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细则(DOC 58页)[实用全面资料]
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细则
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细则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为加大业扩报装治理,规范业扩报装作业行为,进一步提升办电效率,按照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方法》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治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气化铁路业扩报装工作治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业扩报装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规定了用电大项目前期咨询、业务受理、现场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业务收费、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中间检查及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签订、接电、资料归档全过程的作业规范、流程衔接及治理考核要求。
业扩报装应按照“一口对外、便利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布”的原则开展工作。
通过集约化、精细化治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本细则适用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所属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供电服务中心)、电业局,县级供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用电大项目前期咨询为确保如期用电,在工程立项初期客户可就项目供电的可能性及其条件向供电服务中心、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提出供电咨询,对因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可通知客户暂缓办理。
受理客户立项项目用电需求,指导客户填写《用电大项目前期咨询受理单》。
现场勘查后填写《用电大项目前期咨询答复意见单》,并书面答复客户。
第三章业务受理为客户提供供电营业厅、“95598”客户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等多种报装渠道。
供电营业窗口或“95598”客户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应按照“首咨询负责制”服务要求指导客户办理用电申请业务,向客户宣传奇明现行政策及规定。
供电电压110(66)KV及以上的客户新装、增容业务由供电服务中心办理,供电服务中心也可托付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属地受理。
受理客户用电申请时,应主动为客户提供用电咨询服务,同意并查验客户用电申请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受理。
供电公司业扩工程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业扩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电公司业扩工程的管理,提高供电服务质量,保障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对新建、改建、扩建电力用户工程(以下简称业扩工程)的报装、设计、施工、验收、送电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公司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业扩工程管理工作,提高供电服务水平,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第二章业扩工程报装管理第四条电力用户申请业扩工程,应当向供电公司提交下列资料:(一)业扩工程申请报告;(二)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电力用户及业扩工程的基本情况;(四)电力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五)电力用户与供电公司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或者协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供电公司应当在收到业扩工程申请资料后,对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的,予以受理,并告知电力用户;审核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电力用户需要补正的资料。
第六条供电公司应当在受理业扩工程申请后,根据电力用户的需求、电网规划、供电能力等因素,制定业扩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时间表,并通知电力用户。
第七条供电公司应当对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业扩工程质量。
第八条供电公司应当在业扩工程送电后,对电力用户进行用电安全、节能等培训,并定期对电力用户进行回访,了解电力用户的需求和供电服务的满意度。
第三章业扩工程设计管理第九条业扩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规程和供电公司的要求,确保电力用户的安全、可靠、经济用电。
第十条供电公司应当对业扩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规程和供电公司的要求;(二)设计文件中的设备选型、线路走向、保护配置等是否合理;(三)设计文件中的施工图、电气设备安装图等是否齐全、清晰。
第十一条供电公司应当在审核合格的业扩工程设计文件上签署意见,并通知电力用户。
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省公司发文)
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电力公司2011年8月目录目录 (I)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原则 (2)第三章管理职责 (4)第一节省公司职责 (4)第二节地市公司职责 (7)第三节县(市)公司职责 (11)第四章业务受理及现场勘查 (12)第一节前期咨询 (12)第二节业务受理 (15)第三节现场勘查 (17)第五章供电方案的确定及答复 (19)第一节供电方案编制原则 (19)第二节电力重要性等级的确定 (20)第三节用电容量的确定 (21)第四节供电电压等级的确定 (25)第五节接入方式的确定 (28)第六节容量开放的原则 (34)第七节业扩接入工程费用承担原则 (36)第八节产权分界点的确定 (37)第九节供电方案的确定及答复 (42)第六章接入工程管理 (45)第一节接入工程收费 (45)第二节接入工程实施 (46)第三节接入工程物资管理 (50)第七章受电工程管理 (51)第一节受电工程设计审查 (51)第二节受电工程施工 (54)第三节受电工程中间检查 (54)第四节受电工程竣工验收 (55)第八章居配工程管理 (58)第一节执行范围 (58)第二节居配工程收费 (59)第三节居配工程设计 (64)第四节居配工程实施 (65)第九章业务收费及合同签订 (69)第一节业务收费 (69)第二节高可靠性收费 (70)第三节供用电合同、协议签订 (72)第十章装表接电 (74)第十一章重要电力客户 (75)第一节供电方式 (75)第二节电气主接线 (77)第三节自备应急电源 (80)第四节重要客户运行方式 (81)第五节电气设备的选择 (82)第六节继电保护、二次回路及自动装置 (86)第七节低压配电装置的基本要求 (89)第十二章临时用电管理 (91)第一节一般规定 (91)第二节运行管理 (93)第三节期限管理 (93)第四节定金管理 (94)第五节不装表临时用电 (95)第十三章检查与考核 (95)第一节业扩工程 (95)第二节接入工程、居配工程 (98)第三节各环节考核周期 (99)第十四章附则 (10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电力公司客户业扩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业扩报装作业行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保证供用电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细则。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报装接电管理,满足电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的需求,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河南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其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
第三条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公开透明”的原则。
