料的节约、运输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以及仓储和物流环节的能源管理。

交通运输企业需要根据运营范围和车辆类型,定制能源管理体系,并进行认证。

交通运输业还可能需要符合国家或地区特定的能源管理法规和标准,以确保运输活动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

4. 其他行业除了制造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要求和标准在其他行业中也存在差异。

50001认证要求 -回复

50001认证要求 -回复

50001认证要求-回复认证要求是什么?[50001认证要求]是指一种国际标准,它主要针对能源管理系统(Energy Management System,简称EnMS)的建立、实施、维护和改进的要求。

该认证要求的目的是帮助组织有效管理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同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操作绩效。

第一步:准备首先,组织需要明确其能源政策,并将其纳入组织的整体战略和目标中。

这包括对公司能源消耗的分析、能源消耗目标的制定、能源消耗的关键影响因素的确定等。

第二步:制定能源管理计划(EnMP)在明确能源政策的基础上,组织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能源管理计划,其中包括能源目标、能源管理的责任和职责、能源消耗的监测和测量、能源绩效的审查等。

第三步:实施计划在制定能源管理计划后,组织需要将其付诸实施。

这包括确定能源管理团队,安排相关培训,建立能源数据的监测和测量系统,以及制定一套能源控制程序等。

第四步:监测和测量为了实现能源管理目标,组织需要建立有效的能源数据监测和测量系统。

这可以通过安装能源监测设备,收集和分析能源数据来实现。

通过监测和测量,组织可以及时了解能源消耗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五步:持续改进能源管理是一个不断改进的过程。

组织需要定期审查能源绩效,发现问题和改进机会,并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

这包括评估能源管理计划的实施效果,收集员工的反馈和建议,以及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第六步:认证评审当组织认为已经满足了50001认证要求时,可以选择申请认证评审。

认证评审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通过对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进行审核,以验证其是否符合50001认证要求。

第七步:保持认证一旦组织通过认证评审并获得50001认证,需要继续进行能源管理的持续改进和维护工作。

这包括定期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机会,以及定期进行认证复审。

结论通过实施50001认证要求,组织可以建立一个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帮助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操作绩效。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目录1.目的和适用范围2.认证业务范围3.认证依据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5.认证人员的条件和要求6.认证程序和要求7.认证证书的管理8.获证组织信息的报告9.与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结合审核10.受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转换申请11.认证机构认可和认证人员注册的要求12.附则附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规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则。

1.2本规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管理。

1.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遵循用能单位自愿原则。

2.认证业务范围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实施组织的能耗设备、设施和系统用能方式特点的共性,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按能源供给和能源需求两个方面划分为15个业务范围,详见附件。

3.认证依据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以国家标准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国家认监委发布或备案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为认证依据。

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为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名单,并加强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

认证机构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应符合下列条件:4.1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具有3年以上管理体系认证从业资格的;4.2了解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等;4.3有10名以上经注册的能源管理体系专职审核员;4.4申请机构一年内没有违反认证认可法规的记录;4.5管理体系认证能力符合国家标准GB/T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且在提交申请前两个年度内的认可评审中没有严重不符合;4.6建立有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受理、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等环节的相互分开;4.7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联合发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公告

