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基础理论(核保核赔部分,适用于各产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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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分类
比例再保险
以保险金额为基础 保险金额为基础 根据事先确定的比例, 根据事先确定的比例,在分出公司与接受公司之间分配保 额保费和赔款 例如:分保比例20 20% 即保额、 例如: 分保比例20% , 即保额、 保费和赔款分配比例均为 80: 80:20 分保手续费: 分保手续费:分保手续费是分出公司向接受公司收取的报 酬。
再保险分类
合同分保的特点
无须承保前通知或申请 分出公司可以承保任何符 合合同条件的业务, 合合同条件的业务,接受 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 与直接业务费率一致 节省管理费用
临时分保的特点
逐笔议定、 逐笔议定、形式多样 费率双方同意即可, 费率双方同意即可, 不受直接业务约束,有 不受直接业务约束, 较大不稳定性,谨慎的 较大不稳定性, 分出公司往往先从接受 公司处得到报价 费用较高
– 发生概率大,损失程度高 的风险。 – 发生概率小,损失程度高 的风险。 – 发生概率大,损失程度低 的风险。 – 发生概率小,损失程度低 的风险。
保险公司业务经营风险: 保险公司业务经营风险:
– 逆向选择产生的承保风险。 – 偿付能力不足的财务风险。 – 自然灾害的巨灾风险。 – 管理风险。 – 道德风险。 – 无序竞争风险。 – 等等。
风险分析图
严重程度


转移
避免


自留
管理
频率
再保险基础知识
再保险的核心与本质: 再保险的核心与本质:风险的分散转移与承担 再保险的基本原则: 再保险的基本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可保利益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风险分散方法: 风险分散方法:
每笔保险业务以所能承担的损失为限 与其他公司共保 将承保业务的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再保险) 将承保业务的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再保险)
自留部分 (40%) 160,000 400,000 2,000,000
原保额
分出部分(60%) 240,000 600,000 3,000,000
其他
1 2 3
400,000 1,000,000 5,500,000
500,000
成数再保险的优缺点
1.
成数分保的优点
– 帐务和结算非常简单 – 分保手续费比例最高
再保险基础知识
再保险原理图示
损 失
• 控制损失波动性 保险公司自身对保险损 失的波动无法控制, 失的波动无法控制, 通过 购买再保控制损失的波动 性。
时间(年)
再保险基础知识
对再保险人的作用: 对再保险人的作用:
利用原保险人的核保经营和技术 稳定保险业经营成绩, 稳定保险业经营成绩,提高安全保证 充分运用自身承保能力,增强市场扩展能力, 充分运用自身承保能力,增强市场扩展能力,扩 大业务数量 积累、 积累、运用保险资金 与其他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交换业务,增加业务量, 与其他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交换业务,增加业务量, 是风险分散平均化
1. 溢额分保的优点 – 保险人可根据具体风险情况调整自留 比例 – 保险人可保留相当部分的保费 2. 溢额分保的缺点 – 保险人确定自留比例可能出错 – 分保合同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 分保手续费比例低于成数分保 自留额 – 再保人的分保费收入和其承受的风险 可能不匹配 3. 溢额分保的运用 – 业务经营稳定、成熟的保险公司 – 业务性质:风险差异大,复杂多样 – 对小保额、低风险业务需要尽量多留 保费 – 对大保额、高风险业务能有相当的自 动承保能力
原保险和再保险的比较
保监发〔2006〕 31号文件 号文件《 保监发〔2006〕 31号文件《关于加强财 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通知》中规定, 产保险共保业务管理的通知》中规定,规范的 共保业务应符合以下要求: 共保业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被保险人同意由多个保险人进行共保; 被保险人同意由多个保险人进行共保;
