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 214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入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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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RB/T 214 : 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考核试卷姓名:成绩:1、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于2017年11 月 30 日正式发布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ISO/IEC 17025:)。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发布了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于 2018 年月1日实施。
3、国家认监委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017 ),该标准吸纳了新版标准的内容。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RB/T214-2017)并于年月1日正式实施。
5、国家认监委2018 年 5 月 11 日颁布国认实〔 2018〕28 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18 年月1日起启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替代 2016年 5 月 31 日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及释义》。
6、国家认监委要求RB/T214-2017 与 2018 年月1日起为过渡期,年月1日全面实施7、俭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功所需的、、、及服务。
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或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9、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1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功中听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RBT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ppt课件
新增内容
增加ISO17025条款: 6.2.3 实验室应确保人员具备其负责的实验室活动的能 力,以及评估偏离影响程度的能力 6.2.5 实验室应有以下活动的程序,并保存相关记录: a) 确定能力要求; b) 人员选择; c) 人员培训; d) 人员监督; e) 人员授权; f) 人员能力监控。
2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 214
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 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验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 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 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 人单位授权。
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 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检验检测则机构或者 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 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 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并承担相应的律责任。不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 检测机构应经在法人单位 授权。
RB/T 214
4.2.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 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 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 。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 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 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 务相适应。
保持一致 1 8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2.7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 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 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 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 能力确认的日期。
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详细分析
实验室ISO17025培训教材
1
CMA 2018的修订
主要原则
01 引入ISO17025的部分内容
02 质量控制的变化
03 信息管理,如电子采集 数据 和电子报告 04 引入风险管理要求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课程案例
保持一致
第五页,编辑于星期日:十四点 八分。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 214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 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 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 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 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 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 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 、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检 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 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 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 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 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 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 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 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 会责任。
RB/T 214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 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遵循客现独立、公 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 责任
4.2.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 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 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 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 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 能力确认。应由熟悉检验检测 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 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 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保持一致
第十七页,编辑于星期日:十四点 八分。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 214
4.3.1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固 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 或多个地点的场所,上述 场所、达满足相关法律法 规、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 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从事检 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
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保持一致
第二十二页,编辑于星期日:十四点 八分。
新增内容
增加ISO17025条款: 6.2.3 实验室应确保人员具备其负责的实验室活动的能力 ,以及评估偏离影响程度的能力 6.2.5 实验室应有以下活动的程序,并保存相关记录: a) 确定能力要求; b) 人员选择; c) 人员培训;
RBT214 培训
• 五、文件替代要求
• 2016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 理要求》(国认实〔2016〕33号),2015年7月29日发布的《检验检 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 失效,由前述认证认可行业标准替代。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 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 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 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1.资质认定评审的主体有三个层次;(认监委、省级质监 局(市场监管局)、专业技术机构) 2、组织评审人员(评审员,需要时技术专家)
RB/T214-2017 3 术语和定义
• 3.7判定规则 decision rule • 当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做出与规范或标准符合性的声明时,描述如
何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规则。
【条文解释】 这是国际标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ISO/IEC17025:2017)的新要求。但是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不 是强制性要求。若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项目中无测 量不确定度的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可不制定程序。
RB/T214-2017 3 术语和定义
• 3.8 验证 verification • 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条文解释】 “验证”过去翻译成“证实”。检验检测机构在进行检验检测之前,应验 证其能够正确地运用相应标准方法。如果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 新进行验证。国际标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ISO/IEC17025:2017)中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在引入方法之前,应 验证能够正确地运用该方法,以确保实现所需的方法性能,应保存验 证记录,如果发布机构修订了方法,应根据修订的内容重新进行验证。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4 要求4.1机构4.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功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功中听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 人员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4 要求4.1机构4.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功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功中听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 人员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
RB_T214-2017培训课件
• RB/T214
• 前言:
•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 引言:
•
检验检测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
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活动应取得资
质认定。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一项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
果的真实、客观、准确的行政许可制度。
3/7/2021
• 3. 术语和定义 • 3.2资质认定(准则3.1,无变化)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 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理解】 1、“资质”是指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 2、资质认定:是一项经过技术评价后的许可制度 3、资质认定:分两级实施,其许可的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是相同 的。
得到回复的行为。
• 3.6 能力验证
•
根据预先制定的准则,采用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的方式,评价参加者
的能力。
• 3.7 判定原则
•
当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做出与规范或标准的符合性的声明时,描述如何
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规则。
• 3.8 验证
•
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 3.9 确认
•
对规定要求是否满足预期用途的验证。
• 差异:新增:“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 长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 除或减少该风险”
3/7/2021
• 理解要点: • 1、应建立程序,识别影响公正和诚信度因素并有措施消除/
降低,不干预公正性声明, • 2、防止商业贿赂,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本文介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的四个要求。
首先,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如果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其次,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并配备检验检测活功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此外,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如果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并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最后,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要求。
