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2012-2018)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2012-2018)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网络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3210号二○一一年五月成都1 总论1.1 规划名称及项目背景规划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调整)》、《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2~2016)》东莞市于2004年编制完成了《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2008编制完成了《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于2009年7月通过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
为结合珠三角城际轨道线网及各镇区发展需要,对原有的2号线虎门至长安段、3号线常平以东段等线路进行了局部调整,远期规划形成4条市域骨干线路,总长219.2km,共设置车站总76座,其中城市轨道间换乘枢纽车站4座,途经22个镇区。
图1-1 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图1.2 规划范围与年限规划范围即东莞市域范围,包括32个镇街,面积为2465平方公里。
近期建设规划拟定年限为2020年。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建设时序方案线路起终点站长度(km)开工年完工年累计通车里程(km)1.3规划主要内容(1)1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工程起点望洪站位于洪梅镇、望牛墩镇交界处西部干道与望洪路路口北侧,本站与穗莞深城际线及佛莞惠城际线形成综合换乘枢纽。
出望洪站后,线路往东高架跨过赤滘口河沿西部干道进入道滘镇,后跨过广深高速后沿万江路进入万江街道,在新人民医院站前线路由高架转入地下。
出汽车总站后,线路拐向东南下穿东江,沿鸿福西路进入南城街道,在鸿福路站与2线换乘。
而后线路沿鸿福东路进入东城街道,过新源路站后线路向南拐入莞长路(107国道),在东城南站与莞惠城际线换乘。
过水濂山路站后进入大岭山镇,经建设路进入松山湖片区,并在此设松山湖站与R3线换乘,线路下穿莞深高速后,沿松佛路进入大朗镇,在湿地公园站后线路经富民中路拐入黄江镇,在莞深高速公路黄江收费站南侧设黄江中心站,也是本次设计的终点站,本站与R4线换乘。
1号线(一期)全长58.285公里,共设21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2座,高架及地面站9座,5个为换乘站。
东莞 地铁轻轨路线图 详细培训讲学
东莞地铁轻轨路线图详细1 总论1.1 规划名称及项目背景规划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调整)》、《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2~2016)》东莞市于2004年编制完成了《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2008编制完成了《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于2009年7月通过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
为结合珠三角城际轨道线网及各镇区发展需要,对原有的2号线虎门至长安段、3号线常平以东段等线路进行了局部调整,远期规划形成4条市域骨干线路,总长219.2km,共设置车站总76座,其中城市轨道间换乘枢纽车站4座,途经22个镇区。
图1-1 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图1.2 规划范围与年限规划范围即东莞市域范围,包括32个镇街,面积为2465平方公里。
近期建设规划拟定年限为2020年。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建设时序方案线路起终点站长度(km)开工年完工年累计通车里程(km)1号线一期望洪城际站-黄江中心站58.32012201695.53号线一期东莞东站-长安新区南站51.820142018146.82号线三期虎门火车站-长安新区站16 2015 2019 162.83号线二期东莞东站-企石博厦站14.4 2016 2020 177.64号线黄江中心站-清溪汽车站27.7 2016 2020 205.3 合计168.21.3规划主要内容(1)1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工程起点望洪站位于洪梅镇、望牛墩镇交界处西部干道与望洪路路口北侧,本站与穗莞深城际线及佛莞惠城际线形成综合换乘枢纽。
出望洪站后,线路往东高架跨过赤滘口河沿西部干道进入道滘镇,后跨过广深高速后沿万江路进入万江街道,在新人民医院站前线路由高架转入地下。
出汽车总站后,线路拐向东南下穿东江,沿鸿福西路进入南城街道,在鸿福路站与2线换乘。
而后线路沿鸿福东路进入东城街道,过新源路站后线路向南拐入莞长路(107国道),在东城南站与莞惠城际线换乘。
过水濂山路站后进入大岭山镇,经建设路进入松山湖片区,并在此设松山湖站与R3线换乘,线路下穿莞深高速后,沿松佛路进入大朗镇,在湿地公园站后线路经富民中路拐入黄江镇,在莞深高速公路黄江收费站南侧设黄江中心站,也是本次设计的终点站,本站与R4线换乘。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发布)
【法规标题】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发布)【发布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东府〔2013〕155号【适用区域】东莞市【发布时间】2013-12-12【生效时间】2013-12-12【关键词】道路【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12日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轨道交通”)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推动我市轨道交通建设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东莞市域范围内由东莞市政府主导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轨道交通建设,是指新建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工程实施、竣工验收、投融资等全部建设活动,包括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辅助工程、与轨道交通相连的地下、地面和地上工程以及轨道沿线的综合开发。
第四条 东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将轨道交通建设纳入东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分期组织实施。
