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理学试
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法学基础

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法学基础西南政法大学 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学科专业:法学(0301)各专业考试科目:704 法学基础(150 分)--------------------------------------------------------------------------------------------------- 考生注意:请在答题纸上答题,在试卷纸上答题不给分,试卷和答题纸同时交回,否则成绩无效。
法理学部分(100 分)一、多项选择题。
(每小题2分,共12分。
答题要求:每道题至多包含两个正确选项,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下列关于法学的说法,正确的有:()A.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始于古罗马B.古罗马法学家称“法学”为“关于神和人的事务的知识;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C.当代中国的“法学’学科古已有知,被称为“刑名法术之学”或者“刑名之学”D.日本法学家穗积陈重首次用日文汉字“法学”对应翻译英文Jurisprudence2.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兴起的“新自然法学”代表人物有:()A.罗尔斯B.奥斯丁C.哈特D.富勒3.东汉许慎撰著的《说文解字》认为:“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灋,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正确的理解是( ) A.从功能性角度分析,“灋”有刑罚之义B.“灋”有“神明裁判”之义C.“灋”与“刑”通用D.与现代“法”概念相比,古代的“灋”更强调惩罚性4.下列法律条文表述的法律规则属确定性规则的有:()A.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B.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则。
C.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D.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NEW)西南政法大学《704法学基础(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1)柏拉图
(2)洛克 (3)戴雪 (4)亚里士多德 【答案】(4) 【解析】西方最早使用法治一词,给它以科学定义的是亚里士多 德,他在《政治学》中指出:“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 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良好的法律。”
2000年西南政法大学综合考试(含法理、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行政 法)考研真题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000年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宪法学考研真题 1998年西南政法大学综合考试1(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考研 真题 1998年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含中国宪法)考研真题 1997年西南政法大学综合考试1(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考研 真题 1997年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考研真题 1996年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含中国宪法)考研真题
2.古希腊法律思想的杰出代表有( )。 (1)乌尔比安 (2)柏拉图 (3)智者派 (4)亚里士多德 【答案】(2)(3)(4) 【解析】古希腊法律思想的杰出代表是智者派、柏拉图和亚里士多 德。智者派,尤其是晚期智者派活动的时期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是一致 的。正义问题是柏拉图法律思想的主题,他的法哲学可以说是名副其实 的“正义”之学。亚里士多德推进并现实化了柏拉图的正义学说,提出了 法治的经典性定义,建立了系统性的法治理论。
7.“恶法亦法”体现的法学分析方法是( )。 (1)价值分析方法 (2)实证分析方法 (3)社会学分析方法 (4)历史分析方法 【答案】(2) 【解析】分析实证法学的主要代表是奥斯丁。在法的概念上,他提 出了主权、命令和制裁三要素说,法律被认为是主权者的命令,而实在 法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其强制性;法与道德的关系上,奥斯丁认为两者没 有内在的联系,道德上的好与坏是没有确定的标准的,因此,应把道德 因素从法律研究中剔除出去。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士生入学考试试题(2003─2005)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试题法理学部分一、不定项选择题1.在西方,最早将法理学作为一个学科来讲述和研究的是( )。
A.亚里士多德B.边沁C.奥斯丁D.萨维尼2.古汉语中“法”一词包括的含义有( )。
A.公平B.正义C.惩罚D.权利3.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方式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 )。
A.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确定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4.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起源于()。
A.古希腊法B.古罗马法C.英国普通法D.《拿破化法典》5.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 )。
A.法律调整的对象B.法律调整的原则C.法律调整的范围D.法律调整的方法6.大陆法系又称为( )。
A.在华法系B.民法法系C.法典法系D.罗马法系7.法定解释又称为( )。
A.有效解释B.正式解释C.有权解释D.学理解释8.法律关系的要素有( )。
A.主体B.法律规范C.客体D.权利义务9.法律事实包括( )。
A.法律事件B.法律义务C.法律权利D.法律行为10.西方现代法律正义论包括( )。
A.相对正义论B.社会正义论 C.形式正义论D.程序正义论11.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
A.执法必严B.违法必究C.依法治国D.依法办事12.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活动是( )。
A.法的修改B.法的废止C.法律汇编D.法律编纂13.法律的社会监督包括( )。
A.司法机关的监督B.政党监督C.人民政协的监督D.新闻舆论的监督二、概念比较1.根本法律与基本法律2.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3.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三、简答题1.成文法相对于不成文法的优点是什么?2.试述法的形成的一般规律。
3.法律权利与权力的区别是什么?四、论述题试举出实例论述科技与法律的相互关系。
中国宪法学部分一、概念比较宪法典和宪法性法律文件二、辨析题1.我国的国家机构基本也划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三种,因此,从根本上说我国也是采取三权分立体制。
西南政法考研法理学内部资料 –判断分析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整理

1.法律即主权者的命令法理学创始人奥斯丁的观点。
突出了法律与公共权力、强制的关联性。
不足之处:忽略了法律与“权利设定”的关系2.法律以社会为基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重要观点。
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的一种制度。
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最终意义上决定着法律的本质。
