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赵建光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赵建光 无 男 中国 3401021965********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海淀区****** 133********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山西鑫铂睿投资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赵建光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6
6、北京建元泓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住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
北京建元泓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创业中路21楼32-1-1-306 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10000万元
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5,599,92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090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1 月 29 日,北京建元博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均价 54.5 元/股,减持了公司股票 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8%。 2018 年 12 月 19 日,赵达虹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均价 56.39 元/股,减持了公司股票 6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66%。 2018 年 12 月 20 日,赵达虹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均价 54.98 元/股,减持了公司股票 1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6%。 2018 年 12 月 24 日,北京建元博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均价 54.72 元/股,减持了公司股票 18,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68%。 本次权益变动前,赵建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5,599,92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08%;本次权益变动后,赵建光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公司 5,499,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赵建光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降低至 5%以下。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精选5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一)股东持股变动公司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A公司;股票代码:______(二)信息披露公司北京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B公司股票代码:________________总股本:______________万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C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万元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三)股份变动性质因股权出资行为,B公司将持有A公司的股数减少为零。
C公司持有A公司的股数增加。
(四)本报告书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特别提示:(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编制本报告书。
(二)本报告书已经B公司董事会及C公司董事会授权编报。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经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A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A公司的股份。
(四)上述股权注资及股份变动事项已经B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的过程中,信息披露人将依据有关法律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本次信息披露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跃岭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公告编号:2020-025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特别提示:1、持有本公司股份31,51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31%)的股东林仙明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5%)。
2、持有本公司股份19,32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55%)的股东钟小头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8%)。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林仙明先生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小头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股东名称:林仙明、钟小头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7、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8、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林仙明先生、钟小头先生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002725跃岭股份2022年现金流量报告

跃岭股份2022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2年现金流入为119,143.21万元,与2021年的144,729.31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7.68%。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80,325.93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67.42%。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2,937.2万元。
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21.9%。
这部分新增借款有89.79%用于偿还旧债。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2年现金流出为121,150.15万元,与2021年的147,232.19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7.71%。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54.87%。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2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明显下降。
2022年,工资性支出有所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有所下降。
2022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2年跃岭股份投资活动需要资金7,607.26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2,937.2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不能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满足,还需要企业筹集资金。
2022年跃岭股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3.12万元。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1年现金净亏空2,823.29万元,2022年扭亏为盈,现金净增加1,193.7万元。
2021年经营活动现金净亏空510.63万元,2022年扭亏为盈,现金净增加2,937.2万元。
002725跃岭股份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跃岭股份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负4,059.74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269.04万元相比,2023年上半年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亏损4,059.74万元。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负4,056.97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278.43万元相比,2023年上半年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亏损4,056.97万元。
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企业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经营亏损,企业经营形势迅速恶化。
二、成本费用分析跃岭股份2023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32,976.73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29,953.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0.83%;销售费用为337.9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02%;管理费用为1,849.3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61%;财务费用为-694.8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11%;营业税金及附加为432.59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31%;研发费用为1,097.8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3.33%。
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337.96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45.56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1.32倍。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尽管企业销售费用有较大幅度增长,但营业收入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市场销售活动开展得很不理想。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1,849.34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093.65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1.67%。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07%,与2022年上半年的5.02%相比有所提高,提高1.05个百分点。
这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情况下常常出现,但要采取措施遏止盈利水平的大幅度下降趋势。
三、资产结构分析跃岭股份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137,967.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54,729.84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5.5%、32%和17.58%。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摘要:一、权益变动报告书概述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定义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作用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主要内容2.1 报告书的基本信息2.2 权益变动具体情况2.3 变动原因分析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与披露要求3.1 编制要求3.2 披露要求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意义与影响4.1 对于投资者的意义4.2 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正文:一、权益变动报告书概述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定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指在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时,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提交的书面报告。
这份报告主要说明了权益变动的情况以及变动的原因。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作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有助于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报告书还能促使上市公司及时了解股权变动情况,加强对公司股权结构的管理。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主要内容2.1 报告书的基本信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主要包括以下基本信息:报告书名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报告书提交日期等。
2.2 权益变动具体情况权益变动具体情况主要包括: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比例、变动股份的数量、变动股份的每股均价等。
2.3 变动原因分析变动原因分析主要说明权益变动的原因,如协议转让、大宗交易、二级市场买入等。
此外,还需说明变动是否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未来增持或减持计划。
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与披露要求3.1 编制要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要求如下:报告书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书格式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书应当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2 披露要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提交给相关机构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还需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披露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权益变动报告书(优选6篇)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51,775,540股
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06,682,083股
持股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章源控股自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3)1.1 背景与目的 (3)1.2 股权架构的重要性 (4)1.3 顶层设计方案的定义 (5)二、股权架构概述 (6)2.1 股权架构的定义 (7)2.2 股权架构的类型 (8)2.2.1 集中式股权架构 (9)2.2.2 分散式股权架构 (10)2.2.3 混合式股权架构 (11)三、顶层设计方案 (12)3.1 设计原则 (13)3.1.1 公平性原则 (14)3.1.3 稳定性原则 (16)3.1.4 灵活性原则 (17)3.2 设计要素 (18)3.2.1 股东权益 (19)3.2.2 股权比例 (20)3.2.3 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 (22)3.2.4 股权激励与约束 (23)四、具体设计方案 (24)4.1 股权结构调整 (25)4.1.1 股权转让 (26)4.1.2 增资扩股 (27)4.1.3 股权回购 (29)4.2 股权激励方案 (30)4.2.1 限制性股票 (31)4.2.3 股票增值权 (34)4.2.4 员工持股计划 (35)4.3 股权退出机制 (36)4.3.1 股权转让退出 (37)4.3.2 股权回购退出 (39)4.3.3 股权置换退出 (40)五、实施与风险管理 (41)5.1 实施步骤 (42)5.1.1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43)5.1.2 股权结构调整与激励方案设计 (44)5.1.3 实施与调整 (46)5.1.4 监督与评估 (47)5.2 风险管理 (48)5.2.1 风险识别 (49)5.2.3 风险防范与控制 (51)5.2.4 风险应对措施 (53)六、结论与展望 (54)一、内容综述本文档旨在为企业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维护股东权益。
我们将详细解析现有的股权结构,识别潜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
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我们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方案,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机制、投融资策略等关键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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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跃岭股份
股票代码:0027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仙明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杭温南路23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万青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丹山居B区4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信福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丹山居B区4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申茂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杭温南路32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平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杭温南路23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斌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杭温南路23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14)
附表 (15)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林仙明
2、林万青
3、林信福
4、林申茂
5、林平
6、林斌
林仙明、林万青、林信福、林申茂、林平、林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林仙明、林平、林斌系父子关系,林仙明、林万青、林信福、林申茂系兄弟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发起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2,96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52.9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2,777,6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47.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减少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以上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林仙明持有的11,200,000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跃岭股份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仙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万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信福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申茂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斌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仙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万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信福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申茂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斌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