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办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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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以及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投标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五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二)审批招投标计划和预算;(三)监督和检查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情况;(四)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五)其他与招投标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招投标领导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招投标的程序和规则第七条招投标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投标计划,明确招标项目、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二)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三)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等;(四)发售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五)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六)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七)公示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八)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当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内容。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和法律人员组成。

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以及其他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项目的最佳投标结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四条招标人应在招标前制定招标文件,明确项目的需求、技术规范、预算等内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审和审批。

第五条招标人应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资格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招标文件完整、准确、具体。

第七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资金保证方式及金额,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章投标准备第八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准确理解项目的需求和要求,确保投标文件的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九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第十条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保证相关人员的方式畅通,以便招标人在需要时能够联系到其。

第四章投标评审第十二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估各投标人的资质、能力、价格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过程应记录并留存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五条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复议或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方式。

第五章中标及履约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在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项目的具体要求、履约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项目投标的效率和质量,制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如下:一、招标范围公司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承包、服务外包等。

所有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二、招标程序1. 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招标人应制定招标方案,并根据需求明确招标标的及技术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2.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标的、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日期等信息。

3. 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布后,如有投标人对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建议,招标人应及时进行澄清或修改,并将更新后的文件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 投标截止与开标投标截止日期到期后,招标人应组织开标工作,将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封,并记录开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5. 评标与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工作,评分标准应合理公正。

评标结果将确定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谈判与定标。

6. 中标通知与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候选人,并与其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 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信封和投标文件两部分。

投标信封内不得出现投标人的标识或任何其他标识,投标文件则按指定的格式进行编制。

2. 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简介及资质证明- 技术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或供应商能力证明)- 价格报价及结算方式- 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 安全管理方案- 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措施等四、评标标准与程序1. 评标标准评标标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并公告于投标人。

标准应包括技术方案、价格、服务质量、公司信誉等方面。

2. 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工作,应确保评标过程公平、公正、透明。

评标结果应得到合理解释并记录。

五、中标与合同签订1. 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结果,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并与其进行谈判、商议合同条款,最终确定最终中标人。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国家和社会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及其相关部门、社会团体等进行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三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建设、货物购置、服务采购等领域。

其中工程建设分为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不同类型。

第四条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具体招标方式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确保公正公平。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五条招标程序包括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环节。

各环节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

第六条招标公告应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条件、评标标准、投标文件准备要求等内容。

应通过政府采购网、媒体等途径广泛发布。

第七条投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方案、施工进度安排、资金预算、技术标准等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

第八条开标评标环节应公开、透明,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评标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中标结果应及时公示,并告知所有参投单位。

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条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的部门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暂停参与招投标活动等处罚措施,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串通投标、行贿受贿、虚假投标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返还不正当所得。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废止原有的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于未尽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解释。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财政部所有。

(完)。

单位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我单位内部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我单位利益,确保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招标投标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等。

三、招投标组织机构及职责1. 招投标领导小组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监督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依法、公正、公开、公平进行。

2. 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设在计划合同部,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其主要职责包括:(1)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文件内容,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项目需求;(2)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活动,确保招标过程公开透明;(3)组织资格审查,确定投标单位;(4)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确保评标过程公平公正;(5)签订合同,监督合同履行。

3. 相关部门职责(1)财务部:负责招标保证金收取、退还及合同履约金管理;(2)审计部:负责招投标活动的审计监督;(3)法务部:负责招投标活动中的法律事务处理。

四、招投标程序1. 招标准备(1)确定招标项目,编制招标方案;(2)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内容、要求等;(3)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2. 投标(1)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2)招投标办公室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单位。

3. 开标、评标、定标(1)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宣布投标文件;(2)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3)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监督管理1. 招投标领导小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2. 招投标办公室对招投标活动进行日常管理,确保招投标程序规范;3. 相关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2. 本制度由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

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的招投标活动,保证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项目、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的招投标活动。

二、招标范围及方式(一)招标范围1、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建设、设备采购、服务外包等。

2、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或业务。

(二)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向全体员工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布招标信息。

2、邀请招标:向特定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流程(一)招标立项1、需求部门提出招标需求,填写《招标立项申请表》,包括项目名称、预算、技术要求、时间要求等。

2、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包括财务部门审核预算,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要求等。

(二)编制招标文件1、由招标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书、合同条款等。

2、招标文件应明确招标项目的范围、质量标准、投标文件的格式和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等。

(三)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公开招标的,在公司内部网站、公告栏等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X个工作日。

