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批复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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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批复格式范文
关于核准花垣县梅登水电站工程的批复
花垣县梅登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核准花垣县补抽乡梅登水电站工程的请示》(花梅电[20xx]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的通知》(州政发[20xx] 10号)第二项"能源"的"水电站项目"条款。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花垣县规划局已出具该项目的规划预审意见、花垣县国土资源局已出具的项目用地初审意见、花垣县环保局已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情况说明、花垣县水利局已出具的工程初步设计书的批复和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三、核准内容
1、为充分利用我县水利资源,推进电气化县建设进程,原则同意实施花垣县梅登水电站工程。该项目建设单位为花垣县梅登电力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为补抽乡境内。
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总装机为750KW,其中
250KW×1+500KW×1,配套其它基础设施建设。
4、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6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
5、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劳动卫生等方面的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6、该项目招标事项须另报我局核准。
7、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花垣县城乡规划局《关于花垣县补抽乡梅登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预审意见》(花规预审[20xx]35号)、花垣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花垣县补抽乡梅登水电站的用地初审意见》、花垣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花垣县梅登电力有限公司补抽乡梅登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说明》、花垣县水利局已出具的《关于补抽乡梅登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书的批复》(花水发[20xx]63号)和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花垣县梅登水电站工程的节能审查意见》(花发改[20xx]292号)。
8、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及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9、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工程招投标、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10、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xx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