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原油输油管道安全检查表(GB 50253-2014)
3
管道不应通过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飞机场、火车站、海(河)港码头、军事禁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范围、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GB50253-2014第4.1.3条
4
输油管道应避开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洪水严重侵蚀等地质灾害地段,宜避开矿山采空区、全新世活动断层。当受到条件限制必须通过上述区域时,应选择其危害程度较小的位置通过,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GB50253-2014第4.6.1条
2
里程桩应沿管道从起点至终点,每隔1km至少设置1个。阴极保护测试桩可同里程桩合并设置。
GB50253-2014第4.6.2条
3
在管道平面改变方向时应设置水平转角桩。转角桩宜设置在折转管道中心线上方。
GB50253-2014第4.6.3条
4
管道穿跨越人工或天然障碍物时,应在穿跨越处两侧及地下建(构)筑物附近设置标志桩。通航河流上的穿跨越工程,应在最高通航水位和常水位两岸岸边明显位置设置警示牌。
GB50253-2014第4.1.4条
55
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油、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重要公共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5m;
2原油、成品油管道临近飞机场、海(河)港码头、大中型水库和水工建(构)筑物敷设时,间距不宜小于20m;
3输油管道与铁路并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铁路用地范围边线3m以外,且原油、成品油管道距铁路线不应小于25m、液化石油气管道距铁路线不应小于50m。如受制于地形或其他条件限制不满足本条要求时,应征得铁路管理部门的同意;
7
相临并行的任一管道受到干扰影响时,不宜采取联合阴极保护措施。需要进行联合保护的,应在并行段两端受干扰的管道上采取绝缘隔离措施。
天然气管道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要求
天然气管道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要求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13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的要求,输油管道与周围建(构)筑物、公路、农田、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1)管道与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距离要求①严禁在管道两侧各15m范围内建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居民区)、河港码头等;②严禁在管道两侧各20m范围内建学校、医院、俱乐部、火车站、飞机场、海港、大中型水库和水工建筑物、工厂企业等建(构)筑物;③严禁在管道两侧建设特殊企业和建筑构(如军工设施等)、易燃易爆的工厂及仓库、发电厂及变电所等设施,其最小间距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④敷设在地面的输没管道同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按标准要求增加一倍。
(2)管道与工业、农业基本建设的安全规定①严禁在管道防护带内修筑各类渡槽、排水渠等农田水利工程,农田基本建设与管道交叉时,应保证管道最低敷土厚度为1.0~1.2m;②严禁在管道中心一两侧各200m范围内进行爆破,对于管道中心线两侧200~500m范围内的爆破,施工单位应事先通知管道管理单位,共同维护管道的安全运行。
③管道与电力线、电缆的安全距离埋地电力或通信电缆与管道平行敷设时的相互间距,对于电力电缆不应小于50m,通信电缆不应小于10m。
与管道交叉时,应从管道下方通过,交叉点两则各延伸10m以上的管段应做特加强级防腐,同时采取屏蔽措施。
高压架空电力线路或通信线路与管道平行时,其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和《110~500kV架空电力不从心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的要求,详见表7-1。
表7—1高压架空电力线、通信线路与管道平行敷设的最小垂直距离(4)新建管道与其他原管道有关系处理两管道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10m。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3.06.10
•【文号】建设部公告第155号
•【施行日期】2003.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155号2003年6月10日)现批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53-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8、3.4.3、4.1.3、4.1.4、4.2.4、
4.2.13、4.4.1、4.6.1、4.6.4、4.6.5、
5.2.1、5.4.5(5)、
6.1.1(3)(4)、6.1.2(4)、6.1.3、6.1.4、6.3.10、6.3.12(4)、6.5.1(4)(6)(7)(8)(9)、6.5.4(1)(2)(4)、6.5.6、6.5.9、6.5.11(1)(2)(3)、
6.7.1、6.7.2、6.7.4、6.8.1(3)、6.8.2、6.9.5、6.9.7、6.10.4、6.10.6(4)、6.10.7、9.1.8(1)(2)(3)、9.2.1、9.2.2、9.2.5、9.2.6、9.2.7、
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11.0.1、
11.0.2、E.0.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GB50253-200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1总则1. 0. 1为在输油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现行的有关针政策,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以使工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维护便,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输送原油、成品油、液态液化油气管道工程的设计。
