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中国医药行业管理体及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国生物医药行业相关政策汇总提高各类产品质量技术水平
中国生物医药行业相关政策汇总提高各类
产品质量技术水平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生物医药行业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生物医药行业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2)行业主要政策
显示,近年来,为推动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国家颁布了多项产业政策以支持和鼓励生物医药企业进行基础科学研究和研发创新,并对中国医药生物行业的未来发展规划提供了指导方向,将在较长时期内对行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其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医药行业管理体及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016-2017年中国医药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1、行业主管部门目前,我国医药行业管理部门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其中,药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药监局的主要职能如下:(1)制定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4)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5)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医药行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对医药行业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负责医药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药品药械储备及紧急调度职能;各省市卫生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药品招标采购。
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参与制定药典。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药品价格政策,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控药品价格总水平。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拟定医疗保险的规则和政策,编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行业监管体制由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国家对该行业从研发生产到定价销售各个环节制定了极其严格的准入及监管制度。
2017国家最新中医药政策正式实施
2017国家最新中医药政策正式实施国家不断推出中医新政策,望中医崛起。
有关中医药的新政策有哪些知道关注的地方。
中医药法的政策出台后,将会带来哪些新的变化。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国家最新中医药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医药的新政策发布1月24日,网上药店审批全面放开,医药电商春天真的来了!1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B证、C证的审批竟然被取消了,这可是在2017年春节前夕意外的收获。
消息传出后,连日来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朋友圈被这则新闻持续刷屏,欢呼声音最响的群体是医药电商从业者,普遍认为政策在关照医药电商的商业模式,审批改备案,简政放权,利好零售连锁企业。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持冷静态度,认为这次只是国家简政放权大政策下的一个体现,在相应的配套细则出台之前,不值得过分乐观。
1月25日,药品领域全链条重大改革政策即将发布1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吹风会,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介绍《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中医药局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也出席了会议并回答相关提问。
据介绍,《若干意见》指出,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
一是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推进信息公开。
二是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
三是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新药研发。
四是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落后企业退出。
六是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有效供应。
《若干意见》要求,在流通环节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
一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健全城乡药品流通网络。
二是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
2017年医疗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1
2017年1月9日
国务院
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2
2017年2月28日 国家卫计委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3
2017年3月6日
国务院
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 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4
2017年5月23日 国务院
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 样化服务的意见
5
2017年8月14日 国家卫计委
3
国家卫计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 办公厅、工信部办 公厅、财政部办公 厅人社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 2017年7月11日 商务部办公厅、税 方案的通知 务总局办公厅、工 商总局办公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办公厅
药品零售:医药分开+鼓励连锁+飞行检查
序号
时间
发布部门
文件名称
1
2017年6月26日
药养医
内容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扩大分级诊疗试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
级诊疗
内容 规划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按政 策生育。 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推广以 慢病管理、中医药和老年营养运动干预为主的适宜技术。 实行分级诊疗,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进和规范 医师多点执业。
力争到2020年,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技术 、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健康保险 、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 打造一大批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 干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聚集区,服务供给基本 满足国内需求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 进一步简化三级医院的设置审批;
2016年国家医改最新政策出台
2016年医改出新政了,看病难看病贵能否解决?那么,下⾯请看⼩编给⼤家整理的2016年医改最新政策相关内容,希望对⼤家有帮助。
11⽉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体制改⾰领导⼩组关于进⼀步推⼴深化医药卫⽣体制改⾰经验的若⼲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作为深化医药卫⽣体制改⾰的⼜⼀重要举措,《意见》对医疗服务价格设定、公⽴医院药品采购、医务⼈员薪酬制度等⽅⾯的改⾰⽅向均进⾏了明确,诸多举措将关系到每⼀位医者与患者的切⾝利益。
⼀、看病贵问题能缓解吗? —— 公⽴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深化医改能否让⽼百姓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是⼤家最关⼼的问题之⼀。
此次公布的《意见》明确提出,所有公⽴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意见》强调,要通过规范诊疗⾏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另外,价格调整要重点提⾼体现医务⼈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价格,降低⼤型医⽤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
要通过综合施策,逐步增加医疗服务收⼊(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在医院总收⼊中的⽐例。
⼆、公⽴医院药品采购还能“任性”吗? ——部分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集中招标 以往,医院药品采购不透明现象⼀直饱受诟病,⽽此次公布的《意见》中明确,要落实公⽴医院药品分类采购,这也意味着公⽴医院药品采购不能再“任性”。
