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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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险责任的开始
• 1、保险责任开始的认定
•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责任开始,必须同时具备两个 要件:加盖投保章,并且由承保人签字后签发保 险凭证;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最后一个仓 库或储存处所。
• 2、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法律效力
• 保险责任开始后,表示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的保险期间开始起算。
第三节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 一、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含义 •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为保险标
的,保险人对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保险 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财产损失保险。
• (一)特点 • 1、保险标的处于运动状态 • 2、保险标的由承运人管理 • 3、保险期限一般以一次航程或运程计算 • 4、货物运输保险大都采用定值保险。
• 绝对免责限度,是指保险人规定一个免赔额或免赔率,当 保险财产受损程度超过免赔限度时,保险人扣除免赔额 (率)后,只对超过部分负赔偿责任。
• 例子:一批酒具共5箱,每箱价值200元,投保平安险,加 保破碎险,约定相对免赔率为2%,后发现第一货箱无损, 第二货箱损失2%,第三、四、五货箱各损失5%、4%和3%。
保险标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 的费用。
• 三、财产损失保险合同中损失的固定
• 1、由于财产损失保险合同多为不定值保 险合同,需要对保险标的损失额估定,以 确定赔偿金额。
• 2、多数国家的做法是根据保险事故发生 地当时的市价进行估定。
• 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实质上是重置成本价值 减去折旧费后的余额。
其一,有火存在;其二,是意外的、偶然之火;其三,是 异常的、失控之火。
• 2、自然灾害 •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雷
电、暴风、暴雨等。
• 3、意外事故 • 是指损害结果的发生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
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事件。
• (1)爆炸 • (2)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七章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于殿江
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概说
• 一、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的含义 • 是指以各种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
险合同,是狭义的财产保险合同。 • 二、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的损失赔偿范围 • 1、保险标的遭受的实际损失 • 2、施救费用 • 3、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
•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 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 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 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 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 7、权益转移与追偿
• 8、损余处理
• 在保险实践中,常常是先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发出损余 处理意见,然后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 五、火灾保险合同的损失赔偿 • (一)火灾保险的索赔 • 1、确定索赔权存在 • 2、通知出现和提出索赔要求 • 3、合理施救,保护事故现场 • 4、接受保险人的检验 • 5、提供索赔单证 • 6、向保险人开具权益转让书 • 7、领取保险赔款
• (二)火灾保险的理赔
• 1、理赔立案 • 2、现场勘查 • 3、责任审核 • 4、财产损失的估计 • 5、赔款计算 • 被保险人在履行施救义务过程中所支付的抢救、保护、
第二节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火灾保险合同
• 一、火灾保险合同的含义 • 现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涵盖了以坐落或存
放于固定地点内的各物质财产及相关利益 为保险标的,以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为保 险危险的各种财产保险。 • 二、火灾保险合同的承保财产范围 • 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
• 三、火灾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 • (一)火灾保险人的基本责任 • 1、火灾 • 火灾保险合同中承保的火灾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整理费用,应与保险财产损失赔款分别计算。
• 如被施救的财产中包含了未保险的财产,且保险财产与 未保险财产所用施救费无法分清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 付施救费:
• 应付施救费=施救费用×所施救的保险财产价值/所施救 的 全部财产价值
• 6、保险赔款的支付
• (1)一次全数赔付
• (2)先行支付一部分,确定赔款数额后补足差额
• (二)火灾保险人的特约责任
• 常见的火灾附加险是:盗窃险,橱窗玻璃 意外险,露堆财产损失险,矿下财产损失 险,企业停工损失险等
• (三)火灾保险人的除外责任
• 四、火灾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率 • 通常影响制定火灾保险费率的因素: • 1、保险标的的品质 • 2、保险标的的用途 • 3、保险标的的性质 • 4、保险标的所处环境与地理位置 • 5、防护措施、设备状况
• 3、保险公估人:2009年中国保监会颁布 实施了《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
• 四、财产损失保险合同中损失赔偿方式的选择
• 1、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 实际损失赔偿
• 2、比例责任赔偿方式:按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 标的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计算公式 为: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条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 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 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 (二)保险责任的终止 • 当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注明的目的地的收
• 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责任范围 • (一)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险责任 • (二)货物运输保险的除外责任 • (三)附加或特约承保的危险和责任 • 三、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责任起讫 • 保险责任从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载明的起运地
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到货物运抵保险单载明的 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为内 容的条款,即仓至仓条款。
• 3、限额责任赔偿方式:保险人只在保险财产损失 超过预先设定的限度时,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 赔偿方式
• 4、免责限额赔偿方式:对保险标的的损失参考它的自然 损耗,规定一个最小限度,损失不超过这个限度,则保险 人不负赔偿责任
• 免责限度可分为相对免责限度和绝对免责限度两种
• 相对免责限度,是指保险人规定一个免赔额或免赔率,当 保险财产受损程度超过免赔限度时,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 付,不作任何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