2、邀请招标的,向选定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书应包含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四)投标1、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密封。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五)开标1、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应公开进行。

2、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六)评标1、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评标过程应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评审,不得与投标人私下接触。

(七)定标1、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2、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工程内部招标管理办法

工程内部招标管理办法

19. 工程内部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分包行为,理顺内部招标活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工程内部招标行为适用本办法。

公司设备采购、材料采购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下列情况各基层单位可提出免内部招标申请,经公司经营部审核、公司分管经营副总经理审批后确定分包方(班组),分包方(班组)必须在公司工程部发布的合格工程供方名录中选择。

(1)合作承接项目;(2)10万元造价以内的零星工程;(3)内部招标邀请到的投标人只有一家的;(4)工期紧迫来不及招标的项目;(5)业主指定分包的项目。

第四条公司内部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内部招标工作必须接受公司党群工作部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投标第六条工程中标后,应首先制定工程分包计划,做好分包工程报批手续,及时、有序组织内部招标工作。

第七条公司内部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向三个或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单位或班组发出投标邀请书。

公司内部招标潜在投标人原则上在公司工程部发布的合格工程供方名录中选择。

第八条公司内部招标工作一般由基层单位组织。

特殊情况下由公司经营部或相关领导组织招标。

第九条各基层单位应根据项目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工条件、现场地质情况、质量要求、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工程计量规则(价格涵盖内容)、报价方式、付款方式、投标综合单(合)价限价、中标人必须履行的合同条款等。

第十条公司内部招标实行限价制度,限价制定应参照公司限价指导定额,尽量细化,便于施工中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

招标文件及限价通过公司合同管理软件系统报公司审批。

当招标工程造价小于100万元时,投标综合单(合)价限价由公司经营部审定;当招标工程造价大于等于100万元时,投标综合单(合)价限价由公司经营部审核,公司分管经营副总经理、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

(填写附表1、附表2)第十一条各基层单位内部招标时在公司OA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一)为了规范内部招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加强对内部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保护企业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在内部招投标活动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办事,遵循市场原则,充分发挥竞争作用,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进行的招投标活动,包括原材料、设备、工程、服务等类型的招投标。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三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一)招标文件应当详细说明招标活动的项目名称、投标要求、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标书评审标准、开标和评标的时间及地点等内容,确保公开透明。

(二)招标文件应当在企业内部的公示栏上公示,并通过企业内部网站等渠道发布,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投标文件提交(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并提交给招标人。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第五条开标及评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必须公开透明,邀请招标人和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等参加。

(二)评标应当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过程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真实和可信。

第三章中标及合同的签订第六条中标人的确定(一)中标人应当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相应能力和信誉的投标人。

(二)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和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一)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正式的合同。

(二)合同内容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履行过程要做到及时、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八条监督机构(一)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二)监督机构应当独立、公正,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理。

第九条违规处理(一)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监督机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合作等,并记录在案。

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招投标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服务等领域。

第二章招投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投标:1. 公司年度预算内,单项采购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上的;2. 公司年度预算外,单项采购金额达到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以上的;3. 公司对外投资、租赁、合作等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4.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 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2. 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五条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2. 审批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3. 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4. 审定中标单位及合同;5. 监督招投标全过程,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公正。

第四章招投标程序第六条招投标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招标准备:由招标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

2. 招标公告:在规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 投标: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4.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5. 中标公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七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公正。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六章罚则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招投标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集团项目的品质和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

第三条本规定涉及的相关定义:1. 招投标:是指采购单位通过公告、邀请和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购买需求,供资格合适的供应商、承包商参与竞争的活动。

2. 采购单位:是指集团内接受委托、批准采购的单位,可以是集团本部、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3. 供应商:是指已经注册并被集团认可的、有能力、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

4. 投标人:是指有意愿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经济和技术能力。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操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宣传透明,严格保密,确保竞争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五条采购申请人应当根据项目的需求,制定招标文件,并且在招标文件中须注明以下内容:1. 采购项目名称、资金来源、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等基本信息;2. 采购合同、采购方案、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履约保证金、投标资格要求等具体细节;3. 投标文件提交要求、投标文件评审标准、开标时间地点,以及后续评标流程等招标程序细节;4.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复标时间、预计中标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

第六条采购申请人应当确保招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清晰,不存在歧义和不公平待遇。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在项目公告的时间节点前,向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广泛发布,确保供应商人人平等地了解招标信息。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在招标人及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修改和审查,在审查完毕后进行公告。

