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林业大学“永椿”计划实施方案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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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林学概论》教学大纲
总学时:16
实践教学:不计学时
学分:2.0,其中理论教学1.0学分,实践教学1.0学分。
修读专业:全校除林学专业,以及《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林学概论》课程为32学时或48学时专业
一、大纲内容
理论课共设置三个教学模块,包括植物学基础与森林、森林培育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概论。模块一:植物学基础与云南森林
第一章森林的概念与功能
第一节森林的概念与特点
介绍森林的概念、特点及植物成分等,从森林的成层次性角度,阐述森林的植物组成。
第二节森林的功能与效益
介绍我国的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森林的功能与效益。包括森林的三大效益、森林的直接效益、森林的间接效益。
第二章森林植物
第一节植物分类基础知识
植物界的基本类群、植物分类、种子植物分类学形态术语。
第二节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及含义、生物多样性的评价指标、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三节我国主要造林树种简介
第三章森林与环境
第一节森林环境因子
包括气候因子、土壤因子、生物因子、地形因子。
第二节森林与环境作用的一般规律
环境因子与森林作用的规律、森林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一般形式。
第三节森林的分布
森林分布的地带性规律、中国森林植被分布。
模块二:森林培育学概论
因课程面向全校未开设《林学概论》课程的非林学专业的学生,未学习其他林学相关的专业知识,故《森林培育学》讲授中,除苗木培育理论和技术外,增加部分林学、林业相关和森林培育学的知识。因此课程分三章讲授(表1)。
表1 课程内容
注:根据表1的授课内容,不同的专业,可参照专业方向有所侧重。
模块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概论
第一章基本测树因子
第二章林分调查因子
第三章森林资源概述
第四章中国及云南森林资源的结构和特点
第五章森林资源调查基本方法
二、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
考核方式:考查
成绩评定:课程设计成绩结合平时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成绩评定,卷面(报告)成绩占60%~80%;平时成绩占20%~40%。
三、参考教材
基本教材:陈祥伟、胡海波主编《林学概论》,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年3月
参考教材:沈国舫主编《林学概论》,中国林业出版社,1989年11月。
四、学时分配
附件2
《林学概论》考核大纲
总学时:16
实践教学:不计学时
学分:2.0,其中理论教学1.0学分,实践教学1.0学分。
修读专业:全校除林学专业,以及《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林学概论》课程为32学时或48学时专业
理论教学部分
一、考试内容概述
根据教学大纲、课堂教学,结合教材,主要考察学生对森林基本知识的了解,植物识别的主要形态特征,种子育苗的方法,苗木移植方法,管护技术要求,单木及林分调查因子的掌握程度,并要求学生对我国及云南省森林资源基本情况有所了解,初步认识森林资源调查的基本方法。从林木种子、苗木、造林到林木成林、成熟的整个培育过程,按既定培育目标,遵照自然规律所进行的综合培育活动。森林培育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区域性。二、考试形式
考核采用课程报告的方式。成绩评定,报告成绩占60%~80%;平时成绩占20%~40%。满分:100分,模块一占35分,模块二占35分,模块三占30分。
三、考核标准
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课程论文的完成情况,进行如下考核标准的设定(满分100分):
(1)优秀(90-100分)课程论文书写认真规范,并能根据课程学习内容增加自己的理解和相关的分析,在学习中表现较为突出或具有独到的见解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好
的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技术与方法。
(2)良好(80-89分)能完整认真参与学习过程,课程论文书写比较规范,并能根据学习内容增加一些相关的分析,具有较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好的掌握了林木种子与苗木培育的基本理论、技术与方法。
(3)中等(70-79分)学习过程较认真,课程论文书写比较规范,能较好地完成该部分的学习任务,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了林木种子与苗木培育的基本理论、技术与方法。
(4)及格(60-69分)参与了学习过程,课程论文书写不够规范,基本完成学习的主要任务,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基本掌握了林木种子与苗木培育的基本理论、技术与方法。
(5)不及格(0-59分)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及格:①在学习期间无视学习纪律,未能参加学习的时间超过全部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者,②课程报告书写凌乱,和③大部分内容抄袭别人或网上的内容。
四、参考教材
基本教材:陈祥伟、胡海波主编《林学概论》,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03;
参考教材:沈国舫主编《林学概论》,中国林业出版社,1989年11月。
《林学概论》实践教学考核大纲
实践学时数:6(不是学生实际完成时间,而是计算教学工作量时间)
学分:1.0
修读专业:全校除林学专业,以及《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林学概论》课程为32学时或48学时专业
一、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对林木种实采集、识别、调制、贮藏、处理技术及苗木培育的相关技术和技能的掌握程度,要求学生通过实践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林业生产知识。
二、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以苗木培育质量为主综合评定。考核成绩满分100,其中考勤占10%,实践操作占10%,日常记录、报告10%,苗木培育质量占70%。
三、考核标准
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及学生表现,设定如下考核标准:
(1)优秀(90-100分):积极参与实践,实践记录材料齐全,通过实践很好地掌握了林木种实采集、处理等技术与苗木培育相关技术,培育壮苗1株。
(2)良好(80-89分):全程参与实践,实践记录材料齐全,较好地掌握林木种子与苗木培育的基本理论、技术与方法,培育壮苗1株。
(3)中等(70-79分):全程参与实践,态度端正,掌握了林木种子与苗木培育的基本理论、技术与方法,培育壮苗1株。
(4)及格(60-69分):全程参与实践,实践记录材料不齐全,基本掌握了林木种子与苗木培育的基本理论、技术与方法,培育合格苗1株。
(5)不及格(0-59分):以下情况有一者记为不及格:未参与实践学时达2学时;无实践记录、报告;未培育合格苗木1株。
四、参考教材
《林学概论实习指导书》,森林培育教研室自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