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通过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对业扩报装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为客户提供“明白、放心、满意”的报装接电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区域内所有直供客户业扩报装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五条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营销部负责业扩报装的归口管理,并组织协调生技、调度、发策、乡管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第六条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信息共享、过程可控、提高时效。
第七条按照“三不指定”的原则,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八条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营业窗口、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将业扩工程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客户;客户能够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第三章职能分工第九条在公司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公司营销部归口管理,供电按营业窗口单位具体负责办理,生技、调度和发策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为客户用电提供全过程服务。
第十条管理分工1.分管经理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进行批示、批准。
安徽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考核细则
安徽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考核细则附件1:安徽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电力公司系统业扩报装管理工作,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缩短业扩报装时限,提高业扩报装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业扩报装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安徽省电力公司同业对标考核。
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市级供电企业,县级供电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考核的主要内容有:1、业扩报装基础管理。
包括一口对外、首问负责制、信息化、标准化、“三不指定”等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建立情况。
2、业扩报装过程质量。
包括业扩报装过程控制、质量管理等。
3、业扩报装管理成效。
包括业扩报装管理分析、经验提炼、缩短平均接电时间效果等。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五条业扩报装基础管理(40分)。
1、一口对外。
业扩受理(含申请受理、设计图纸审查受理、竣工检查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答复、竣工检查答复均由供电服务窗口负责实施,得4分;不符合要求的,一件扣1分。
2、客户代表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业扩全过程实行业务到期提醒、超时督办,得4分。
存在到期未提醒或超时未督办的,一件扣1分。
3、客户经理室的客户经理在供电营业窗口实行挂牌服务,明确公示客户经理职责,为高压客户提供业务代理、流程监督等服务,得4分。
不符合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4、客户经理室的客户经理履行服务职责,服务业务数达到统计期高压业务受理量的60%,并公示客户对客户经理服务业绩的评价,得3分。
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
5、供电营业厅提供与客户业扩相关的配网信息资料及供电方案制定的规定,并与客户协商供电电源点,得2分。
不符合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6、供电营业厅公布具备资质的设计、承装(修、试)企业名单得2分。
不符合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经查,具备资质的设计、承装(修、试)企业参与供电企业业扩流程,或供电企业审查资质不严,导致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审查获得通过,该项不得分,另扣4分。
业扩工程(客户受电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业扩工程安全管理,明确业扩工程相关部门在业扩工程全过程管理中的安全职责,确保业扩工程实施过程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促进业扩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干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业扩工程是指公司供电营业区内客户独资、合资或者集资建设并接入县公用电网的输变配电设施与改造工程。
第三条业扩工程安全管理是指从受理客户申请到工程送电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包括现场查勘、供电方案拟定和审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装表接电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客户业扩工程委托设计、施工的,必须向供电公司提交正式委托证明文件,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客户涉网设备必须符合入网条件.第二章业扩工程相关部门安全职责第五条安全监察部门安全职责1 、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是业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归口部门,负责监督相关部门在业扩工程管理各环节中履行安全职责情况。
2、参预10kV 及以上专线、高压双电源客户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单位资质和设计文件审查,审查设计文件中安全设施是否已纳入工程项目概算,对施工、调试方案中涉网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3、参预10kV 及以上专线和高压双电源客户业扩工程的供电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和启动送电工作。
在验收中重点检查涉网设备双重编号、防误闭锁装置、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安全工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
4、负责审查确认客户停送电联系人资格,并对其进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两票管理规定培训和考试。
5 、监督本单位员工在客户受电装置上工作时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的情况。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门安全职责1 、公司市场营销部门是业扩工程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的归口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基建、调度等部门完成业扩工程全过程的业务指导及技术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业扩工程现场查勘、供电方案确定、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设计文件审查以及涉及监理、调试单位的相关审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调试方案涉网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xx电网公司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办法