1. 0. 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应在管道建设、营运经验和吸取国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合理选择设计参数,优化设计。
1. 0. 4输油管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 1输油管道工程oil pipeline project用管道输送原油、成品油及液态液化油气的建设工程。
一般包括输油管线、输油站及辅助设施等。
2.0.2管道系统pipeline system各类型输油站、管线及输送烃类液体有关设施的统称。
2.0.3输油站oil transport station输油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统称。
2.0. 4首站initial station输油管道的起点站。
2. 0. 5末站terminal输油管道的终点站。
2. 4. 6中间站intermediate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各类站场的统称。
2. 0. 7中间热泵站intermediate heating and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加热、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 0. 8中间泵站intermediate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0.9中间加热站intermediate heat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热设施的输油站。
2. 0. 10输人站input station向管道输入油品的站。
2. 0. 11分输站off-take station在输油管道沿线,为分输油品至用户而设置的站。
2. 0. 12减压站pressure reducing station由于位差形成的管压力大于管道设计压力或由于动压过大,超过下一站的允进口压力而设置减压装置的站。
长输管道基础知识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 GB50253-2003)1.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计算输油量时,年工作天数应按350 天计算。
2.应在紊流状态下进行多品种成品油的顺序输送。
3.当顺序输送高粘度成品油时宜使用隔离装置。
4.埋地输油管道与其他用途的管道同沟敷设,并采用联合阴极保护的管道之间的距离,最小净距为0.5 米。
5.管道与光缆同沟敷设时,其最小净距不应小于0.3 米。
6.当输油管道需改变平面走向适应地形变化时,可采用弹性弯曲、冷弯管、热煨弯头。
在平面转角较小或地形起伏不大的情况下,首先应采用弹性弯曲。
采用热煨弯管时,其曲率半径不宜小于 5 倍管子外径,且应满足清管器或检测器顺利同过的要求。
7.输油管的平面和竖向同时发生转角时,不宜采用弹性弯曲。
8.一般情况下管顶的覆土层厚度不应小于0.8 米。
9.管道敷设采用套管时,输油管与套管之间应采用绝缘支撑。
套管端部应采用防水、绝缘、耐用的材料密封。
绝缘支撑间距根据管径大小而定,一般不宜小于2 米。
10.输油管道沿线应安装截断阀,阀门间距不应超过32 千米。
人烟稀少地区可加大间距。
11.当输油管道的设计温度同安装温度之差较大时,宜在管道出土端、弯头、管径改变处及管道和清管器收发装置连接处,根据计算设置锚固设施,或采取其他稳管措施。
12.输油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转角桩、阴极保护测试桩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志。
13.里程桩应设置在油流方向的左侧,沿管道从起点至终点,每隔1kw 设置1个,不得间断。
阴极保护测试桩可同里程桩结合设置。
14.在管道改变方向处应设置水平转角桩。
转角桩应设置在管道中心线的转角处左侧。
原油输油管道安全检查表(GB 50253-2014)
2
当管道翻越高差较大的长陡坡时,应校核管道的稳定性。
GB50253-2014第4.5.2条
3
当管道采取锚固墩(件)锚固时,管道同锚固墩(件)之间应有良好的电绝缘。
GB50253-2014第4.5.3条
七
管道标志
1
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标志桩、转角桩、阴极保护测试桩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志,管道标志的标识、制作和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范》SY/T 6064的有关规定。
1输油管道在土堤中的径向覆土厚度不应小于1.0m;土堤顶宽应大于管道直径两倍且不得小于1.0m。
2土堤边坡坡度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填土类别和土堤高度确定。对黏性士土堤,堤高小于2.0m时,土堤边坡坡度可采用1:0.75~ 1:1;堤高为2m~5m时,可采用1:1.25~ 1:1.5。
3土堤受水浸淹部分的边坡应采用1 : 2的坡度,并应根据水流情况采取保护措施。
二
线路选择
1
管道线路的选择,应根据该工程建设的目的和资源、市场分布,结合沿线城镇、交通、水利、矿产资源和环境敏感区的现状与规划,以及沿途地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地震自然条件,通过综合分析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线路总体走向。
GB50253-2014第4.1.1条
2
中间站场和大、中型穿跨越工程位置选择应符合线路总体走向;局部线路走向应根据中间站场和大、中型穿跨越位置进行调整。
GB50253-2014第4.1.4条
55
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油、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重要公共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5m;
2原油、成品油管道临近飞机场、海(河)港码头、大中型水库和水工建(构)筑物敷设时,间距不宜小于20m;
GB50253-200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解析
1总则1. 0. 1为在输油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以使工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输送原油、成品油、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工程的设计。
1. 0. 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应在管道建设、营运经验和吸取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合理选择设计参数,优化设计。