轨道交通建设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建设和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机构职责第五条 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协助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及市相关部门和镇街(园区)主要领导组成,代表市政府负责轨道交通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与宏观协调。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方针、政策及决定,研究确定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审核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投融资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上报市政府审定;研究审核轨道交通建设、开发以及对外采购、招标中的重大事项,并上报市政府审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方案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17•【文号】发改基础〔2022〕427号•【施行日期】2022.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建设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方案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427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上报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2021—2026年)的请示》(粤发改基础〔2021〕275号)收悉。
经研究并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一、总体意见为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更好地适应城市总体规划,服务群众便捷出行,原则同意对《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3—2019年)》(简称《规划》)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二、主要调整内容(一)优化调整1号线一期和3号线一期工程方案:1号线一期起于望洪站,终于黄江中心站,全长57.5公里,调整后地下线由28.0公里增加到49.4公里,总投资由346.4亿元增加到379.8亿元,其中直接工程投资由167.5亿元增加到239.2亿元,项目建设工期7年。
3号线一期起于交椅湾站,终于东莞东站,全长51.5公里,调整后地下线由34.3公里增加到51.5公里,总投资由302.9亿元增加到368.1亿元,其中直接工程投资由157.5亿元增加到227.9亿元,项目建设工期6年。
(二)规划期调整为2022—2027年。
除上述调整外,其余规划方案仍按《规划》原批复要求执行。
三、资金安排建设期东莞市政府及有关镇政府财政出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40%,计299.1亿元,剩余资金采用国内银行贷款等市场化融资方式解决。
四、下阶段工作(一)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功能布局、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把握建设规模和节奏,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12•【字号】东府〔2016〕63号•【施行日期】2016.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东府〔2016〕6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6年8月12日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系统运行安全,提高运营安全水平,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及自动导向轨道系统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到运营生产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
第四条依照《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协调机制,解决和协调重大运营安全管理事项。
市安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市交通部门是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承担以下安全监管职责:(一)贯彻执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和年度运营安全管理目标,并监督落实;(三)督促检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教育;(四)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安全评估工作;(五)按照管理权限,参与运营突发事件和故障调查处理、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措施;(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02•【字号】东府〔2018〕26号•【施行日期】2018.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18〕2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轨道交通建设是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以公共交通优先为导向的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下称“TOD综合开发”)是充分利用轨道站场核心优势、提高土地集约利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筹集轨道建设资金、提升轨道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理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综合开发、运营管理等工作,现就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发展轨道交通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一)充分认识轨道交通建设的重要意义轨道交通工程是我市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发展工程、提升工程,是有效缓解交通拥堵、解决群众出行困难的必然选择,是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城市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总体品质和加速城市发展进程的关键环节。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建设轨道交通就是建设城市、发展轨道交通就是经营城市、运营轨道交通就是改善民生”的思想意识,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统筹谋划,创新机制,同舟共济,合力推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综合开发等各项工作,促进我市轨道交通事业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明确轨道交通建设的总体目标紧抓轨道交通建设大发展、大跨越的机遇,以省、市重大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建设为契机,主动对接广州、深圳两大核心城市,着力打造“内聚、强心、外联”的轨道交通网络,探索“轨道+物业”、“轨道+社区”等开发模式,为我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最新珠三角轨道交通规划