Q/CSG214002-2015目次南方电网公司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办法 (1)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职责 (1)4.1 公司 (1)4.2 省级公司 (2)4.3 地市供电局 (2)4.4县区供电局 (3)5管理内容与方法 (3)5.1 年度投资计划申报与下达 (3)5.2 工程招标与物资招标 (3)5.3 低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 (4)5.4 中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 (4)6检查与考核 (4)7附则 (5)附录A:中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流程 (6)附录B:低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流程 (7)I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进一步规范业扩配套项目工程管理,理顺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的立项申请、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等管理,缩短建设周期,及时满足客户用电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供电企业的中、低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管理办法》(Q/CSG214026-2014)《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修订)》(Q/CSG213001-2015)《xx电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规定》(Q/CSG213019-2014)《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2015)》(Q/CSG213003-2015)《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南方电网基建〔2011〕32号)《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Q/CSG217001-2014)《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2014版)》(南方电网市场〔2014﹞14号)3术语和定义业扩工程配套项目:指为满足客户的报装用电需求,根据公司规范业扩工程投资界面的有关规定,由供电企业投资、位于产权分界点电源侧的配网建设项目。
其中,供电电压10(20)千伏的称为中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供电电压380/220伏的称为低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
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细则
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细则黑龙江省电力业扩报装工作规范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业扩报装治理,规范业扩报装作业行为,进一步提升办电效率,按照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方法》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治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气化铁路业扩报装工作治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业扩报装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规定了用电大项目前期咨询、业务受理、现场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业务收费、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中间检查及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签订、接电、资料归档全过程的作业规范、流程衔接及治理考核要求。
第三条业扩报装应按照“一口对外、便利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布”的原则开展工作。
通过集约化、精细化治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黑龙江省电力(以下简称省公司)所属黑龙江省电力供电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供电服务中心)、电业局,县级供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用电大项目前期咨询第五条为确保如期用电,在工程立项初期客户可就项目供电的可能性及其条件向供电服务中心、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提出供电咨询,对因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可通知客户暂缓办理。
第六条受理客户立项项目用电需求,指导客户填写《用电大项目前期咨询受理单》。
现场勘查后填写《用电大项目前期咨询答复意见单》,并书面答复客户。
第三章业务受理第七条为客户提供供电营业厅、“95598”客户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等多种报装渠道。
供电营业窗口或“95598”客户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应按照“首问负责制”服务要求指导客户办理用电申请业务,向客户宣传奇明现行政策及规定。
供电电压110(66)KV及以上的客户新装、增容业务由供电服务中心办理,供电服务中心也可托付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属地受理。
第八条受理客户用电申请时,应主动为客户提供用电咨询服务,同意并查验客户用电申请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受理。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报装接电管理,满足电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的需求,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河南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其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
第三条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公开透明”的原则。
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通过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对业扩报装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为客户提供“明白、放心、满意”的报装接电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区域内所有直供客户业扩报装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五条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营销部负责业扩报装的归口管理,并组织协调生技、调度、发策、乡管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第六条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信息共享、过程可控、提高时效。
第七条按照“三不指定”的原则,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八条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营业窗口、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将业扩工程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客户;客户能够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第三章职能分工第九条在公司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公司营销部归口管理,供电按营业窗口单位具体负责办理,生技、调度和发策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为客户用电提供全过程服务。
第十条管理分工1.分管经理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进行批示、批准。
云南电网公司业扩管理细则
Q/CSG2014-7-1发布2014-7-1实行目??录前言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扩报装业务,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管理办法》(Q/CSG214026-2013)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由云南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提出并归口。
本细则由云南电网公司企业管理部易志生统一编号。
本细则由云南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起草。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李翔、杜朝波本细则主要审核人:李绍祥、严军本细则由杨卓批准。
本细则由云南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解释。