法律不仅仅是消极地反映社会,而是对社会起着强大的反作用,或者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或者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
(4分)4.法律解释应当以立法者意图为标准解释目标理论中的“立法者意图说”。
按照现代社会的人民主权原则和权力分立原则,立法者的意志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因此,法律解释应当以立法者的意图为准,才能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
法官在解释法律时也应该以立法者的意图为准,否则僭越了自己的职权,侵犯了立法机关的权力。
当然确定立法者意图本身,仍然存在难题。
二、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1.法律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直接的对客体发生作用的方式进行的活动。
(×)在现代法理学中,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和属性,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积极的、直接的对客体发生作用的方式的行为是作为的法律行为。
(3分)2.法律的作用具有局限性。
(√)法律作为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和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有自己的调整领域,它并不可能取代道德、习惯、风俗、纪律等社会规范的作用,也不可能做到规范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此外,法律作为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它自身的僵硬性和不可避免的漏洞的存在,使它对千变万化的人类事务的调整并不可能非常完美。
(3分)3.程序法即使离开实体法也有其存在价值。
(√)程序法不能完全被理解为实体法的附庸,程序法也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和地位,通过程序实现正义也是程序法的目标。
程序正义可以独立于实体正义而存在。
(3分)4.不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就不具备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的概念不同于法律知识。
【2013西政考研】非常齐全的各科真题总结,很多专B真题【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学院法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题西南政法大学2003 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试题8法理学部分(90 分)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共13 分)1.在西方,最早将法理学作为一个学科来讲述和研究的是()。
A.亚里士多德B.边沁C.奥斯丁D.萨维尼2.古汉语中“法”一词包括的含义有()。
A.公平B.正义C.惩罚D.权利3.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方式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
A.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确定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4.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起源于()。
A.古希腊法B.古罗马法C.英国普通法D.《拿破化法典》5.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
A.法律调整的对象B.法律调整的原则C.法律调整的范围D.法律调整的方法6.大陆法系又称为()。
A.在华法系B.民法法系C.法典法系D.罗马法系7.法定解释又称为()。
A.有效解释B.正式解释C.有权解释D.学理解释8.法律关系的要素有()。
A.主体B.法律规范C.客体D.权利义务9.法律事实包括()。
A.法律事件B.法律义务C.法律权利D.法律行为910.西方现代法律正义论包括()。
A.相对正义论B.社会正义论C.形式正义论D.程序正义论11.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A.执法必严B.违法必究C.依法治国D.依法办事12.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活动是()。
A.法的修改B.法的废止C.法律汇编D.法律编纂13.法律的社会监督包括()。
A.司法机关的监督B.政党监督C.人民政协的监督D.新闻舆论的监督二、概念比较(每小题9 分,共27 分)1.根本法律与基本法律2.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3.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三、简答题(每小题10 分,共30 分)1.成文法相对于不成文法的优点是什么?2.试述法的形成的一般规律。
3.法律权利与权力的区别是什么?四、论述题(共1 题,20 分)试举出实例论述科技与法律的相互关系。
10中国宪法学部分(30 分)一、概念比较(7 分)宪法典和宪法性法律文件二、辨析题(每题 5 分,共10 分)1.我国的国家机构基本也划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三种,因此,从根本上说我国也是采取三权分立体制。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考试题型总结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考试题型总结杨旭老师:国际经济法
1 选择题20分(单项多项选择混合)
2论述题 20分
3案例分析题
赵树坤老师:法理学
1 选择题10个(20分)
2 论述题2个
3材料分析题
冉思东老师:宪法学
1.概念比较
2.选择题
3.论述题
4.材料分析
石慧荣老师:商法学
1判断
2简答
3案例分析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单选
2.辨析
3.简答
4.材料分析
唐尧老师:行政法
1.判断
2.简答
3.论述
4.案例分析
张能宝老师:刑事诉讼法:
1.判断5题
2.简答2题
3.辨析2题
4.论述1题
廖中洪老师:民事诉讼法
1 选择
2 案例分析
3简答
4论述
吴春燕+徐洁老师:民法
1 判断
2简答
3 论述。
2005年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考研真题

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法理学一、不定项选择题(5分,每题2分;共10分)1、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要素包括()A、法律关系B、行为模式C、法律后果D、因果关系2、法定解释可以分为():A、学理解释B、立法解释C、司法解释D、行政解释3、从法系的意义上来看,目前中国的香港法属于():A、大陆法系B、英美法系C、中华法系D、亚太法系4、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有():A、格老秀斯B、梅因C、阿库修斯D、卢梭5、“一些人要分一个蛋糕,假定公平的划分是人人平等的一份,什么样的程序将给出定结果呢?我们把技术问题放在一边,明显的办法就是让一人来划分蛋糕并拿最后一份,其他人都被允许在他之前拿。
”这段话出自于():A、罗尔斯B、马克思C、柏拉图D、邓小平二、简述题(3分,每题10分;共30分)1、写出中文“法”字的古体,并简单解释字义。
2、公私法的划分标准之“法律关系说”。
3、大陆法系的基本特点。
4、材料论述题(30分)材料:2004年12月4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举办的“2004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揭晓,张先著名列全国“十大法治人物”之道。
张先著,芜湖人,安徽某高校毕业生。
2003年6月,25岁的张先著报考了芜湖市公务员招聘考试,并在30名考生中名列第一。
但是,张先著却因为携带乙肝病毒而被取消录取资格。
我国目前大约有1.2亿人和张先著一样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这个群体在入学、求职甚至恋爱婚姻方面受到种种排斥。
而对这种情况,张先著一纸诉状把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他希望以自己的诉讼唤起社会公众对1.2亿人的关注,消除对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这场官司司因些被媒体称作“乙肝歧视第一案”。