再保险分类
两个重要概念: 两个重要概念: 危险单位: 危险单位:
– 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最大损失范围
自留额: 自留额:
– 又称为自负责任。对于每一危险单位或一系列危险单 又称为自负责任。 位的责任或损失, 位的责任或损失,分出人根据其本身财力而确定的所 能承担的限额。 能承担的限额。
再保险分类
合约分保
在合约分保中, 在合约分保中,分出公司事先与接受公司达成分保合 同,分出公司将符合合同条件的业务分给接受公司,接受公 分出公司将符合合同条件的业务分给接受公司, 司必须接受。 司必须接受。尽管分出公司可能在各个保单的分保上有一 些自己的考虑,但是原则上来说, 些自己的考虑,但是原则上来说,所有符合合同条件的业 务均应放入合同,分给接受公司。 务均应放入合同,分给接受公司。
溢额再保险三要素
危险单位
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 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自留额
分出公司根据自身偿付能力所确定 承担的责任限额
线数
自留额的倍数
以保额为基础,先确定每个风险单位分出公司承担的自留额, 以保额为基础,先确定每个风险单位分出公司承担的自留额, 当保额超出自留额时,将溢额部分办理再保险, 当保额超出自留额时,将溢额部分办理再保险,并以自留额 和再保额为基础,确定再保险人和分出人的责任比例。 和再保额为基础,确定再保险人和分出人的责任比例。 举例:一溢额分保合同,每一危险单位的最高自留额 为50万元,分保额为10线,即500万元,总承保能力为 550万元。
原保额 1 2 3 500,000 1,000,000 5,000,000 自留部分 500,000(100%) 500,000(50%) 500,000(10%) 分出部分 0 500,000(50%) 4,500,000(90%) 原保费 1,000 2,000 10,000 分出 保费 0 1,000 9,000 原赔款 500 600 20,000 摊回 赔款 0 300 18,000
比例再保险的具体类别
成数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 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 分出公司将所承保的所有业务按事先约定的固定 分出公司将所承保的所有业务按事先约定的固定 比例分出给接受公司,并据此分配保费和赔款。 比例分出给接受公司,并据此分配保费和赔款。 分出给接受公司
举例:一成数分保合同, 举例:一成数分保合同,每一危险单位的最高 限额为500万元,自留部分为40% 500万元 40%, 限额为500万元,自留部分为40%,分出部分 为60%
成数分保的缺点
– – – – 保险人分出大量的保费 无法选择自留比例 无法选择分出业务 无法达到分散巨大风险的目的
2.
成数分保的运用
– – – – 新成立的保险公司,新产品开发 业务性质:大量的同质风险 作为其他再保方式的平衡和补充 改善和保护保险人的偿付能力
自留额 分出保额
比例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
分出公司将超过自留额的业务,按约定分保给接受公司 分出公司将超过自留额的业务, 在合同中列明最高合同限额(以自留额的若干倍数, 在合同中列明最高合同限额(以自留额的若干倍数,即“线” 数来表示, 条线为1个自留额的大小), ),分出公司将超出自 数来表示,1条线为1个自留额的大小),分出公司将超出自 留额且未超出合同最高限额的部分分保给接受公司 自留额和分出额与总保额的比例分别叫做“自留比例” 自留额和分出额与总保额的比例分别叫做“自留比例”和 “分保比例”,保费分配和赔款分摊遵循此比例,自留比例 分保比例” 保费分配和赔款分摊遵循此比例, 和分保比例随保险标的保额的大小而变动
– 1.合同的起止日期 1.合同的起止日期 – 2.业务范围 2.业务范围 – 3.分保手续费比例 3.分保手续费比例 – 4.业务报表的规定 4.业务报表的规定 – 5.账单编制、呈报及结算 5.账单编制 账单编制、 – 6.赔款及出险通知 6.赔款及出险通知 – 7.错误和遗漏条款 7.错误和遗漏条款 – 8.合同的修改及终止 8.合同的修改及终止 – 9.未满期保费和未了责任的处理 9.未满期保费和未了责任的处理 – 10.现金赔款规定 10.现金赔款规定
再保险基础知识
再保险与原保险
区别
保险关系的主体不同:两个独立的合同 保险关系的主体不同: 保险标的不同 保险赔付的性质不同
原保险和再保险的比较
