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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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能更好的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内容,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三、职责
3.1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部门一级的安全相关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其中,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结果需报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考核。
3.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工伤事故的考核处罚。
3.3各部门负责将安全指标目标分解到班组,定期监督检查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负责班组、岗位安全指标目标的考核。
3.4部门经理负责提出对部门岗位安全指标的考核建议。
3.5分管领导负责批准部门岗位级目标指标的制定和考核。
四、具体指标内容
4.1安全责任书签订率;
4.2隐患排查率;
4.3隐患整改率;
4.4工伤事故控制指标;
五、目标与指标的分解与实施
七个为零:
1、死亡及重伤(含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6、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7、职工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四个达标:
1、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
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
3、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4、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达标率为100%
指标分解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如下:安全生产办公室:
死亡及重伤(含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为零
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人力资源部:
新职工入厂安全教育率100%。
中层干部安全教育率>90%。
特殊工种培训取证率100%。
员工教育计划完成100%。
临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完成100%。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职工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行政部:
消防器材合格率100%。
应急设备、设施完好率100%。
防护器材完好率100%。
员工劳保发放计划完成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财务部:
各项安全生产费用到位率100%。
安全奖励资金到位率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市场部及销售部:
死亡及重伤(含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驾驶证、健康证)
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采购部:
死亡及重伤(含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工程部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主设备完好率100%,一般设备完好≥率95%。
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检测率100%。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六、集团公司指标的考核办法
6.1安全责任书签订率、隐患排查率、隐患整改率指标要求达到100%,凡考核中发现有遗漏,未达到100%的,视情节,考核部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100元的处罚。
6.2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
6.2.1发生轻伤事故,事故责任人处罚100元。
6.2.2轻伤控制指标考核以半年为一个考核期,超过控制指标后,每超过一次扣罚第一责任人100元,分管领导100元。
6.2.3严格事故汇报制度。各部门发生安全事故要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安委会,轻伤事故还要在3天内将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上报安委会,超期限未报的扣罚事故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负责人每人100元。对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超期限2天属瞒报)的扣罚事故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负责人每人200元。
七、其他
7.1应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制定、修订完下一年度的各项目标指标。
7.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以及集团公司的发展状况,需要临时增加或减少目标指标的,须经目标指标制定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变动。
7.3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执行目标指标的,需书面申请,经目标指标制定部门同意后,可暂缓执行,待特殊情况处理后,应继续执行原目标指标。
7.4公布之日起执行;
7.5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