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释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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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产生的背景和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87年1月1日施行至今,17年来在处罚各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家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发展,社会治安面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日趋复杂,《条例》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有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罚种类和幅度、处罚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亟待完善。1997年8月,公安部会同有关方面启动了《条例》的修订工作,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2005年8月27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8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它的最终通过,将使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制度更加完备,更加具有现实针对性。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特点
1、突出强调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这在法律第6条当中专门进行了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而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2、增加了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现在社会经济发展使社会治安有了很大的变化,针对一段时间以来,突出的治安问题,如强行乞讨、拉客招嫖、强买强卖、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招摇撞骗等扰乱公共秩序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等均明确纳入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按照国家尊重保障人权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对于强迫他人劳动以及用暴力威胁他人劳动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3、增加了处罚的种类,提高了罚款处罚的幅度。《条例》规定的处罚种类仅有警告、罚款和拘留三种。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增加了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处罚。《条例》规定罚款的最高数额除对“黄、赌、毒”等行为处以最高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外,对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罚款处罚仅为1元至200元。十几年过去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的变动,200元罚款显然起不到惩戒的作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较大地提高了罚款处罚的幅度,除对“黄、赌、毒”保留了3000至5000元处罚外,其他的违法行为,按照不同的行为和不同的性质,分别规定为二百元以下、二百元到五百元、五百元到一千元、二千元、五千元等多个档次。
4、缩小了治安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原来《条例》规定拘留的一般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治安管理处罚法》把行政拘留处罚,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和情形,细分为1至5
日,5至10日,10日至15日三个档次,避免行政拘留处罚跨度过大,有利于公安机关在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时,妥善处理自由裁量权。
5、新增强制措施填补法律“空白”。即公安机关在现场处置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时,可以采取取缔、现场管制、责令解散、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禁止进入特定场所、禁止离开指定场所、收缴以及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6、处罚的程序更加完善。《条例》关于处罚程序的规定比较简单,《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行政处罚的规定和法治原则的要求,充实完善了处罚程序方面的内容,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查、裁决、执行和救济都规定了具体、细致的程序。如增加了治安处罚的简易程序,规定人民警察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处罚决定。此外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赋予了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救济渠道的权利,使公民能自主选择相应的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7、加强了对公安机关尤其是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的要求。根据常委会审议的意见,专门增加了执法监督的一章,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治安处罚当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必须禁止的行为。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以下10个方面体现尊重保障人权。
1、刑讯逼供受处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刑讯逼供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四种情形将从重处罚。法律规定,有四种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将被从重处罚,即: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询问查证时一般为8小时。法律明确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4、不服处罚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胁迫他人乞讨等将受罚。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强迫他人劳动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