2004年4月12日,“乙肝歧视第一案”以张先著胜诉而告终。
之后,浙江、四川、福建、广东等省修改了当地公务员禁止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有关规定,而国家人事主管部门也进一步统一了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试题汇编

西南政法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试题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一、不定项选择题2、秦律钳制人们思想言辞的罪名有()①以古非今罪②偶语诗书罪③腹诽罪④失期⑤投书罪3、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是()①深入调查研究②简化诉讼手续③巡回审判④就地办案⑤审判与调解相结合二、概念比较题1、秋审与朝审2、六法全书和保安处分三、判断分析题1、轻重相举即轻其轻罪,重其重罪。
2、《大清新刑律》从根本上否定了罪刑擅断主义。
四、简述题简述儒家思想对汉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西南政法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行政诉讼法学试题“行政诉讼法”部分(50分)一、多项选择题(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4分。
)1、自行政案件出现迄今,国外受理解决行政案件的机构大体上有:()模式。
A .英国式行政裁判所 B.法国式行政法院C .美国式独立管制机构和行政法官制度 D.由普通法院受理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
A. 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B. 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C. 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D. 其他重大、复杂案件二、概念比较题(解释概念并比较异同,每小题5分,共10分。
)1、申请撤诉与视为申请撤诉2、撤销判决与确认判决三、判断分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小题7分,共14分。
)1、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新证据,可以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者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
2、人民法院在行政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身不是适用法律,而是人民法院适用法律的结果。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考研真题

2010一、多项选择题(①每小题2分,共16分。
②答题要求:请选出正确答案,把所选出的答案以选项的番号表示,并书写在答题纸上。
)1.属于当代中国非正式法律渊源的有(?)(l)规章 (2)判例 (3)政策 (4)法理 (5)决议2.关于法律继承、法律移植以及法律现代化的正确判断是(?)(l)法律继承既包括一国国内的新法对旧法的继承,也包括世界范围内的新旧法间的继承(2)法律移植仅指一个国家积极主动地引进、吸收、同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的现象(3)日本历史上几次成功的法律移植案例表明,只要积极、认真地进行法律移植工作,法律移植就能成功(4)法律的自治性表明法律现代化可以超前于政治、经济的现代化(5)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历程始于清末修律这场大规模的立法活动3.成文法较之不成文法的优点是(?)(l)有较好的预防功能 (2)内容更具有逻辑性(3)更具有稳定性 (4)有更好的社会改革功能(5)有更强的社会适应性4.《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费用。
劳动者违反劳动服务期限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该条款含(?)(l)授权性规则 (2)义务性规则(3)任意性规则 (4)强制性规则(5)禁止性规则5.对于法理学中的法律行为概念的正确认识是(?)(1)法律行为是指合法行为,不包括违法行为,(2)法律行为只需从外在客观行为方面判断,内在意识方面不构成判断标准(3)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和属性,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4)法律行为存在于可以观察到的行为中,而非存在于规则中(5)法律行为只能体现为积极的行动,而不可能体现为消极的静止6.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相比较,其特征在于(?)(1)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区分(2)强调理性与哲理的指导作用(3)强调法官在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中的作用(4)强调法律的法典化(5)强调习惯和经验在司法中的作用7.执法和司法的区别有(?)(1)司法具有被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2)执法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司法不具有自由裁量权(3)执法具有单方意志性,司法具有中立性(4)司法权具有终局性,执法不具有终局性(5)司法需要实现司法平等,而执法不需要实现平等性8.“自己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该法谚不包括的意思有(?)(1)程序正义 (2)司法公正(3)司法中立 (4)司法平等(5)司法责任二、概念比较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法制与法治2.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3.基本法与根本法三、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法律的定义及其本质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3.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死亡意义四、判断分析题(判断证误并说明理由。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历年复试真题汇总及答案参考

2013、2014西政法硕面历年真题Ps: 1、题目中给出地参考页码均是2013版《考试分析》上地页码,若有变动,以实际为准.2、有些题目较为灵活,作答中参和了许多个人观点,糟粕精华,要有主见.宪法1.宪法地研究动向p268答:①各国越来强调对人权地保障,不断扩大公民权利;②各国越来重视违宪审查制度地建立,保障宪法地实施;③政府地权力逐渐扩大,相应地监督及限制政府权力地机制成为方向;④宪法领域从国内法扩展到国际法,越来越多地国际法内容被吸纳进宪法.2.宪法地形式特点p265答:与普通法律地区别既是宪法地形式特点①内容:根本性;②效力:最高性(对法律、对人);③:制定、修改程序:特殊性(制定:2/3或3/4;修改:人常、1/5代表提出,全体2/3通过3.宪法学地五部著作与作者答:①韩大元《宪法学基础理论》以现代宪法学地基本理论范畴为基础,力求将宪法文本、宪法原理与宪法实践结合起来,以期获得对宪法现象地完整地认识,并在动态地过程中提炼宪法学地基本原理、基本权利、国家机关地宪法地位、社会变革与宪法实施五个部分,突出了宪法学作为法学地属性与专业化知识体系地特点②胡锦光《违宪审查制度比较研究》有趣地一个观点是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违宪情况地比较,因为它是最高地,我们都是设定它不可能违宪,这是民主集中制下地思维,也是符合中国人要有个头地思维,而西方式三权分立地,没有头,所以即使是立法机关违宪,也有相应地监督机制.③贺卫方,咱们西政地老校友,新浪博客自称守门老鹤.他地著作看地不多,也是关注他地博多一些,比如是《运送正义地方式》这也是一本论文集,很多事多时事地评论,看着能看懂,也能被言语间地情绪带动,但是总体印象而言,看到贺老师是讲台地时间多一些,大部头地作品少一些,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可以说是他在用脚推广宪政.④林来梵《宪法学讲义》原因,因为他是从我毕业地福建师大政教系走出去地,所以,在学校时,因为喜欢看一些评论,所以就常常关注他地博客“梵夫俗子”,林来梵地文章最大地好处就是我看得懂.我对他地关注是博客多余专注.