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教案第三章财产保险合同第三节工程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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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教案(第三章财产保险合同,第三节工程保险合同)第三节工程保险合同
一、工程保险的定义、性质与特点
(一)工程保险的定义工程:建筑与安装项目工程保险:是对于进行中的工程项目及各种运行中的机器设备本身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提供的保险服务。
范围:不仅包括工程项目本身的物质财产的损失,还包括由于运行过程的工程项目对于第三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险产生的背景
(1)现代工艺的发展,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日新月异,承包人面临的问题(风险)比以前更多、更加复杂。
(2)工地空旷,天灾难防,施工人员素质不同,效率各异,地质钻探费用高,地质情况无法查明,意外事故随时可能发生。
(3)承包人竞投工程时,为了夺标,防范意外的预算资金减少或取消,一旦发生事故,将陷于困境。
(4)承包人需一种保障,而业主、投资人也希望这种保障能使承包人顺利履行工程合同
(5)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经济复苏,建筑业发展,工程保险业务随之发展。
二、工程保险的性质与特点
工程险从传统的火灾险发展而来,但其风险高于其他险种,其性质特殊:
1. 风险的特殊性
2. 承保技术的复杂性
3. 保障的综合性
4. 保险金额的变动性
5. 保险期限与工程施工期的一致性
6. 被保险人具有广泛性
三、国内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
1. 建筑工程一切险
简称建工险,承保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筑期间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费用负担,以及被保险人应依法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2. 安装工程一切险简称安工险,承保新建、扩建或改造的工矿企业的机械设备或钢结构建筑物在安装期内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费用负担,以及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3. 机器损坏保险专门承保各类机械设备,无论机器设备的新旧程度均以重置价值投保和赔偿。主要是战争或人为的、物理性的或意外的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的损失。。物质损失部分除外责任(了解):(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
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缺点错误所支
修理或矫正这些付的费用;
(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 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
造成的本身损失;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 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9)除非另有约定, 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
的财产的损失;
(10 )除非另有约定, 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 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第三者责任部分除外责任(了解):
(1)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2)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3) 1)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2)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3)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4)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
(七)保险金额
1、物质损失部分
(1)建筑工程- 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运输费和保险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施工用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 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所需的费用;
(3)其他保险项目- 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凡被列为保险标的的,其保险价值/ 赔偿限额分项准确说明并且应计入总保额或分项列明。
1)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以重置价值投保。
2)施工机具。以重置价值投保(每个保单年度调整),以清单分别列出每台机保额。
2、特种风险部分:
特殊风险:地震、海啸、洪水、风暴和暴雨具有独立的免赔额和赔偿限额
3、第三者责任部分: 以赔偿限额承保。
1 )可设每次事故限额。保险期限内次数无限。
2 )可设每次事故限额,但保险期限内有累计赔偿限额。
3)以上两者兼而有之。
(八)保险费率工程性质和造价危险程度
地理环境工期长短和施工季节
巨灾的可能性资信和管理水平免赔额和特种风险的赔偿限额赔付记录国际再保险市场行情
(九)保险期限特点:可向前追溯至制造期和运输期向后延伸至试车期和保证期(十)风险评估与控制风险评估是确定承保条件的基础
评估的方法:
1. 要求投保人按工程风险问询表所列项目提供承保资料;
2. 在投保人提供的资料基础上进行实地风险查验
(十一)建工险的赔偿处理
1、赔偿方式建工险的赔偿方式有三种:
(1)支付赔款
(2)修复
(3)重置保险赔偿方式的选择权在保险人,而不是被保险人
2、赔偿标准
(1)部分损失的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