第三章投标文件第九条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投标报价(含税和不含税价格)及报价说明;2. 产品或服务技术方案、合同履行保证等有关材料;3. 公司资质、认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等有关资料。

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制度

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制度

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内部招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得以贯彻,制定本《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内部招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作伙伴资格审核、项目合作等。

二、招招投标流程1.拟定招招投标方案:项目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拟定招招投标方案,包括招招投标的目标、范围、条件、标准等内容。

2.发布招招投标公告:将招招投标方案进行公告,并在公司内部网站及其他适当的媒体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

3.招招投标文件编制:项目相关部门按照招招投标方案的要求,编制相应的招招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案、合作伙伴资格审核要求、合作协议等。

5.招招投标文件发布:经审核通过的招招投标文件发布到公司内部网站及其他适当的渠道,并将公示时间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确保招招投标公告的有效期。

6.招招投标文件接收:合作伙伴或供应商按照招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按时递交给项目相关部门。

7.招招投标文件开标:根据招招投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开标工作。

开标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由内部招招投标审核委员会组织并记录开标过程。

8.招招投标文件评审:由内部招招投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参与招招投标的供应商或合作伙伴,并公示评审结果。

9.招招投标文件中标:内部招招投标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方,并签署合作协议。

10.招招投标活动归档:将招招投标活动相关文件归档保存,确保后续查阅。

三、内部招招投标审核委员会与评审委员会1.内部招招投标审核委员会:由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核招招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并决定是否发布。

2.内部招招投标评审委员会:由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决定最终中标方。

四、招招投标的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招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合作伙伴均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二)2024

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二)2024

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二)一、总则自公司内部实施招投标管理办法以来,为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流程,提高招投标效率,特制定本《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二)》(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单位以及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的招投标活动。

三、招投标程序1. 编制招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根据需求,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等。

2.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通过适当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明确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式、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

3. 资格预审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可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

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预审,并及时通知资格预审结果。

4. 编制投标文件符合资格预审要求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 评标与中标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将进入商务谈判阶段,最终确定中标人。

6. 中标通知与合同签署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并根据实际情况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署。

四、招投标的要求1. 公正、公平、公开公司招标活动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家合格的投标人都有机会参与。

2. 严禁串标公司内部招投标活动严禁串通投标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

3. 保密和信息安全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应严格保护投标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4. 诚实守信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真实、准确的资料,并在商务谈判和履约过程中诚实守信。

五、违约与处理1. 投标人违约的处理如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虚假宣传、串标等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保留追究其担保责任的权利。

2. 中标人违约的处理中标人如履约不到位,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索取违约金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附则1.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招标人负责。

办公室投标规章制度

办公室投标规章制度

办公室投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办公室投标活动,确保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办公室内部的所有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招标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投标规章制度的遵循原则为公平、公正、透明、合理、诚实守信。

第二章投标要求第四条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质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假造材料将被取消资格。

第五条投标人应具备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第六条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规定格式、规定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提交。

第七条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资质证明、价格报价单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投标人应对自己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负责,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投标流程第九条投标流程包括投标公告、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评审、中标公示等环节。

第十条投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和网站发布,并明确投标的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资格审查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保其具备参与投标的资格。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评审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结果应公正、公平、透明。

第十三条中标公示应及时在媒体和网站上公布,中标信息应真实准确。

第四章投标管理第十四条投标管理应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保障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投标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相关材料和信息,确保依法依规运作。

第十六条投标管理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监督检查应由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对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应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应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保留相关证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规章制度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第二十一条对于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公司内部招标采购办法(3篇)

公司内部招标采购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招标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招标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

第三条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招标范围与方式第四条招标范围:1. 公司所需的各类货物,如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2. 公司所需的各类工程,如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3. 公司所需的各类服务,如设计、咨询、培训等。

第五条招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邀请多家供应商参与投标;2. 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邀请几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3.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项目特殊,难以确定投标人的情况,通过谈判确定中标人;4.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或者原有供应商产品或服务无法替代的情况。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准备1. 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项目的需求、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3. 确定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七条发布招标公告1. 在公司内部公告栏、网站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2. 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第八条投标1.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第九条开标1.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参加;2.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条评标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 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一条中标1.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2. 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公司招标的管理办法(3篇)

公司招标的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活动,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等。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平原则:对所有投标人平等对待,确保公平竞争。