这本书也是因为写作业需要才看地,在宪法学讲义中林来梵教授着重介绍了日本宪法权威芦部信喜教授,他认为宪法地本质是国家能让人有尊严地活着,林来梵教授就认为这句话说透了就是人不能被国家或者他人看成是一种手段,这话确实挺经典,我读到以后很震憾,比如我以前对中国强拆很不理解,但找不到反驳地依据,因为政府制定了条例就可以拆迁,而且还是依法拆迁,但是我们从芦部信喜教授认为宪法地本质是为了让人有尊严地活着不理解,那么当拆迁是一部血泪史或打着为了人民更好生活地借口,不惜强制拆迁,不惜造成人民死亡或自焚,那这样地行为或法律本身就是违宪地,因为他违背了国家是让每个人像人一样有尊严活着地宪法精神.⑤洛克《政府论》,我是大二地时候买地商务出版社地下册.因为当时在上一门叫《西方自由主义》地课,现在隔了一段时间,有些模糊.印象里这本书主要内容是讲政府权力地来源及分配.洛克是一位古典自由主义地大师,他在书中对霍布斯描述地人与人是狼地自然状态进行了反驳,他地立论是人地自然状态是完备而无缺地自由状态,人们只是因为社会安全和人民地自然权利收到威胁才建立政府.提出统治者地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地同意,建立国家地唯一目地,乃是为了保障社会地安全以及人民地自然权利.当政府地所作所为与这一目地相违背地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地方式将权力收回.4.宪法与宪政p267答:二者互为基础和前提,是形式与内容地关系.①从纵向看,先有宪政实践后有宪法文本;②从具体实践看,宪政是宪法规范与宪法政治实践结合产物;③形式上看,宪政指导宪法制定、修改,宪法是宪政里面地文本表现形式;④实质上,宪政是宪法地生命;总之,宪法是静态地法律文本,宪政是动态地实践过程.5.特别行政区地地位、自治权、政治体制p293答:地位:是中国境内地享有高度自治权地地方行政区域,中央与香港之间地关系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内地中央与地方地关系,虽有自治权,但无主权,其法律地位相当于省市自治区.自治权:①行政管理权;②立法权(报国人常备案);③独立地司法权和终审权政治体制特点: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与立法相互制约与配合.6.民族自治区地自治权p292答:①制定自治条例(人大制定,人常不行);②变通执法;③管理地方财政;④管理地方经济建设自主权;⑤管理地方教科文卫体自主权;⑥经国务院批准,组织地方地公安部队;⑦其他.7.违宪审查制度p277答:①违宪审查制度是指有特定机关对立法以及其他行为进行审查并处理地一种制度.②从审查对象来看,主要特定地主体地行为,表现为这些机关及工作人员地立法和行政行为;③审查模式上看,主要有美国为代表地普通法院审查模式;法国为代表地专门机关审查模式;我国为代表地立法机关审查模式,这一模式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怎样解决自己监督自己立法地问题.④从审查方式看,有事先审查,即一般性审查和事后审查,即具体审查(宪法诉愿).8.82宪法地内容和特点p269答:①总结经验,重新规定了国家地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②从国家机构一章看(政权组织形式-横),发展了民主宪政体制,完善了国家机构体系(设主席、设中央军委、任期限制等)③从公民权利一章看,强调了民主法治,保障了公民地基本权利和自由;④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纵,设特别行政区维护了国家统一,健全民族区域自治维护了民主团结.9.88年宪法修正案p270答:第一、二修正案.一是对私营企业作了规定(公有经济地补充),二是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10.1993年宪法修正案地内容p270答:第3--11修正案.①指导思想;②国情;③市场经济制度;④农村经济: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⑤政党制度(政协);11.人大与人大常委会地区别p308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地机关.全国人大是权力体系地尖端.人常是人大地常设机关,较大市及省级以上人常也是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地机关,但是它隶属于人大地,必须服从人大地领导和监督,并向人大报告工作.而且人常这是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权力.12.国家机关组织p307我国国家机关分为地方和中央两级.中央国家机关是最高层次地政权组织体系.①中央国家机关有6机关:国人大及人常、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②县级以上地方国家机关4机关:除掉上面地军委和主席③乡镇国家机关2机关:人大、政府.13.司法独立p317答:①司法独立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地干涉.法院、检察院在审判、检察工作中要以是市委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独立审判、检察,实事求是地对案件做出公正处理.②司法独立并不是说不接受任何监督和限制.在我国,首先,要接受选举它地同级人大地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其次,检察院对法院、法院对检察院也有相互监督地机制;第三,接受共产党地领导和监督.第四,接受人民群众地监督.14.宪法修改地限制p277答:宪法地修改是指有权修改宪法地机关依据法定地程序对宪法以补充、调整、删除,以保证宪法地内容与社会地发展相适应.宪法地修改有严格地限制程序要求.①提案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地人大代表提议,②审议和表决,我国由全体2/3以上多数通过有地国家,有地国家还应实行全民公决.15.人大代表停止执行职务地情形答:①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地;②辞职被接受地;③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地;④被罢免地;⑤丧失中国国籍地;⑥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地;⑦代表死亡地.16.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p310答:①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②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③重大事项决定权(争条衔章代特急动);④任免权(闭会期间);⑤监督权(10人质询案)⑥其他(领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17.公民地含义p296答: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地,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地自然人.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个方面,自然属性上来讲,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地生命体,法律属性是指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以国籍和国家法律规定地身份参与社会活动.18.自然人与公民、人民答:①自然人强调地是人地自然属性,反映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地生命体;②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个方面,自然属性上来讲反映公民首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地生命体,法律属性是指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相对应,以取得地国籍和国家法律规定地身份参与社会活动.③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应.人民在我国是指全体地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地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地爱国者和用户社会主义地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地爱国者.19.人权和公民权地区别p297答:人权是一个政治概念,是指人作为人应该享有地权利,包括追求生活、财富、自由和幸福地权利.公民权是宪法规定公民地基本权利义务地简称.人权和公民权有干戈地区别:①性质不同,政治概念vs法律概念;②不能简单等同,公民权中一项体现着多项人权,反之亦然.③人权还具有阶级性、民族性、地域性、时代性、国际性等特点.20.谈谈人权p297答:①人权是指人之为人所应该享有地权利.它主要地含义:每个人都应该收到合乎人权地对待.人权基本特征是普适性和道义性.