《意见》提出要区分药品不同情况,通过招标、谈判、直接挂、定点⽣产等⽅式形成合理采购价格。
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对临床⽤量⼤、采购⾦额⾼、多家企业⽣产的基本药物和⾮专利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集中招标采购。
⽽公⽴医院综合改⾰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
另外,《意见》还提出,公⽴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两票制”(⽣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次发票),⿎励其他医疗机构推⾏“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提⾼流通企业集中度,打击“过票洗钱”,降低药品虚⾼价格,净化流通环境。
中医药行业分析报告3篇
中医药行业分析报告3篇近年来,大力发展中医药已经成为业内的普遍共识。
在今年5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就明确为2020年的重点工作。
下面是整理的一些关于中医药行业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中国中药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随着多年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医药产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工业发展迅速。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编制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志着中医药发展已列入国家发展战略。
2017年我国中药行业发展趋势分析详情如下。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中药中药材行业市场供需前景预测深度研究报告预测,未来我国的中成药行业,将更多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制药手段,开发现代中药新药及天然药物,逐步实现中药的现代化、国际化。
1、药材价格进入上涨通道国内部分中药材的价格大幅上涨,吴茱萸(江西小花统规格,荷花池市场)的年涨幅达372.73%;三七(云南120头春七规格,荷花池市场)的年涨幅达170%;白术(安徽统个规格,玉林市场)的年涨幅达115.38%。
另有数据显示,,当归、党参、五味子这几种主要中药药材价格的同比涨幅分别达到37.7%、99.5%和103.6%。
实际上,除了上述药材外,2016年大部分中药材都呈现上涨趋势,包括小品种药材也大幅上涨。
2、更多药材将入欧美药典截至2016年5月,我国已有66种中药材进入欧洲药典,未来的目标是把中医最常使用的至少300种中药材纳入欧洲药典。
除欧州药典外,一些中药标准已经列入美国药典,还有一些药物正在由美国药典委员会进行审查。
比如,五味子、薏苡仁、桂枝、红参、金银花、何首乌、丹参、三七、灵芝等中药标准已被美国药典草药卷收录,其中丹参、三七、灵芝3个同时进入食品补充剂卷。
被收录的中药品种,今后在安全性、质量、疗效等方面有了欧美认可的标准规范,为中药在国外被更广泛地接受使用奠定基础,也是中药成药打开出口通道的第一步。
2016年胆固醇医药行业简析(完美版)
(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任意修改编辑!)2016年6月目录一、行业概况 31、国内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32、胆固醇行业简介 4二、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4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法律法规 52、行业主要政策 6三、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71、有利因素7(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7(2)不断深入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8(3)人口增长和老龄化加大对医药产品的需求8(4)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及居民卫生保健意识的提高9 (5)全球原料药产业转移的机遇10(6)国内药品生产日益规范并获国际市场认可102、不利因素11(1)技术水平不高、产品同质化严重、生产集中度低11 (2)药品价格下降的压力11(3)研发投入少、低端产品比例大11(4)资金需求量大,融资渠道不畅通12四、行业主要企业简况131、胆固醇产品142、7-去氢胆固醇产品15一、行业概况1、国内医药行业发展概况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国民健康保障水平的提高,国内医药行业得到快速发展。
2015 年1-3 月,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分别为5,81937 亿元和57678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63%和1220%(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 年我国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23,32561 亿元,同比增长1330%。
2010-2014 年,我国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整体上升,2012-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稳定。
2013 年和2014 年,我国化学药品原料药全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1990亿元和4,24035 亿元,累计同比增长率分别达1373%和1135%,增长迅速,并且保持了医药行业核心子行业的地位。
在国内医药工业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医药领域对外开放水平也正稳步提升。
2015 年1-3 月,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40588 亿元,同比增长594%,增速较上年同期增长198 个百分点。
根据海关进出口数据,1-3月份医药产品出口额为13658 亿美元,同比增长978%,增速较上年同期上升592 个百分点。
中医药行业的政策与法规
中医药行业的政策与法规在中国,中医药被广泛应用于诊治疾病和保健,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护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以规范相关行业的发展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中医药行业的政策与法规,并探讨其对行业的影响。
一、中医药法为了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6年发布了《中医药法》。
该法明确了中医药的定义、发展目标和管理要求,对中医药行业的相关机构、人员、设施和产品进行了规范。
该法的出台为中医药行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也使得中医药更好地融入了现代医疗体系。
二、中医药产业政策中医药产业是中国传统医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产业。
为了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例如,《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医药服务的要求,包括中医药科研、临床服务和人才培养等方面。
此外,国家还出台了税收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以鼓励企业投资中医药产业,提升创新能力。
三、中药材质量控制中药材是制备中药制剂的核心材料,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中药的药效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中药材的质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质量控制标准和监管措施。
例如,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中药材质量标准,规定了中药材的鉴别、贮存、加工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国家还建立了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加强了对中药材来源和流通环节的监管,以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
四、中医师管理中医师是中医药行业的核心力量,他们负责中医诊断和治疗等工作。
为了提高中医师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国家制定了中医师管理条例。
该条例明确了中医师的基本条件、注册和考核要求,规定了中医师的职业行为和责任等。
此外,国家还加强了对中医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推动中医师的专业发展和素质提升。
五、中医药国际合作中国的中医药事业在国际上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为了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交流,促进中医药在全球范围的传播与推广,国家积极推动中医药国际合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3.10•【文号】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3.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及《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局启动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并制定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7年3月10日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人才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基础和保障。