关于联合发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公告

6 . 3 . 1 审核策划 认证机构应 根据组织 的规模 ,供能 、用 能过程 的复
杂性 、能源 管理体系成熟度 及其他因素对认 证全过程进
行策划 ,制定审核方案。 6 . 3 . 2 组成审核组 审核组应 具备实施能源 管理 体系认证审 核的能 力。 审 核组 中应 指定一 名有 能力 的审核 员担 任审 核组长 , 并 至少有 一名 相应认证业务 范围的能源管理体 系专业审核
证 认 可条 例 》和 《 认 证 机构 管 理, 7 0 , 5 k》等相 关 法规 规 章 ,制订本规则 。 1 . 2 本规 则适 用于 在我 国境 内开展 能源 管理体 系 认证 的认证机构 及认证 活动 的管理 。
1 . 3 能源 管理体 系认证 遵循用 能单位 自愿原则 。
申请 建立 有 内部制约 、监 督和责 任机 制 ,实现 受 理 、培训I ( 包括相 关增值服务 )、审核 和作出认证决 定
等环节 的相 互分开 ; 4 . 7 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 牛。
5 认证 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2 0 1 4 1 1 C H I N A C E ME N T |1 0 1
GJ C Ce r t i f i c a t i O n
标准 《 能源管理体 系 行业认证要求 》为认证依据 。
4 认证机构 的条件和要求
6 . 1 . 3 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 可文件 ( 适
2 认证业务范围 根据 能源管理体系实施组织的能耗设备 、设施和系统
3 . 认证 依据
4 . 认证 机构的条件和要求
5 . 认证 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6 . 认证 程序和要求 7 . 认证 证书的管理
8 . 获证 组织信息的报告 9 . 与其 他管理体系认证的结合审核 1 0 . 受理能源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转换 申请 1 1 . 认证 机构认 可和认 证人员注册的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一、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概述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是一种国际化的管理体系标准,旨在帮助组织通过更有效的能源管理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运营成本,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它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ISO 50001标准,该标准提供了一套全面的框架和指导原则,以实现能源管理的持续改进。

1.1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核心特性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核心特性包括系统化、持续改进、合规性和透明度。

系统化意味着组织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能源管理体系,涵盖能源的采购、使用、监控和改进等各个环节。

持续改进则强调组织应不断寻求提高能源效率的机会,以实现长期的能源节约。

合规性确保组织遵守相关的能源法规和政策。

透明度则要求组织公开其能源使用和节能措施的信息,以增强公众信任。

1.2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应用场景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应用场景非常广泛,适用于各种规模和类型的组织,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公共机构等。

通过认证,组织可以:-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

- 增强组织的市场竞争力,通过节能提高经济效益。

-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升组织的环境形象。

- 遵守能源法规,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 提高员工的能源意识和参与度。

二、能源管理标准的制定能源管理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全球性的过程,涉及多个国际组织和行业专家的共同努力。

这些标准为组织提供了一套共同的术语、原则和要求,以确保能源管理的质量和有效性。

2.1 国际能源管理标准组织国际能源管理标准组织主要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会(IEC)等。

这些组织负责制定和发布能源管理相关的国际标准,如ISO 50001。

2.2 能源管理标准的关键技术能源管理标准的关键技术包括能源审计、能源基准、能源绩效指标、能源目标和能源政策等。

能源审计是对组织能源使用情况的全面评估,以识别节能机会。

能源基准是组织能源使用的历史数据,用于衡量能源绩效。

能源绩效指标是衡量组织能源效率的关键参数。

能源管理体系(EnMS)能源绩效参数和能源基准的建立方法及认证审核

能源管理体系(EnMS)能源绩效参数和能源基准的建立方法及认证审核

目次前言 (3)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总则 (5)5 能源绩效信息的获取 (6)5.1 总则 (6)5.2 能源绩效信息获取边界的界定 (6)5.3 相关变量和静态因素的识别 (7)5.4 数据的获取 (8)6 能源绩效参数的确定 (8)6.1 总则 (8)6.2 能源绩效参数的层次 (8)6.3 能源绩效参数的类型 (9)7 能源基准的建立 (9)8 能源绩效参数和能源基准的使用 (10)9 能源绩效参数和能源基准的保持和调整 (10)附录A(资料性附录)火力发电企业能源绩效参数和能源基准示例 (11)前言本技术报告为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过程中确认组织所建立的能源基准和确定的能源绩效参数准确性、适宜性、有效性提供指导。

本文件是一个指导性文件,不包含要求,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及CNAS认可评审员参考使用。

本技术报告由CNAS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报告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北京三星九千认证中心、北京国金衡信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本技术报告主要起草人:张瑜、黄俊峰、尹晓敏、任青钺、张敬、李俊葵、刘明学、李翠平、李洋、郜国涛、张琳、刘亚亮、胡安霞、郭喜宏。

能源管理体系(EnMS)能源绩效参数和能源基准的建立方法及认证审核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在认证过程中,认证机构评价组织所建立的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的准确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为认证机构进一步确认组织的能源绩效是否得到改进奠定基础。