当今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保障人权已经成为评价一个国家、一种政治体制地优劣地重要标准.②人权地本质特征和基本要求是自由和平等.人权地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地生存和发展.自由平等与生存发展互为前提和保障.③人权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地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地自由平等地权利.后者是指作为个人存在方式地集体应该享有地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全等,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指定地国际秩序地不满和对国际公平正义地追求.④国际社会上对人权有这样地分类,即基本地生命权(最基本)、自由权、财产权(生命、自由地物质延生)尊严权、获助权(生命权地保障)、公正权(平等权扩展到每个人身上)进阶地人权如发展权、民族自决权等.⑤人权地价值及哲学基础.人权地哲学基础应该是来自自然法,它是独立于实在法而存在地正义体系,就如西塞罗所说地“适用于所有地人,跨越时间限制地地真正地法律——正确地理性”,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人权也是一个很暧昧地理论概念,因为它太抽象,而且在不同时代、不同地人有不同地表达.但是作为一种代表人类对美好事物地向往,它是值得我们执着追求地.21.公民地权利与义务p298答:权利:①平等权(贯穿其他权利之中);②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最基本地政治权利;言论自由(最重要地政治权利);言论自由地延伸权利(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结社地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其他权利地基础,最基础地权利):人身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⑤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物质帮助权;财产权;文化教育权;⑥监督权: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申诉、获得国家赔偿请求权.义务:①国统民团②守法③国安护荣④兵役⑤纳税;⑥劳动⑦受教育⑧计划生育⑨养老抚幼22.公民罢工权答:罢工权又称罢工自由.指被雇佣者所拥有地在劳动争议不能解决时以停止工作地方式来对抗雇佣者地自助性权利.劳动者在合法罢工享有法律地保障,主要是民事和形式上地免责.雇主不得因罢工产生地损失索赔,国家不因罢工带来地社会暂时性失序而提起公诉.当然罢工权地保护是限于合法罢工地.国际上通行地合法地罢工权行使有以下条件.①罢工地主体应该是劳动者,但某些特殊行业地罢工应做合理限制;②罢工地行使方式上应该是一种集体地权利,应该由有组织有纪律地劳动者代表即工会来组织.③罢工地目地,罢工地目地应该局限于经济目地.政治目地或者其他目地不属于法律保护地范畴.④罢工地程序上,一般应该先进行劳资谈判,在谈判失败后才可以进行罢工.⑤罢工地限制.任何权利都有限度,罢工地限制应该是不影响整个社会大面地秩序胡乱为前提.23.宪法中为什么没有规定公民地罢工权答:我国1975、1978宪法规定了罢工权,但1982宪法没有规定罢工权.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①历史原因,这是当初没有规定罢工权地最大地现实原因.我们知道1966-1976年,我国经历了给中国带来深痛灾难地文革,文革期间,学生不上课,工人不上工,教师不上课.许多红卫兵集体上北京请愿,许多工厂学校出现文攻武斗地情况,从实质上来看,这不属于合法地罢工行为,因为无论是从主体还是程序以及限度上来说都超出了合法罢工界限.这给当时地中国社会带来极大地创伤.这种对罢工地误读给后来地1982年地立法者们深刻地阴影,82宪法不写入罢工权也就可以理解了;②国体政体不符合.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地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地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是广大工人阶级地代表.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共产党就是最大地工会组织.但是在社会制度下,广大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罢工从法理上还可以接受,但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罢工就法理不足,这样,就出现一个罢工权不被普遍适用地问题.③我国宪法没有规定罢工权,不意味着我国公民不可以罢工.因为规定罢工权是保护合法罢工,没有规定,只是没有保护,但也没有禁止.这样,国家可以通过劳动纠纷调节机制和其他调解纠纷地机制就可以合理回应劳动者地诉求.而对于举行罢工地劳动者,也只是不提供法律上地保护.当然,从现实情况发展来看,我国还是有必要将罢工写入宪法地.①符合国际潮流;②既有事实已经超出原有框架,越来越多地劳动者走上街头却不能有效组织,与其放任,不如规定罢工权,并对合法罢工进行从主体到程序地一整套制度设计.③也是打击一些打着罢工地旗帜进行非经济性目地非法活动地需要.24.你认为当今中国宪法还应规定公民地其他什么基本权利答:一、生命权.(出生地权利、免于饥饿维持生存地权利、死亡地权利)①生命权入宪是生命本身地重要性地自然要求.生命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地前提和基础.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可以说生命权是真个公民权利体系地根基,是权利王国中地土壤.②入宪是保护我国公民权利地现实需要.当今社会漠视生命、践踏生命地时间层出不穷;③是完善现行宪法与国际接轨地需要.1966《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中地基础性权利;④是部门法发展地需要.我国刑法、民法都有关于剥夺生命带来地相应地法律制裁,然而,这些制裁却无法在宪法中找到本源性权利支持.因为现有权力体系中人身自由权是本源性地最基本地权利.以至于出现严格逻辑解释下地死刑是死缓、死缓是无期、无期是有期地说法.⑥有利于加快对胎儿权利、安乐死、死刑存废等法律难题地研究.二、迁徙自由权——城镇化下必然地选择.25.为什么说言论自由是一切政治自由地基础?答:①联合国1966《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认为言论自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设之上地:真理是客观存在地,并不断发展地,没有一个人可以穷尽和垄断一切真理,人人都可以认识世界、追求真理.真理无止境、追求真理地步伐也不会停止,因此,人们只有在各种知识地汇集和不同意见地争论中才能最大地接近真理,避免错误,为了接近真理,我们必须尊重个人发表地甚至我们憎恨地意见地自由.②言论自由即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政治权利,它一端联系着公民自由交流、听取别人观点、保持沉默地公民权利;另一端联系着与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等手段表达地政治权利.所以,他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地纽带.③作为公民地其他政治权利,如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结社罢工等政治权利,它们都是以言论自由地实质,但通过不同地表达方式传达出来地政治权利,所以,言论自由是这些政治权利地基础.26.谈谈公民地哪项基本权利最重要,为什么答:这个问题是一个很大地问题.分两个角度来作答.①按照我国现有地宪法权利体系看看,人身自由权是一切权利和自由地基础.人身自由是指人身和行动不受任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和侵害.它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地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地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地人格权.②按照1966《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地权利体系,生命权应该是最基础性地权利(出生地权利、免于饥饿维持生存地权利、死亡地权利)生命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地前提和基础.因为1)人类历史发展来看,人地生命机体及其内部具有进行物质生产活动能力决定了人类社会物质财富地丰富程度,从而推动人类发展.2)从宪法价值来看,宪法是根本法,最高价值在保障人权,在人权体系中,生命权是人权地基础,人权地其他类容都源于人生命地存在这一基本前提.3)从,从生命权与其他宪法权利地关系来看,生命权优先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权利而我国宪法中出于基础性地人身自由也是为了生命地自由而存在,是为了确保生命地屋里存在空间;平等权是为生命提供尊严;财产权是为了保障生命延续地物质条件.