1. 0. 4输油管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 1输油管道工程oil pipeline project用管道输送原油、成品油及液态液化石油气的建设工程。
一般包括输油管线、输油站及辅助设施等。
2.0.2管道系统pipeline system各类型输油站、管线及输送烃类液体有关设施的统称。
2.0.3输油站oil transport station输油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统称。
2.0. 4首站initial station输油管道的起点站。
2. 0. 5末站terminal输油管道的终点站。
2. 4. 6中间站intermediate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各类站场的统称。
2. 0. 7中间热泵站intermediate heating and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加热、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 0. 8中间泵站intermediate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0.9中间加热站intermediate heat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热设施的输油站。
2. 0. 10输人站input station向管道输入油品的站。
2. 0. 11分输站off-take station在输油管道沿线,为分输油品至用户而设置的站。
2. 0. 12减压站pressure reducing station由于位差形成的管内压力大于管道设计压力或由于动压过大,超过下一站的允许进口压力而设置减压装置的站。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国内外参考规范
参考规范
一、《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
该规范主要用于长输管道,很多专家认为,不适合港内管道布置。
由于港内管道无具体规范,安全距离可参考该规范。
4.1.5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3原油、液化石油气、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平行敷设时,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10m,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宜小于5m。
4.1.6敷设在地面的输油管道同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按本规范第4.1.5条所规定的距离增加一倍。
二、输油管道同地上建筑物的间距,其他国家的规定(GB50253条文说明)
1美国《液体管道联邦最低安全标准》195.210 管道和住宅、工业建筑及公共场所的最小距离为50ft(15.24m)。
2日本《石油管道技术标准(部令)》,对地面管道,规定了与不同设施的最小间距;对埋地管道,只规定了同地下街及隧道、水道设施中容易流入石油的地方的间距,而同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只需1.5m.。
油气工程设计中钢管外径和壁厚的选用
油气工程设计中钢管外径和壁厚的选用地面工艺设计所薛道才一、油气工程设计执行规范目前,国内的油气工程设计按其内容不同分别执行下列规范: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3、《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50350;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5、《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6、《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7、《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二、钢管规格和材料性能执行规范对于不同的油气工程设计,其工艺管道凡选用国产钢管的,其规格与材料性能应分别符合下述现行国家标准(详见附表1):1、《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9711;2、《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3、《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4、《化肥设备用高压无缝钢管》GB6479;5、《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
三、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规范每一个钢管标准中分别规定了选择钢管尺寸、外形、重量的不同标准,共计有下列标准(详见附表1):1、《平端钢管(焊接、无缝)尺寸和单位长度重量表》ISO 42002、《焊接和无缝轧制钢管》ASME B36.10M3、《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173954、《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21835四、碳钢钢管外径和壁厚的标准化数值汇总现将上述4个钢管尺寸、外形标准的外径和壁厚标准化数值汇总在一起(详见表2),供设计人员参考选用。
五、《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9711中给定钢管外径和壁厚标准选用的讨论《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9711-2011于2012年6月1日开始执行,但标准规范中取消了钢管外径、壁厚和重量的数据,钢管规定外径和规定壁厚的选用要求执行ISO 4200和ASME B36.10M标准,根据附表2中数据可以看出:1、《平端钢管(焊接、无缝)尺寸和单位长度重量表》ISO 4200的钢管外径系列和壁厚系列基本类同于《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17395和《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21835。
压力管道设计与审批人员考试题电子版---5
考试题电子版(部分试题)1.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的要求,压力管道用阀门是压力管道元件。