最新珠三角轨道交通规划2011年09月16日广州:地铁七号线开工一期先设9个站二期延伸至黄埔本报讯(记者杨进实习生杨致珩)迟迟未动工的地铁七号线,终于有了动静!记者昨日独家了解到,虽然七号线沿线车站和隧道尚未开挖,但起点位于广州南站西广场的大洲车辆段出入段已经悄悄开建了两年,目前已接近尾声。
记者昨日上午在广州南站西广场的地铁二号线广州南站A出口附近看到,这里已经用铁皮围起了一个面积近万平方米的工地,工地内只有一个出入口,四周堆满了钢筋、管道以及砂石。
沿线车站尚未开工记者了解到,这里将建为地铁7号线大洲车辆段出入段,明挖隧道总长为530米,最大基坑深为16米。
据介绍,该车辆段南侧为七号线入线段,中间为七号线左右线,北侧为出线段,也意味着该车辆段将有4条七号线的出入线路。
据了解,七号线首期工程是市重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线路西起番禺区广州南站,东至大学城南,沿谢石公路、汉溪大道、南大干线、南村、大学城南铺设,线路全长约18.6公里,在番禺大洲村设有车辆段。
记者昨日获得的最新资料显示,七号线一期已确定只有9个站,分别为:广州南站、石壁、谢村、钟村、汉溪长隆、鹤庄、官堂、南村、大学城南站。
其中广州南站与二号线换乘,汉溪长隆与三号线换乘,大学城南与4号线换乘。
二期工程将延伸至黄埔区记者还获悉,七号线一期在与四号线交会后并不会停止,而是继续前往,一直延伸至黄埔区。
记者在七号线二期的前期研究和环评招标公告中看到,规划设计部门负责人介绍,七号线一期主要经过广州南站地区、汉溪长隆万博发展区、广州大学城,构建广州南站至大学城快速通道。
其中小谷围岛作为大学城发展区的核心,现其开发已初具规模,且由于四号线大学城南站建设时已同步建成七号线车站及部分区间,七号线一期工程终点站选在大学城南站,位于大学城中轴线,在保证近期客流的同时,能有效促进周边地块开发,使得轨道交通运营效益和周边地块开发实现双赢。
据介绍,七号线二期工程将继续延伸至黄埔区,覆盖深井和长洲岛历史文化保护区、黄埔区商业中心,终点选择在黄埔大沙东站。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27•【字号】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长袁宝成东莞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27日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及自动导向轨道系统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科学管理、规范服务、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市发改、公安、财政、住建、交通、安监、规划、城管、消防等部门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协调机制,解决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对城市轨道交通实施运营监督管理。
市应急、发改、公安、民政、财政、环保、住建、卫计、质监、安监、规划、城管及消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保护、应急抢险救援、综合开发保障及公众安全文明宣传教育等工作。
电力、供水、排水、供气、通信等有关单位,应当优先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建设和运营的需要。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主体责任,提供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营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妨碍运营服务或者扰乱运营秩序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7•【字号】东府〔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1〕3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1〕4号)的规定,为推动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发展,保证轨道交通项目的资金需求,由市财政设立“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适用于城市轨道和城际轨道(以下简称“轨道专项资金”)。
为规范轨道交通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参照制定相关办法。
第二条市财政局设立轨道交通专项资金账户,负责对轨道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轨道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府对轨道交通的项目资本金投入、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经营亏损补贴以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储备等。
第四条轨道专项资金的来源构成:(一)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轨道交通建设年度资金;(二)全市土地出让金(含轨道交通相关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出让收益)用于轨道交通建设的集中部分;(三)全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集中部分;(四)市轨道公司及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缴交的营业税、所得税及相关建设规费的地方分成部分;(五)市轨道公司以招拍挂等方式取得相关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市财政分成或收入部分;(六)经批准收取的轨道交通建设附加费;(七)国家、部、省补助的专项拨款;(八)其他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及站场综合体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及站场综合体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18•【字号】东府〔2018〕86号•【施行日期】2018.