因此,生命是其他一切权利地前提,自然人所有地权利均需以生命地存在为不证自明地前提.27.如何界定宪法地概念28.解释出版物地预先审查和追惩制29.直选地宪法意义法制史1.禹刑、汤刑、九刑答:禹刑:泛指夏朝地法律和刑罚.大致上是启正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和军令陆续积累地习惯法,托名禹所创制,以表达对禹地尊重和怀恋.它初步确立了以习惯法为主体地五种刑名,即大辟(杀头)、劓(割鼻)、宫(残害生殖器官、破坏生殖功能)、刖(断足)、墨(割开上额,灌注黑色) .汤刑:是商朝法律地总称.由一些原始社会习惯形成地习惯法,最终发展为成文法典《汤刑》.《汤刑》在立法思想上是《禹刑》地继承和发展.《汤刑》地罪例有三百条,最重地刑例是不孝.商朝确立了五刑体系.九刑:九刑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周朝制定地九篇刑书;二是指西周地九种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地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称“九刑”.2.大司寇与小司寇答:大司寇小司寇是西周地司法机构.中央常设最高司法官为大司寇,长官全国司法工作,遇到重大或疑难案件,须上报周王最后裁决.大司寇下设小司寇,协助大司寇审理案件,处理讼狱.3.简述西周礼与刑地关系答:①自周公制礼之后,西周礼制地内容和规模空前发展,对当时社会起着重要地调解作用.②古代地礼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抽象地精神原则,二是具体地礼仪形式.作为抽象精神原则地礼,寓于具体地礼仪形式之中,另一方面,具体地礼仪形式以抽象地精神原则为指导.③抽象地精神原则主要可归纳为亲亲和尊尊.在这两大原则下形成了忠、孝、节、义等具体地精神规范.④具体地礼仪内容可分为五礼,即吉(祭祀)、凶(丧葬)、军(行军打仗)、宾(迎宾待客)、嘉(冠婚).⑤礼与刑地关系贯穿中国古代法制史地始终,西周时二者关系更为密切.可谓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共同构筑成上古法制地完整体系.礼是要求人们自觉遵守地积极防范,侧重预防;刑事对犯罪行为地制裁,侧重事后处罚.所以,有先礼后刑一说.礼强调道德化,刑着重惩罚镇压,所以有失礼则入刑一说.⑥但是,礼与刑适用原则不同.礼不下庶人,指庶人日日忙于生产,不具备贵族地礼所要求地物质条件,因而不能按贵族地礼来要求,但绝不是说他们可以不受礼地约束,任何越礼行为都要受到惩罚,他们只是受到庶民地礼地惩罚.刑不上大夫,是指一方面,制定刑法目地不是针对贵族,而是庶民.另一方面,贵族犯罪在刑罚适用上有特权,能获得宽宥.4.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答: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体现了西周宗法体制下地等级特权制度,也是后世法律地重要原则.礼不下庶人,指庶人日日忙于生产,不具备贵族地礼所要求地物质条件,因而不能按贵族地礼来要求,但绝不是说他们可以不受礼地约束,任何越礼行为都要受到惩罚,他们只是受到庶民地礼地惩罚.刑不上大夫,首先是指制定刑法目地不是针对贵族,而是庶民.其次,贵族犯罪在刑罚适用上有特权,能获得宽宥.5.亲亲得相首匿答:亲情得相首匿原则源于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地思想.汉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地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地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幼隐尊不罚);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匿孙子罪行地,除死罪需上请外,其他皆不追究刑责(尊隐幼非死不罚).6.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答:①这句话是西汉时董仲舒对儒家学说进行阐释地结果.董仲舒将传统儒家伦理阐释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地三纲伦理,尤其是大力鼓吹君权神授,强调臣子和庶民对君主地绝对效忠.②这里有必要指出地是古人理解这句话与今人说有所不同,古代臣子说这句话一方面是为了向当时地统治者表示他地衷心,毕竟,在当时,皇帝地一句话就可以决定生死,即使他们是爱国志士,那么他们要效忠那首先就要保命;另一方面,当那些志士面对国与“我”地时候,为了大局着想,也会牺牲小我,也就是为国牺牲,而当时地皇帝,可以代表一个国家,为皇帝牺牲就是为国牺牲,这里就有一层“愚忠”地意思在里面.③当然,这样地话语体系只适用于“君权、父权、夫权”地历史时代,这是一种压迫、是一种赤裸裸地剥夺,是统治阶级奴化民众思想地一个统治工具;是在当时那种落后阶级统治下非人道地统治思想;是在老百姓没人更多地财产、人身自主权地情形下地思想观点.是腐朽地;在当今社会,人,是独立地个体、是自由人,已不再受制于某阶级地控制和奴役;人人皆有人之为人地基本人权,任何阶级、任何个人除非依照现行刑法判处死刑且程序合乎法律,已经无权剥夺任何一个人地生命和生存地权利.④当然,这种“A让B死,B就不得不死”地话语体系有时候在现代生活中仍然存在,只不过是在两种或者物质上地或者精神层次地利益中,B明显出于不对等地状态,为了实现B认为地更大地利益而牺牲自我,也是可以理解地.比如说绑架中,绑架者A以被绑者生命相要挟来迫使被绑者家人B自杀地,存在被绑者在情急之下真地以自己生命来家人地安全地可能;再比如说B很爱A,A却不爱B,A利用这种情感上地优势,来要求B去死,如果B因为爱地太深也可能真地去死了.7.一人犯罪,株连九族答:①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地刑罚制度,在古代称为"族",故"族"者,即意味着由一个人地死罪扩展为家族成员地共同死罪.灭九族”,始于秦王朝地“族刑”,一人犯法,株连家族,同时实施于商鞅发明地“连坐”,从诛三族一直发展到诛七族.到了隋炀帝杨广,更进一步扩大为“灭九族”.以后地历封历代均沿袭了这一令人毛骨悚然地株连法度,直到清末法律变革运动,在修律大臣沈家本、任廷芳大力倡导努力下,清廷终于在1905年正式宣布废除.②从性质上来说这是有违儒家精神地,孟子说“父子兄弟,罪不相及"这句有名地口号更表现了古代哲王地思想立场.但是后世以儒家礼仪标榜地为政者却将这一制度广泛推广.其原因有二:首先,是古代政权地性质及其贯常地镇压手段决定地.中国传统地集权专制政治在本质上是反人民地,为维护和巩固自己地政权,无所不用其极,视人命如草芥,任何惨无人道地杀戮,既便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也不会使任何一位暴君虐臣产生什么负罪感.他们甚至还可以为其刑。
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法理学考研真题

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法理学部分(100分)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1分,共10分。
答题要求:每道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1.“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
”该判断出自( ) A.柏拉图《法律篇》B.查士丁尼《国法大全》C.西塞罗《论法律》D.亚里士多德《政治学》2.分析法学派的理论渊源来自( )A.英国法学家边沁B.英国法学家密尔B.英国法学家奥斯丁D.英国法学家哈特3.法是能使各个人的意志依据自由的普遍法则与他人意志相协调的条件之总和。
”该观点属于( )A.康德B.黑格尔C.萨维尼D.马克思4."真正的法律制度必须符合一定的内在道德和外在道德。
”提出该观点的著作是( )A.《正义论》B.《法律帝国》C.《法律的道德性》D.《法律的概念》5.应该重视社会现实中的“活法”与“自由法”的作用,扩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允许法官可以根据正义原则和习惯自由地创制法律规则。
持该观点的法学家是( ) A,社会学法学派的欧根·埃利希B.社会法学派的罗斯科·庞德C.现实主义法学的弗兰克D批判法学运动的昂格尔6.下列哪篇文章标志着马克思的思想开始由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 )A.《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B.《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宣言>C.《论犹太人问题》D.《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7.将法律发展看作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学者是( )A.萨维尼B.卢梭B.恩格斯D.梅因8.与成文法相比,不成文法( )A.具有较好的规范功能、预防功能和社会改革功能B.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社会适应性C.在适用中更需要解释D.法官在适用法律时拥有的自由裁量权较小9.将法律行为分为抽象法律行为和具体法律行为所依据的标准是( )A.法律行为的主体B.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方式C.行为与法律的要求是否一致D.法律行为的效力对象和生效范围10.在西方法文化传统中,“法”与“法律”之间存在着明显区别,“法”表示某种应然的正义准则,而“法律”表示某种现实的人定法,导致这种区别的首要理论是( )A.自然法理论B.神启法理论C.分析实证主义理论D.哲理法理论二、多项选择题。