(0.5分)[法规、规范题]A.对B.错2.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的要求,某空气管道最高工作压力1.2ma、最高工作温度50℃、公称直径100mn,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2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第41号),该管道属于压力管道。
(0.5分)[法规、规范题]Â.对 B.错3.制冷管道属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中的公用管道。
(0.5分)[法规、规范题A.对B.错4.根据TSG2F003《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爆破片更换周期应当根据设备使用条件、介质性质等具体影响因素,或者设计预期使用年限合理确定,一般情况下爆破片装置更换周期为4年。
对于腐蚀性、毒性介质以及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当缩短更换周期。
(0.5分)[法规、规范题A.对B.错5.三通焊缝的射线检测试验是管道无损检验的方法之一。
(0.5分)[通用知识题]A.对B.错6.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规定,可燃物的温度比常温低的环境更易发生引燃、引爆等静电危害。
(0.5分)[通用知识题)A.对B.错4.3在下列环境下,更易发生引燃、引爆等静电危害。
-可燃物的温度比常温高;--局部环境氧含量(或其他助燃气含量)比正常空气中高:-爆炸性气体的压力比常压高;--相对逐度较低。
7.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B50140规定,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和轻危险级。
(0.5分)[通用知识题1Â.对 B.错8.现行国家标准《管道支吊架》B/T 17116规定,在管道支吊架设计时,不应计入管道或管道绝热层外表面温度<20℃的室外管道受到的雪荷载。
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概要
交叉
0.5b
0.5b
0.5b
a 特殊情况可酌情且最多减少一半值。b 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可为0.25m。
石油天然气标准GB/T 21447《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电力标准GB/T 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YD 5102《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SY0007《钢制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进行了规定,各项标准参数比较统一,见表3.2所示。
美国标准(供参考):
美国ASME B31.4和加拿大CSA Z662《油气管道系统》都没有对管道同建(构)筑物间的距离做出规定。ASME B31.8将天然气、凝析油、液化石油气管道的沿线地区按其特点进行分类,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设计系数,提高管道的设计强度,用控制管道的强度来确保管线系统的安全,从而对周围建构筑物提供安全保证。
GB/T 21447-2008《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明确规定:联合保护的管道可同沟敷设;非联合保护的平行管道,应防止干扰腐蚀。规定埋地管道与直埋敷设电缆之间容许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1要求。
表3.1埋地管道与直埋敷设电缆之间容许的最小距离(m)
管道类别
热力管沟
油管或易燃气管道
其他管道
平行
2a
1
0.5
四、油气管道
国内现状:
规定埋地管道与架空送电线路安全间距的标准主要有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T 21447《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SY/T 5919《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管理规程》。对于35kV以上,规定基本一致,35kV以上均为最高杆(塔)高,但SY/T 5919规定,35kV以下为15m,具体如表4.1和表4.2所示。Q/SY GD0008也规定了输电线路边导线与管道最小水平间距在开阔地区不宜小于1倍最高杆塔高度,路径受限地区考虑最大风偏情况下最小水平间距不宜小于8m; 、 级通信线路与管道最小水平间距不宜小于15 m;管道及阴极保护的辅助研究与杆塔接地极的距离应大于20 m;架空电力线路、通信线路与管道交叉时,杆塔基础与管道允许最小间距不宜小于1倍最高杆塔高度。GB/T 21447还规定,在埋地管道与架空送电线路的距离不能满足上两表的要求时或在路径受限地区,在采取隔离、屏蔽、接地等防护措施后上表规定的距离可适当减小,但最小水平距离必须大于0.5m。
GB50253200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1总则1. 0. 1为在输油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以使工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 0. 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应在管道建设、营运经验和吸取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合理选择设计参数,优化设计。
1. 0. 4输油管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 1输油管道工程oil pipeline project用管道输送原油、成品油及液态液化石油气的建设工程。
一般包括输油管线、输油站及辅助设施等。
system各类型输油站、管线及输送烃类液体有关设施的统称。
transport station输油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统称。
2.0. 4首站initial station输油管道的起点站。
2. 0. 5末站terminal输油管道的终点站。
2. 4. 6中间站intermediate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各类站场的统称。
2. 0. 7中间热泵站intermediate heating and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加热、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 0. 8中间泵站intermediate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heat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热设施的输油站。