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及站场综合体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2018〕8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及站场综合体建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18日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及站场综合体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和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建设综合换乘系统,改善出行条件,开展轨道交通站场周边土地储备规划,推进土地储备,实施综合开发,形成城市功能区,实现站场周边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充分发挥轨道交通综合效益,提升城市品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TOD综合开发是指通过轨道交通(含中运量轨道交通)系统引领城市发展,以站场为中心,根据与轨道交通站点距离,由近及远划分为核心区、控制区和协调区,建立集交通、商务、商业、文化、教育、居住为一体的城市功能区,优化城市布局,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规划控制区为城际轨道站点周边800米,城市轨道站点周边500米。
规划协调区、核心区以控制区范围为基础根据实际划定。
具体用地范围由市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TOD轨道办”)与属地园区、镇街协商议定。
轨道交通站场综合体(以下简称“TID”)是指与区域轨道交通同期建设的轨道交通站点上盖以及与轨道交通站点整体相连的项目。
TID开发应采取与轨道交通站场融合的综合开发方式,推进土地价值最大化利用。
按照“零距离”换乘要求,以便利出行、便捷换乘为主要目的,以轨道交通站场为核心,科学组织出入口、换乘设施、步行系统与城市生活服务设施,构建轨道交通站场及相关设施布局协调、交通设施无缝衔接、地上地下空间充分利用、轨道运输功能与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有机衔接的建设项目。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组织办法
附件1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铁系统、轻轨系统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原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协调机制,解决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是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对城市轨道交通实施运营监督管理。
市公安部门应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区域的巡逻查控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危及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涉恐等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和通报、预警工作,监督指导运营单位做好进站安检、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市发改、财政、住建、交通、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生态环境、民政、卫生健康、城市综合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保护、应急抢险救援、综合开发保障及公众安全文明宣传教育等工作。
电力、供水、排水、供气、通信等有关单位,应当优先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建设和运营的需要。
第五条【运营单位职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主体责任,提供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营服务。
运营单位对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妨碍运营服务或者扰乱运营秩序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社会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服务管理规范及乘客守则,不得危害运营安全、扰乱运营秩序及损坏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专项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专项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02•【字号】东府〔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专项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2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专项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三章土地储备第四章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第五章土地供应第六章附则东莞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专项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轨道交通建设与沿线土地开发的协调联动,保障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加快推动轨道交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东莞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在东莞市域范围内的城市轨道(含中运量轨道交通)和城际轨道交通系统。
第三条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特定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适用本办法。
轨道交通的工程建设用地及其征收、补偿等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储备与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范围是东莞市辖区范围内城际轨道交通站点周边800米半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半径范围内的土地,或经市政府(或市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TOD 领导小组”)批准的轨道交通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研究范围的土地。
优先收储空地和拆迁量少的地块,重点改造已建低效地块。