近年来,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中医药人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总体规模稳步增长,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培养模式不断丰富,发展环境逐步优化。
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人才队伍结构层次有待进一步优化,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缺乏,严重制约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当前,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事业发展高度重视,要求切实把中医药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
面对新的形势任务,亟需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及对外交流合作全面协调发展要求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一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法》,创新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快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决定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以下简称“岐黄工程”)。
医疗服务法规与政策
医疗服务法规与政策我国医疗服务体系包括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
我国城市三级医疗预防网的构成为:一级医疗机构由街道医院、诊所、门诊部、企业医疗机构组成;二级医疗机构由区级医院和相同规模的企业医疗机构组成;三级医疗机构由所在市的省、市综合医院以及教学医院、专科医院组成。
农村三级医疗预防网的构成为:一级医疗机构由村(社区)卫生所及相近的企业医疗机构组成;二级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组成;三级医疗机构由县级医院、防治中心组成。
城市医疗预防网和农村医疗预防网之间,按行政区划级别对所属医疗机构实行业务指导。
一、城市医疗服务体制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重大举措。
《意见》包括了深化医改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五项重点改革等内容。
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新背景下的改革有以下一些重点任务。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行多种形式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85%以上的地市开展试点。
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到2017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
到2020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CMO、CDMO行业管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1)CRO行业的监管
CRO行业主要为药企及科研单位提供从新药的发现、研发到开发的一体化服务,伴随新药研发的全流程,因其服务领域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而与医药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我国对药品的研发、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机构为国家食药监局,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相关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016年10月26日
7
关于加强和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依托,加大对群众急需的重点药品、创新药、先进医疗器械自主创新等支持力度。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以监管法规政策和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为依托,引领食品药品企业在新产品研发、工艺创新和已上市产品再评价等方面加强研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自我检测和评价能力,增强创新和竞争能力。推进食品药品标准基础研究,充分发挥标准对企业研发的引领作用。
2017年6月19日,国家食药监局与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同时宣布,ICH正式批准国家食药监局成为其成员。加入ICH,意味着中国药品监管部门、制药行业和研发机构,将逐步转化和实施国际最高技术标准和指南,并参与规则制定,推动国际创新药品早日进入中国市场,有效提升国内制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2003年,CFDA制定了《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号)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规范了国内药物的非临床研究和临床工作。作为从事医药研发专业服务机构直接参与药物研究的全产业链工作,其执业过程亦需受CFDA管理,并受到各级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此外,由于主营业务中涉及的临床前CRO业务中部分实验主要通过动物实验进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颁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及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及其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2.29•【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的说明一、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立法主要目的有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健康的规定;二是引领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大局;三是推动和保障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
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各项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用法治引领和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为实现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法治基础,为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在起草过程中主要坚持四个方面的基本立法思路:一是通过立法反映医疗卫生事业基本规律,明确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方向;二是明确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并保障其公平可及;三是明确各级政府在保障公民基本健康权益和推动健康工作方面的责任;四是将医改中一些有效的、好的举措上升为法律规定。
二、起草过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项目,也是由我委牵头起草的一部法律项目。
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张德江委员长还专门就这部法律的起草工作作出过重要批示。
我委在2014年12月组织召开了立法工作启动会议,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组。
两年多来,起草工作按照计划安排,围绕立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了大量的专题调研论证、专项课题研究等多方面工作,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初步征求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的意见。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对中央提出的“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方针给予了高度重视。
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政策
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政策中医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为了保护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
本文将分析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政策,并探讨其意义和影响。
一、加强中医药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中医药法于2016年正式颁布实施,成为继中医药保健法之后的重要法规。
该法明确了中医药的地位和作用,并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国家还加大力度对中医药相关法规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强化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
二、加大对中医药科研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国家对中医药科研和技术创新给予了积极的支持。
中医药科研项目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相关的创新平台和实验室得到了扶持。
国家支持中医药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中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国家加大了对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