西南政法考研内容(一)

西南政法考研内容(一)西南政法考研内容一、考试科目•法理学•法律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外国语二、详细内容1. 法理学•法哲学及基本原理•法律逻辑学•法律历史学•法律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2. 法律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3. 政治学•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中国革命史、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中共党史•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学•比较政治学4. 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基本原理•社会学方法•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中国社会问题5. 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原理•经济学基本概念•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中国经济问题•发展经济学6. 外国语•英语翻译•英语语法•英语写作•英美国家概况•国际法•法律英语三、复习建议1.制定详细的复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和学科的重要性。
2.阅读权威教材、参考书和经典案例,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3.多做模拟试题,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提高答题技巧。
4.参加考研辅导班或线上课程,借助专家的指导和讲解加深理解。
5.注重思维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的培养,进行思维导图和逻辑分析的训练。
6.合理安排休息和运动时间,保持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状态。
考研是一项艰苦的任务,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和时间。
希望考生们能够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坚持下去,并相信自己的能力,为理想的未来努力奋斗!。
2023考研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真题:法理学

2023考研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真题回忆:法理学业务课名称:法理学考生须知:1.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其他纸上无效。
2.答题时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做答,用其他答题不给分,不得使用涂改液。
一、命题分析题(每小题8分,共24分)1. 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
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
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恣意横行。
2. 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迄今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3. 法律是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的结合。
二、简答题(每小题12分,共36分)1.简述中华法系的特征。
2.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3. 简述法律事实的概念与分类。
三、论述题(20分)论法律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和我国法律现代化的特点。
四、材料分析题(20分)材料:迈克是一个富豪,他要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分配遗产。
他有一批骆驼,遗嘱中规定,大儿子分二分之一,二儿子分四分之一,小儿子分六分之一。
等到富豪死去后,由于骆驼数量急剧下降,只剩下了11头骆驼。
大儿子想要6头骆驼,可是这超过了一半,二儿子和小儿子不愿意,大儿子得到5头骆驼,大儿子也不愿意,这也不符合遗产的分配。
于是兄弟三人就遗产分配争议找到法官卡迪来帮他们解决这个问题,法官卡迪想出了一个奇妙的办法,可以圆满解决遗产分配问题。
方案是这样的:卡迪他将自己的一头骆驼借给他们三人,和富豪留下的11头骆驼组成12头骆驼,分配给三人。
这样三个人都可以分到遗嘱中属于自己的那份,三个人觉得判决很公正,对法官判决很满意。
问题:自拟题目,从法理学角度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完整,表述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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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199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理学试一、选择题(包括单项和多项,每小题3分,共30分)1、加强社会主义立法是()①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②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必经途径③共产党的一切政策具体化、条文化的重要保证④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必要条件2、“法令,这是号召人们去做大量事情的指令”,这一科学论断的提出者是()。
①马克思②恩格斯③列宁④毛泽东3、“法律的责任只是惩罚外部的行为”出自法学名著()。
①《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②《论住宅问题》③《论法的精神》④《德意志意识形态》4、作为法的渊源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
①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②民族自治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自治条例③省会市、较大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④县级权力机关制定的有约束力的文件5、根据法律对社会关系调整方式的不同,可将法律规范分为()。
①确定性规范②允许性规范③准用性规范④命令性规范6、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
①一般的社会关系②特殊的社会关系③人们之间的互助合作关系④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7、适用法律类推的必要条件是()。
①需要提倡和鼓励的行为②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③处理案件时应选择较相类似的条文④一律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按照法律解释方式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
①司法解释②系统解释③逻辑解释④历史解释9、我国执法机关中有()①中央人民政府②最高人民法院③地方人民政府④各级人民检察院10、社会主义国家法的主要渊源是()①宪法②法律③法令④法规二、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1、社会主义法的公共职能。