第五条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专项储备应遵循“一个平台、两级联动”、“统筹规划、共同发展”、“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补亏为主”的原则。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02•【字号】东府〔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3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三章规划设计管理第四章工程建设管理第五章控制保护区管理第六章应急和事故处理第七章考核问责第八章附则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轨道交通”)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推动全市轨道交通建设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东莞市域范围内由东莞市政府主导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建设,是指新建轨道交通建设及其附属与配套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轨道交通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分期组织实施。
轨道交通建设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建设和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五条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领导小组是全市轨道交通发展重大事项的领导决策机构,统筹协调全市轨道交通及TOD(Transit-Oriented-Development,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规划、建设、开发等各个阶段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全市轨道交通的投融资、规划建设、资源开发等重大问题。
第六条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TOD轨道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园区、镇(街)、各部门涉及轨道交通建设和TOD开发相关事项均应先报市TOD轨道办研究协调,重大事项由市TOD轨道办报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领导小组或市政府审定。
东莞轨道交通
中国广东省东莞市境内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01 历史沿革
03 设备设施
目录
02 运营情况 04 乘坐导引
05 文化特色
07 价值意义
目录
06 建设规划
基本信息
东莞轨道交通(Dongguan Rail Transit)是指服务于中国广东省东莞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包括东莞地 铁系统、单轨系统等。其第一条线路于2016年5月27日正式开通运营,使东莞成为中国内地第27座开通轨道交通 的城市。
截至2017年9月,东莞轨道交通车票种类主要包括:单程票、纪念票、东莞通(包括普通储值卡、学生卡、 敬老优待卡、优抚对象乘车卡、爱心乘车卡等)。
票务指南(5张)(一)东莞户籍适龄老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非东莞户籍适龄老人(男 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到相关部门办理《东莞市敬老优待卡》或《东莞市非莞籍敬老优待卡》后,凭 《东莞市敬老优待卡》或《东莞市非莞籍敬老优待卡》可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
据2017年8月东莞轨道交通官网信息显示,东莞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共有1条,即东莞轨道交通2号线,该线覆 盖7个镇区,运营里程37.8千米,共设车站15座,采用地铁系统。
据2017年8月东莞轨道交通官网信息显示,东莞轨道交通在建线路共有3段,包括1号线一期工程、2号线三期 工程和3号线一期工程,全长126.9千米。远期规划东莞轨道交通将形成6条运营线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总长 307.8千米,共设置车站84座,其中城市轨道间换乘枢纽车站8座,途经32个镇区。
2012年7月10日,《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2-2018)及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调整)环境 影响报告书》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于8月28日正式批复审查意见。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暂行规定》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31•【字号】东府[2011]42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暂行规定》的通知(东府〔2011〕4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暂行规定》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维护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大运量的城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本规定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正常安全运营而设置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风井、车辆段与维修基地、车站设施、车辆及机电设备、供电及通讯信号系统等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工作。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综合管理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管工作。
市发改、规划、建设、国土、交通、公安、城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有关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
依法确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具体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和沿线综合开发等相关工作。
东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2018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清单计价程序表的通知
东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2018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清单计价程序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8.09.14
