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中国音乐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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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史复习资料
古代部分:一,远古夏商时期的音乐:
中国音乐的起源: 模仿说、感情说、劳动说
乐舞:早期的音乐常常和舞蹈结合在一起,故名之“乐舞”。
黄帝时代的《云门》,又称《云门大卷》,相传黄帝部落以云为图腾,所以这是一部歌颂氏族图腾的乐舞。
《咸池》又名《大咸》,相传咸池为东方日浴地,故这是一部崇拜日浴的乐舞。
《箫韶》又名《大韶》,简称从《韶》。最初是咸黑所作的声歌,原名《九招》,虞舜时代的质又修订过,故后世又称此乐为《韶虞》。《箫韶》之名,是由于此乐舞以排箫为主要伴奏乐器的缘故。
夏代开始进入奴隶制社会,乐舞内容从氏族社会中对于图腾或大自然的歌颂转向对奴隶主统治者的歌颂。
《夏籥》又名《大夏》,是一部歌颂夏禹治水有功的乐舞。此乐舞在周代演出时舞者共六十四人,分为八行八列。主要伴奏乐器为籥,籥为管乐器,是排箫的原始形制。
《大濩》又称《濩》,是一部歌颂成汤灭夏建立商朝功勋的乐舞。“巫乐”,又称“巫音”,即巫术活动中所用的乐舞。在原始氏族社会里,由于人们对种种自然现象不能给以科学的解释,所以就造成了这种观
念的体现。在无力反抗或反抗失败的情况下,就寄希望于借助某种超自然的法术来推翻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或能预知他们命运的吉凶。瞽宗:一个起源于商代的音乐教育场所。商代的音乐教育不仅教本国的贵族子弟,而且还有别国的学生。
天然材料制成的乐器:骨哨、骨笛;龟甲摇响器;鼍鼓;磬(现存故宫博物馆的三音编磬为“永启”“永余”“夭余”);
陶制乐器:摇响器、陶铃、陶角、陶鼓、陶镛、陶埙;
铜制乐器:铜铃、铜鼓、钟、铙、镛、鑮;
远古夏商时期的乐律:1,既有旋律性的乐器(骨哨、骨笛、陶埙等),又有节奏性的乐器(摇响器、铃、鼓),说明旋律和节奏是最早的音乐中的两大要素;2,商代出土的编铙、编磬,虽然大小相近,但可以用不同的厚度调出不同的音高,说明商代人已经掌握了运用不同规格的钟体和磬体产生不同音高的技术;3,夏商时期已经开始出现五声音阶的歌曲和乐曲。
二,周秦时期的音乐:
周代的礼乐制度:君主八佾,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用二佾。佾指古代乐舞的行列。关于佾有两种解释:一,每佾固定为八人;二,人数与八佾相同,如八佾每佾八人,六佾每佾六人等。
周代乐官一般兼具行政、教学与演奏(演唱)三种职能。
音乐教育:对象:贵族子弟,即世子和国子。“乐”的学习内容:乐德、
乐语和乐舞。
乐德:“中、和、祗、庸、孝、友”;
乐语:“兴、道、讽、诵、言、语”;
乐舞:六代乐舞为主,如《云门》、《大咸》、《大夏》、《大濩》、《大武》;贵族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由易而难、由简而繁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礼”、“乐”的比例是很重的。他们学习礼、乐的目的,并不是去从事各种音乐表演活动,他们的目的是要达到统治阶级提倡的“礼乐治国”。
六代乐舞:《云门》、《咸池》、《箫韶》、《大夏》、《大濩》、《大武》;前五部参照远古夏商时期音乐。《大武》内容描写周武王伐纣的全过程。采风:是一种为了解民意、完善施政而采取的一种较为积极的举措。采风制度的建立为宫廷提供了大量的优秀民间音乐和歌词,而且为保存先秦时期的民歌作出了不朽的功绩。
颂乐:用于天子祭祖、大射、视学及两君相见时等重大典礼时的乐舞。《诗经》里保存了《商颂》、《周颂》、《鲁颂》等三颂。内容大都是史诗性的,带有神话色彩。颂有乐章形式、有乐歌形式、也有纯器乐形式,一般速度较慢。
四夷之乐:四夷是指周代对四方边疆的称呼。“四夷之乐”可以用于祭祀与宴飨中,以吹奏管乐和唱歌为主。之所以被采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炫耀统治阶级的文功武德。掌管“四夷之乐”的“鞮鞻氏”的官位和地
位都十分低下。
郑卫之音:代表民间俗乐。“郑卫之音”是郑国与卫国一带的地方音乐,它保留了浓郁的商代音乐特色,节奏奔放活泼,音乐优美抒情,风格上与“雅乐”迥然异同。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其中“风”占据比较重要的一部分,所涉及的题材内容丰富,包括爱情、家庭、婚姻生活。
《楚辞》是继《诗经》后的又一部诗歌总集,屈原的作品构成了它的主体。《楚辞》共收录了《离骚》、《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等七首。
荀子曾根据民间歌曲创作了《成相》篇。“成相”就是手持“相”这种乐器作为伴奏的说唱。《成相》篇的内容主要宣扬为君治国之道。
乐器:八音分类法:按乐器制作材料的不同分为“金、石、土、革、丝、木、匏、竹”。诸类乐器中以打击乐器较多。
乐律:三分损益法律是一种用数学计算的生律方法。把一个振动体(即弦长)的长度均分为三段,去掉它的1/3,得2/3,称“三分损一”。如加上他的1/3,得4/3,称为“三分益一”。这种取律的方法称为“三分损益法”。
“中声”与“淫声”是当时一对非常重要的音乐美学思想。“中声”是指那些有节制的音乐,“淫声”是指音响过渡、手法繁杂的音乐。
儒家音乐美学代表人物:
孔子:1,音乐的审美标准:尽善尽美;2,崇雅贬郑;3,强调音乐的社会功能。
孟子:1,认为无论圣人还是凡人,对音乐都有共同的美感;2,认为音乐的本质是用来表现人的喜乐之情的;3,提倡“与民同乐”,这样才能达到人和、政和,才能“王天下”。
荀子:1,音乐所呈现出的音响必须“中”、“和”而不“淫”;2,抨击墨子的“非乐”思想,注重音乐的社会功能;3,提出“中和”的审美标准,反对“夷俗邪音”、“郑卫之音”等淫声,进一步发展了前人的“中和”思想。
墨家音乐美学:
墨子:音乐对于王道、万民来说没有任何利处;音乐无法解决百姓生活中的困难,而且增加了劳动人民的负担,并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道家音乐美学:
老子:提倡“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他认为最理想的音乐是无声的,这种无声之乐正是有声之乐的本源。
庄子:1,批判儒家礼乐思想,音乐要以自然、自由为美,而礼乐束缚了人的自然本性;2,推崇自然之乐,提出“人籁、地籁、天籁”的概念;3,倡导适兴之乐,他认为音乐应该顺应自然,适合人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