3. 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和结果应当公正无私,不得徇私舞弊。

4. 诚实信用原则: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招标范围与方式第四条招标范围:1. 公司投资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2. 公司所需各类货物、设备、材料;3. 公司所需各类服务;4. 公司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等。

第五条招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大型、复杂、涉及多个供应商的项目;2. 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的项目;3.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技术要求较高、市场供应有限的项目;4. 直接委托:适用于技术要求简单、市场供应充足的项目。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前期准备:1. 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方式、时间、地点等;3.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等;4. 审查投标人资格,确保投标人符合招标条件。

第七条招标公告与邀请:1. 公开招标: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2. 邀请招标: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八条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2.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查。

第九条开标与评标:1. 招标人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开标;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 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条中标与合同签订: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确定中标人;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一)2024

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一)2024

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一)一、引言为了规范公司的内部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公司制定了《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司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为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招投标工作提供统一指导。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等。

三、基本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必须公开透明,并且对所有投标人、供应商或承包商公平竞争,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

2. 诚实信用原则: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投标人和供应商的权益受到保护。

3. 适用法律法规原则:招投标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要求。

四、招投标流程1. 招标准备阶段:(1) 组织招标工作的部门应制定招标计划,并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和批准。

(2) 招标工作部门需编制招标文件,明确项目的基本要求和招标方式,并依法公告。

(3) 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名称、内容和范围、用途和要求、投标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标注、文件购买和开标细则等内容。

2. 投标阶段:(1) 所有符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以参与投标,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信封(明确标注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标号)和投标文件(包括技术和商业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3. 开标评标阶段:(1) 开标评标工作由招标工作部门组织,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和打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 开标评标过程需保持公正、公平和透明,评标结果应通过公告形式进行公示。

4. 中标和合同签订阶段:(1) 招标工作部门应及时与中标单位联系,办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事宜。

(2) 中标单位需按要求办理相应手续,签署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内履行合同义务。

五、监督与管理1. 监督机构:公司设立内部招投标监督机构,负责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程分包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第⼀节⼯程分包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我公司⼯程分包⾏为,全⾯加强⼯程分包管理,保证⼯程质量、进度和施⼯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条凡我公司进⾏在建⼯程的分包和劳务分包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程分包:是指在我公司履约的在建⼯程中,我公司(发包⽅)将⼯程承包合同中的⼀部分或是其中的劳⼒作业,依法发包给本公司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此部分施⼯任务,但发包⽅负责监督管理和组织施⼯。

主要指⼯程分包、劳务分包。

第四条公司履约项⽬的⼯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的管理模式,均由公司统⼀管理。

第五条⼯程分包⾏为应当合法。

⼯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程分包⾏为应当守约。

⼯程分包应当符合⼯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

对⼯程分包的⼯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程分包的⾏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调控。

⼯程分包应在充分利⽤公司内资源、有利于⼯程实施和提⾼全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

对此,公司实⾏⼯程分包许可与否的⽴项审批和⼯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第⼋条⼯程分包必须通过市场竞争⽅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

对此,公司实⾏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

第九条⼯程分包必须订⽴有效的规范的书⾯形式的⼯程分包合同。

对此,公司实⾏⼯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条必须对⼯程分包的⼯程质量、进度和施⼯安全进⾏严格的控制。

对此在发包⽅和分包商均应严格履⾏⼯程分包合同的基础上,发包⽅应对分包商的⼯程施⼯实⾏监督式、介⼊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公司内部招投标部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公司内部招投标部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公司内部招投标部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宗旨
(一)公司立足质量管理理念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有效保障投标客户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招投标
部门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内部招投标程序及其实施程序,以确保招
投标客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争公正的进行投标活动,
合理支付投标客户的费用,限制采购人有效地实现本部门各项招投标计划,有利于优化内部投标体系,健全投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一)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内部招投标的程序,包括投标管理、投标客户审批、投标客户确定、投标文件编制、回标控制、投标响应、回
标审查、投标及受理等过程,均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内部招投标,是指通过实施招投标程序,公
司选择和确定投标客户,并受理其从事货物、服务采购的方式,主要针对
招标价格较低、采购数量大、合同期限短等优势状况。

三、投标客户审批
(一)内部投标采购负责人负责投标客户审批。

(二)投标客户的审批程序如下:
1.投标客户申请:投标客户首先向公司提出投标申请。

2.投标客户审批:内部投标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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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招标管理办法
1、总则
为规范路桥公司的内部招标、投标、评标行为,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路桥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需要集中采购的主要材料、租赁(含活动板房、周转材料及大型施工机械)、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及内部承包招标投标活动;零星材料及零星工程不属于招投标范围。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4、招标范围
4.1主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商品砼、预拌砂浆、片石、碎石、砂、管材以及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 万元的材料。