•【字号】东建价〔2018〕14号
•【施行日期】2018.09.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
正文
关于执行《2018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清单计
价程序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已发布,我市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9月6日东莞市《2018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清单计价程序表通过专家评审,现发布执行。
本清单计价程序表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采用绿色施工标准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及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凡在2018年4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执行《2018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的,均执行本计价程序;2018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不得调整。
在执行本清单计价程序表的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东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4日。
史上最全全国41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一览(附规划图)
史上最全全国41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览(附规划图)导读史上最全轨道交通规划,全国41个城市尽情浏览,新规划的城市-绍兴,芜湖,⽼牌城市北京、上海、⼴州、深圳,接下来轨道交通的发展规划是什么?由于本⽂内容均整理⾃⽹络、发改委及地铁公司官⽅⽹站,如有数据纰漏,欢迎指正!华东地区1上海在新⼀轮轨道交通线⽹规划(2015—2040)中,上海将规划1000公⾥市郊铁路(包括国家⼤铁路)、1000公⾥城市轨道交通、1000公⾥中运量公交系统(包括有轨电车、BRT等),形成效率和运量并重的客运交通⾛廊。
⾄2025年上海将新增规划再建设9条轨道交通线路。
据了解,此次公⽰的9条线路并⾮都是地铁,还包括了连接上海两⼤机场的的城际铁路快线,以及中运量轨道线路等多种模式。
据悉,到2025年为⽌,上海将拥有包括地铁、城际铁路、机场快线、磁浮线等多种模式的轨交线路,共计39条,总长约1050公⾥。
2杭州2013年6⽉20⽇,《杭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期建设规划(2013-2019)》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根据批复,在⼀期⼯程长约84公⾥线路的基础上,2013-2019年间,杭州市将建设2号线⼆期、4号线⼀期、5号线⼀期和6号线⼀期⼯程共计106.6公⾥的地铁线路,2019年杭州将形成总长约190公⾥的轨道交通⽹络。
3宁波宁波市轨道交通线⽹规划以三江⽚为核⼼,跨三江(甬江、姚江、奉化江),连三⽚(三江⽚、镇海⽚、北仑⽚),沿三轴(商业轴、⽔轴、公建轴)形成三主三辅6条线、放射状的轨道交通线⽹。
线⽹全长247.5 km,共设换乘站20座。
线⽹规划同时还预留了向市域⽅向延伸的条件。
规划线⽹建成后,对缓解城市交通⽭盾、⽅便居民出⾏、引导城市按规划⽅向拓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城市综合竞争⼒都将发挥重要作⽤。
4温州推荐线⽹由6条线组成,线路总长361.8km,设站128座,其中换乘站14座。
推荐线⽹中市域线4条,线路长269.3km;市区线2条,线路长92.5km。
东莞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R2线概况
东莞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R2线概况东莞市位于我国华南珠三角地区珠江口东岸,处于珠三角两大中心城市广州与深圳之间。
东莞市城市土地面积:2465km2,2004年城市人口:650万人,国内生产总值约1155亿元,地方可支配收入达125亿元。
为了城市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东莞市政府一直致力于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2006年,东莞市组织完成了第一轮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并纳入了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
近年来,珠三角区域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基本完成,并逐步开始实施,为了适应东莞市的城市快速发展以及珠三角区域城际轨道交通的变化,东莞市开始了建设东莞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一、东莞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规划中的东莞市轨道交通线网由4条线路构成,线路总长205.6km,途经21个镇区,设车站55座,其中,9个主要换乘枢纽车站,线网密度0.17km/km2,具体线路及规划图如下:线路起终点站长度(km)开工年完工年2号线一期东莞火车站-虎门火车站37.8 2010 2015 1号线一期望洪城际站-黄江中心站58.3 2012 2016 3号线一期东莞东站-长安新区南站51.8 2014 2018 2号线二期虎门火车站-长安新区站16.5 2015 2019 3号线二期东莞东站-企石博厦站14.4 2016 2020 4号线黄江中心站-清溪汽车站26.8 2016 2020 合计205.6二、轨道交通R2线概况东莞轨道交通线网建设规划中的第一条是R2线,相应的申报文件《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9-2015年》于2009 年7月20日通过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
计划至2015年,建设R2线首建线路。
规划中的R2线全长54.3km。
首建线路(东莞火车站~东莞虎门站)总长37.8km,起始于石龙镇西湖区,经茶山镇、东城区、莞城区、南城区、厚街镇,止于虎门镇白沙村。