本文件通过对典型行业用能情况分析,提出建立适宜有效的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的方法和相关准则,旨在为组织体系建立和运行及认证机构认证审核提供指导。

CNAS在对认证机构进行认可评审时,通过收集认证机构在认证过程中对有关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建立方法应用的证据,判定认证机构所进行认证的有效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机构条件及审批事项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机构条件及审批事项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机构条件及审批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1.18•【文号】国认可[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机构条件及审批事项的通知(国认可[2010]2号)有关认证机构: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认可[2009]44 号)要求,现将承担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认证机构(下称试点工作和试点机构)条件及批准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试点工作主要在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轻工、纺织、机械制造等十个重点行业开展;2.每个行业开展试点工作的认证机构不超过两家;3.采取择优原则,在符合条件的认证机构中确定试点机构。

二.认证依据试点工作以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09)为主要认证依据,以试点机构制定的相关行业认证实施规则(试行)为辅助认证依据。

三.机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认证机构可以申请参与试点工作:(一)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具有三年以上管理体系认证从业资格;(二)有10 名以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领域专职审核员,且每一行业专职审核员不少于5名。

专职审核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认证机构的正式职员;2.具备能源技术或管理相关学历或实际工作经验,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能源技术或管理相关专业(详见附件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 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2 年以上能源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2)具有能源技术或管理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003 年以前毕业),6 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4 年以上能源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3)具有除上述教育专业外的其他理工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 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至少4 年能源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应专业的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7.03•【文号】•【施行日期】2014.07.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认证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根据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联合发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公告》(公告〔2014〕21号),国家认监委将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审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审批原则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申请受理和审批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认证机构开放,统一按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共同发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确定的认证机构条件开展审批工作。

二、申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申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详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第4条的规定。

三、试点认证机构转换正式资质的安排参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37家认证机构,应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确定的认证机构条件和要求,于2014年7月底前向国家认监委提交转换申请,国家认监委将对参加试点的认证机构进行重新审批,对于达不到规定条件和要求的认证机构以及没有有效执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要求》的认证机构将不予批准。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至2014年10月31日结束。

逾期未获得批准的认证试点机构将不得继续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四、其他要求1.经重新审批符合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应结合监督审核,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能源管理体系XXX企业认证要求》(RB/TXXX)(如:《能源管理体系钢铁企业认证要求》RB/T103),依照《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对已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实施转换审核。

企业申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企业申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企业申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基本条件有哪些?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资源不足,能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现阶段还是粗放型经济,能源利用效率低,能耗高,造成能源严重浪费现象十分严重。

而能源管理体系是我国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产物。

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1、取得合法的资格;2、能源管理体系正常运行至少六个月以上;3、组织的能源管理及绩效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4、符合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要求(适用时);5、组织的能源管理有明确的边界和范围,可以单独计量;6、近两年没有受到节能监察部门的处罚。

需提供的申请资料1、申请书;2、营业执照及相应的各种资质要求;3、能源管理手册;4、最近一次能源评审报告;5、近年的能源审计报告;6、固定资产节能评估报告书/表(如有);7、能源(输入、转换、输出等)示意图/能流示意图;8、多场所清单(适用时)。

审核1、准则:A+B(GB/T23331+行业认证要求);2、一阶段必须是现场审核;3、审核组成:必须至少有一名相应认证业务范围的专业审核员;4、边界的问题(可以单独计量);5、合同评审(重点用能与非重点用能单位);6、审核报告及其证书的要求(能源绩效量化结果的表达)。

哪些行业需要办理?1、公共建筑行业我国建筑能耗可分为北方城镇采暖能耗、城镇住宅采暖外能耗、公共建筑除采暖外能耗、农村住宅能耗,其中公共建筑采暖外能耗仅次于农村住宅能耗,而目前公共建筑除采暖外的单位面积能耗最大,是我国能耗强度最亮的建筑能耗分类。

2、石油化工行业化工行业是对多种资源进行化学处理和转化加工的行业,普遍存在着高能耗、高资源消耗的局面,我国纯碱、橡胶制品、塑料及制品(含合成革)、炼焦化工、染料、涂料、胶粘剂、农药、医药中间体等化工企业数量众多,产能总和位居世界前列,但企业能耗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