业扩管理细则总则为规范和统一云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扩报装业务,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依法经营和供电服务承诺的兑现,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相关部门、各供电单位业扩报装业务管理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管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云南省供用电条例》《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监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暂行)《云南省各电压等级用户侧受电装置技术装备标准》《云南省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下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客户全方位服务20项跨部门重大协同业务全流程》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市场营销业务模型说明书》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营销管理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图集(2014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技术导则(2014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电力客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规范(试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0kV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低压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公司总部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公司总部部分专业领域管理界面》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加强业扩配套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网项目工作流程指导意见》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加强业扩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缩短居民计量业务处理时限的指导意见》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南方电网公司业扩受电工程电子化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云南电网公司《客户受电工程投资界面及运行维护界面划分管理办法》云南电网公司《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供电方案审批暂行规定(修订)》云南电网公司《营配信息集成电子化移交管理办法》术语和定义用电业务扩充(简称业扩):是指为客户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等相关业务手续,包括业务受理、现场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设计资料审核、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以及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建立客户档案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报装接电管理,满足电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的需求,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河南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其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
第三条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公开透明”的原则。
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通过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对业扩报装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为客户提供“明白、放心、满意”的报装接电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区域内所有直供客户业扩报装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五条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营销部负责业扩报装的归口管理,并组织协调生技、调度、发策、乡管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第六条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信息共享、过程可控、提高时效。
第七条按照“三不指定”的原则,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八条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营业窗口、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将业扩工程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客户;客户能够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第三章职能分工第九条在公司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公司营销部归口管理,供电按营业窗口单位具体负责办理,生技、调度和发策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为客户用电提供全过程服务。
第十条管理分工1.分管经理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进行批示、批准。
最新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目标,全面实践“四个服务”的宗旨,贯彻落实“三个十条”,规范业扩报装工作,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
请到向其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
第三条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则。
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以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对业扩报装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简化用电手续,缩短业扩报装周期,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第四条从事业扩报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供电服务规范》
和《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等规定。
业扩报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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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业务受理、现场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业务收费、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签订、接电、资料归档、服务回访全过程的作业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陕西省电力公司及所属各供电单位。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四条业扩报装工作必须全面践行“四个服务”宗旨,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供电监管要求,严格遵守供电服务“三个十条”规定,按照“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坚持“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由营业窗口统一受理用电申请,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按职责分工承办业扩报装的具体业务,并对外答复客户。
营销、发策、农电、生产、调度、基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流程要求,完成业扩报装流程中相应的工作内容。