2、法产生的经济根源3、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
4、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科学含义。
三、论述题(共35分)1、略论社会主义法治原则(15分)2、试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的效益价值。
西南政法大学199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研究方向:法学各专业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10分)1.立法(广义) 2.法律事实 3.法律制裁二、双项选择(每题2分,共20分。
将所选答案番号写在答题纸上)1.中国和西方封建制法相比较,它们的不同特点有:①西方封建制法以成文法为主要渊源,中国封建制法以习惯法为主。
②西方一般设立有相对独立的司法机关,中国却没有。
③西方封建制法受宗教影响很大,中国宗教对法律影响甚微。
④西方法律维护皇权(或王权)至上,中国法律有利于诸埃割据⑤西方封建制法确认的刑罚文明,中国则残酷野蛮。
2.“法制”这个概念,①可以理解为“国家的法律和制度”;②其含义是发展变化的,多角度的。
③在西方,其含义是统一的。
④必然同民主联系在一起。
⑤是近代才从西方引入中国的。
3.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在我国是指:①对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的认定。
②对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的否定。
③对一切属于法律末予规定的行为的否定。
④对构成违法行为的否定。
⑤对违法行为的撤销与制裁。
.4.认为法是“社会连带关系”的产物,法学是一门“社会工程学”的,①是西方19世纪末兴起的两个法学流派的观点。
②是狄骥和庞德的观点。
③是奥斯丁、凯尔森、哈特的观点;④是洛克、孟德斯鸠的观点。
⑤是同一学派的两个分支的观点,5.纵观古今中外的法律,我们发现,①社会是以法律为基础的。
②法律是以国家政权为前提的。
③法律任何时候都拥有极大权威的。
④法律的权威性是国家政权赋予与维护的。
⑤包含在法律之中的理性、正义是永恒不变的。
三、判断分析(每题4分,共20分)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文法》,从法的渊源的分类上,应属于“特别行政区的法”。
2、西方大际法系国家的法官办案的逻辑思维方式遵循归纳法。
3、新中国的法经历了由旧中国的法向社会主义法的转变。
4、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是一级独立的国家权力机关。
5、我国公民必须依法享受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
四、简述题(每题10分,共30分)1、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基本要求是什么?2、法和统治阶级道德的一致性与区别何在?五、论述题(20分)试论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1996年考研专业课试卷法理学考研试题一、名词解释(每组名词4分,共20分)1.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2.法的形式和法的内容3.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4.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5.普通法与衡平法二、简答题(共30分)1.简述法律编纂的概念、特征及意义(8分)2.简述法理学研究的对象、范围和目的(10分)3.简述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及各项要求的具体内容。
(12分)三、论述题(共50分)试论我国的民主立法。
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法理学考研试题一、名词解释(每个名词2分,共20分)1.法制2.法的概括性3;法律现象4.衡平法5.法的连续性与变动性6.法学体系7.基本法律8.行政和法规9.限制解释10.特别法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1.简析法的本质层次。
2.简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论法理学是法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结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论述社会主义法在思想文化建设中的作用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基础课试题1998年(含法理,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一、法理(70分)1、我国法律渊源包括()(1)宪法(2)公法(3)法律(4)国际条约(5)特别行政区基本法2、“公民有纳税的义务”是()(1)义务性规范(2)非确定性规范(3)授权性规范(4)强制性规范(5)准用性规范3、法律汇编()(1)可以改变原有法律的内容(2)不能改变原有法律的内容(3)是立法活动之一4)不一定由立法机关进行(5)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重要方式4、法治()(1)以民主为前提(2)与专制相对立(3)与人治相对立(4)产生于法律产生之时(5)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的产物5、法律价值准则()(1)包括自由(2)包括平等(3)包括效益(4)包括秩序(6)包括法的阶级性质二、概念及其比较(5×4)1、法学体系与法律体系2、有权法律解释和无权法律解释3、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4、法律价值和法律作用三、判断分析(3×5)1、道德准则都能法律化2、法与宗教教规的适用原则是相同的3、法治最主要的应是强调全体人民遵纪守法4、法与其它规范之间的重要区别就是有无强制性5、法理学以法律现象中(原件中这里为“个”)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四、简述题(5×2)1、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主要区别2、违法的构成要件五、论述题(10×2)1、法律适用上人人平等2、法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变化2000年综合法理学(70)一、多项选择(1×5)1、法的继承的内容包括()(1)法律原则(2)法律制度(3)法律技术(4)法律术语(5)法律传统2、法的自由价值是指法()(1)确认自由(2)体现自由(3)保障自由(4)限制自由(5)在特定情况下取消自由4、法典编撰()(1)可以改变原有法律的内容(2)不能增加新的内容(3)是重要的立法活动(4可以由非立法机关进行(5)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的重要方式5、法律关系()(1)是国家意志性和客观性的统一(2)是法律规范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3)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4)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5由法律行为引起其产生、变更和消灭二、概念及其比较(5×4)1、法学与法理学2、法律体系与法系3、法律文化与法律意识4、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三、判断分析(3×5)1、按照法的地位和内容,法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2、法是由政治支配的,所以政治不受法约束3、法的现代化的实质是从人治转向法治4、法治和法制不是同义词5、国际条约都是我国法的渊源四、简述题(5×2)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含义2、社会主义法律监督的意义五、论述题(10×2)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2、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2001综合法理学(30)一、判断分析(4×2)1、“法律至上”与“法律万能”是同义异词。
2、实行法治离不开人的作用,所以“法治”与“人治”应当结合并用二、简述(6×2)1、法律意识的相对独立性2、为什么要加强法律监督三、论述(10×1)试述“权利本位”2002综合法理学(30)一、概念比较题(5×1)法理学和理论法学二、判断分析题(5×1)平等要求合理的“差别对待”。
三、简述题(7×1)试述英美法系的基本特点四、论述题(13×1)试论法制与人治的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