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示范群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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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区家庭农场示范群建设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有关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家庭农场示范群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示范带动、规范管理”的原则,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提升农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某某区家庭农场示范群建设地点位于**镇,以**镇林苗圃为中心,示范群每年新增10家家庭农场,其中示范性家庭农场2家,力争到2017年,全镇家庭农场总数突破50家。
三、拟定政策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入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给予奖补。
(二)加大项目支持力度。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允许家庭农场承担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农村道路建设优先安排在家庭农场实施,切实改善家庭农场的农业生产条件。
(三)全面优化发展环境。鼓励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家庭农场建立长期协作关系,联合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试验与推广应
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因地制宜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农技特派员制度延伸到家庭农场,指导家庭农场提质量、创品牌、增效益;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优化家庭农场保险服务;协调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着力解决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注册登记服务。坚持因地制宜、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鼓励一定规模和生产水平的种养大户,特别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种养大户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加工和品牌销售,发展休闲农业,全方位提升经营效益。
(二)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加快土地使用权向家庭农场流转,建立和完善乡、村二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开展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引导土地依法、自愿、有偿、平稳地向家庭农场流转。
(三)加强人才培养服务。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放在新型农民培训重中之重位置,通过定期开展培训、组织外出考察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家庭农场人员素质,不断开拓眼界,增强生产经营能力,着力培育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场主。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切实增强家庭农场发展后劲。
(四)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加强区乡两级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与家庭农场的合作,建立家庭农场农技特派指导员制度,切实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指导家庭农场创建品牌,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发展标准化生产;支持和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种子种苗供应、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农产品物流配送、农产品检测、沼夜配送等服务。
(五)加强农业营销服务。积极支持家庭农场采取产销对接、产品展销展示等方式,与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企业、学校、餐饮集团等对接,发展现代营销;指导家庭农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和订单履约机制;支持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在签订收购合同基础上,提供预供定金和良种、肥料和农药等农资支持;支持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组建农业联合体。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农委、镇政府将发展家庭农场列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突出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扎实推进;密切加强与工商、财政、税务、国土、水利、金融、保险等部门合作与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
(二)强化示范引导。市、区农委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树立
发展典型,发挥典型带动效益,加快家庭农场发展步伐。
(三)强化绩效考核。将家庭农场发展纳入农委、镇各社区(居)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家庭农场的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