第六条坚持“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推行“首问负责制”、“客户经理制”,严格按照《供电监管办法》及国家电网公司“十项承诺”要求的时限办理业扩报装各环节业务。
业扩报装工作流程见附件。
第七条坚持“三不指定”的原则,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尊重客户对业扩报装相关政策、信息的知情权,对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的自主选择权,对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的评价权,杜绝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八条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95598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统一的业扩报装服务项目、业务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配置自助服务终端,方便客户查询有关政策、业务办理进程以及受电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信息。
陕西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陕西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业扩报装管理~规范业扩报装作业行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业务受理、现场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业务收费、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签订、接电、资料归档、服务回访全过程的作业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陕西省电力公司及所属各供电单位。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四条业扩报装工作必须全面践行“四个服务”宗旨~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供电监管要求~严格遵守供电服务“三个十条”规定~按照“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坚持“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由营业窗口统一受理用电申请~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按职责分工承办业扩报装的具体业务~并对外答复客户。
营销、发策、农电、生产、调度、基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流程要求~完成业扩报装流程中相应的工作内容。
第六条坚持“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推行“首问负责制”、“客户经理制”~严格按照《供电监管办法》及国家电网公司“十项承诺”要求的时限办理业扩报装各环节业务。
业扩报装工作流程见附件。
第七条坚持“三不指定”的原则~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尊重客户对业扩报装相关政策、信息的知情权~对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的自主选择权~对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的评价权~杜绝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八条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95598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统一的业扩报装服务项目、业务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配臵自助服务终端~方便客户查询有关政策、业务办理进程以及受电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信息。
某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细则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细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编码:Q/CSG-GPG 2 14 001-20172017-08-11印发封面2017-08-11实施1本制度信息陈松波、、、李林发、童亮、何国强、莫莹莹2017-08-11印发制度信息2017-08-11实施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细则1总则1.1 为加强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司供电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直属各供电局。
东莞、中山供电局所属供电分局履行县(区)供电局及供电所职责;各县级子公司参照直属县(区)供电局的职责划分执行,各县级子公司的市场部、计划建设部和生产设备管理部分别履行县(区)局营业部、计划建设部和配电部的职责。
2规范性引用文件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110号)《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办稽查[2009]76号)《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7号公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管理标准》(Q/CSG 214031-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办法》(Q/CSG214001-2017)《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电力客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工作规范(试行)》(南方电网市场〔2013〕32号)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客户受电工程管理规定》(Q/CSG 214013-2011)《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Q/CSG 1 0012-200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Q/CSG214024-20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源及大用户并网管理办法》(Q/CSG213006-201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规划技术指导原则》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加强业扩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市场〔2012〕27号)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2014版)》(南方电网市场(2014)14号)《南方电网公司10kV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Q/CSG113007-2012)《南方电网公司低压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Q/CSG113006-2012)《关于南方电网公司业扩受电工程电子化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南方电网市场〔2014〕3号)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加强业扩报装管理“五项机制”实施细则》(市场〔2015〕42号)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价〔2004〕72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Q/CSG217001-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修订)》(Q/CSG213001-201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南方电网基建〔2011〕32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2015)》(Q/CSG213003-201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规定》(Q/CSG213019-2014)《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业务指导书》(Q/CSG433002-2015)《关于南方电网公司储备物资补仓采购供应的指导意见》(南方电网物〔2016〕2号)《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技术规范》《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选型规范》《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竣工检验规范》《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营销管理规范》(S.00.00.04/G100-0009-0810-1630)《广东电网公司中低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办法》(Q/CSG-GPG 