2. 0. 10输人站input station向管道输入油品的站。
2. 0. 11分输站off-take station在输油管道沿线,为分输油品至用户而设置的站。
2. 0. 12减压站pressure reducing station由于位差形成的管内压力大于管道设计压力或由于动压过大,超过下一站的允许进口压力而设置减压装置的站。
2. 0.13弹性弯曲elastic bending管道在外力或自重作用下产生的弹性限度范围内的弯曲变形。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是指在设计输油管道工程时需要遵循的相关规范和要求,以保证管道工程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下面是一个关于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500字简要说明:
1. 选址规范:输油管道的选址需要考虑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因素,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2. 设计规范:输油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管道的强度、可靠性和安全性。
3. 材料规范:输油管道的材料选择应符合相关的标准,材料的质量、性能、防腐保温等指标需满足设计要求。
4. 强度计算:输油管道设计应进行强度计算,包括内压强度、外压强度、自重强度等的计算,以确保管道的结构强度满足要求。
5. 基础设计:输油管道的基础设计应满足地震、冻融、沉降等各种地质灾害和外力作用的要求,确保管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6. 防腐保温设计:输油管道应采取防腐保温措施,以防止腐蚀和管道温度波动对输油效果的影响。
7. 自动控制设计:输油管道应配备适当的自动控制系统,对油压、流量、温度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8. 安全防护设计:输油管道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包括防火、防爆、防雷、报警系统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灾害。
9. 工程施工规范:输油管道的施工应符合相关的施工规范和要求,包括施工工艺、材料选择、施工方法等。
10. 环境保护规范:输油管道工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资源利
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以上是关于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简要说明,设计人员在进行输油管道工程设计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确保管道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高效运行。
GB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1总则1. 0. 1为在输油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以使工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输送原油、成品油、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工程的设计。
1. 0. 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应在管道建设、营运经验和吸取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合理选择设计参数,优化设计。
1. 0. 4输油管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 1输油管道工程oil pipeline project用管道输送原油、成品油及液态液化石油气的建设工程。
一般包括输油管线、输油站及辅助设施等。
2.0.2管道系统pipeline system各类型输油站、管线及输送烃类液体有关设施的统称。
2.0.3输油站oil transport station输油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统称。
2.0. 4首站initial station输油管道的起点站。
2. 0. 5末站terminal输油管道的终点站。
2. 4. 6中间站intermediate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各类站场的统称。
2. 0. 7中间热泵站intermediate heating and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加热、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 0. 8中间泵站intermediate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0.9中间加热站intermediate heat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热设施的输油站。
2. 0. 10输人站input station向管道输入油品的站。
2. 0. 11分输站off-take station在输油管道沿线,为分输油品至用户而设置的站。
2. 0. 12减压站pressure reducing station由于位差形成的管内压力大于管道设计压力或由于动压过大,超过下一站的允许进口压力而设置减压装置的站。
对新版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新规范》GB50253-2014相关条款的解释
镇 居 民 点 和 重 要 公 共 建 筑 物 均 属 人 口稠 密 区 ),相 比
(2)GB50253标 准编 制原 则是 以控 制管 道 的强度 来保 GB50253-2003(2006年版 )规定的 0.72的设计系数 , 证 管 道 本 质 安全 ,从 而 为周 围 设施 提 供 安全 保 证 ,而 不 管 道 壁厚 增 加 20% ,提 高 了重 要地 区 的管道 安全 度 ;此
工程建设标准 问与答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 Q&A
开栏的话:对 工程 建设 标准相 关条款进行解释 ,是 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广大标 准化工作者学 习、 理 解和 掌握 标准很有益 处,本刊特 开设专栏 ,精心 筛选一 些大家共 同关注的重要标准 中有针 对性 的有关问题 与 权威 答复 ,希望通过 问答形 式 ,在 标准学 习使 用者 与标 准编制 者之 间架起一座 沟通的桥 梁,形成 学标 准、用标 ;住的良好 氛围 ,也 为大 家更好地理解 、领会和 掌握标;住尽 绵薄之 力 !