3、煤炭采选行业煤炭采选企业使用的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两类;按能源来源划分分为自产能源和外购能源两种。

(能源化工行业)电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能源化工行业)电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能源化工行业)电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电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目次DL/T 1320 - 2014前言......- (II)引言....... (III)1范围一…..12规范性引用文件……一…..13术语和定义….….. 14能源管理体系要求…一….. 24.1总要求……_ …..24.2管理职责…一…..24.3能源方针…一…..34.4策划……….…,.34.5实施与运行……………一74.6检查.......... (16)4.7管理评审...一 (18)附录A(资料性附录)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基本步骤.... (19)附录B(资料性附录)能源评审内容、方法、步骤、评审结果的提示.... (26)附录C(资料性附录)燃煤发电企业能源绩效参数示例 (28)前言本指南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南是GB/T 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在电力企业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指南,结合GB/T 29456-2012《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电力企业能源管理特点编制。

本指南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指南起草单位:中电联(北京)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北京中电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本指南主要起草人:肖广云、周明、于明、杨德生、王彤音、姚勤、黄家玉、李西军、吕海、尹淞、谢钢、骆文波。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1号,100761)。

II引言DL/T 1320 - 2014本指南依据GB/T 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参考GB/T 29456-2012《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标准,结合电力企业能源管理特点制定。

通过对电力企业能源管理现状、能源使用及能源消耗的分析,以发电和供电企业生产典型工艺为例明确能源管理体系要点。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要求(2011年4月修订)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要求(2011年4月修订)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要求(2011年4月修订)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要求0. 总则0.1 能源管理体系(以下简称EnMS)认证试点工作本着―服务国家能源政策、创新认证管理模式、加强监督、关注结果‖的原则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NCA)统一组织开展,为期两年。

0.2鼓励认证机构积极发动《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名单中的企业参与EnMS认证试点工作。

为探索EnMS认证的新方法,保证认证有效性,认证机构应在试点组织建立EnMS之初积极介入,及时了解试点组织能源消耗情况和能源管理基础数据等信息,为后续的认证活动奠定基础。

0.3获批同一行业EnMS认证试点的认证机构在试点期间应加强沟通与合作,鼓励同一行业采用统一的认证实施规则,不同机构按照统一的要求(附件1)共同研究认证实施规则的修改和完善,探讨行业EnMS审核的有效方法,保证EnMS认证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规范能源管理体系(EnMS)认证试点(以下简称EnMS认证)工作,保证参与的试点组织和认证机构切实有效提高能源管理和认证水平,节约能源,降低能耗,提高能效,保证认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国认可(2009)44号文件《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要求》(以下简称―认证要求‖)。

1.2本认证要求提出了参与EnMS认证试点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EnMS认证试点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EnMS认证试点活动的基本依据。

在试点期间根据情况需要时,可进行调整补充。

2(认证依据2.1 GB/T 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2.2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注:行业认证实施规则应满足CNCA发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附件1)。

3. 认证程序3.1 认证申请参加EnMS认证的试点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2)属CNCA确定的EnMS十个认证试点行业;(3)按照GB/T 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及行业实施规则建立了EnMS且正常运行至少六个月以上;(4) 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