是共保还是再保? 是共保还是再保? 例1:分公司A承保了一笔保额10亿的财产险业务。直接 分公司A承保了一笔保额10亿的财产险业务。 10亿的财产险业务 业务出单后,在被保险人没有参与的情况下, 业务出单后,在被保险人没有参与的情况下,与保险公 签署共保协议, 公司分担50 的共保份额。 50% 司B签署共保协议,由B公司分担50%的共保份额。A公 司与B公司是否存在共保关系? 司与B公司是否存在共保关系? 例2:上述业务发生一笔50万元的赔款,A、B公司分别 上述业务发生一笔50万元的赔款, 50万元的赔款 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 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 假共保,实质为分保业务, 假共保,实质为分保业务,应按再保相关规定办理
再保险的功能作用
再保险基础知识
对原保险人的作用: 对被保险人的作用: 对原保险人的作用: 对被保险人的作用:
依法经营, 依法经营,确保偿付能力 控制损失, 控制损失,稳定业务经营 扩大承保能力,增加业务量 扩大承保能力, 降低营业费用率和增加运用 资金 增进对国际保险市场的了解, 增进对国际保险市场的了解, 引进保险新技术 增加对保险人履约能力的 信心 被保险人只需向一家有再 保支持的保险公司投保
核保核赔专业培训课程
再保险基础理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再保险部
1
再保险基础知识
2
人保财险再保险实务
再保险基础知识
本节主要内容
再保险的概念 再保险的功能作用 再保险的分类 再保险市场 再保险产品创新 再保险监管
再保险的概念
再保险基础知识
风险: 风险:
– 定义:尚未有确定和统一的定义。预期结果与实际结 果间的相对变化。 果间的相对变化。 风险分类: 风险分类:
2008冰雪
共同的硬仗
再保险的分类
再保险分类
合约再保险 - 比例 - 非比例 临时再保险 - 比例 - 非比例 其它 - 非传统再保险 - 风险证券化
再保险的分类图示
传 统 再 保 险 临时分保
比例分保 非比例分保 比例分保
合约分保
非比例分保
成数分保
超赔分保
成数分保
溢额分保
超赔分保
赔付率超赔
再保险的作用(总结)
1.依法合规经营,满足监管和资本市场要求( 1.依法合规经营,满足监管和资本市场要求(4倍、1/10 依法合规经营 的两个指标约束) 的两个指标约束) 2.再保险可以扩大承保能力, 2.再保险可以扩大承保能力,增加业务量 再保险可以扩大承保能力 3.再保险通过风险转移,减少财务波动性, 3.再保险通过风险转移,减少财务波动性,稳定企业经营 再保险通过风险转移 4.再保险有助于强化承保管理 4.再保险有助于强化承保管理 5.再保险可以获得服务, 5.再保险可以获得服务,提高技术 再保险可以获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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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 什么是再保险? 什么是再保险?
保险公司的保险” -- “保险公司的保险” 再保险是指保险人根据约定, 再保险是指保险人根据约定,付出一定的分 保费, 保费,将承担的保险责任部分地转移给其它保险 人的活动。 人的活动。
再保险基础知识
再保险与原保险
联系
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 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再保险由原保险派生 原保险和再保险都是风险责任的承担、 原保险和再保险都是风险责任的承担、分散和转让 再保险是对原保险的保险, 再保险是对原保险的保险,再保险支持和促进原保 险的发展
再保险分类
临时分保 在临时分保中, 在临时分保中,分出公司就每一张保单或每一 笔业务与接受公司签定单独的再保险协议,对于不 笔业务与接受公司签定单独的再保险协议, 愿意购买再保险的保单,直接保险人可以不买; 愿意购买再保险的保单,直接保险人可以不买;对 于不愿意接的业务,再保险人可以不予接受。 于不愿意接的业务,再保险人可以不予接受。
共保人共同签发保单, (二)共保人共同签发保单,或由主承保人签 发保单,同时附共保协议; 发保单,同时附共保协议; (三)主承保人向其他共保人收取的手续费应 与分保手续费平均水平有显著区别。 与分保手续费平均水平有显著区别。
再保险基础知识
分出公司与接受公司之间所达成的有关再保险业务的 协议—— ——再保险合同 协议——再保险合同 再保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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