对新版 国家标准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 新规范 》 GB5O253_ 2O1 4相关条款 的解 释
背 景:2014年 6月 23日, 由住 房城 乡建 设 部 批 准 发 布 的最 新 版 国家 标 准 《输 油 管道 工程 设 计 规 范 》 GB50253- 2014于 2015年 4月 1日起 正 式 开 始 实 施 ,其 中 ,第 4.1.3、4.1.6(1)、7.3.5(5)、9_2.1条 (款 ) 为强制 性条 文 ,必 须严 格执 行 。原 国家 标准 《输 油管 道 工程设 计规 范 》GB50253— 2003同时废 止 。在新 版 国家标 准 中 ,作 为强 制 性条 文 的 第 4.1.6条 第 1款将 新 建 、扩 建 和 改建 原 油 、成 品油 管 道 与城 镇 居 民点 或 重 要公 共 建筑 的 距 离 由原 规定 的 “不 宜小 于 15m”修 订 为 “不应 小于 5m”。 由此 引 出三个 问题 如下 。
油气管道隧道维护规程
油气管道隧道维护规程1目的为规范西南管道公司所辖在役油气管道隧道运行管理工作,明确检查、检测、评估、维护等要求,有效控制隧道失效风险,保障隧道内管道安全运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2依据下列引用文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GA 1166)《油气输送管道风险评价导则》(SY/T 6859)《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Q/SY 1180)《油气管道架空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维护保养规程》(Q/SY 6068)3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西南管道公司所辖管道线路中穿越山体、丘陵的山岭隧道或穿越江河、湖泊、海洋、冲沟等水体的水域隧道管理。
4职责4.1管道部4.1.1管道部是本操作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具体职责如下:4.1.2制定隧道运行管理制度。
4.1.3指导、监督、检查并协助所辖各单位进行隧道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4.1.4组织开展管道隧道检测监测新技术研究、评价与推广应用。
4.2生产运行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隧道(包含门卫室等附属区域)相关通风、照明、仪表、通讯、周界报警、工业电视等生产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新改造管理。
4.3所属各单位4.3.1有效识别国家及当地人民政府对隧道的保护要求,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隧道管理细则。
4.3.2明确分公司各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隧道内管道、土建结构、机电仪表设施等各类构筑物及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巡检工作。
4.3.3负责隧道运行、养护等人员的培训、管理与考核。
4.4作业区对辖区内隧道运行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执行公司及分公司隧道管理要求。
5内容5.1工作范围油气管道隧道包括隧道内管道本体、腐蚀控制设施、支墩支座等支护设施、可燃气体监测及通风照明等机电仪表设施、隧道结构主体及竖井爬梯等土建结构。
为便于描述,本规程将以上全部内容统称为隧道。
压力管道设计与审批人员考试题电子版选择题---1
考试题电子版(选择题)一选择题1.根据《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O001,公称直径DN100的氢气管道,设计压力为3.2MPa,属于()级压力管道。
(0.75分)[法规、规范题]A.GB1B.GC1C.GC2D.GCD2.根据国家现行标准TSG DOO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的要求,管道组成件的材料选用过程中,金属材料的延伸率一般来说应不低于()。
(0.75分)[法规、规范题]A.13%B.14%C.15%D.16%3.按《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D7006规定,对需要进行逐台或逐批监检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在出厂时,需要向用户()。
(0.75分)[法规、规范题]A.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即可,B.除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外,还应提供监检证书。
4.根据《特种设备目录》,压力管道按其类别划分为:()。
(0.75分)[法规、规范题]A.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B.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动力管道c.长输管道、工业管道和动力管道D.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动力管道5.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规定,集中控制室内背景噪声级噪声限值为()。
(0.75分)[通用知识题]A.55dB(A);B.60dB(A);C.70 dB(A),D.85dB(A)6.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4272)的规定,在物理、化学性能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优先选用经济的保冷材料或制品,材料或制品宜为(),耐低温性能好,并具有阻燃性,氧指数应不小于30。
(0.75分)[通用知识题](7.3.2.1)A.闭孔型B.导热系数低c.密度小D.吸水及吸湿率低7.材料的强度理论包括()。
(0.75分)[通用知识题](教材8.1.18)A.第一强度理论B.第二强度理论c.第三强度理论D.第四强度理论8.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的规定,绝热结构的防潮层室外施工应避免在()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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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1
管道线路的安全间距要求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中对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做了以下规定:
4.1.5 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2. 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飞机场、海(河)港码头、大中型水库和水工建(构)筑物、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3. 原油、液化石油气、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平行敷设时,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10m,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宜小于5m。
4. 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铁路平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距离铁路用地范围边线3m以外。
5. 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同军工厂、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最小距离,应同有关部门协商决定。
但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与上述设施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