2 14 040-2011)《广东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Q/CSG—GPG 2 21 015—2011)《关于印发广东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营业服务相关规范文件的通知》(广电市〔2014〕6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执行工作指引(试行)》(广电市〔2015〕4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中低压业扩配套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提升措施的通知》(广电建部〔2016〕86号)《关于进一步简化业扩配套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广电计〔2016〕137号)《南方电网公司10kV电力客户供电方案制定业务指导书(2016版)》(南方电网市场〔2016〕3号)《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Z 29328-2012)《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监管〔2014〕149号)《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司配网电子化移交操作指引的通知》(设备〔2016〕33号)《关于落实中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提升措施的通知》(广电市〔2016〕58号)《关于用户接入系统原则调整的通知》(南方电网计〔2016〕59号)3术语和定义3.1 业扩:又称业务扩充,指为客户办理新装、增容业务手续,包括业务受理、现场勘查、确定及答复供电方案、受电工程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和建立客户档案等工作环节。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管理办法规定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4026-2013业扩管理办法目次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3)4职责 (4)5管理内容与方法 (6)5.1总体要求 (6)5.2业扩受理 (7)5.3现场勘查 (11)5.4供电方案确定与答复 (13)5.5设计审核 (17)5.6中间检查与竣工检验 (19)5.7业扩费用收取与供用电合同签订 (21)5.8装表与接电 (22)5.9资料归档及保管 (23)5.10客户回访评价与监督检查 (25)6报告与记录 (26)7附则 (26)8附录 (27)附录A 业扩报装统计表 (28)附录B 业扩报装优质服务统计表 (28)业扩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全面贯彻落实“服务好、管理好、形象好“的国际先进电网企业战略目标,有效加强业扩一体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升业扩报装效率,及时满足客户用电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电网公司和广州、深圳供电局(以下简称各子公司)所属各供电企业的业扩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60号令)《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96号令)《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7号令)《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43号)《规范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推荐方案》(南方电网交易〔2009〕19号)《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试行)》(南方电网市场〔2012〕7号)3术语和定义3.1业扩:又称业务扩充,是指为客户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相关业务手续,制定和答复供电方案,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设计审核、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以及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并建立客户档案的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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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细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编码:Q/CSG-GPG 2 14 001-20172017-08-11印发封面2017-08-11实施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细则制度编号Q/CSG-GPG 2 14 001-2017对应文号版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角色人员编写付丽萍、乔嘉赓、李庭磊、赖文东、徐建军、张林、张琴、陈文杰、杨乐、步俊华、谢天宝、余汉洲、潘锦宁、陈月胜、林振晓、关浩华、鲁云鹏、李建锋、胡超、周伟达初审会签陈松波、、、李林发、童亮、何国强、、、审核莫莹莹傅柯萌批准陈晔2017-08-11印发制度信息2017-08-11实施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细则1总则1.1 为加强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司供电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直属各供电局。
东莞、中山供电局所属供电分局履行县(区)供电局及供电所职责;各县级子公司参照直属县(区)供电局的职责划分执行,各县级子公司的市场部、计划建设部和生产设备管理部分别履行县(区)局营业部、计划建设部和配电部的职责。
2规范性引用文件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110号)《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办稽查[2009]76号)《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7号公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管理标准》(Q/CSG 214031-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及配套项目管理办法》(Q/CSG214001-2017)《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电力客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工作规范(试行)》(南方电网市场〔2013〕32号)《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客户受电工程管理规定》(Q/CSG 214013-2011)《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Q/CSG 1 0012-200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Q/CSG214024-20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源及大用户并网管理办法》(Q/CSG213006-201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规划技术指导原则》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加强业扩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市场〔2012〕27号)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2014版)》(南方电网市场(2014)14号)《南方电网公司10kV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Q/CSG113007-2012)《南方电网公司低压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Q/CSG113006-2012)《关于南方电网公司业扩受电工程电子化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南方电网市场〔2014〕3号)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加强业扩报装管理“五项机制”实施细则》(市场〔2015〕42号)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