设立了一批中医药高等学府和科研机构,培养了大批中医药人才。
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的帮扶政策,鼓励优秀中医药人才回乡创业和执业,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四、加强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和规范管理国家通过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推动了中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
设立了中医药产业基金,支持中医药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国家加大了对中药种植、加工、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提高了中药质量和安全水平。
五、加强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对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支持。
设立了一批中医药医院和诊所,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中医药服务。
国家还加强了中西医结合的政策支持,鼓励中医药在临床实践中的创新和应用。
六、加强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国家对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
设立了中医药文化研究基地,开展了大量的中医药文化研究活动。
国家支持中医药文化的传统医学知识和技术的保护和传承,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统和现代的有机结合。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2.05•【文号】国中医药法监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法监发〔2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切实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中医药服务和市场秩序,完善中医药监管与执法机制,严格中医药监管与执法责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是深化医改、维护健康、改善民生的需要。
中医药事业是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不仅是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当前我国深化医改、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必然要求,对于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服务、提高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中医药治理能力的需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市场活动监管等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履行政府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引导中医药服务健康发展,已成为推进中医药治理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
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是做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的需要。
中医药监督工作是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当前,各类健康影响因素不断增加,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同时,中医药监督工作还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不够完善、监督体系不够健全、监督对象和内容不够明确、监督手段创新不足等问题。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6年2月22日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迫切需要继承、发展、利用好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造福人类健康。
为明确未来十五年我国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基本形势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中医药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整体发展新格局,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明显提升。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中医类医院(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3732所,中医类医院床位75.5万张,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39.8万人,2014年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5.31亿。
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
2014年中药生产企业达到3813家,中药工业总产值7302亿元。
中医药已经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
另一方面,我国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领域出现萎缩现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发展规模和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缺乏,继承不足、创新不够;中药产业集中度低,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医药可持续发展;适应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待健全;中医药走向世界面临制约和壁垒,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高,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2016年医药行业研究报告
2016年医药行业研究报告2016年1月目录一、医药行业2015年运行回顾 (5)1、医药行业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 (5)2、医药市场终端增速下滑 (7)3、医药行业政策梳理 (8)(1)药品审批审评制度改革 (8)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开展试点 (10)②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开始征求意见 (11)③BE试验审批改备案制 (11)(2)药品监管方面 (11)①取消药品政府定价 (11)②“最严限抗令”升级 (12)(3)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建设分级诊疗制度 (12)①公立医院改革意见出台 (12)②“非禁即入”促进社会办医 (13)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4)(4)医保支付方面 (14)①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14)②两定审批年底取消 (15)(5)“二胎”政策全面开放 (15)4、医药企业正步入快速成长期 (16)5、社会对医药行业的刚性需求犹存 (18)二、千亿市值的逻辑:关于国内医药企业未来的思考 (20)1、中外顶级医药企业对比 (20)2、千亿市值的医药企业植根何处 (21)(1)心血管疾病 (22)(2)糖尿病 (23)(3)肿瘤 (24)3、千亿市值医药企业的发展路径 (24)三、千亿市值医药企业的发展模式和重点企业 (27)1、极度专注的研发型企业:恒瑞模式 (27)(1)恒瑞药业:专注研发的典型代表 (27)(2)丽珠集团:专注研发的重要代表 (32)2、全产业链平台型企业:康美模式 (34)(1)康美药业:全产业链发展的典型代表 (34)(2)全产业链发展的潜在代表 (37)①肿瘤医疗服务平台:益佰制药 (37)②糖尿病慢病管理平台:翰宇药业 (39)③心血管旗舰平台缔造者:乐普医疗 (40)④肝病领域一枝独秀:福瑞股份 (42)⑤未来骨科疾病精英:尚荣医疗 (44)医药行业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2015 年1~10 月,我国医药制造业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2%,增速同比下滑3.94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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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中国医药行业管理体及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2016-2017年中国医药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1、行业主管部门目前,我国医药行业管理部门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其中,药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药监局的主要职能如下:(1)制定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4)负责制定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5)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医药行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对医药行业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负责医药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药品药械储备及紧急调度职能;各省市卫生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药品招标采购。