注1 本条规定的距离,对于城镇居民点,由边缘建筑物的外墙算起;对于单独的工厂、机场、码头、港口、仓库等,应由划定的区域边界线算起。
公路用地范围:公路路堤侧坡脚加护道和排水沟外边缘以外1m;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坡顶(若未设截水沟时)外边缘以外1m。
2 当情况特殊或受地形及其它条件限制时,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相邻
2
建(构)筑物与管道安全后,允许缩小4.1.5条中1~3款规定的距离,但不宜小于8m(三级及其以下的公路不宜小于5m),对处于地形特殊困难地段与公路平行的局部管段,在采取加强保护措施后,可埋设在公路路肩边线以外的公路用地范围以内。
<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穿越工程>
<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穿越工程>(SY/T0015-98)是<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范之一。
其中管道与桥梁之间的距离要求见表4.3-1。
表4.3-1 管道与桥梁的距离
<埋地钢质管道交流排流保护技术标准>
<埋地钢质管道交流排流保护技术标准>要求管道与干扰源接地体的距离,不宜小于表4.4-1的规定。
表4.4-1 管道与交流接地体的距离
对管道沿线有交流电干扰的地段,管道与接地体的距离应满足表 4.4-1的要求。
3
<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
<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1999)中5.1.4条第1款规定,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管道与其它地下管道采取”联合保护的平行管道可同沟敷设。
均压线间距和规格应根据管道电压降、管道间距离、管道防腐层质量等因素考虑确定。
非联合保护的平行管道,二者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
当距离小于10m时,后施工的管道在距离小于10m的管段及当其两端各延长10m以上的管段上,应做特加强防腐层”。
规范中 5.1.5条规定,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管道与埋地通信电缆”平行敷设时,二者间距离不宜小于10m。
当小于10m时,后施工的管道或电缆按5.1.4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
”
该规范规定了平行敷设管道的间距应不宜小于10m。
<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
<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87)油字第505、铁基(1987)780号,是<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法规之一。
其中:
1)第3条在油、气管道或铁路选线设计时,应避免交叉。
如需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特殊情况需要交叉时,交角不宜小于45度。
2)第4条油气管道与铁路相互交叉,其位置宜选在铁路区间路堤段和管道站间的直线段。
3)油气管道与铁路不应在站场、既有桥涵道口等建筑物和设备下相互交叉。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交叉时,对管道和铁路设备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4)管道严禁在铁路编组站、大型客站、隧道、变电所下穿越。
4
<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与公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 <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与公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交通部(78)交公路字第698号、石油部(78)油管道字第452号,是<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法规之一。
其中的相关规定有:
1)在现有公路两侧敷设油、气管道,或在现有油气管道附近新(改)建公路时,油气管道的中心线与公路用地范围边线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在县、社公路或受地形限制地段,上述安全距离可适当减少;在地形困难的个别地段,最小不应小于1m。
(注: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坡角加护道和排水沟外边缘以外1m;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坡顶(当未设有截水沟时)外边缘以外1m。
上述1m为公路留地宽度,是指一般而言。
在执行上,还应以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留地宽度为准。
)
对于地形特殊困难,确实难以达到上述规定的局部地段,在对管道采取加强保护措施后,管道可埋设在公路路肩边缘外的公路用地范围内。
新(改)建公路路基必要时也可填压管道两侧的防护带范围,但其填压长度不应超过100m。
敷设油气管道应避开公路采石料场,或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开山放炮影响管道安全、妨碍公路部门采运石料。
安全距离由双方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油气管道防护带为管线中心算起,两侧各5m的范围。
2)管道与公路应尽量减少交叉,如必须交叉时:
一般采取垂直交叉,从公路路基下穿越。
如必须斜交,斜交角度不宜小
5
于60度;在特殊情况下,不应小于45度。
在山区因受地形限制的个别地段,
斜交角最小不应小于30度。
3)气管道与公路桥、涵和渡口的关系:
油、气管道穿、跨越河流时,管道距大桥或渡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距中桥不应小于50m。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的保护距离要求如下:
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见表4.8-1:
表4.8-1 架空电力线延伸距离
于上述规定。
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便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离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二)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
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有关规划距离的要求如下:
第十八条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影响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1米的公路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第三十九条……”公路用地”是指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及边沟(或者截水沟)以外不少于1米范围的土地。
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
上述规范、法规、条例是管道路由选择的依据,但不同规范、法规、条例对同一项的距离要求可能不同,此时,应按要求严格的执行。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取土、挖塘、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它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三)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者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米范围内,爆破、开山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