价〔2004〕72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Q/CSG217001-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修订)》(Q/CSG213001-201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南方电网基建〔2011〕32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2015)》(Q/CSG213003-201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规定》(Q/CSG213019-2014)《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业务指导书》(Q/CSG433002-2015)《关于南方电网公司储备物资补仓采购供应的指导意见》(南方电网物〔2016〕2号)《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技术规范》《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选型规范》《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竣工检验规范》《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营销管理规范》(S.00.00.04/G100-0009-0810-1630)《广东电网公司中低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办法》(Q/CSG-GPG 2 14 040-2011)《广东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Q/CSG—GPG 2 21 015—2011)《关于印发广东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营业服务相关规范文件的通知》(广电市〔2014〕6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执行工作指引(试行)》(广电市〔2015〕4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中低压业扩配套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提升措施的通知》(广电建部〔2016〕86号)《关于进一步简化业扩配套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广电计〔2016〕137号)《南方电网公司10kV电力客户供电方案制定业务指导书(2016版)》(南方电网市场〔2016〕3号)《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Z 29328-2012)《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监管〔2014〕149号)《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司配网电子化移交操作指引的通知》(设备〔2016〕33号)《关于落实中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提升措施的通知》(广电市〔2016〕58号)《关于用户接入系统原则调整的通知》(南方电网计〔2016〕59号)3术语和定义3.1 业扩:又称业务扩充,指为客户办理新装、增容业务手续,包括业务受理、现场勘查、确定及答复供电方案、受电工程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和建立客户档案等工作环节。
3.2 客户:也称用电客户,指依法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用电关系并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单位或个人。
对于不同用电地址的客户可根据客户需求组成集团客户,在客户服务上按“1户”管理。
3.3 高压客户:供电电压为35kV及以上的客户。
3.4 中压客户:供电电压为10kV或20kV的客户。
3.5 低压客户:供电电压为220/380V的客户。
3.6 零散居民客户:非批量办理居民低压新装、增容用电的客户。
3.7 临时供电客户: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
3.8 重要电力用户: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3.9 报装容量:供用电双方共同确定的当期新装、增容、减容等容量。
3.10 装见总容量:客户受电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含电动机)的总容量。
3.11 业扩费用:指按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价〔2004〕72号)规定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及临时接电费等费用。
3.12 物业权属证明资料:一般指《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房管部门的租簿(《租用房屋凭证》),银行《按揭合同》,土地开发证明、规划开发证明、用地批准、土地契约等有出具物业权属证明权限的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书,市政建设项目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政府有关证明。
3.13 客户身份证明资料3.13.1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13.2 社会团体:《社团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13.3 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3.13.4 居民客户:主要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现役)、护照和回乡证(台胞证)。
3.13.5 租赁客户:客户与物业权属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客户与住房租赁企业(含有效物业权属支配证明,证明该物业是物业权属业主委托其租赁)签订的租赁合同、住房租赁企业与物业权属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含有效物业权属支配证明,证明该物业是物业权属业主委托其租赁)。
3.14 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主要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现役)、护照和回乡证(台胞证)。
3.15 缴费资料:办理银行划扣电费需提交存折(银行借记卡)、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开户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等。
3.16 客户受电工程:指客户为满足自身用电需求而实施的接受与分配电能电气装置,是位于产权分界点客户侧的电力线路部分和客户受电变(配)电站等电气设施建筑工程的总称。
其中,正常运行时被掩埋或覆盖的电力设施施工工程称为隐蔽工程。
3.17 电子化移交:指将配网、营销基础数据在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固化到客户受电工程竣工验收环节中,实现图形、基础数据的实时、动态管理。
3.18 “绿色通道”:指根据客户实际需要,通过设定客户经理、缩短办理时限等方式实现快速用电服务。
3.19 用地红线: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
3.20 业扩配套项目:指为满足客户的用电需求,根据公司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的有关规定,由供电企业投资的、位于产权分界点电源侧的配网建设项目。
供电电压35千伏及以上的称为高压业扩配套项目;供电电压10(20)千伏的称为中压业扩配套项目;供电电压380/220伏的称为低压业扩配套项目。
4总体要求4.1一口对外,方便客户。
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后,应按照内转外不转的原则,由营业人员组织供电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完成业扩工作,并主动跟踪做好对客户的沟通和服务。
4.2 便捷高效,限时办结。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简化办电手续,不断优化业扩流程,加强时限管控,缩短办电时间。
优先保障民生、居民用电需求,严禁以电网受限为由拒绝受理客户报装。
4.3 渠道多样,办理简便。
提供多种业务受理渠道,推广同城化和非实体营业厅(包括网上营业厅、微信服务平台、95598服务热线、掌上营业厅等远程渠道)便民服务。
实施业扩报装远程渠道“一口受理”,即对于业扩新装、增容业务全部通过远程渠道受理,提供上门服务。
4.4 公开透明,三不指定。
向社会公布业扩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投诉方式、收费标准及依据,公布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信息以及持证企业名单的查询方式,供客户自主选择。
严禁对客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试验)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