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参与制定药典。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药品价格政策,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控药品价格总水平。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拟定医疗保险的规则和政策,编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行业监管体制由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国家对该行业从研发生产到定价销售各个环节制定了极其严格的准入及监管制度。
(1)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在我国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药品生产。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药品经营。
(2)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颁发认证证书。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工作,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制定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颁发认证证书。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工作,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制定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3)国家药品标准制度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的技术要求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
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4)药品注册管理制度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国家药监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生产或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再注册。
凡已正式受理的再注册申请,其药品批准文号在再注册审查期间可继续使用。
(5)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我国推进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自国家计委发布《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计价格〔2000〕961号)起,国家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的通知》(国发〔2009〕12 号)以及《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5]904号),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6)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我国对药品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药品的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等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该分类管理制度核心是加强处方药的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切实保证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7)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即遵循国际惯例实行专利保护,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对中成药品种进行保护。
制药企业将化合物、药物组合物、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方法和药物用途等申请专利,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此外,针对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有中药品种保护、新药品种监测、国家保密品种保护等方式。
①《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即国家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施行保护的制度。
该条例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
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级和二级。
中药一级保护品种保护期分别为三十年、二十年、十年,需要因特殊原因延长保护期限的,由生产企业在该品种保护期满前6个月申报延长保护期申请,每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第一次批准时保护期限。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保护期是7年,在保护期满后可以再延长7年,需要在保护期满前6个月申报延长保护申请。
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了新药监测制度。
注册分类目录前九项按照新药管理,对于每类新药的申报和管理都有严格和具体的规定,对批准生产的新药设立监测期,监测期内的新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批准其他企业生产、改变剂型和进口。
新药的监测期自批准该新药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③中药保密品种是目前国内对中药的最高级别保护,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已列入国家秘密技术项目的中药品种,其处方、剂量、制法等内容进行保密。
卫生部《关于中药秘方制造保密的几项内部掌握原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了中药保密制度,凡是在群众中信誉高,畅销国内外,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中药,都应列入保密制造范围,为国家保密品种。
主要法律法规与行业政策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对医药行业予以规范,主要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三个层面:——1、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实施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
2、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
3、国家药监局等国家部委及相关直属机构制定的部门规章,主要包括《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
此外,国家在深化医疗改革的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我国中成药行业的积极发展。
2011年12月2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 规划》,提出到2015年,建立起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实现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2012年1月19日,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要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传统医药产业。
依托优势企业,结合新版GMP实施,支持一批符合结构调整方向、对转型升级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技术改造项目;鼓励中西部地区发展特色医药产业,发挥中西部地区能源、原材料丰富和比较成本低的优势,加强中药、民族药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依托医药骨干企业,建设特色医药产品生产基地。
2012年11月1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制发布了《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该规划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结构比较合理的中医药标准体系,中医药标准化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满足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需求,中医药标准应用推广和监测评价体系初步建立,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我国实质性参与中医药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显著提升。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保障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和资金支付,定期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引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基本药物,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2013年9月11日,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17号)。
通知要求2013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
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水平原则上相应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