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的改革与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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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大变迁

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最期盼的莫过于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60年,中国的医疗卫生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巨大进步,已让人受益。国民平均期望寿命由建国前的35岁提高到70岁,居发展中国家前列。从缺医少药的岁月,到现在全国已拥有一批环境幽美、设施先进、科室齐全、技术精湛的大型现代化医院和专科医院,我们的医疗服务质量大幅提升,我们的医疗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极大地改善了就医环境,看病难、医疗条件差、就医环境不好这些在过去谈起来让我们唉声叹气的难题,正在渐行渐远。标准化村卫生所的不断增多,基本医疗设备配置的日益齐备,农村新农合的全面推广,使农家人的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今年,我市新农合参合率要达到97%以上,提高报销比例10个百分点,提高封顶线至5万元,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条件趋于成熟。

五、六十年代:缺医少药看病难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中国各项事业都处在发展阶段,医疗也处于一个较为落后的状态。医院少、医生少,与中国人口众多的状况形成鲜明对比,成为巨大矛盾。建国初期,药品依然不多,都是按计划分配。医疗条件的落后,直接导致的就是看病难、治病难、突发事件的解决难。那个时候,因得了肺炎、哮喘而辞世的人很常见,而且那时候得人们健康意识也不行,头疼、感冒,甚至生小孩的人很少去医院,除非是病的重了,治不了了,才不得不往区级、市级的大医院转,看病难,看不上病是常有的事情。

七十年代:赤脚医生走天下

“赤脚医生”是文革中期开始后出现的名词,指一般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业户口、一些情况下“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物。出诊的时候就挎个小药箱。箱子里无非就是针筒、针头、体温计,还有一些青霉素、链霉素、甘草片、氨茶碱等最简单的药品,这就是全部的家当了。“赤脚医生”队伍是为弥补医务人员紧张的问题而在各村组建的,为群众提供简单的卫生防疫宣传和医疗服务。

八、九十年代:医疗条件飞速变

八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国家的各方面实力都开始迅猛发展,硬件设施和医疗条件的改善日益显现出来。七十年代末期,由于制药厂的大批建立,药物供应不再紧张,伴随药品发展的,还有就是医疗设备和硬件设施了。第一次用上一次性针头是在八十年代。从那以后,针头反复消毒使用,已经成为历史,一去不复返了。

1985年初,原来的赤脚医生要进行考核,合格的将被认定为乡村医生,取得从医资格后可以继续行医。“赤脚医生”从此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1985年,国务院提出的发展卫生事业基本思路是:鼓励多渠道办医;实行放权、让利、搞活,鼓励创收和发展;改革收费制度。经过这一阶段的改革发展,我国办医主体发生了深刻变化,逐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办医的新格局。通过“放权让利、扩大自主权和分配制度改革”,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服务供给大幅度增加,缓解了“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等突出矛盾。

1996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确定了新时期卫生工作奋斗目标、工作方针和基本原则。强调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强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优先发展基本卫生服务;强调从国情出发,合理配置资源,注重质量和效益;强调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药工作,逐步缩小地区差距;强调举办医疗机构要以国家、集体为主,社会力量为补充;强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技术服务水平。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我国卫生事业的性质是社会公益事业,政府负有重要责任,强调卫生事业发展必须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保障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1998年12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在全国稳步推进。

走进新世纪:医疗保障日趋完善

现如今,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区民营医院都为居民们创造了良好的医疗条件。医疗保险和各种福利政策更为我们增加了经济保障。我们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想要去的医院。不仅是大型综合医院,现在专科治疗的医院也是层出不穷,骨科、糖尿病、妇科等各类医院让我们有了更加广阔和专业的选择空间。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重大战略部署。2003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国家累计投入276亿元,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功能比较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防治传染病流行和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国务院还批准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国家投资217亿元,改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大力组织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国务院制定颁布《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从2003年开始,国家组织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民自愿参加,重在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同时,建设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06年6月,国务院决定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公

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改革方案紧紧围绕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宏伟战略目标,突出公益性质,强调政府为主,坚持公平效率统一,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努力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保障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007年下半年,国务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为城市非就业居民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商业健康保险也有了较快发展,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医疗服务。

改革开放30年,卫生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改善。

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人均寿命由建国初期的35岁提高到2008年的73岁;婴儿死亡率由1981年的34.7‰下降到2007年的15.3‰,下降了56%;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88.9/10万下降到2007年的36.6/10万,下降了60%。上述国民健康指标已居发展中国家前列,有些已经达到了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国际社会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不断加强,使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了有效控制。我国对艾滋病人实行了“四免一关怀”政策,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全国1238个县(区),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覆盖全国。对结核病人实施以免费治疗为核心的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达到100%。以综合预防和免费救治为重点的血吸虫病防治规划覆盖全国448个疫区县,已有76.3%的县达到传播控制或阻断标准。基本消除了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克山病和氟中毒等病区不断缩小,发病患者显著减少。免费免疫规划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2007年,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实施免疫的传染病由7种扩大到15种,预防保健能力显著增强。我国基本消灭了丝虫病,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儿童白喉”已连续20年无报告病例,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由1978年的2365/10万下降到2007年的272/10万,死亡率由4.85/10万下降到0.99/10万。我国先后夺取了抗击非典和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胜利,保护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一个覆盖全省的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救治和紧急救援指挥体系已经形成。有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又有多家药房和民办医院,居民们再也不用走大老远的路去医院看病。

据权威部门统计,2007年,我国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1.5万个,村卫生室61.4万个,覆盖城乡居民的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国医院床位总数370.1万张,比1978年增长了81%;全国医疗卫生人员570万人,比1978年增长了84%。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患者就诊率和治愈率明显提高。全国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由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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