全线共设车站15座(高架站1座,地下站14座)。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地区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地区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02•【字号】东府〔2018〕28号•【施行日期】2018.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地区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2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地区规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四章规划编制与报批第五章附则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地区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利用轨道站场交通区位优势,积极引导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用地实现节约、集约、合理开发,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轨道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及《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站场地区规划,是指在东莞市域范围内的城市轨道(含中运量轨道交通)和城际轨道站点周边特定范围内(含车辆基地)的规划研究(以下简称“TOD规划”)。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辖区范围内城际轨道交通站点周边800米半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半径范围(含车辆基地),或经市政府(或市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TOD领导小组”)批准的控制范围(以下简称“TOD范围”)。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四条轨道交通站场地区TOD规划包括TOD总体策略研究、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站场综合体(以下简称“TID”)概念方案及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的专项规划研究。
第五条TOD范围应落实混合用地、密路网小街区、低标准供给停车位等TOD 规划理念,并积极探索城市空间结构引导、容积率奖免、审批程序优化等政策制度。
东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09•【字号】东府〔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东府〔2006〕3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六年一月九日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粤府〔2006〕12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六日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简要说明:(一)本目录所列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
(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目录对政府核准权限作出了规定,其中:1.目录规定“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目录规定“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由省经贸部门会同省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行业主管部门核准。
其中重要项目报省政府核准。
3.目录规定“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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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网络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3210号二○一一年五月成都1 总论1.1 规划名称及项目背景规划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调整)》、《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2~2016)》东莞市于2004年编制完成了《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2008编制完成了《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于2009年7月通过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
为结合珠三角城际轨道线网及各镇区发展需要,对原有的2号线虎门至长安段、3号线常平以东段等线路进行了局部调整,远期规划形成4条市域骨干线路,总长219.2km,共设置车站总76座,其中城市轨道间换乘枢纽车站4座,途经22个镇区。
图1-1 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图1.2 规划范围与年限规划范围即东莞市域范围,包括32个镇街,面积为2465平方公里。
近期建设规划拟定年限为2020年。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建设时序方案线路起终点站长度(km)开工年完工年累计通车里程(km)1号线一期望洪城际站-黄江中心站58.32012201695.53号线一期东莞东站-长安新区南站51.820142018146.82号线三期虎门火车站-长安新区站16 2015 2019 162.83号线二期东莞东站-企石博厦站14.4 2016 2020 177.64号线黄江中心站-清溪汽车站27.7 2016 2020 205.3合计168.21.3规划主要内容(1)1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工程起点望洪站位于洪梅镇、望牛墩镇交界处西部干道与望洪路路口北侧,本站与穗莞深城际线及佛莞惠城际线形成综合换乘枢纽。
出望洪站后,线路往东高架跨过赤滘口河沿西部干道进入道滘镇,后跨过广深高速后沿万江路进入万江街道,在新人民医院站前线路由高架转入地下。
出汽车总站后,线路拐向东南下穿东江,沿鸿福西路进入南城街道,在鸿福路站与2线换乘。
而后线路沿鸿福东路进入东城街道,过新源路站后线路向南拐入莞长路(107国道),在东城南站与莞惠城际线换乘。
过水濂山路站后进入大岭山镇,经建设路进入松山湖片区,并在此设松山湖站与R3线换乘,线路下穿莞深高速后,沿松佛路进入大朗镇,在湿地公园站后线路经富民中路拐入黄江镇,在莞深高速公路黄江收费站南侧设黄江中心站,也是本次设计的终点站,本站与R4线换乘。
1号线(一期)全长58.285公里,共设21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2座,高架及地面站9座,5个为换乘站。
(2)3号线一、二期工程3号线一、二期工程起点长安新区南站位规划长安新区临海商务区南端。
出长安新区南站后,线路沿长安新区中轴线向北敷设,在湖滨体育公园东侧交椅湾大道南侧设长安新区站,本站与2号线南延线形式十字换乘,后线路沿靖海中路进入长安镇,顺次沿靖海中路、正大路、省道358、长青南路、德政中路、莞长路敷设,其中在振安路路口金沙广场旁设长安金沙站,本站与穗莞深城际线换乘。
后线路向北转入莞长路(G107),进入大岭山镇,沿着新城路进入松山湖片区,并在此设松山湖站与R1线换乘,线路下穿莞深高速后,在迎宾路路口设松山湖北站与莞惠城际线换乘,后线路沿东坑与大朗交界处进入常平镇,在广深铁路东莞站前设东莞南站,京九铁路东莞东站前设东莞东站,后线路向北沿环常北路进入桥头镇,沿东平大道进入企石镇,在博厦村附近设企石博厦站,为本线的终点站。
图1-3 3号线平纵断面示意图3号线一、二期工程,全长66.221km,共设24座车站,其中高架10座,地下车14座,6个换乘站。
(3)2号线三期工程2号线三期工程起点位于2号线(东莞火车站~虎门火车站段)设计终点(DK37+773.180)。
