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措施及灭火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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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措施及灭火工作流程

1、消防安全管理

1.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设置

1.1.1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的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消防安全管理法规、规定、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和提出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改善安全条件的实施情况。

3)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法规、规定和技术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发生伤亡事故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及时抢救,并负责善后处理结案等工作。

4)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改善安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5)公司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室、物业项目(大厦)管理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均须增强安全意识,强化管理,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住宅及施工现场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从而全面提高管理服务质量。

1.1.2消防安全员职责

1)向公司领导负责,定时向本部门物业项目管理处主任、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本物业项目的安全状况拟订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批。

2)参与制定防止伤害、防止火灾、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督促实施本物业项目所属

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经常对本物业项目及施工现场住宅、用电、用气和电梯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各专业人员处理,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逐级上报,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并即刻组织现场抢救,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4)协助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员工、居民的安全声查、安全管理做好培训、宣传、教育工作。

5)就本物业项目住宅区及施工场地的安全情况每季度向公司领导小组作一次书面汇报。

1.1.3义务消防队长职责

1)小区义务消防队长由各小区保安队长担任。

2)大厦义务消防队长在管理处防火责任人和消防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3)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管理小区义务消防队。

4)按既定消防训练方案,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实战训练或演习,使小区义务消防队做到防火工作常备不懈。

5)随时检查辖区内消防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纠正。

6)配合维修班搞好消防器材、设备管理,保证消防设施不受损坏。

7)随时检查所辖队员对消防器具使用掌握的实际情况,提高“义务消防队”的实战能力。

8)接到火灾信号后,在安排报警同时,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按既定方案或临时制定的方案进行灭火、抢救。

9)定期向管理处主任汇报义务消防队培训及消防工作情况。

1.1.4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小区所有员工均属于义务消防队员,均有义务、有责任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火灾时紧急奔赴火灾现场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消防战斗。

2)学习有关消防知识,熟知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消防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使用方法和程序等。

3)宣传贯彻消防规章制度,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4)各义务消防队员发现消防设施被破坏,应立即报告管理处进行处理。

5)积极参加管理处及公司组织的各项消防灭火训练活动。

6)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疏散受灾人员及物资。

7)积极参加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防火意识。

1.2消防管理规定

1)员工应把预防火灾视作自己的日常职责,人人都是义务消防队员。本单位或外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因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中心,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应派人监督,待动火完成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的除责成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处以罚款;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处罚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2)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办公室装饰等处)必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方能动火;违者按有关规定罚款。动火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发火灾。

A)动火前“七不”:

a)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b)周围的易燃杂物未能未清除不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d)凡盛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尽残有油质的不动火。

e)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f)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

动火。

g)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B)动火中的“四要”:

a)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b)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

即停止动火。

c)发生火灾燃炸事故时,要及时处理。

d)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动火后的“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离开现场。

3)配电房及重要机房内不准堆放可燃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堆放任何杂物。4)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禁止住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焚香、烧纸。

5)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

6)严格维护消防设备,按公司规定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1.3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

1)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轮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室内严禁吸烟,非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遵守交接班制度,注意消防报警系统是否正常,有否火灾隐患。

4)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检查是否属实,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及汇报。

5)定期检查及维修养护消防设施,向主管及工程部门列出维修申报。

6)消防中心电话为专用报警电话,任何人士不得占用。

1.4住宅小区常见的火灾情况

1)由于配电线路老化、电线短路、超负荷,及接触电阻过大,电火花或电弧等造成。

2)照明灯具、电热器具着火。

3)因乱扔烟头或小部分住户对家具安全疏忽而引起的火灾。

1.5小区各级人员在灭火中的职责

1)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主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到达火灾现场指挥扑救,组织临时灭火指挥部,下达救火、救人、抢救物资等命令,并视情况报告公安消防机关。

2)消防中心职责:确定火灾后,立即向最高当值领导汇报,通知义务消防队到火灾现场,指挥部与各部门人员联系,传达指示,利用广播引导被困人员向安全地点

疏散。

3)义务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集合,由队长统一指挥各人救火。

4)工程部接报警后,应迅速往指挥部待命,工程人员应监测水池水位及消防水泵的运行情况,电工立即往配电房待命,接到命令立即切断电源,并保证消防设备及

应急照明的供电使用。

5)小区各灌录保安人员协助业主/住户疏散,小心及安全撤离火灾现场,并将伤患者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1.6消防灭火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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