4.2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龙门吊、砼拌合站、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卷扬机等。

4.3劳务分包: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 万元(指同一分包内容未进行分解的金额)的劳务分包。

4.4专业分包:建筑工程总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
单位的行为(绿化工程、管道工程、电力等等)。

4.5内部承包:根据招标策划决议,符合内部承包条件的项目。

5、承(发)包方式
根据项目的具体的情况可采取单价包干、总价包干、定额取费方式。

5.1 单价包干: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清单报价,中标清单价格为最终的结算价格。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若招标时间紧,则招标文件中可暂不提交工程量,但进入合同的暂定工程量须由招标人提供),结合招标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清单报价。

结算工程量按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5.2 总价包干:依据招标图纸、招标技术要求、招标范围进行总价包干。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名称(不含工程量),结合招标图纸、技术要求、招标范围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工程量并对工程量准确性负责,同时投标人可自行依据招标清单格式另行增补清单(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不全或有误),投标时以包干总价进行投标,中标后包干总价不作调整(招标时明确须调整部分除外)。

5.3 定额取费:按照定额取费方式进行结算。

无图纸招标或招标时间特紧,无法按单价包干或总价包干时采取的招标方式。

6、内部招标工作流程及整体要求
6.1统筹考虑对上投标工作与对下招标工作,平行作业,同步进行。

6.2招标策划:市场经营部在领取业主招标文件后5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及领导召开招标策划会,确定对下招标方案(含工区划分、甲供材料、定标原则等)报建设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6.3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批:在确定策划方案后7日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编制完成后跟踪集团公司力争5日内完成审批并挂网。

6.4开标:业主开标后5日内完成。

6.5考察:开标3日内初定5名候选人,并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5日完毕,并出具考察结果。

根据考察结果最终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6.6定标:市场经营部负责跟踪招标领导小组力争5日内完成审批。

6.7中标通知书:在定标后3日内发放中标通知书。

7、路桥公司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7.1路桥公司成立内部招标工作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总工程师、公司副总经理
组员:市场经营部负责人、成本控制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风险控制部负责人、科研技术部负责人、拟建项目经理部项目
经理。

7.2招标工作小组工作原则:遵守“事前测算、集体议事、会议决定”的原则。

7.3招标工作小组职责:
7.3.1审批决定公司有关招标采购管理的基本制度。

7.3.2研究决定公司招标采购的重大事项。

7.3.3审定公司各项招标采购计划表、招标采购控制价和招标采购文件。

7.3.4参与公司各项招标采购工作,审定公司各项招标采购结果。

7.3.5研究决定在结算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和合同没有约定的重大事项。

7.4招标工作小组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7.4.1组长:负责整体部署,审批承包方式、标段划分、资源配置及主要施工方案。

7.4.2副组长(总工程师):负责招标文件、队伍及供货方资信、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

7.4.3副组长(副总经理):负责队伍、供货方的考察工作,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审核。

7.4.4市场经营部:市场经营部为路桥公司内部招标牵头部门。

负责组织各部门共同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并集中进行整合、发布,
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招标策划会,并与建设公司协调,推动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7.4.5工程管理部:负责复核工程量,调查施工现场材料价格,为成本测算提供准确资料,审核技术标中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参与招投标过程中技术要求的澄清及洽谈。

7.4.6科研技术部:负责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对施工标段的划分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工程量进行资源配置工作,负责技术标的评分标准,参与招投标过程中技术要求的澄清及洽谈。

7.4.7成本控制部:负责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标底,提供招标合同文本,参与开评标,对投标工程量清单的合理性做出判定等清标工作。

成本控制部开标前3 天将标底报建设公司成本中心审核。

7.4.8风险控制部:负责整个投标过程风险控制工作,参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及劳务队伍、供货方的选择等工作。

7.4.9项目经理部:参与招标全过程,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售,清单、标底编制,负责材料价格的调查。

项目部负责项目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含临水临电)、大型施工机械租赁、材料采购及租赁等招标文件的编写(含承包范围、标底、工期、标段划分等的编制)。

8、奖惩措施
8.1市场经营部根据招标进展下达工作任务书或工作联系单。

8.2招标工作务必在领导和市场经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对于不按照要求完成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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