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保险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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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保险基本原则
第一节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含义的表述第74页
对投保人要求
对保险人要求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
(一)如实告知
1.如实告知的概念
2.如实告知的范围
“无限告知”义务和“有限告知”义务
3.如实告知的履行期
4.如实告知义务的违反
未申报即漏报;
错误申报即误报;
隐瞒即故意不申报;
欺骗即故意误报
5.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
按性质严重程度、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做出相应处理,第76页
6.如实告知义务的免除
(二)保证
其概念
1.明示保证:
承诺保证确认保证
2.黙示保证
(三)自动弃权和禁止反言
1.自动弃权
2.禁止反言
第二节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的含义第77页
二、规定保险利益的目的
(一)可以防止将保险变为赌博行为(二)可以减少道德风险
(三)可以衡量赔偿的限度
三、保险利益成立的条件
(一)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
(二)保险利益应为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三)保险利益应为确定的利益
其含义,
它的两个层次
(四)保险利益应为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四、各类保险的保险利益
(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1.财产所有人
2.财产的受托人、保管人等
3.债权人
4.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的预期利益
(二)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可以由法定或合同约定的责任利益而产生
(三)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1.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投保人的生命、身体等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法律规定:对无民事性能力为?
2.人身保险利益的表达方式
定义式和列举式
3.人身保险利益的确认原则
各国有差异
五、保险利益存在的时间
(一)人身保险利益存在的时间
强调投保时存在
(二)财产保险利益存在的时间
强调出险时存在
第三节损失补偿原则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第82页
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内容
(一)补偿是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进行补偿(二)补偿以实际损失为限
通常以发生损失时保险标的的实际现金价值作为确定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标准,并以保险标的的实际现金价值作为衡量保险标的损失程度的基础和受损标的补偿的最高限额。
公式:实际现金价值==重置成本—折旧
定值保险?
不定值保险?
(三)补偿以保险金额为限
(四)补偿以保险利益为限
保险人的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保险利益、保险价值三者中的最低者为准。
(五)被保险人不能从保险补偿中额外获利
(1)标的受损后仍有残值?
(2)事故是由第三者责任方造成?
(3)被保险人将同一标的向多家保险公司同时投保第84页
三、损失补偿的方式
主要有4种
(一)比例赔偿方式
这是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保险标的的保障程度来计算赔偿金的方式
保险标的保障程度的含义?
在不定值保险中
(1)当保险价值≥实际价值
视为足额赔偿,
赔偿金额=损失金额
(2)当保险金额<实际价值
视为不足额保险,
赔偿金额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
=损失金额×------------------ +施救费用×------------------
实际价值实际价值
例子见书第85页
(二)定值保险赔偿方式
这是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照保险标的损失程度来计算赔偿金的方式。
保险标的损失程度的含义?
定值保险一般视为足额保险
(1)当保险标的全部损失时,损失程度100%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
(2)当保险标的部分损失时
损失金额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
实际价值定值保险赔偿方式与重置价值保险
(三)第一损失赔偿方式
其含义
家庭财产险一般用此方法
(四)限额责任赔偿方式
限额责任赔偿方式的含义?第87页
1.超限额赔偿方式是指保险人对小于规定的损失发生不予赔偿,规定限额称作免赔额
绝对免赔额
相对免赔额
2.不足限额赔偿方式是指保险人对小于规定限额的差额部分予以赔偿,但大于或等于规定限额的就不予赔偿例如农作物收成保险
其他
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
第四节代位求偿原则
一、权益转让与代位求偿
(一)权益转让的含义
(二)代位求偿权
代为求偿权是指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支付全部保险赔款以后,可以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权利。
不能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两处获得重复赔偿(三)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
一般将追偿权益的转让称为权利代位;
将保险标的转让称为物上代位
保险法第59规定;
在实务中,保险人不会坚持被保险人转让受损标的,而是对受损标的作价归被保险人,即在赔款中扣除损余价值。
二、代位求偿原则的内容
(一)权益转让以被保险人的权益为限
(二)代位求偿权以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为限例子第89 页
因比例赔偿而造成的不足赔偿,在对方负全责条件下,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而额外获利
(三)代位求偿不能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