线路沿莞长路东侧向南敷设,并由高架线转入地下线敷设方式。
线路从莞太路下方、穗莞深城际线隧道上方斜穿而过进入虎门镇中心区连升路。
顺次沿连升北路、连升中路、连升南路敷设,分别在体育路路口设虎门北站,虎门大道路口北侧设虎门大道站,金捷路路口设虎门金捷路站,光明路路口南侧设虎门光明路站,宴岗村东侧设虎门南站。
后线路在信义路路口向东下穿磨碟河进入规划长安新区,在湖滨体育公园北侧设长安新区西站,交椅湾大道南侧设长安新区站,为2号线三期工程的终点站,本站与3号线换乘,并预留与深圳轨道交通网络衔接的条件。
图1-4 2号线三期平纵断面图(4)4号线一、二期工程4号线工程起点黄江中心站位于黄江镇公常路与清龙路路口南侧,本站与1号线接驳换乘。
出黄江中心站后,线路沿公常路高架敷设,在龙见田村南侧斜穿地块,跨过莞深高速进入黄江镇东部清龙路,在下围村北侧设置黄江东站。
后线路沿清龙路,莞深高速东侧南下,进入塘厦镇后拐入塘龙路。
顺次沿塘龙西路、塘龙中路、塘龙东路敷设,分别在田心路路口设塘厦西站,塘福路路口设塘厦中心站,东兴大道路口设东兴大道站。
出东兴大道站后,线路斜穿地块上跨塘厦高架桥拐入江源路,在东深二路路口设塘厦东站。
后沿塘清路进入清溪镇,在彭程路路口设清溪南站,出站后向北拐入康怡路,在聚富新村北侧设清溪站,清溪汽车站南侧设置清溪汽车站。
4号线工程,全长26.780km,共设9座车站,均为高架站。
2、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全网规划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1处,位于东城区东北,车辆段2处,分别设在常平镇岗梓村附近和黄江,停车场5处,分别设在道滘、长安、大岭山、企石、清溪,具体情况如下。
车场功能定位一览表线路名称位置功能用地规模(ha)1 号道滘停车场道滘镇昌平村与扶屋水村之间车辆停放15 图1-5 4号线平纵断面示意图线黄江车辆段黄江清龙路公常路交汇处定期、日常维修和车辆停放342 号线东城车辆基地茶山站南侧,东城与茶山交界处车辆段、维修中心、材料总库、培训中心、停车、试车线39 长安停车场长安新区北部,长安与虎门交界处车辆停放143 号线常平车辆段常平北环路西侧定期、日常维修和车辆停放27 大岭山停车场大岭山森林公园东南车辆停放15 企石停车场企石镇北部车辆停放104号线清溪停车场清溪汽车站西部车辆停放10合计1643、主要技术标准1)正线数目:双线2)最高运行速度:120km/h3)线路平面曲线最小半径(1)正线:一般情况为1200m;困难情况为850m;特别困难为400m (2)联络线、出入线:一般情况为200m;困难情况为150m(3)车场线:一般情况为150m;困难情况为110m2 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2.1 自然环境2.1.1 地理位置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东江下游三角洲,地处东经113°31´-144°15´,北纬22°39´-23°09´。
最东是谢岗的银瓶嘴山,与惠州是接壤;最北是中堂大坦乡,与广州市、惠州市隔江为邻;最西是沙田西大坦西北的狮子洋中心航线,与广州隔海相望;最南是凤岗雁田水库,与深圳市相连,毗邻港澳,处于广州至深圳经济走廊中西间。
东莞市行政区总面积2465平方公里,下辖4个区(莞城、南城、万江、东城)和28个镇(石碣、石龙、茶山、石排、企石、横沥、桥头、谢岗、东坑、常平、寮步、大朗、黄江、清溪、塘厦、凤岗、长安、虎门、厚街、沙田、道滘、洪梅、麻涌、中堂、高埗、樟木头、大岭山、望牛墩),无县一级建制。
本次建设规划的规划范围为东莞市域范围,包括32个镇街,面积为2465平方公里。
2.1.2气象东莞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夏无长冬,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温差振幅小,季风明显。
1996~2000年,年平均温度为23.1℃。
一年中最冷为一月份,最热为七月份。
年极端最高气温37.8℃,年极端最低气温3.1℃。
1996~2000年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73.7小时,占全年可照时数的42%;一年中2~3月份日照最少,7月份日照最多。
雨量集中在4~9月份,其中4~6月为前汛期,以锋面低槽降水为多;7~9月份为后汛期,台风降水活跃。
1996~2000年年平均雨量为1819.9毫米。
常受台风、暴雨、春秋干旱、寒露风及冻害的侵袭。
2.1.3地质、地貌在地址构造上,东莞位于北东东向罗浮山断裂带南部边缘的北东向博罗大断裂南西部、东莞断凹盆地中。
地势东南高、西北低。
地貌以丘陵台地、冲积平原为主,丘陵台地占44.5%,冲积平原占43.3%,山地占6.2%。
东南部多山,尤以东部为最,山体庞大,分割强烈,集中成片,起伏较大,海拔多在200~600米,坡度30°左右;中南部低山丘陵成片,为丘陵台地区;东北部接近东江河滨,陆地和河谷平原分布其中,海拔30~80米之间,坡度小,地势起伏和缓,为易于积水的埔田区;西北部是东江冲积而成的三角洲平原,是地势低平、水网纵横的围田区;西南部是滨临珠江的江河冲击平原,地势平坦儿低陷,是受潮汐影响较大的沙咸田区。
2.1.4 水文东莞市分别属于东江秋香口以下和东江三角洲2个三级区,其上分别属于东江和珠江三角洲2个二级区,同属珠江区辖区内河流主要有东江、石马河、寒溪河和东营运河。
其中东江及其支流是主要的饮用水源地。
2.2 社会环境概况2.2.1 东莞城市经济发展现状2009年,东莞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冲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9年东莞市生产总值(GDP)3763.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3%。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99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1771.77亿元,下降3.7%;第三产业增加值1976.50亿元,增长15.1%。
三大产业比例为0.4:47.1:52.5。
人均生产总值达56591元,增长10.0%。
从历年增长速度来看,2000年以后的年增长速度相对1990-2000年有所下降,说明东莞经济发展经历了快速发展阶段,发展日趋稳定,同时面临产业结构转型问题,从下图可看出,2009年是东莞社会经济发展最为严峻的一年。
图2-1 东莞市历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2.2.2 城市人口2009年东莞市总人口608.7万人,人口数量在广东省居广州、深圳之后,位列第三。
其中户籍人口178.7万人,外来暂住人口430万人,外来暂住人口约为户籍人口2.4倍,外来暂住人口比重较大,导致东莞市常住人口数浮动较大。
相比去年常住人口下降较为明显,主要是由于外来暂住人口的减少,相比去年减少12.3%,这与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工厂不景气、出现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潮现象密切相关。
此外,至2000年以后,外来暂住人口的增长速度明显低于1990-2000年期间,说明东莞在上个世纪90年代经历了快速发展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基本达到饱和,且外来暂住人口受东莞经济发展影响较为严重。
而户籍人口至1990年起基本保持1.5%-2.2%的速度增长,增长速度较为稳定。
2.2.3 现状东莞城市土地利用伴随着东莞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也不断扩张,全市的可建设用地日益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