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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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运函〔201 8〕518号) 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粤交运函〔2018〕2383号),为有效组织开展我市201 8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特制定具体活动实施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为绿色出行宣传月。其中,9月17日至23日(星期一至星期日)为公交出行宣传周。

二、活动主题

绿色出行、从身边做起

三、活动目标

以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开展多样化、富有公众参与性的城市公共交通宣传活动,强化城市公交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服务理念,提高社会公众绿色安全文明出行意

识,进一步培育优选公交、绿色出行公共交通文化,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治理。

四、活动组织

(一)各县(市、区) 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机关事务管理和总工会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当地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等积极参与绿色出行宣传月及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二)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各县(市、区)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及公交出行宣传周工作,并组织开展市级层面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广泛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全面启动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机关事务和工会部门,通过广播、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优选公交、绿色出行宣传周》活动,活动宣传海报、标语等由各地自行制定。并通过在交通枢纽、公交站点、公交车厢等发布宣传海报,以滚动字幕、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公交出行宣传周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广泛宣传。

(二) 开展文明安全出行活动。由各地交通运输部门

组织牵头会同交警部门、公交企业和志愿者,贯彻落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10)》(公通字〔2017〕16号)要求,组织开展机动车礼让行人、公交专用道违法占道整治、公共自行车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秩序维护等活动,引导公众文明安全出行。组织开展文明让座、乘车秩序维护、乘客交通安全知识告知等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者作用,引导乘客文明安全出行。

(三) 关爱特殊群体无障碍出行。由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组织牵头,会同工会组织、公交企业和志愿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8〕8号) 工作,开展关爱残疾人出行活动,强化司乘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组织开展老幼病弱乘车帮扶、关爱残疾人出行活动等,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创造更好的无障碍出行方式和服务。

(四) 选树行业先进模范。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开展2018年优秀公交从业人员、优秀公交从业班组推选活动,请各县(市、区) 推荐1至2名(个)遵章守法、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个人和班组(见附件2、3),于9月18日前报送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鼓励各地工会和企业组织向公交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职工开展送温暖送关怀活动。

( 五) 突出重点开展活动宣传。

1、组织开展公交开放体验活动( 9月21至22日)。由各地公交企业自行组织,邀请市民、学生走进公交企业、调度中心、新能源公交车,参观体验城市公交运营的各个环节,宣传公交出行在节能环保方面的知识,让社会公众走进公交、体验公交,拉近城市公交和公众的距离。

2、开展无车日活动( 9月22日)。由机关事务部门倡导政府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等社会公众选择城市公共汽车、公共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使公交优先理念深入人心,并转化为自觉行动,逐步减少对小汽车的使用和依赖。

3、开展公交宣传进校园活动。由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组织到中小学校园开展宣讲活动,宣传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理念,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交通出行意识,普及公共交通安全应急避险知识。

六、活动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公安交

警、机关事务和工会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把开展此次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的

重要途径和落实十三五时期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愿景和城

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紧扣主题,切实加强领导组织,精心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 加强媒体合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公安

交警、机关事务和工会部门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充分发挥媒体力量,丰富传播载体,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做好,全面进行提升。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并将活动总结材料(含活动影像、宣传照片素材等)于9月2 6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

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一)

为响应交通运输部在每年9月16日-22日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倡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

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大力加强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的宣传和引导”的要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认识,激发广大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建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我市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函〔2014〕693号)文件要求,在2014年9月16日-22日以”优选公交、绿色出行”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市民广泛参与,领导率先垂范,共同支持公交出行。现将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为共同营造”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南宁市十分重视”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南宁市实际,制定和印发了《2014年南宁市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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