能源管理体系评价与认证

能源管理体系评价与认证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认证依据: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GB/T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 企业建立的能源管理体系文件
认证方式: 认证审核 + 证后监督 认证实施: 第三方认证机构 认证结论: 能源管理体系是否符合GB/T 23331-2009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组织可以:
——应 用 系统的管理手段使其能源管理工作满足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 实现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有效地降低 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 利 用 过 程方法 对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能源因素进行 识别、 评价和控制,实现对能源管理全过程的控制和持续 改进。
山东鲁源节能认证中心
引言
本标准提出了对组织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 管理要求 ,并未对其所提供产品的能源消耗、能源 利用效率提出要求。
本标准并未对能源管理绩效提出 具体指标值的要 求,也不包含针对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如质量、 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财务或风险等管理体系要 求,但可将本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与其他管理体系的 要求进行 协调,或加以整合。
—— 为应 用 先进有效的节能技术和方法、挖掘和利用最佳的 节能实 践与经验 搭建良好平台。
—— 提高 能 源管理的 有效性,并改进其 整体绩效。 ——使 相 关 方确信其已经建立了适宜的能源管理体系。
引言
组织采用“ 策划-实施-检查-处臵(Plan-Do-Check-Act, PDCA)”方法,有助于其实现管理承诺和能源方针,并达到 持续改进的目的。其中: ——策 划 : 包括识别和评价组织的 能源因素 ;识别有关的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 要求;通过分析确定能源管理基准,可 行时,确定标杆;建立能源目标、指标,制定能源管理方案等。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23331-2009

前言本标准是能源管理体系系列标准中的一项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XXXX 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引言能源管理体系系列标准是一套用于规范组织能源管理,旨在降低组织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管理标准。

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是组织最高管理者的一项战略性决策。

该标准的成功实施有赖于组织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和全员参与。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组织可以:——应用系统理论将组织的能源管理工作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有机结合,使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规范合理地降低组织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利用过程方法对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能源因素进行优化和控制,实现对能源管理全过程的用能控制和持续改进。

——应用先进有效的节能技术和方法、挖掘和利用最佳的节能实践与经验。

——提高能源管理的有效性,并改进其整体绩效。

——通过成功地实施本标准,使相关方确信其已经建立了适宜的能源管理体系。

本标准规定了对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为组织确定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要素和过程,使组织能够根据标准要求制定并实施能源方针和目标。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

图1 能源管理体系模式本标准强调对能源管理的过程控制,标准规定的能源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如图1所示。

组织为兑现管理承诺和实现能源方针应进行策划-实施-检查与纠正-持续改进(PDCA)等过程。

其中,——策划:包括识别和确认组织的能源因素;识别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并采用适用的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通过分析确定能源管理基准,可行时确定标杆;建立能源目标、指标和实施能源管理方案等。

——实施:包括提供所需的资源,明确作用、职责和权限;确定能力、培训和意识的要求并进行培训;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建立所需的文件和记录;实施运行控制;实施能源管理方案并开展相关活动等。

——检查与纠正:包括对能源管理活动和能源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测;进行合规性评价;识别和处理不符合;开展内部审核等。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能源管理系统认证规则目录1.目的和合用范围2.认证业务范围3.认证依照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5.认证人员的条件和要求6.认证程序和要求7.认证证书的管理8.获证组织信息的报告9.与其余管理系统认证的联合审查10.受理能源管理系统认证证书变换申请11.认证机构认同和认证人员注册的要求12.附则附表:能源管理系统认证业务范围1.目的和合用范围1.1 为规范能源管理系统认证工作,保证能源管理系统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同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方法》等有关法例规章,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合用于在我国境内展开能源管理系统认证的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管理。

1.3 能源管理系统认证依照用能单位自觉原则。

2.认证业务范围依据能源管理系统实行组织的能耗设备、设备和系统用能方式特色的共性,将能源管理系统认证按能源供应和能源需求两个方面区分为 15 个业务范围,详见附件。

3.认证依照能源管理系统认证以国家标准GB/T23331《能源管理系统要求》和国家认监委公布或存案的认证认同行业标准《能源管理系统行业认证要求》为认证依照。

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为保证能源管理系统认证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宣布认证机构名单,并增强对能源管理系统认证机构的监察管理。

认证机构展开能源管理系统认证活动应切合以下条件:4.1 经国家认监委同意并拥有 3 年以上管理系统认证从业资格的;4.2 认识国家节能法律、法例、政策和标准等;4.3 有 10 名以上经注册的能源管理系统专职审查员;4.4 申请机构一年内没有违犯认证认同法例的记录;4.5 管理系统认证能力切合国家标准 GB/T27021 《合格评定管理系统审查认证机构的要求》,且在提交申请前两个年度内的认同评审中没有严重不切合;4.6 成立有内部限制、监察和责任体制,实现受理、培训(包括有关增值服务)、审查和作出认证决定等环节的互相分开;4.7 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余条件。

