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光照明项目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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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光照明项目策划书

第一章技术规格书

一、工程概况

北蔡105街坊13-02、03地块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板块内。基地南起规划路,北至成山路,东接中汾泾河道,西临杨高南路。项目总建筑面积354025.92平方米。其中13-02地块建筑面积为29115.92平方米;13-03地块建筑面积为32491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24740.14平方米。

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相关泛光照明工程的技术要求,踏勘并熟悉现场及周边的环境,并完全理解保护建筑的有关要求,真实地遵循设计、规范要求,完整地编制投标文件。由于设备灯具选型的失误、现场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系统使用不稳定,都将追究中标人的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总体目标是实现本次泛光照明系统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同时系统设置及功能定位符合实际应用情况,达到本工程可靠实用、经济合理、绿色节能的建设目标。

建设单位:上海汇郡投资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六里社区,成山路和杨高南路交叉口。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泛光照明系统拟设置以下子系统及内容:

照明控制设备、灯具采购;灯具及控制系统安装;系统布管布线;系统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

灯具产品的制造供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发包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发包人概不负责。

三、总体技术要求

1.产品标准和施工规范

本工程泛光照明安装施工均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和规范:

²《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²《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²《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01)

²《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²《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²《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 GB50254-96

² GB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实验》

²《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²由发包人认可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

投标方遵守(不仅限于)技术规格书中的标准,当推荐的标准和制作规定等效或适用于此技术规格书,发包人有可能接受。当投标方不同于以上标准时(不接受低于提供的标准),投标方须阐明其替换的标准或其实际使用的标准,并提呈所推荐的标准和制作规定。

2.总体要求

2.1工地条件

所有合同中提供的灯具应能符合下列的环境条件,因此,当投标方提供灯具时应考虑相应环境与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

(1) 适应性要求:

①工作环境温度: -10℃—50℃

②电源条件

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元器件的安装须符合和适应下列条件:

电压:~380V,3相;~220V,单相

电压波动:±7%

频率:50Hz

频率波动±3%

接地电阻要求:≤4欧姆

(2)抗地震要求:

所有提供的灯具须适应6度地震烈度,建筑结构未受偏差影响的前提下,能正常运行。

2.2产品检验

产品出厂之前,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

2.3安装与验收

2.3.1投标人负责培训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替换投标人指派的不合格的技术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3.2验收:

(1)设备运达后的检查:分包人提供的设备须通过有关部门的验证检查,如开箱后确认货物错发,丢失及损坏,分包人应承担责任;

(2)最终验收:投标需保证本项目的泛光照明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如未通过一次性验收,负责赔偿由投标人原因引起的该项目的一切损失。

2.3.3验收的程序:

确认安装成功;

◆确认设备性能及其它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合同规定。

◆验收程序应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规定的顺序、标准和实验方法进行。发包人可选择和买下使用后的实验仪器以确保设备的运转。

2.3.4完成竣工资料交接归档工作,并按发包人的档案管理要求完成资料归档工作。

2.4 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在上海地区设立维修点,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 2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内提出维修结论,并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

(2)中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泛光照明工程提供24个月的质保期免费维修和保养,维保期日期从正式移交物业公司使用之日算起。

(3)在2年质保期内投标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

或因自然磨损的质量问题及安装调试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2.5 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

(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推荐的检修设备须在投标书中说明。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

(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

(3)所有检修设备使用的交流电应为50Hz、220V、单相、三线,并能在±10%的压差下正常运行。

3.招标设备的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3.1基本技术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泛光照明灯具必须满足设计的要求及政府主管部门(灯光办)的验收。

(2)所有灯具要求具有抗老化功能。应能保证工作电流稳定,使工作电源不稳定时,光源不会超负荷工作,保证灯具长寿命正常工作。

(3)投标人应按照建筑细部中的描述,完成基于 LED 的照明控制系统,要求如下:

◆LED 系统应采用脉宽调制(PWM)技术数字式驱动。

◆LED 控制系统可以进行整体的和局部的非线性控制。

◆数据传输稳定,在电源和光源之间的电缆长度的距离内,信号的输出将保持

恒定。

◆LED 灯具须在稳定的、精心调控的电流强度下运行,不应在超过其额定电压

或额定电流的情况下超负荷运行。

◆高功率的 LED 灯具须采用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热防护技术:金属夹心板、

(导热填充材料)、内部监测固件。

◆由于需要在潮湿的环境中使用,LED 灯具本身须密封,并在适当的环境中进

行检测,而不是依靠附加的外壳达到这样的效果

◆LED 灯具灯体应具有良好的散热性,将灯具内部的热量散发到外部环境中。

◆所有的 LED 灯具和电源/数据供应线须为同一个公司生产,以保证兼容性。

◆所有与 LED 系统的安装控制相关的产品,包括外围设备和软件,须为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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