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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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1.1 总则
1.1.1为保障游客及景区的安全,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并能形成统一协作,高效运转,做好预防措施,杜绝重大意外事件的发生,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1.2 本规定适用于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1.2 职责
1.2.1按照管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值班管理制度》的规定,当日值班人员对当日景区的游览秩序、基础设施、景观设施、水域安全、草坪防火、财务等)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1.2.2 景区各部门均应按照各自职能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作。
1.3 工作程序
1.3.1 火灾火警
1.3.1.1 发生火灾火警时,现场的景区员工应用就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并上报景区领导,同时拨打119报警。
1.3.1.2景区员工发现火情后,应取就近的灭火器材,赶赴现场灭火,并疏散游客至安全处。
1.3.1.3场务管理部门电工组接报后,立即关闭现场电源。
1.3.1.4景区医务室医护人员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1.3.1.5车辆管理部门安排好救护或应急车辆
1.3.1.6火情解除后,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起火原因,现场清点财务损失情况。 1.3.2 大风暴雨
1.3.
2.1 管委会办公室收到气象部门的大风暴雨预报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传达到各有关部门。
1.3.
2.2 各部门员工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本部门员工做好防风抗洪的准备工作。
1.3.
2.3安排当日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景区游客、建筑、
设施的安全,发现情况立即上报。
1.3.
2.4景区领导根据灾害情况,立即广播通知游客注意安全。并安排保安疏导游客离园。
1.3.
2.5 场务管理部门组织人员检查景区设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1.
3.2.6灾情过后,应拍摄受损场面并组织人员立即清理现场,组织人员抢修损坏景点、建筑设施、花木等。
1.3.
2.1 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清点受损物资;
1.3.3 刑事治安事件
1.3.3.1 景区如发生打架斗殴、凶杀、抢劫、扒窃、诈骗等刑事治安事件,由景区现场人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事件的性质做出相应的处理,若为一般治安案件,可进行劝阻、调解,若为刑事案件,报公安机关处理,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1.3.3.2景区举办公共集会及大型活动期间,如发生刑事治安事件,景区工作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处理,并将当事人带离现场,尽量不影响机会及活动正常开展。 1.3.3.3景区工作人员应将事件的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1.3.4 溺水事件
1.3.4.1立即清除溺水者口鼻内的污物,检查溺水者口中是否有假牙。如有,则应取出,以免假牙堵塞呼吸道。
1.3.4.2垫高溺水者腹部,使其头朝下,并压拍其背部,使吸入的水从口、鼻流出。这个过程要尽快,不可占过多时间,以便进行下一步抢救。
1.3.4.3检查溺水者是否有自主呼吸,如没有,应马上进行人工呼吸,方法是:使溺水者仰卧于硬板上或地面上,一只手托起其下颏,打开气道,另一只手捏住其鼻孔,口对口吹气,约每分钟16次,18次。
1.3.4.4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检查溺水者的颈动脉,以判断心跳是否停止。如心跳停止,则应进行人工呼吸的同时进行体外心脏挤压,方法是:双手叠加对溺者心脏部位进行每分钟60次,80次的挤压。
1.3.4.5迅速将溺水者送医院急救,在送医院途中不要中断抢救
1.3.5 应急医疗事件
1.3.5.1如遇急诊或无生命危险的游客,景区员工应指引或护送需急诊的游客到医
院就医。
1.3.5.2如遇虽无无生命危险,但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的游客,由现场员工及时通知医生到现场救护,或由工作人员联系景区内的车辆送病人到医院处理,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1.3.5.3如遇重大伤、病或有生命危险的游客,现场员工应及时向景区有关领导报告,协调有关各方及时、妥善地进行救治。
1.3.5.4在医务室就诊或现场救治的急诊游客,如病情危重,医务室不能处理者,经景区医护人员初步处理后,由景区车辆及时送就近的医院治疗,转送时由景区医护人员或指定的其他人员随同前往。
1.3.5.5 对所有危重病人的处理,均应做好有关记录,包括病情经过、初步检查诊断结果、所采取的措施等,以便进一步的治疗及处理。
1.3.6 施工现场安全
1.3.3.1 施工单位进入景区施工前,景区建设管理局应与业主部门取得联系,查看是否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
1.3.3.2 景区建设管理局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督察,督促工程业主部门按《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控制。
景区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1.1 总则
1.1.1 景区发生突发事故时,管理部门能有效地控制局面,迅速有序地处理突发事故。
1.1.2 本制度适用于景区火灾火警、重伤急救、大风暴雨、刑事治安事件、停电停水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1.2 职责
1.2.1 景区办公室负责突发事故处理的总协调。
1.2.2 场务管理部门协助处理突发事故并保护现场。
1.2.3 景区医务室负责突发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救护。
1.2.4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突发事故中的用车安排。
1.2.5 场务管理部门负责突发事故中的水、电、气的处理;景点设施的抢修;树木、花草的处理等。
1.2.6 其他部门协助处理突发事故。
1.3 工作程序
1.3.1 火灾火警
1.3.1.1 发生火灾火警时,现场的景区员工应用就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并立即报景区消防部门。
1.3.1.2 景区消防部门接报后,按有关规定组织力量扑救,并上报景区领导,同时拨打111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