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方案市政水务讲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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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专项方案
一、招银小区等七个小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改造范围包括招商街道招银小区、招干楼、招北税务综合楼、蛇口街道南玻花园、滨海苑小区、新荣村小区、新源楼小区等共7个小区,共792户。本工程范围内小区管材主要为镀锌钢管,管道使用年限已久,腐蚀、锈蚀而造成“黄水”、“锈水”严重,居民用水水质受到严重影响。为了提升居民用水水质和民生质量,本项目对小区内给水埋地管道、消防管道、用户水表组并更换表后爬墙管进行改造,达到优质饮用水入户目的。
具体的施工项目包括:改造小区内给水埋地管道、用户水表组,更换表后爬墙管及室外消火栓、路面恢复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深圳市燃气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深圳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我司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了燃气管网安全保障措施,必须确保万无一失。
三、深圳市已建成地下燃气管网已较为密集,辐射于城市各主要道路,并延伸至各个居民小区,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性,一旦泄漏极易发生中毒、燃烧或爆炸,特别是在人员密集、车流量大的区域,极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施工挖破燃气管道的事故屡有发生,被破坏管道泄漏现场十分危险,如果是普通的中压管道漏气起火,火焰可高达6米左右,如是瞬间爆燃,爆炸燃中心温度可高达2000℃。造成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在不清楚燃气管道位置时,擅自在燃气管道附近进行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顶进作业,或擅自使用重型机械在管道上碾压,造成管道破裂,引起燃气外泄。其实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只要施工企业重视燃气安全,认真做好以下几点工作,就能有效避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到燃气管道。
1、工程开工前,根据设计图纸及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必须通过现场探查核实确认。进行断面开挖探查,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将详细情况及有关说明填入《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范围、控制范围示意及说明”栏。
2、工程施工前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将保护措施落实到人,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之前不得进行施工。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通常为燃气管道周围1米内)进行挖土、顶进、打夯等危险施工作业时,专责安全员要对现场进安全监控,且一定要在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切勿冒险作业。
3、地下燃气管道埋深较浅,通常为1.0-2.0m,而且管材多为灰口铸铁管,这种材质的管道质脆易断裂,因此,重型机械切勿从燃气管道上方通行,也绝不能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堆积重型材料、堆积垃圾和搭建临时建(构)筑物,更不允许使用重型机械整平和压实燃气管道上方的路基。
4、积极配合燃气公司对已经裸露或悬空的燃气管道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5、土方开挖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我公司采用机械加人工开挖的方式进行开挖:
准备工作:根据施工图纸、管径和保护范围划分好施工段落,根据施工段落配备好施工机械及人员,配备小型挖机两台、工人20人、现场专职安全员1名,管道开挖前应联系各管道单位到现场,用专用仪器每50m测设管道的走向及埋设深度并做设标志,根据测设的标志进行人工开挖探沟。
1)、按沟槽开挖线管道范围内土方采用人工进行开挖,开挖的土方应及时外运。
2)、管道四周50cm范围内,开挖时不得使用尖锹、铁镐及尖锐铁器,开挖到管道保护层时管道单位现场应设专人指挥,小心开挖,不得损害管道保护层及防护膜。
3)、沟槽开挖宽度、高程、底部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为了确保管道防护层不被破坏,下步施工的模板及钢筋等不得堆放在管道上,对裸露的管道应铺设土工布或草袋等,保护好管道。
5)、施工过程中,切勿擅自移动、覆盖、拆除或损坏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也不允许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进行爆破作业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6、沟槽回填
沟槽分层回填,碾压时,特别注意对现况管线的保护,当填土作业面距管底较近时,管道下方的回填禁用机械作业,改用人工回填夯实并保证土方压实度。
管道顶下两侧各20cm内均用中粗砂回填,土中不得夹杂可能伤及管道的砖、石块等杂物,采用人工回填,并进行水沉,夯实。当填至管顶以上50cm后,方可采用蛙式夯等机械作业,并不得过早使用振动式压路机。
四、施工范围安全控制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超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超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三)施工过程控制:
1、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的保护,专责安全员对现场进行监督巡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2、在正常施工作业时间(8:00-18:00)按1次/日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巡查;当施工作业进行至燃气管道控制范围内时,按2次/天的频次进行巡查;当施工作业进行至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时,中压燃气管线按1次/
小时的频次进行巡查,高(次高)压燃气管线进行旁站监护;
(三)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4、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5.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不得停留、行走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6.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五、事故应急
(一)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事故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安全员
组员:施工员、电工、质检员、材料员
2、安全小组职责
(1)在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边站监控,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
范围及安全的控制。
(2)项目负责人对突发事故时,组织应急小组进行扑救,防止事故扩大,减
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