同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应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技术规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设备设施管理程序,包括设备设施的选购、验收、校准、维护、保养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
4.4.2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准确性和适用性。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设备设施管理记录,记录设备设施的检查、校准、维护和保养情况,并对设备设施进行跟踪和分析。
4.4.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程序,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进行培训和监督,并记录相关的培训和监督情况。
4.4.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设备设施的保密管理程序,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保密性。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4 要求4.1机构4.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功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功中听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措施。
4.2 人员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
RBT-214-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入门培训
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
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
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 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 QP5:内务管理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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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设备设施
• 4.4 设备设施
• 4.4.1设备设施的配备
•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 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 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 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设备包括检验检 测活动所必需并影响结果的仪器、软件、测 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 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置。检验检测机 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时,应确保满 足本标准要求。
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若检验检测机构
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
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
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 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 劳动合同中约定 人员不得同时在
两个及以上检验 检测机构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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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机构
•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 • QP2:保护客户秘 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 密和所有权程序 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 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功中所知悉的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 10)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
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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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人员
• 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 • 同等能力: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 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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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预先制定的准则,采用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的 方式,评价参加者的能力。
• 3.7 判定规则 decision rule
• 当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做出与规范或标准符合性的声 明时,描述如何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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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 3.8 验证 verification
• 注意区别
• 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 3.9 确认 validation
• 对规定要求是否满足预期用途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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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机构
• 4 要求
• 4.1 机构
• 4.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验检测则机构或 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 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在法人单 位授权。
• 依法成立,依据有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 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 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 术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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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 3.2 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 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 《检验检测机构 认定能力评价
车检验机构要
(RB/T 218-201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4 要求4.1机构4.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功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功中听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 人员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
RBT214-2018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教学教材
4.1机构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ie,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人员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b)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c)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d)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e)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f)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g)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h)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i)提升客户满意度j)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RBT214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试题
RBT214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试题RB/T 214 : 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考核试卷姓名: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和国际电工委员会( ____________ )于2017 年11月30日正式发布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______________ 》(ISO/IEC 17025: ________ )。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_________ )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发布了CNAS-CL01: __________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于2018年 ______月1日实施。
3、国家认监委于2017年10月16日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__________ -2017 ),该标准吸纳了新版 _________标准的内容。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__________ 》(RB/T214-2017 )并于_________ 年_______ 月1日正式实施。
5、国家认监委2018年5月11日颁布国认实〔2018〕28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 _______ 月1日起启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 ),替代2016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及释义》。
6、国家认监委要求RB/T214-2017 与2018年___________ 月1日起为过渡期, _______ 年_________ 月1日全面实施7、俭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RB214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试题及答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考核试题姓名:分数:一、填空题(每空1分)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一项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行政许可制度。
2、公正性是指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冲突。
3、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或4、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时应遵守的规定,遵行、、的原则,恪守、承担。
5、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
6、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和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和进行规范性管理。
8、检验检测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
当时,9、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或。
10、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计量设备有计划的实施或。
设备在使用前应采取、或的方式,以确认其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校准结果合格,满足检测要求的设备粘贴标识、校准结果不合格但仍能满足检验检测方法要求的粘贴标识,不能满足检测要求的粘贴标识。
11、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并的检验检测机构。
12、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方法和方法。
应优先使用方法,并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性。
在使用标准前应进行。
13、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系统,并在检验检测整个期间保留该标识。
当样品需要存放时,应维护、监控和记录。
14、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保存期应不少于年。
二、判断题(每题 2 分)1、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测数据或结果时,可以不通过资质认定。
()2、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可以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其它活动。
()3、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无论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受到监督。
()4、授权签字人经公司任命后即可签发检验报告或证书。
()5、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设施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RBT214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pptx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管理评审通常 12 个月一次, 由管理层负责。管理层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 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管理评审输 入应包括以下信息:
检验检测机构应阐明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 3. 文件控制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明确 文件的批准、发布、标识、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4. 合同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对要求、标书、 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当客户要求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 书中包含对标准或规范的符合性声明(如合格或不合格)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相 应的,若标准或规范不包含判定规则内容,检验检测机构选择的应与客户沟通并 得到。 5. 分包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禁止分包的项目实施分包。 6. 采购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 品的程序。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验收、存储的要求,并 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 7. 服务客户
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包括保持与客户沟通、对客户 进行满意度调查、跟踪客户的需求,以及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 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8. 投诉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 查和处理职责,跟踪和记录投诉,确保采取适宜的措施,并注重人员的回避。 9. 不符合工作控制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要求:1.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或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组织结构、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并配备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和支持服务。
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活动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持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承担社会责任。
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公正和诚信的程序,识别和消除公正性风险,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并对听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规范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确保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7.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确保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制定和实施,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
应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校准和保养,并记录相关信息,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检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4.2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包括设备设施的选择、采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校准、保养、报废和更新等方面。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设备设施的台帐和档案,记录设备设施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校准检定、报废更新等信息。
4.4.3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的控制,包括设备设施的标识、管理、维护、使用、校准、保养、报废和更新等方面。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检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4.4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的检查和测试,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检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4 要求4.1机构4.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功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功中听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 人员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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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 1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 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 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 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 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 机构(4.1.14.1.5)
• 人员(4.2.14.2.7)
GB/T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 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 依法成立,依据有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 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 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 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
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
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
行的审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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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认定评审-三级
3 术语和定义
• 3.4 公正性 impartiality
4.1 机构
• 4 要求
• 4.1 机构
• 4.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验 检测则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 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 责,并承担相应的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 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在法人单位授权。
• 其他组织包括: 依法取得工商行 政机关颁发的 《营业执照》的 企业法人分支机 构、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民政部 门登记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法人) 等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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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申请, 经依法审查,准 予其从事特定活 动的行为。
• 补充要求
• 《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能力评 价 机动车检验机 构要求》(RB/T 218-2017)
• 《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能力评 价 司法鉴定机构 要求》(RB/T 219-2017)
• 《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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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机构
• 建立组织结构图
•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 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功所需的人 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 管理 • 技术运作 • 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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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机构
•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 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 • 独立性、公正性、 循客现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 诚实性声明 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基本要求,能够搭建体系文件框架 • 2、掌握机构运作的基本过程 • 3、对机构需要在人、机、料、法、环方面
的投入有基本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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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引言 • 检验检测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
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 测活动应取得资质认定。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一项确保检验检测 数据、结果真实、客观、准确的行政许可制 度。 • 本标准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对检验检测 能力评价的通用要求,针对各个不同领域的 检验检测机构,应参考依据本标准发布的相 应领域的补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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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 3.2 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 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 • 资质认定--两级
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 3.3 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
• 当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做出与规范或标准符合 性的声明时,描述如何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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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 3.8 验证 verification
• 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是否满足规 定要求。
• 3.9 确认 validation • 对规定要求是否满足预期用途的验证。
• 注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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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机构
•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 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
• QP1:维护公正和 诚信程序
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
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
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检验检
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
•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 GB/T 27000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 GB/T 27020 合格评定 各类检验机构的动作要
求 • 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 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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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 3 术语和定义 • 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 通用要求 RB/T 21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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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 求
• RB/T 214-2017
• 国认实[2018]28号 • 2018年6月1日试行 •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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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目的
• 通过本次培训 • 1、掌握建立满足资质认定要求质量体系的
• 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 3.5 投诉 complaint
• 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其活动或 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 3.6 能力验证 proficiency testing
• 依据预先制定的准则,采用检验检测机构间 比对的方式,评价参加者的能力。
• 3.7 判定规则 decision rule
• 场所环境 (4.3.1-4.3.4)
• 设备设施 (4.4.1-4.4.6)
• 管理体系 (4.5.1-4.5用文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