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
建制的决定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已变更)
【发布日期】1954.06.19
【实施日期】1954.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
(1954年6月19日)
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大区一级行政机构代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和监督地方政府,对于贯彻中央政策,实施人民民主建政工作,进行各种社会改革运动,恢复国民经济,以及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其他各方面的工作中,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都胜利地完成了它的任务。
二、现在,国家进入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时期。国家计划经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