能源管理体系 行业认证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 行业认证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EMS)行业认证要求主要参考国际标准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以下为常见的认证要求:
1. 主体认证:组织需聘请经过认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主体认证,证明其能源管理体系符合ISO 50001的要求。

2. 能源政策:组织需要明确并制定一份能源管理政策,包括能源目标和计划,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3. 能源法规合规:组织需要了解并遵守与其能源使用相关的法规要求,如能源效率法规、排放标准等。

4. 能源评估:组织需要进行能源评估,包括能源使用情况的数据收集、能源测量与分析、能源效率评估等,以确定能源消耗和优化潜力。

5. 能源目标与计划:组织需制定能源目标和计划,包括设定能源使用指标、制定节能措施、改善能源效率等,以实现能源管理的可持续性。

6. 资源管理:组织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能源资源,包括优化能源采购、减少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率等。

7. 能源监测与测量:组织需要建立监测与测量的过程,包括收集、分析和报告能源数据,以及评估能源绩效和识别改进机会。

8. 员工培训和参与:组织需要开展能源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能源意识和参与度,以促进能源管理的有效实施。

9. 绩效评估与持续改进:组织需要周期性地评估能源绩效,进行能源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行业认证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有所差异,可以参考当地权威机构发布的相关指南和标准。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2012版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50001:201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本标准按照GB/T1.1-2008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GB/T23331-2009,与GB/T23331-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边界”(见3.1)、“持续改进”(见3.2)、“纠正”(见3.3)、“纠正措施”(见3.4)、“能源消耗”(见3.7)、“能源管理团队”(见3.10)、“能源措施参数”(见3.13)、“能源评审”(见3.15)、“能源服务”(见3.16)、“能源使用”(见3.18)、“相关方”(见3.19)、“内部审核”(见3.20)、“不符合”(见3.21)、“组织”(见3.22)、“预防措施”(见3.23)、“程序”(见3.24)、“记录”(见3.25)、“范围”(见3.26)、“主要能源使用”(见3.27)和“最高管理者”(见3.28)等术语;—修改了“能源”(见3.5)、“能源基准”(见3.6)和“能源绩效”(见3.12)的定义;—修改了有关“总要求”(见4.1)、“管理职责”(见4.2)、“能源方针”(见4.3)、“策划”(见4.4)、“实施与运行”(见4.5)、“检查”(见4.6)、“管理评审”(见4.7)等各部分内容的具体要求;—删除了“能源因素”和“能源管理标杆”术语。

本标准中“能源”、“能源使用”、“能源消耗”等术语与我国能源领域中的习惯定义存在差别,此类术语仅应用于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应用过程,从而确保与ISO50001协调一致。

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的修改:—删除了部分有关术语来源参考文件的批注;—删除了部分与我国应用情况无关的批注;—附录B中,将ISO相关标准修改为等同转化的国家标准并进行比较。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德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宝山钢铁集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0.09•【文号】国认可〔2009〕44号•【施行日期】2009.10.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09)于2009年4月30日颁布,并将于200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旨在为组织确定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要素和过程,帮助组织实现能源方针和目标,通过统一方法,提高组织能源管理效率和水平。

该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可用于第三方认证。

为了组织能够有效开展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工作,在国家能源管理体系标准正式实施后,国家认监委将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应在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结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鼓励先从钢铁及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轻工、纺织、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

二、认证试点机构应具备相关行业认证技术能力,每个行业先选择1-2家认证机构开展认证试点工作。

拟从事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认证机构须向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请,机构申请认证试点领域能力应获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认证审核员应具备能源工作背景与实际工作经验、具备良好认证职业道德、在相关管理体系认证领域取得相应审核员注册资格。

认证机构经过批准后方可从事认证试点工作。

三、由于《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09)的内容适用于各类组织,属于组织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通用要求。

因此,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的依据应是以国家标准为基础,根据我国不同行业能源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业认证实施规则,以认证实施规则为认证依据开展认证试点工作。

能源管理体系电力企业认证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电力企业认证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电力企业认证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电力企业认证要求:
近年来,环保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各国政府也纷纷推行能源管理体系
认证,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达到环保目的。

在此背
景下,电力企业认证也逐渐成为各电力企业争相申请的认证项目之一。

能源管理体系电力企业认证的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电力企业认证需要严格遵守国际标准ISO 50001(Energy Management Systems),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和生态条
件的可持续发展的能源管理制度。

二、能源管理体系的要素
能源管理体系主要包括:政策、计划、实施、监测、测量、分析和改进。

其中政策制定是基础,计划制定是核心,实施是重要的保障措施。

而监测和测量、数据分析和改进则是保证体系连续改进的重要环节。

三、认证程序
1.申请:电力企业需要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获取认证介绍和审核要求。

2.评估: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评估,并提供建议和建议改进方案。

3.审核: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结果包括合格、需改进和不合格三种情况。

4.认证:企业需在审核结果出来后,依据认证机构的要求完成整改。

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最终审核,并颁发认证证书。

四、认证标志
认证机构对通过认证的电力企业颁发认证证书,企业可以使用认证标
志进行宣传和推广。

总之,能源管理体系电力企业认证要求企业要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能源管理制度,依据认证机构提供的要求和建议,
不断改进和提高企业的能源管理水平。

对于消费者而言,获取到认证
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电力企业将更具市场竞争力和信誉度。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模板】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模板】

CNAS-CC19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Requirements for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Certification Bodies(征求意见稿 2012-5-8)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目次前言 (3)引言 (4)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术语和定义 (5)4 原则 (7)4.1 总则 (7)4.2 公正性 (7)4.3 能力 (8)4.4 责任 (8)4.5 公开性 (8)4.6 保密性 (8)4.7 对投诉的回应 (8)5 通用要求 (9)5.1 法律与合同事宜 (9)5.2 公正性的管理 (9)5.3 责任和财力 (11)6 结构要求 (11)6.1 组织结构和最高管理层 (11)6.2 维护公正性的委员会 (11)7 资源要求 (12)7.1 管理层和人员的能力 (12)7.2 参与认证活动的人员 (13)7.3 外部审核员和外部技术专家的使用 (14)7.4 人员记录 (14)7.5 外包 (14)8 信息要求 (15)8.1 可公开获取的信息 (15)8.2 认证文件 (15)8.3 获证客户目录 (16)8.4 认证资格的引用和标志的使用 (16)8.5 保密 (17)8.6 认证机构与其客户间的信息交换 (18)9 过程要求 (19)9.1 通用要求 (19)9.2 初次审核与认证 (26)9.3 监督活动 (29)9.4 再认证 (30)9.5 特殊审核 (30)9.6 暂停、撤消或缩小认证范围 (31)9.7 申诉 (31)9.8 投诉 (32)9.9 申请组织和客户的记录 (32)10 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要求 (33)10.1 可选方式 (33)10.2 方式一:与GB/T19001一致的管理体系要求 (33)10.3 方式二:通用的管理体系要求 (34)附录A(规范性附录)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 (37)附录B(规范性附录)审核时间 (38)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于抽样的多场所认证 (41)本文件是CNAS 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专用认可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录A 电力行业能源管理体系(EnMS)认证企业试点必备条件
1 通用条件
1.1 取得国家主管部门核准/认可和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
1.2 燃煤电厂单机容量应在300MWe以上;
1.3 企业已经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并监测各项能耗指标;
1.4 企业应按照GB/T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及电力行业实施规则建立了文件化的EnMS,且正常运行至少六个月以上;
1.5 已按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企业,优先考虑进行EnMS建立、运行和认证。

2 基本条件
2.1企业在初建能源管理体系时已经进行能源管理初始状况评审,并形成报告;
2.2 企业应对全员进行了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知识的合格培训;
2.3 企业建立的管理体系已经形成自我改进机制,完成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
2.4 企业有明确能源方针、基准和标杆、目标指标;
2.5已建立能源管理机构,职责权限明确,基础设施、技术、财力资源充分、适宜;
2.6 企业评价出的优先控制能源因素恰当、适宜充分,且主要能耗指标值已达到或优于行业基准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